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縣
河南省范縣濮城鎮前稱
濮縣治所駐今河南省范縣濮城鎮,原屬山東省,歷史上與今鄄城縣為一體,后黃河改道分割境域造成管理不便,濮縣、鄄城縣分立后,黃河北岸的濮縣於1956年被撤銷,全部並於范縣。
1964年范縣因水利問題由山東省劃歸河南省。
春秋春秋時期屬衛國鄄邑。時期屬衛國鄄邑。
漢代置鄄城縣。
唐代復置濮州。
明代撤鄄城縣併入濮州。
民國二年(1913年)2月,改濮州為濮縣,屬東昌府。
民國三年(1914年)6月,廢府設道,屬山東省東臨道。
民國二十五年(1936年)10月,再次將鄄城併入濮縣。
1952年平原省撤銷,濮縣重歸山東省,隸屬聊城地區,鄄城縣屬菏澤專區。
1956年,濮縣撤銷建制,併入范縣,改為山東省范縣濮城區(區公所級)。
1958年建范縣濮城公社。
1964年,國務院為解決河南、山東兩省交界地區水利問題進行區劃調整,將范縣由山東省聊城地區劃歸河南省安陽地區。
1983年9月1日,經國務院批准建立地級濮陽市,隨范縣劃歸濮陽市。
1983年,濮城公社設鎮,即范縣濮城鎮。
在山東省菏澤縣北125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