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景之治

西漢初年的治世

文景之治是指西漢漢文帝漢景帝統治時期出現的治世。

西漢初年,經濟蕭條,到處都是一片荒涼的景象。漢高祖及其後的漢文帝、漢景帝等,吸取秦滅的教訓,減輕農民的徭役和勞役等負擔,注重發展農業生產。文景時期,提倡節儉,重視“以德化民”,社會比較安定,經濟得到發展。隨著生產力日漸得到恢復並且迅速發展,出現了多年未有的穩定富裕的景象。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提升,漢朝的物質基礎亦大大增強,是中華文明邁入帝國時代后的第一個盛世。文景之治不僅是中國歷史上經濟文化飛速發展的一個偉大時代,同時也是為後來漢武帝征伐匈奴奠定了堅實物質基礎的養精蓄銳時期。

背景


由於秦末農民戰爭和四年楚漢之爭,社會動蕩不安,經濟遭到嚴重破壞,致使西漢初年社會經濟非常貧困。史書上記載:老百姓無法在田地上生產,到處是飢荒,發生了人吃人的現象,百姓死者過半。那時連皇帝也坐不上四匹純一色的馬拉的車子,將相們只能坐牛車。面對著這種形勢漢高祖劉邦採用休養生息之寬鬆政策治理天下,讓士兵複員歸家,豁免其徭役,重農抑商,恢復了殘破的社會經濟。穩定封建統治秩序,恢復和發展君主專制社會經濟成為鞏固統治的當務之急。
漢高祖死後,漢廷經過一段的動蕩,爆發了諸呂之亂,丞相陳平,太尉周勃朱虛侯劉章等宗室大臣共誅諸呂,迎立劉恆為帝,史稱為漢文帝,朝政逐步穩定下來。其後漢景帝劉啟即位,漢高祖及其後的漢文帝、漢景帝等,吸取秦滅的教訓,採取了輕徭薄賦,與民休息的措施,減輕農民的徭役和勞役等負擔,著力於恢復農業生產,穩定封建統治秩序,注重發展農業生產。文景時期,提倡節儉,重視“以德化民”,社會比較安定,經濟得到發展。歷來被視為封建社會的“盛世”,史稱“文景之治”。
漢初至漢武帝即位的七十年間,文、景二帝仁慈恭儉,篤信黃老,以清靜不擾民為政策,海內富庶,國力強盛。為漢武帝的文治武功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改革措施


政治方面

1、無為而治
漢帝國建立之初,利用民眾對秦王朝殘厲法制的不滿,順從民意,進行了政治改革。為與民休養生息,採取了無為而治的統治思想,這也是道家思想第一次登堂入室。
所謂“漠然無為而無不為也,澹然無治也而無不治也”,《原道》篇就闡述了這一思想原則。在行政實踐中推行這樣的原則,就像《淮南子·覽冥》中所說“除苛削之法,去煩苛之事”,以及《淮南子·齊俗》中所說“上無苛令,官無煩治”。無為政治看起來有消極保守的傾向,從另一種種角度看,卻透露出科學的客觀主義的精神。這種政策強調行政上不妄為,少有急切的舉措,避免苛政擾民,使社會生活在自然的狀況下得以安定。這種政治風格在一定程度上有利於社會的安定和經濟的進步。
文景時期,繼續推行漢初無為而治的思想,各項政治措施實際上都圍繞著無為而治的思想展開,並適當補益損革,使得漢朝國力逐步恢復。文景時代比較寬和的政治空氣,有利於當時社會經濟的發展和文化的進步。《漢書·食貨志上》說,“文帝即位,躬修位節,以安百姓”,對於當時經濟的恢復和發展,有重要的意義。
2、穩定局面
文帝即位不久,就廢止誹謗妖言之罪,使臣下能大膽地提出不同的意見。秦代以來有所謂“秘祝”之官,凡有災祥就移過於臣下。文帝前十三年下詔廢除並且聲明:百官的錯誤和罪過,皇帝要負責。次年,他又禁止祠官為他祝福。
漢初統治者認為秦朝郡縣制並不成熟,在國體上實行了郡國并行制
漢文帝即位之後,首先封賜推舉自己上位和誅殺諸呂的有功之臣。漢文帝前元年(前179)十月,封周勃為右丞相,陳平為左丞相,灌嬰為太尉,組成新的漢廷中央。除了保留舊有的諸侯王之外,漢文帝又立了一批新的諸侯王。同年十二月,立原趙幽王劉友之子劉遂為趙王;徙封原琅邪王劉澤為燕王。後來,又立劉遂之弟劉強為河間王;朱虛侯劉章為城陽王;東牟侯劉興居為濟北王;立皇子劉武為代王,又徙封為淮陽王,后徙封為梁王;封劉參為太原王;劉揖梁王
漢文帝根據群臣的建議,立長子劉啟為太子。這樣,自漢高祖以來,預立太子就成為漢家的定製。
漢景帝即位后,加強中央集權,重用御史大夫晁錯,大力推行削藩。平定“七國之亂”后,絕大多數諸侯王國僅領有一郡之地,實際地位已經降為郡級,國與郡基本上趨於一致。諸侯王國領郡由漢高祖時的42郡減為26郡,而中央直轄郡由漢高祖時的15郡增加至44郡,使漢郡總數大大超過諸侯王國郡數。
漢景帝抑貶諸侯王的地位,剝奪和削弱諸侯國的權力,收回王國的官吏任免權,僅保留其“食租稅”之權,並且收奪鹽鐵銅等利源及有關租稅。
但是諸侯王勢力並未徹底解決,以致後來漢武帝不得不繼續採取相應的措施。
3、虛懷納諫
徠文景二帝還十分重視有識之士,聽取和採納他們有利朝廷的建議。思想家賈誼提出農業生產是立國的根本,只有把糧食積貯得多了,才能攻能守。政治家晁錯提出重農輕商的主張,提出使農民附著於土地的觀點,文帝都採取了措施加以實行。
4、修改刑法
秦朝時期大多數犯罪的人,都沒有刑期,終生服勞役。文帝詔令重新制定法律,根據犯罪情節輕重,規定服刑期限;罪人服刑期滿,免為庶人。秦代法律規定,罪人的父母、兄弟、姊妹、妻子和子女都要連坐,重的處死,輕的沒入為官奴婢,稱為“收孥相坐律令”。文帝明令廢止。秦代有黥、劓、刖、宮四種肉刑。漢文帝下詔廢除黥,劓、刖,改用笞刑代替,景帝又減輕了笞刑。
這些改革有著重要的意義,但后兩項在當時和以後並沒有認真執行。文帝時許多官吏斷獄從輕,持政務在寬厚,不事苛求,因此獄事簡省,人民所受的壓迫比秦時有顯著的減輕。
漢景帝在法律上實行輕刑慎罰的政策:其一,繼續減輕刑罰,對文帝廢肉刑改革中一些不當之處的修正。其二,強調用法謹慎,增強司法過程中的公平性。其三,對特殊罪犯給予某些照顧。
實行“賣爵令”及“黷罪之法”。這兩項措施都是在文帝時由太子家令晁錯提出,並被文帝批准實行的。景帝即位后,繼續執行了這些被證實是有效的措施,並使它更為完善。大批徙民充實於邊地,成為一支兵農混一的墾戍隊伍,不但減輕了內地百姓的徭役,而且爭取到一個安定的社會環境。

軍事方面

1、強化軍權
軍權是保障皇權最重要的權力,漢文帝在進入長安的當天夜裡,就命令親信宋昌為衛將軍,鎮撫南、北二軍;命張武為郎中令,巡察保衛宮中。有司衙門分別誅殺少后帝及其三個弟弟於各自的府第。皇帝回到前殿,連夜頒布詔令,大赦天下。
漢文帝知道自己在漢廷並無雄厚的政治基礎,有的宗室認為他是“摘桃派”,僅僅是依靠一批老臣的擁戴而登上皇位的,他所面臨的是不斷壯大和日益驕橫的諸侯王勢力,所以他首要的任務是採取恩威並施的兩手策略來鞏固皇權。
2、維護統一
由於漢王朝大力推行無為政治,對諸侯王勢力的惡性發展,起了催化作用。諸侯坐大,形成“尾大不掉“之勢,必然使劉氏宗室內部在皇權和王權的分割問題上產生了尖銳的矛盾,這個矛盾從文帝即位后就開始激化了。文帝三年(前177年),濟北王劉興居叛亂,首開王國武裝反抗漢廷之先例。文帝派兵鎮壓,叛軍頃刻瓦解,劉興居被俘后自殺。
只過了三年,淮南王劉長又舉起了叛旗。但尚未行動,即被朝廷發覺。文帝派人傳訊劉長入京,罷去他的封號,將他發配蜀郡。途中,劉長絕食而死。
賈誼獻策兩起叛亂雖被平息了,但漢初諸侯王勢力的惡性發展,實際上已成為對抗中央朝廷的分裂勢力。朝廷中一些有識之士,認為到了非從根本上解決不可的時候了。賈誼就是其中突出的代表。時年28歲的賈誼上《陳政事疏》(即《治安策》),提出兩點:第一,親疏不是主要問題,即同姓諸侯王不比異姓王可靠。第二,是強者先反叛,弱者后反叛,在這樣的封國條件下,最後都是要威脅中央集權政權的。賈誼提出解決的辦法就是“眾建諸侯王而少其力”,即分割諸侯王國的勢力,從而達到中央集權的目的。
漢文帝十分欣賞賈誼的《治安策》,然而,當時他正用心於穩定政局,恢復和發展社會經濟,形勢不允許他與諸侯王公開對抗。直到文帝十六年(前164年),齊王劉則死,無子嗣位,文帝才分最大的齊國為六國。又封劉長的三子劉安、劉勃、劉賜等為王,將淮南國一分為三。賈誼關於眾建諸侯的建議,至此才得以實施,但皇權和王權的矛盾並沒有從根本上得到解決,分權和集權的問題依然存在。由於漢文帝對同姓諸侯王基本上採取姑息政策,所以導致了景帝時期的吳楚七國之亂
漢景帝即位后,先提拔晁錯做內史,然後又升晁錯為御史大夫,位列三公之一。晁錯經過分析,告訴劉啟要特別提防諸侯勢力最強大的吳王劉濞。
漢景帝知道了七國反叛的消息,就派太尉周亞夫帶領三十六個將軍去攻打吳國、楚國;派曲周侯酈寄攻打趙國;派將軍欒布攻打齊國;派大將軍竇嬰屯兵滎陽,監視齊國、趙國的軍隊。
竇嬰向漢景帝引見曾擔任過吳國丞相的袁盎。漢景帝召袁盎進宮相見,趁機勸說漢景帝殺掉晁錯,以保國家安全,平息叛亂。漢景帝採納了袁盎的計策,便殺了晁錯。
而七國之亂並沒有因此而停止,漢景帝調派周亞夫等將領領兵平叛。周亞夫採用截斷叛軍的糧道然後堅守不出的戰略,最終擊潰了叛軍,用三個月將叛亂徹底平定。
七國之亂平定之後,漢景帝將各諸侯王國的權利收回中央,又大量裁撤諸侯國的官吏數量。諸侯王不再有行政權和司法特權。經過七國之亂,諸侯王的割據問題得以徹底解決。
3、安定邊疆
漢文帝前元三年(前177),匈奴右賢王背棄和親之約,率數萬大軍侵佔河南地(今內蒙古伊克昭盟地區),並進襲上郡(今陝西綏德地區),殺略漢民,威脅長安。雙方雖未交兵,但這次用兵是西漢自白登之圍后對匈奴第一次大規模的軍事行動,表明西漢王朝並不甘於和親政策。
漢文帝前元十四年(前166)冬,老上單於親率14萬大軍入侵漢地,前鋒直抵岐州雍(今寶雞鳳翔)、甘泉(今陝西淳化西北),距長安僅200里,直接威脅西漢王朝的統治中心。文帝得報,立即命中尉周谷、郎中令張武為將軍,發車千乘,騎十萬,屯駐長安附近,防衛京師;又拜昌侯盧卿為上郡將軍,寧侯魏遫為北地將軍,隆慮侯周灶為隴西將軍,東陽侯張相如為大將軍,成侯董赤為前將軍,大發上郡、北地、隴西等處兵馬車騎迎擊匈奴,苦戰月余,老上單於方退出塞外,而漢軍逐出塞即還,不能有所殺。從此,匈奴日已驕,歲入邊,殺略人民畜產甚多,雲中、遼東最甚,至代郡萬餘人。西漢王朝深以為患,不得不遣使者復與匈奴修好和親。漢文帝后元四年(公元前160年),老上稽粥單於死,其子軍臣立為單於,仍以中行說為親信,積極準備攻漢。
漢文帝后元六年(公元前158年),軍臣單於絕和親之約,對漢發動戰爭,侵入上郡及雲中郡。文帝以中大夫令勉為車騎將軍,率軍進駐飛狐(今山西上黨);以原楚相蘇意為將軍,將兵入代地,進駐句注(今山西雁門關附近);又派將軍張武屯兵北地,同時,置三將軍,命河內守周亞夫駐屯細柳,祝茲侯徐悍駐棘門,宗正劉禮駐霸上,保衛長安。此時,匈奴騎兵已進至代地句注邊,邊境烽火警報連連告急。漢軍經數月調動,方抵邊境地區。匈奴見漢軍加強了守備,遂退出塞外。
總體而言,受制於國力、統治思想和馬匹、武器等具體物質基礎,文景時期對待匈奴的入侵併不組織軍隊主動出擊,以避免加重百姓的負擔,使恢復不久的正常的經濟生活再次受到破壞。

經濟方面

1、與民休息
漢文帝
漢文帝
文景兩代採取了上述一系列措施的結果,使當時社會經濟獲得顯著的發展,封建統治秩序也日臻鞏固,西漢初年,大侯封國不過萬家,小的五六百戶;到了文景之世,流民還歸田園,戶口迅速繁息。列侯封國大約有三四萬戶,漢初至武帝即位的70年間,由於國內政治安定,只要不遇水旱之災,百姓總是人給家足,郡國的倉廩堆滿了糧食。大倉里的糧食由於陳陳相因,致腐爛而不可食,政府的糧倉有餘財。
文景時期的“與民休息”政策使當時社會經濟獲得顯著的發展,統治秩序也日臻鞏固。西漢初年,大侯封國不過萬家,小的五六百戶;到了文景之世,流民還歸田園,戶口迅速繁息。列侯封國大者至三四萬戶,小的也戶口倍增,而且比過去富實得多。農業的發展使糧價大大降低,文帝初年,粟每石十餘錢至數十錢。據《漢書·食貨志》記載,漢初至武帝即位的七十年間,由於國內政治安定,只要不遇水旱之災,百姓總是人給家足,郡國的倉廩堆滿了糧食。太倉里的糧食由於陳陳相因,致腐爛而不可食,政府的庫房有餘財,京師的錢財有千百萬,連串錢的繩子都朽斷了。這是對文景之治十分形象的描述。
漢初休養生息政策的繼續和發展,使中國出現了第一個治世。文景時期實施較為開明的政治,以達到鞏固專政的目的,為漢武帝的大一統奠定了政治和物質條件。
2、減輕雜稅
漢高祖登基后,約法省禁,減輕田賦稅率,“什五而稅一”。漢惠帝時,下令“減田租,復十五稅一”。可知漢高祖在位的12年間,後期因國家財政上的需要,稅率有所提高,但惠帝於漢高祖十二年即位后,馬上恢復了原來的稅率,使十五稅一保持下來,即使呂后當政時也未見改變。漢文帝時,進一步降低田租的稅率,按“三十稅一”徵稅。這是中國封建社會田賦稅率最低的時期,而且以後始終不變。景帝二年(公元前155年),又下詔:“令民半出田租,三十而稅一也。”將以往十五稅一的田租,又減輕了一半。
3、鼓勵生產
•農業
文景之治
文景之治
文景二帝多次下詔勸課農桑,按戶口比例設置三老、孝悌、力田若干員,經常給予他們賞賜,以鼓勵農民發展生產,還通過各種稅收優惠政策鼓勵人民開荒。
漢文帝十分重視農業生產,他即位后多次下詔勸課農桑,按戶口比例設置三老、孝悌、力田若干員,經常給予他們賞賜,以鼓勵農民發展生產。同時還注意減輕人民負擔,漢文帝前二年(前178年)和前十二年,曾兩次“除田租稅之半”,即租率減為三十稅一,前十三年還全部免去田租。自后,三十稅一遂成為漢代定製。文帝時,算賦也由每年120錢減至每人每年40錢,徭役則減至每3年服役一次。景帝元年(公元前156年)春正月,下詔說:“間者歲比不登,民多乏食,夭絕天年,朕甚痛之。郡國或磽狹,無所農桑系畜;或地饒廣,薦草莽,水泉利,而不得徙。其議民欲徙廣大地者聽之。”准許百姓從貧瘠地區遷往土地肥沃地區,以利發展農業。他還多次下詔申明以農為立國之本,強調重本抑末。他在詔文中說:“雕文刻鏤,傷農事者也;錦繡纂組,害女紅者也。農事傷則飢之本也,女紅害則寒之原也。”同時要求郡縣官吏認真執行,對失職者加以嚴懲。“吏發民若取庸采黃金珠玉者,坐臧為盜,二千石聽者,與同罪。”漢景帝二年(前155年),又把秦時17歲傅籍給公家徭役的制度改為20歲始傅,而著於漢律的傅籍年齡則為23歲。
農業的發展,使糧價大大降低,史載文帝時每石“粟至十餘錢”。為了保證農民的收入,吸引農民重視農業生產,漢文帝君臣認為惟一途徑就是提高糧食價格,對能夠提供糧食者實行獎勵。他們採取的策略是鼓勵有錢人家購買農民的糧食,捐獻給國家。對於能捐獻糧食並運送到邊境糧庫的,國家按照捐獻數額的不同賜予不同爵位,還可以贖罪。這樣,邊防要塞的糧食儲備迅速充足了,接下來又進一步充實各郡縣的儲備。只要郡縣儲備足夠一年所需,該郡縣就可以免收農民田租。在這樣政策的鼓勵下,農民的收入保障了,負擔減輕了,國家的儲備也充足了。
•工商業
在工商業方面,漢文帝還下詔“弛山澤之禁”,即開放原來歸國家所有的山林川澤,從而促進了農民的副業生產和與國計民生有重大關係的鹽鐵生產事業的發展。文帝文帝十二年又廢除了過關用傳制度,促進商品流通和各地區間的經濟交往。商品經濟的發展,使工商雜稅收入逐步超過了全國的田租收入,也使政府有財力減免田租。漢景帝恢復與匈奴等周邊民族通關市,發展邊境貿易。在“異物內流,利不外泄”的原則下,取得了巨大的貿易順差。
漢文帝前十二年還廢除了過關用傳的制度,這有利於商品流通和各地區間的經濟聯繫。對於農業生產的發展也有一定的促進作用。
4、厲行節約
漢景帝
漢景帝
漢文帝提倡節儉,他在位期間,宮室苑囿,車騎服御,都無增加。他曾經想做一個露台,預算報上來,需要百金,他便放棄了這一想法。他說:“百金相當中產人家十家的財產總和了,我繼承先帝的宮室,還常覺得羞恥,怎麼能花百金建露台。”為了減免人民稅負,他還減少自己的開支,裁減侍衛人馬。漢景帝下詔不接受地方貢獻的錦繡等奢侈物品,並禁止地方官員購買黃金珠玉,否則以盜竊論罪。
因為文帝提倡儉約,所以當時的國家財政開支有所節制和縮減,貴族官僚也不敢濫事搜括,奢侈無度,從而減輕了人民的負擔,這是“休養生息”政策的重要內容之一。
5、抑制豪強
漢廷禁止豪強私自鑄錢,採取重農抑商;逐步分化諸侯。
西漢前期“與民休息”的政策,對農民是雨露陽光,但卻助長了豪強商賈的實力。因為豪強地主佔有的土地多,輕徭薄賦政策使他們獲利最多;“弛山澤之禁”,富商從中獲利最大。所以,在“與民休息”的同時,豪強鉅賈一天天膨脹起來,社會上形成了擁有政治優勢的漢初軍功集團、桀驁不馴的巨族土霸和財力日益雄厚的商人三股勢力。這些豪富佔有大量財富,一方面使用成群奴婢,過著侈靡生活,消耗著大量的勞動成果,影響著農業生產;一方面瘋狂兼并土地,逼迫大量的自耕農破產流亡。當時國家的稅收是三十稅一,即收穫量的3.33%,地主向佃農收取的地租率是什五,即收穫量的50%,其差額就是地主的受益即46.67%。社會財富佔有的懸殊,是社會不安的最大隱患,這極容易造成社會秩序的動蕩和階級矛盾的尖銳。
為了保護自耕農的權益,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保持社會的安定,文景二帝開始採取了一些抑制豪強的措施。漢文帝的重要策臣賈誼提出:移風易俗,反對豪強淫侈之風;禁止豪強私自鑄錢;重農抑商;逐步分化諸侯;加強儲備以防災荒等一系列建議。這些主張嚴重損害了權貴階層的利益,賈誼也成了他們的攻擊對象,指責賈誼“年少初學,專欲擅權,紛亂諸事”。最後,賈誼終於被陷害,流放到潮濕沼荒之地,死時年僅33歲。
漢景帝時的晁錯是比賈誼更務實的政治家,也更加勇敢。晁錯指出今天雖然法律“尊農夫,農夫已貧賤矣”。他提出“損有餘補不足”的理財思路,以捐獻糧食授予爵位的方式,誘使富人去購買農民的糧食來實現重農國策。他勸景帝勇敢地接受權貴集團的挑戰,得到了景帝的重用,但也受到權貴們更多的攻擊。景帝在打擊豪強方面,採取了更加嚴厲的措施,特別是任用郅都王溫舒、嚴延年、寧成等所謂的酷吏,痛誅不法豪強。史書上說“流血十餘里”,“余皆股慄”,“豪強肋息,威震旁郡”。晁錯的父親從老家趕來勸阻兒子說:“你這樣做,劉氏安矣,而晁氏危。”晁錯父親受不了壓力而服毒自殺,晁錯也在後來的七國之亂中被殺害。賈誼和晁錯的主張先後被文帝和景帝接納並實行,作為“文景之治”的重要功臣一直被後世稱頌。
6、財政集權
最初對減輕中央財政的負擔、緩解漢初的財政困難、促進地方經濟發展起著一定的作用。地方也能因地制宜的實行一些惠民政策,如齊國工商業發達,又有漁鹽之利,便不征農業稅。吳國則有銅山、海鹽能獲巨利,故無賦稅。

文化方面

漢景帝時期,由於社會經濟的恢復及發展已達到相當的程度,所以統治階級上自景帝,下至郡縣官都逐漸重視文教事業的發展。漢景帝末年任命文翁為蜀郡太守,文翁首創了郡國官學。
對於思想,漢景帝也不再嚴厲禁止其他學派的發展。當時的西漢初期,朝廷流行的黃老學派,即以黃帝和老子命名的學派,主張無為而治,輕徭薄賦。景帝在提倡黃老的同時也讓包括儒家學說的其他各派存在、發展,這為後來董仲舒學說的發展以及被漢武帝的重視採用提供了前提條件。

對外關係方面

匈奴
漢文帝即位后,不僅內政複雜棘手,邊事也十分嚴峻,在國力不強的情況下,面對“胡強南勁”的形勢,漢文帝採取了正確的策略,終於贏得了較好的外部環境。
自白登之圍來,漢廷對匈奴實行和親政策,雖然收到了一定效果,但是並不能根本解除匈奴的威脅,雙方一直處於戰和不定的狀態。
文帝后二年(前162),又與匈奴定和親之約,此後匈奴雖背約屢犯邊境,但文帝只是詔令邊郡嚴加備守,並不興兵出擊,以免煩擾百姓。
文帝在位期間,為了謀求安定的和平環境,對匈奴一直採取克制忍讓的態度,繼續執行和親政策,避免大動干戈。然而,匈奴雖然受益於和親政策,但是卻不信守和親的盟約。漢廷急需行之有效的御邊之策。
景帝繼續採取和匈奴和親的政策,對匈奴進行安撫。同時在匈奴的邊界地區設立關市,和匈奴貿易,這也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匈奴的騷擾。景帝還把來降的匈奴封為列侯,漢匈兩族“通關市”,足見這一時期的邊境關係是比較友好和安定的。
西漢地圖
西漢地圖
南越
呂后時代嚴格控制關市,在鐵器等先進生產工具的流通方面對南越國實行封鎖。南越王趙佗採取和中央政府相對抗的態度,自立為南越武帝,又發兵北上,進攻漢王朝南邊的長沙國。在呂后發軍擊南越以後,南越與漢王朝正式進入交戰狀態。因為氣候條件的不適應,漢軍不能越過南嶺,兩軍事實上在南嶺一線相持了一年之久,呂後去世方才罷兵,於是出現了所謂“佗得以益驕”的局面。
文帝即位后,改變扼殺政策,採取安撫政策,向南越提供發展生產所需的鐵器、農具、馬牛羊等。並派人修葺趙佗在真定(今河北正定)的祖墳,置守邑,歲時祭祀。又撤掉進攻南越的軍官,拜趙佗的兄弟做官。然後,遣陸賈再次出使南越。在文帝誠意的感召下,趙佗謝罪稱臣,去黃屋左纛,歸附漢王朝。嶺南地區從而贏得了發展經濟的有利條件,到武帝時期,經濟文化發展已有較大發展。
漢廷對周邊少數民族不輕易用兵,儘力維持相安友好關係,以禮相待,兄弟相稱,這對於加強中原人民與周邊少數民族人民之間的團結,增進友誼,起了很好的作用,進一步促進了漢朝時期各個民族之間的融合,對中華民族的形成和發展做出了貢獻。

社會方面

文帝即位后,頒布了《振貸詔》、《養老詔》等詔令,以振救、撫養貧困年老的百姓。他因長期生活在代地,對下層社會多有體恤。

影響


百姓無內外之徭,得息肩于田畝,天下殷富。在薄稅勸農,與民休息的政策指導下,經過文景二帝41年的治理,迎來了西漢前期的太平盛世。
首先是農民負擔大大減輕。從漢高祖即位(公元前202年)到漢景帝后元三年(公元前141年),前後共62年間,西漢王朝實行的是中國古代堪稱典範的輕徭薄賦政策,農民的負擔是最輕的。從文帝十三年(公元前167年)起,又連續免除全國田賦長達11年,在這期間,農民來自農業稅的負擔沒有了,這在封建社會是絕無僅有的。所以,西漢前期七十餘年農民負擔一直很輕是歷史上公認的。
其次是人民富足,社會安定。守閭閻者食粱肉,為吏者長子外,居官者以為姓號。故人人自愛而重犯法,先行仁義而後絀恥辱焉。當此之時,網疏而民富。”這樣的安康和諧社會在中國歷史上是少有的。
再次,經濟發展,國家財政充實。由於經濟得到發展和繁榮,國家財政與建國初相比,出現了天壤之別。如文景時,“太倉有不食之粟,都內有朽貫之錢”。至漢武帝即位時,國家財政又上了新台階。“都鄙廩庾皆滿,而府庫余貨財,京師之錢累巨萬,貫朽而不可校,太倉之粟,陳陳相因,充溢露積於外,至腐敗不可食”。國家財政實力如此雄厚,也是在中國封建社會少見的。
由此可知,西漢以“文景之治”為標誌的太平盛世,是通過輕徭薄賦政策取得的。漢初“無為而治”的國策,也不是無所事事、放任自流的“無為”,而是積極“有為”的。那就是為農民建立平靜穩定的生產環境,努力把對農民生活生產活動的干擾降低到最小,努力保證農民的勞動得到穩定的報酬。在排除農民生產干擾方面,一是減輕政府對農民的賦役負擔,二是打擊豪強對農民的侵害;在保證農民收益上,一方面大幅度減免農業稅,一方面通過財稅政策穩定物價。太平盛世,國家的財政收入多、富人的收入高不是標誌,更重要的是看人民的富足程度,尤其要看農民的富足程度。

歷史評價


總評

漢初的統治者採取了休養生息政策,減輕徭役賦稅負擔,注重發展農業生產,以鞏固封建統治。文景兩代,繼續大力推行這一政策,因而促進了社會經濟的較快發展。
漢文帝十分重視農業生產,鼓勵農民發展生產。他注意減輕人民負擔,常頒布減省租賦詔令。文帝對秦代的苛刑峻法在高祖、呂后改革的基礎上,又作了重大改革。文帝對周邊少數民族採取安撫友好的政策,不輕易動兵,儘力維持相安的關係。這種做法既起到了“御胡”的目的,也起了開發邊境的作用,為漢代屯田之先河。
漢景帝引導人民走向善良,通過使西漢王朝的統治在人們心目中高度合理化,所以文景之治得以實現,從這個角度看,漢景帝的確是一代明君。文帝時期是比較清明的,社會是安定的。
經過勞動人民幾十年的辛勤勞動,到景帝末年和武帝初年,社會和國家都已經比較富庶。司馬遷在《史記·平準書》中記載說:“非遇水旱之災,民則人給家足,都鄙廩庾皆滿,而府庫余貨財。京師之錢累巨萬,貫朽而不可校;太倉之粟,陳陳相因,充溢露積於外,至腐敗不可食。”由此可見,文景時期政治清明、經濟發展,人民生活安定,確實稱得上是太平盛世。因此史家稱這段統治時期為“文景之治”。
文景之治是在漢朝統一王權的統治下,統治階級順應歷史發展,採取與時代相應的統治政策,符合當時社會的發展狀況,因而促進了政治的進步和經濟的繁榮,出現了中國歷史上有名的空前盛世。

歷代評價

《史記·平淮書》載:“漢興七十餘年間,國家無事。……京師之錢累巨萬,貫朽而不可校;太倉之粟,陳陳相因,充溢露積於外,至腐敗不可食。”
《漢書・景帝紀》:“漢興,掃除繁苛,與民休息。至於孝文,加之以恭儉,孝景遵業,五六十載之間,至於移風易俗,黎民醇厚,周雲成康,漢言文景,美矣!”
《漢書·刑法志》:“吏安其官,民樂其業,畜積歲增,戶口寢息”。
《資治通鑒·卷十五》:“海內安寧,家給人足,後世鮮能及之”。
《舊唐書·憲宗紀上》:“文景醲化,百王莫先。”
楊炯《公卿以下冕服議》讚頌唐太宗功績,以“文景”事業相比況。
裴《賢良策》:“至漢文及我太宗皇帝,皆不以寶位自矜,不以洪業自恣,率身以政,御物以仁。”
白居易《白氏長慶集》卷四十八《才識兼備明於體用策一道》:“禮行故上下輯睦,樂達故內外和平,所以兵偃而萬邦懷仁,刑清而兆人自化,動植之類咸煦嫗而自遂焉,雖成康文景之理,無以出於此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