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鎮縣人民政府

政府機關

固鎮縣人民政府是固鎮縣行政機關。

主要職責


第一條 根據《中共蚌埠市委辦公室蚌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固鎮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蚌辦〔2019〕7號)和《中共固鎮縣委固鎮縣人民政府關於縣級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固發〔2019〕8號),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固鎮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以下簡稱縣政府辦公室)是縣人民政府(以下簡稱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第三條 縣委外事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設在縣政府辦公室,接受縣委外事工作委員會直接領導,承擔縣委外事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職責。
第四條 縣政府辦公室負責貫徹落實上級黨委、政府的方針政策和縣委、縣政府作出的決策部署,協助縣政府負責同志處理縣政府日常工作,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政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協助縣政府負責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文電;負責承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縣委及其部門的來文來電;負責承辦縣政府各部門、各鄉鎮政府的來文來電。
(二)負責縣政府會議的準備和會務工作,協助縣政府負責同志組織會議決定事項的實施;負責縣政府重大活動的組織安排和聯絡工作。
(三)研究縣政府各部門、各鄉鎮政府向縣政府請示的事項,提出審核或處理意見,報縣政府負責同志審批。
(四)根據縣政府負責同志的指示,對縣政府部門間出現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縣政府負責同志決定。
(五)根據縣政府負責同志的指示,組織專題調查研究,搜集整理信息,及時準確地向縣政府負責同志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搜集、整理、加工、綜合、反饋來自各方面的信息,及時準確地向縣政府負責同志及省、市政府提供信息。
(六)負責組織協調、督促檢查市人大、市政協和縣人大、縣政協交由縣政府的有關議案、建議和提案的辦理工作。
(七)監督、檢查縣政府部署的各項工作貫徹落實情況;督促檢查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政府對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縣委公文、會議決定事項以及領導同志批示要求的貫徹執行情況,並跟蹤調研,及時向縣政府負責同志報告。負責全縣目標管理工作的指導、協調、考核、檢查。
(八)負責縣政府負責同志的主要活動安排和縣政府值班工作;負責徵集、辦理人民群眾建議和受理縣長熱線電話、人民群眾反映問題,並及時向縣政府負責同志報告重要情況;協助處理各鄉鎮政府和縣政府各部門向縣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負責市長熱線辦交辦事項的督促辦理。
(九)負責統籌研究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重要領域、關鍵環節的政策措施;監督檢查營商環境建設情況,開展營商環境監測評價;統籌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促進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政府落實改革舉措;承擔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辦公室和“四送一服”雙千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縣政府政務公開工作。
(十一)負責全縣公務用車及公務用車服務平台的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文電室
負責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受理公文、材料的收發、登記、傳閱分辦工作;負責各鄉鎮政府、縣政府各部門及直屬單位向縣政府請示、報告的登記、呈報及轉交工作;負責中央、省、市、縣有關公文的清退、立卷、歸檔工作;負責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的印鑒管理工作;負責本機關圖書、音像資料管理及機要保密工作。負責指導全縣公文處理等工作。
(二)政務室
負責縣政府負責同志政務活動安排和日常服務工作;負責起草縣政府分管負責同志綜合性文字材料;負責承辦和協辦縣政府分管負責同志主持召開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縣政府黨組會議、組成人員會議、常務會議、縣長碰頭會議等會議的議題安排及其他文字材料工作;負責審核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名義發布的各類文件。
(三)綜合室
負責縣政府黨組會議、組成人員會議、常務會議、縣長碰頭會議等會務籌備、組織、服務工作;承擔縣政府大型會議、重大活動的準備工作;負責縣政府辦公室會議室的管理使用工作。負責行政事務管理、內務管理、精神文明創建、脫貧攻堅、招商引資、安全生產、機關黨建、組織人事、黨風廉政建設、宣傳思想、意識形態計劃生育和婦女兒童、群團、工會、綜治、信訪、維穩及防邪工作;負責報刊、雜誌、刊物的征訂、分發工作。
(四)調研信息室
負責對全縣改革、發展、穩定等方面的重大課題進行調查研究,形成調研報告,為縣政府負責同志科學決策和指導工作提供參考和建議。負責上級部門和縣政府負責同志安排的調研任務。負責全縣政務信息工作網路的指導和協調;組織信息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負責及時收集整理向省政府、市政府報送政務信息。負責整理縣政府大事記。
(五)機關事務管理室(公務用車管理中心)
負責縣政府辦公室辦公用品的購置、供應和維修;負責協調縣政府各部門的機關事務管理工作;負責縣政府辦公室公務接待工作;負責縣政府機關國有資產及其它設施的管理(含土地使用權和房屋產權等) ;負責縣政府機關辦公用房的管理和維修,提出用房的調整、分配方案。負責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
負責全縣公務用車及公務用車服務平台的管理工作;負責參加車改單位車輛更新的編製審核工作,協助做好公務用車處置及車改後續工作。
(六)縣委、縣政府目標管理考核委員會辦公室(縣政府督查室)
負責國務院和省政府大督查自查及整改工作;負責縣政府重大決策部署、重要會議議定事項貫徹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負責對縣政府主要負責同志重要批示件、交辦件進行督辦工作,對《政府工作報告》重點任務進行分解、督查;負責縣人大、政協交縣政府辦理的議案、建議、提案的催辦等有關工作。
負責全縣黨政機關目標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制定縣政府年度目標方案;負責目標實施過程中的協調、檢查、考核和驗收等日常工作;負責全縣目標管理先進單位的評選、審核和報批;負責全縣各級目標管理人員的培訓。
(七)縣政府政策研究室
負責全縣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的資料庫和資料的收集、整理。負責收集整理並為領導提供其他地區在改革開放和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大舉措信息。負責縣政府主要負責同志綜合性文字材料以及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綜合性文字材料的起草、修改和核稿工作。負責縣政府黨組會議、縣政府組成人員會議、縣政府常務會議、縣長碰頭會議等重大會議的會議記錄及《會議紀要》的起草、修改和核稿工作。負責《政辦通報》的起草、核稿和編髮工作。
(八)縣政府總值班室(縣長熱線辦公室)
負責縣政府政務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縣政府負責同志批示指導;協調、指導和督查全縣政府系統政務值班工作;負責縣長熱線電話辦理工作,受理、交辦、轉辦、督辦人民群眾各類訴求、舉報、意見和諮詢等;負責市長熱線辦交辦事宜的督促辦理。
(九)放管服和營商環境監督室
負責統籌研究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重要領域、關鍵環節的政策措施;監督檢查營商環境建設情況,開展營商環境監測評價;統籌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促進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政府落實改革舉措;承擔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辦公室、創優“四最”營商環境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四送一服”雙千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行政編製


縣政府辦公室機關行政編製40名。設主任1名,副主任2名,股級領導職數8名。其中,縣目標考核委員會辦公室(縣政府督查室)設主任一名(由縣政府辦公室主任兼任),副主任2名(副科級)。
縣政府辦公室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製事項另行規定。
縣委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對本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其調整由縣委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現任領導


縣委副書記、縣政府縣長沈明舉
縣委常委、縣政府常務副縣長王志
縣委常委、縣政府副縣長朱道榮
縣委常委、縣政府副縣長王敬
縣政府副縣長王艷
縣政府副縣長劉銳
縣政府副縣長、縣公安局長張懷傑
縣政府副縣長戴傳捷

下設機構


固鎮縣衛生健康委員會
固鎮縣司法局
固鎮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固鎮縣水利局
固鎮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固鎮縣教育體育局
固鎮縣科學技術局
固鎮縣殘疾人聯合會
固鎮縣城市管理局
固鎮縣公安局
固鎮縣扶貧開發局
固鎮縣應急管理局
固鎮縣數據資源管理局
固鎮縣農業農村局
固鎮縣審計局
固鎮縣應急管理局
固鎮縣商務局
固鎮縣文化和旅遊局
固鎮縣統計局
固鎮縣司法局
固鎮縣交通運輸局
固鎮縣信訪局
固鎮縣財政局
固鎮縣住房和城鄉建設
固鎮縣農業農村局
固鎮縣退役軍人事務局
固鎮縣經濟和信息化局
固鎮縣市場監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