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無為
自然無為
自然無為是中國古代哲學中的一種觀點﹐認為宇宙萬物的存在及發展都是自然而然的﹐不受任何意志的支配。
莊子是援用寓言的方式來描述道、真人等等概念,其中很多章節的目的是為了展現得道之人的崇高境界,從其本意來說是一點錯都沒有。但是,這就為大家展現了一種價值觀:無欲無為之人最逍遙。那麼在一般讀者看來,無欲無為成了達到這種最高價值的手段。那麼,對大家而言就會向無欲無為靠攏,去刻意地“無為”。而不為人注意的是,“刻意的無為”和“不要刻意的為”是兩個完全不同的狀態,而後者才是道家的真正精神。
就如同老子說,無為而無不為,這句話只是為了展示個大家一種現象,就是無為會導致無不為。但是,如果很多人帶著有色眼鏡去解讀,當“無不為”成了我們的目標時,那麼我們當然應該無為,但這種“應該無為”,則很明顯是一種“刻意的無為”。其結果導致很大一批道家思想的擁躉走上了虛無主義的歧途。
無為,是《道德經》中的重要概念。道家所宣揚的“無為”是一種生存的大智慧,而不是終極目標。
《雲笈七籤》指出:“欲求無為,先當避害。何者?遠嫌疑、遠小人、遠苟得、遠行止;慎口食、慎舌利、慎處鬧、慎力斗。常思過失,改而從善。又能通天文、通地理、通人事、通鬼神、通時機、通術數。是則與聖齊功,與天同德矣”。
道家的“無為”,並非消極避世,而是應該努力學習,積極進取,通曉自然和社會,善於處理人際關係。
所以說,“無為”並非無所作為,什麼事情都不做;而是應該按“道”行事,處世立命,必須摒棄妄自作為,遠禍慎行,追求樸素節儉、清靜寡慾的境界。
老子觀點
自然無為
莊子觀點
莊子繼承了老子的天道自然無為思想﹐他認為﹐“有天道﹐有人道。無為而尊者﹐天道也﹔有為而累者﹐人道也”。人只能順應自然﹐不可能改變自然。荀子批判改造了老莊天道自然無為的思想﹐提出了“天行有常﹐不為堯存﹐不為桀亡”的唯物主義思想﹐克服了老莊無為思想的消極因素。他還提出了“制天命而用之”的命題﹐強調人的能動作用﹐發展和豐富了“天道自然”的思想。
王充觀點
漢代王充針對董仲舒粗俗的天人感應論﹐堅持天道自然無為的思想﹐批判了天有意志﹑有目的的唯心論。他認為一切都是自然的﹐“天地合氣﹐萬物自生﹐猶夫婦合氣子自生矣”。“天動不欲以生物﹐而物自生﹐此則自然也﹔施氣不欲為物﹐而物自為﹐此則無為也”。“天道無為﹐故春不為生﹐而夏不為長﹐秋不為成﹐冬不為藏。陽氣自出﹐物自生長﹔陰氣自起﹐物自成藏”(《論衡‧自然篇》)。
王弼、何晏觀點
魏晉時期﹐王弼﹑何晏等也講天道自然無為﹐王弼說:“天地任自然﹐無為無造﹐萬物自相治理”(《老子道德經注‧五章》)。但他們的自然無為思想建立在以無為本的唯心主義基礎上﹐把自然無為視為“無”的功用。
宋代后唯物論者
有為即莊子說的有所待,待就是依賴於條件,隨條件的變化而變化,因緣和合而成。無為即莊子說的無所待,不依賴任何條件,無所依、無所附,自本自根,自為主宰,不隨條件的變化而變化,永恆真實,圓滿逍遙。因為一切都可以超越。超越了一切,才叫無可待!
超越了我,知道人我無二。超越了生死,莊子才會鼓盆而歌。超越了眾生,莊子於是知道了魚樂,並可以是蝴蝶,蝴蝶也可以是他。超越了物我,列子才可以御風而行!才能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氣之辯,以游無窮。
道以自然為法則,以無為處世應物,成就了萬物,也成就了自我。其義理可謂簡易卻又是那麼深刻。
自然和無為是兩個既不同又有著密切聯繫的教義名詞。所謂自然,《道德經》中說:“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河上真人注曰:“道性自然,無所法也”。說明“道”的本性就是自然,道之自然的法則既是天所效法的,也是地所效法的。人生在天地間,其行為的最高法則也應是效法道性自然的法則。自然,沒有任何固定的模式,道生化萬物,萬物皆按其各自的本性自然生長,無持無待,不存在強加的任何因素,從而保證了自然界的和諧。而人修真道,就當效法道的自然之本性,順應天地自然變化的規律,尊重自然界一切生命的特性,致力於維護自然界的和諧。對於人世間的一切東西,不要強求,要順應事物發生髮展的自然規律。要知足、知止、知常,以使心神平和、精神得到升華。
然而,要真正進入或達到“自然”的境界,就要踐行“無為”的處世方法。《道德經》中說:“聖人處無為之事,行不言之教”。又說:“道常無為而無不為”。告訴人們,“道”就是踐行無為的,並通過無為的作用成就萬物,體現“道”之偉大的體性。所以,所謂無為,並不是消極不為,而是要反對“有為”,要遵循自然之規律,不要強求或對事物的自然發生和發展強行進行干預,自自然然才是完美的。為此,王景陽在《明道篇》中有詩說:“自然之道本無為,若執無為便有為”。告誡修道之人,體行自然無為之真道,不要有任何執著。所以,早期道教就曾把“無為”作為合道意、得天心、致太平的根本教旨。並指出:若修行能法道無為,治身則有益於精神,治國則有益於人們。體現了道教對社會政治和處世修身的基本態度。
但人生在世,對尊名榮貴,華衣美食,珍寶廣室和音色財貨總是有所企求的,但企求超出了自然無為的規律就會出現種種有為之弊害,轉化為貪慾。而修道者除了要遵守清靜寡慾的教義外,還應持守樸素無為的人生態度。消滅貪慾,淡泊以明志,不有為強求,基本企求不要脫離社會實際,以全身修道為目標,卻危離咎,最終達到忘其形骸,無所執著,自然無為的境界。對此,《雲笈七籤》中還從兩個方面作了闡釋:一是先當避害。遠嫌疑,遠小人,遠敬得,遠行止。慎口食,慎舌利,慎處鬧,慎力斗。常思過失,改而從善。二是要能通天文,通地理,通人事;通鬼神,通時機。在積極通曉自然、社會和人際關係的基礎上,更好地學道修道。
老子思想學說精華所在,其本意是順應自然,遵循民意,天人合一,對當政者而言,要避免極端、奢侈、過度的做法,要以民心為心。這與今天我們所提倡的“以人為本,建立和諧社會”思想不謀而合。
聖人處無為之事,行不言之教。萬物作焉而不為始,生而不有,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是以不去。
聖人以無為的態度來處理世事,實行身教重於言教的方法。這樣萬物就會自然生長而不去爭誰是創始第一,蕃生繁衍而不據為私有,有所作為而不自恃己能,大功告成而不自己居功。正因為不居功,所以功績永存。
故聖人云:我無為而民自化,我好靜而民自正,我無事為而民富,我無欲而民自朴。
君王順應自然,人民就自然化育;君王好靜,人民就自然端正;君王廉政不攪擾民眾,人民自然就富足;君王不貪慾,人民就自然樸實。
聖人之在天下,歙歙焉。百姓皆注其耳目,聖人皆孩子。
君王心懷天下,小心謹慎,渾厚質樸。百姓都非常關注君王的一言一行,所以,君王應該把百姓當作自己的孩子一樣來看待。
順物自然而無容私焉,而天下治矣。
順應自然規律而沒有私心,天下自然就太平了。
“無為而治”的實質是避免反自然
“無為而治”,是老子提出並崇尚的治國安邦方針政策。“無為”本意是什麼呢?人們歷來就對其有不同的理解。大概是因為“無為”這個詞表面上太容易給人一種消極、無所作為的錯覺,從20世紀開始,它就常常受到誤解和批評。
在老子的政治哲學中,“無為”是一個涵蓋著深刻意義和博大智慧的哲學辭彙。無為,既不是中國某些哲學史專家認為的“什麼也不做”,也不是西方學者理解的“沒有行動”。世界著名科學史專家李約瑟認為,“無為”的真正含意應該是“避免反自然的行為”。應該說,李約瑟的理解比較科學,基本逼近老子的本意。
其實,老子講得很清楚:“道,常無為,而無不為。侯王若能守之,萬物將自化。化而欲作,吾將鎮之以無名之朴,夫亦將無欲。”意思是說:道,常常是不去刻意做什麼,但事情卻因為順應自然去做而無不成功。王侯若能遵守這個原則,萬物就會自然成長。自然成長而至慾望萌發時,我就用道的真朴來教育它。道的真朴能使它不會起貪慾。
老子還明確提出“以正治國,以奇用兵,以無事取天下”的思想,即用光明正大的方法治理國家,用詭奇的方法用兵打仗,用順應自然不攪擾人民的方法安邦。他認為,天下的禁令越多,人民就越貧困;人民的利器越多,國家就越昏亂;人民思想越亂,邪惡的事情就越容易滋生;法令越多越森嚴,盜賊就會越多。
綜合《老子》“無為”的思想闡述來看,作為政治哲學上的“無為”名詞,老子完全把它作為治國安邦的方針政策而提出來的。”無為”,主要是針對並要求統治者限制和約束權力的濫用,反對實行違背人民群眾意願的行為;動輒隨意頒布這個法令、那個制度;或朝令夕改,不講政策的連續性。老子提倡,一切法令、政策的頒布都要“以百姓心為心”、 “任百姓的自化(即自然)”。
《老子·二十九章》中說:“是以聖人去甚,去奢,去泰。”意思是說,德才優秀的領導者要去除極端、奢侈、過度的行為做法。很明顯,這就是老子“無為而治”的本意和實質。所以,司馬遷評價道家學術時說,道家宣傳無為,實際乃無不為,道家的文辭使人難理解,但其主張是容易施行的,其方法是以順應自然為原則,順天應人是國君治國理民的綱領,能做到它,其思想和事業就可以不可磨滅。
這種充分尊重民意,相信群眾和依靠群眾的政治智慧,與我們今天提出的“以人為本,建立和諧社會”的主張不謀而合。“無為”的政治智慧產生在2000多年以前的中國,老子的思想的確是偉大的,超前的。
“無為而治”與“文景盛世”
老子“無為而治”的思想,在中國歷史上發揮過重要作用。
西漢初期,黃帝、老子的學術思想被廣泛運用於社會政治實踐,取得了積極的成效,因而出現了中國歷史上的第一個“盛世”——“文景之治”,可以說這是黃老思想治國安邦的一次成功實踐。
從漢高祖劉邦起,50餘年的時間,在“無為”思想的指導下,首先廢除秦朝的苛政,施行輕徭薄賦,或減免稅賦的惠民政策,重農抑商,興辦水利,發展農業生產,從而使天下百姓感懷,安居樂業。
文帝劉恆是身體力行老子“無為而治”思想的積極倡導者和努力踐行者。主要體現:
第一,廢除“誹謗”(朝廷)罪的法律。他一登基便對群臣說:各地接到我的詔令后,首先想一想我有沒有什麼過失,以及我所見所思的不足之處,要求大家告訴我。接著,下令製作專門進言獻策的“銅製虎符”和批評朝廷的“竹制使符”,發到全國各地的封國和郡守,提倡臣民直接給皇帝或朝廷提建議或意見。
第二,處治罪人時,不株連部屬和家屬。有一個例子最能說明問題。濟北王劉興居聽說文帝前往代地檢查部署反擊匈奴入侵的準備工作,便乘機反叛,調動軍隊打算襲擊滎陽。文帝即下令平叛。在平叛前夕,文帝下詔:凡在朝廷平叛大軍未到以前就反正的,以及率領投誠或者獻出城邑的,一律加以赦免,恢復他們原有的官職。
第三,廢除肉刑。文帝廢除肉政起源於一個犯罪官員的姑娘寫給他的一封信。齊國的太倉令淳于公犯罪該受罰,他被逮捕解送到長安關押,準備執行肉刑。他的小女兒緹縈跟父親來到長安,向朝廷上書說:“我父親在齊國做官時,上下都知道他廉潔奉公,如今犯了法,該受刑罰。但我所悲傷的是,人死之後不能復生,受刑之後不能復原,雖然自己想改過自新,但又不給出路。因此,我願意被沒收官府當奴婢,抵贖我父親該受的刑罰,使他改過自新。”
緹縈的書信被送到了文帝那裡,文帝為她的孝心所感動,於是下詔書說:“如今的刑法有三種肉刑(杖刑、刺字、宮刑等),而違法犯罪的仍然不斷發生,這根源在哪裡呢?主要是因為我的德行淺薄以致教化不明,從而使百姓走上犯罪的道路,我感到非常慚愧。一運用刑罰就使得犯人肢體斷裂,皮肉損壞,終身不能復原,這是多麼令人痛苦和不道德的做法呀!應該廢除肉刑!”以前的肉刑就這樣被廢除了。
第四,以身作則勤儉、節約、樸素。據《史記·孝文本紀第十》記載,文帝劉恆在位23年,宮室、園林、狗馬、服飾和御用器具等,一直沒有增添什麼。文帝曾打算建造一個露天平台,召來工匠一計算,要花費將近100斤黃金。文帝說:“100斤黃金相當於10戶中等人家的家產。我享受著先帝留下的皇宮,時常害怕不能保守社稷江山而使先帝蒙受恥辱,還要建造露天平台幹什麼呢!”
文帝在臨終前下詔書說:“天下萬物出生后,沒有不死的。死是天地之間的常理,有什麼值得特別哀痛的呢?現在死了人花錢厚葬,以致弄得傾家蕩產,強調服喪,以致損害了身體。我很不贊成這種做法。”立即詔令全國:從詔令到達之日起哭吊3天就除去喪服。不要禁止娶妻嫁女、祭祀、飲酒、吃肉。應當辦理喪事、服喪哭祭的人,都不要赤腳踏地。孝帶不要超過3寸寬。
在中國幾千年封建社會裡,像文帝劉恆這樣心胸寬廣、厚道、清靜、無為、節儉、克己的皇帝,有幾人?十分罕見,難能可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