北京市東城區監察委員會
北京市東城區的監察部門
北京市東城區監察委員會是由北京市東城區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並向北京市東城區人民代表大會負責的國家監察機關。
2016年11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關於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方案》,部署在3省市設立各級監察委員會,從體制機制、制度建設上先行先試、探索實踐,為在全國推開積累經驗。
《方案》指出,由省(市)人民代表大會產生省(市)監察委員會,作為行使國家監察職能的專責機關。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監察委員會合署辦公。
北京市東城區監察委員會是由北京市東城區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並向北京市東城區人民代表大會負責的國家監察機關。
2016年11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關於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方案》,部署在3省市設立各級監察委員會,從體制機制、制度建設上先行先試、探索實踐,為在全國推開積累經驗。
《方案》指出,由省(市)人民代表大會產生省(市)監察委員會,作為行使國家監察職能的專責機關。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監察委員會合署辦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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