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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點

標點

標點,讀音biāo diǎn,釋義為標點符號,出自《宋史·卷四三八·儒林傳八·何基傳》。

釋義


1、圈點句讀的符號。
2、在文字中標上圈點。
3、古時標記句讀的符號。
4、標點符號。
5、給原來沒有標點的著作(如古書)加上標點符號<動詞>:標點二十四史。

出處


《宋史·卷四三八·儒林傳八·何基傳》:“凡所讀,無不加標點,義顯意明,有不待論說而自見者。”

歷史意義

漢語標點史溯源到甲骨文中使用的線條和間空作為分詞分段的手段。林氏認為,狹義的標點指書寫形式的標點,廣義的標點還應包括非書寫形式的標點,如間空、大寫、分段等,並把非書寫形式的標點作為研究對象。鉤識號從先秦至少到漢代一直用來斷句。《說文解字》已把“ ”“、”正式列為條目,兩者配對,是漢語早期的句讀符號。然後逐次介紹唐代寫本和《金剛經》刻本的標點,宋代至清中葉的標點,清末至民國時期的標點,以至新中國的《標點符號用法》,稱得起是一部扼要而又系統的標點符號簡史。句讀是中國傳統的標點,則在第一篇中設“句讀·圈點”作了專門的討論。
西方標點源於古希臘。林著說,公元前5世紀的希臘銘文,用詞連寫,只是偶爾用直行的二連點和三連點分隔詞句。大學者亞里士多德(前384~前322年)在《修辭學》中提到哲學家赫拉克利特(前540~前470年)的著作因為連寫難以斷句。林著指出西方新式標點系統的奠基人是義大利語法學家和出版家A.馬努提烏斯(約1450~1515年)。他以語法原則取代誦讀原則制定五種印刷標點:逗號(,)、分號(;)、冒號(:)、句號(。)和問號(?)。他的家族在百年間出書近千種,行銷歐洲各地,這幾種基本標點為各語種普遍採用。歐洲各語種也逐漸形成自己的標點體系,英語標點是在18世紀晚期才完備的。
幾千年來,漢語和西方一些語種的標點符號的發展和變化是有很大差異的,從宏觀上考慮,也有相似的前進軌跡。那就是由字、詞、句的連寫,而逐步採用標點或非標點的方式斷詞斷句;由不同地域、不同見解、不同學派採用不同的標點符號,逐步舍異求同,而在一個語種內採取統一或基本統一的標點符號體系。
耐人尋味的是,人類在古代就創造出燦爛的文明,但是創造為數不多的標點符號卻是步履維艱。中國在殷商時代已創造出甲骨文,發掘出土的甲骨片所載約有4 500個單字(可識者約為三分之一)。東漢許慎著《說文解字》已收篆文9 353字,從那時直到清末,得到共同認可使用的還只有句(。)、讀(、)、表示著重的(.)、表示專名的(——)等幾個標點而已,而且這些標點符號常常同其他符號(如評點符號)混用,直到1920年北洋政府教育部公布《請頒行新式標點符號議案》才有成為系列的12種標點。
古代希臘文明是令人耀目的。在公元前5世紀前後已經是哲人輩出,為後世留下哲學、史學、文學、自然科學方面的大量文獻。可是直到希臘化時代亞歷山大圖書館館長阿里斯托芬(公元前257~前180年)才創製出三級點號:中圓點(· )、上圓點(˙)、下圓點(·),從無到有,且成序列,彌足珍貴。歐洲幾個較大語種的標點符號,到18世紀末至20世紀初才最後定型。
標點符號的形狀遠比文字簡單,而數量又遠比文字為少,何以文字很早就能創造出來,而系統的標點符號卻姍姍來遲,東方如此,西方也如此,這倒是值得文明史研究家思索的問題。
嘆號是14世紀下半期義大利人文主義學者的創造。在現存的文獻中最早的嘆號見於佛羅倫薩城邦執政官、作家科盧特喬·薩盧塔蒂的拉丁文著作《論法律和醫學之高尚》1399年抄本(參見第二篇2.2)。德國刊印的書籍在16世紀開始使用嘆號。英語和俄語的嘆號出現於17世紀初。莎士比亞在1610~1611年寫成的《冬天的故事》(The Winter’s Tale)把“嘆號”稱為note of admiration(讚歎符)。與莎士比亞同時代的劇作家本·瓊森說嘆號在句子“帶讚歎”的口氣說出時使用。1657年英語嘆號開始使用現代名稱exclamation mark。
1897年王炳耀在《拼音字譜》中自擬的10種標點中有“慨嘆之號”(!)和“驚異之號”( )。魯迅1909年在《域外小說集·略例》中提出四種新式標點符號,其中有(!),表示“大聲”。1919年《請頒行新式標點符號議案》定名為“驚嘆號”,1951年《標點符號用法》改稱“感嘆號”,1990年以後正式名稱簡化為“嘆號”。
西方的標點符號在16世紀主要有朗誦學派和句法學派兩個學派,主要是由古典時期希臘文和拉丁文演變而來,在17世紀後進入穩定階段。俄文的標點是依希臘文而來,到了18世紀採用西歐的標點方法。
古代的漢字作品無標點符號,到了19世紀開始使用「。」作為斷句。日本在8世紀時,使用返點和訓點作為標點系統。

中文發展

中國標點符號的歷史:
兩漢的時候,有了“句讀”作為停頓標誌,類似我們今天的斷句。符號有“↓”和“、”兩種,比如《說文解字》中解釋“↓”為“鉤識也,居月切”,“、”則為“有所絕止,而識之也,之主庾切”。就是說,凡是文末可以停止的地方,就用“↓”來標記,文中有可以句讀的地方,就用“、”來標示,也就是今天的句號和逗號。
到了宋代,鉤號變成了圓圈,標形如“○”,有大中小之分。朱熹在著《四書章句集注》時就是每章之前用大的“○”,每句之後用“。”這一時期還出現了段落號,用“∨”或“∧”表示,畫在每段末尾字的右下角,甚至出現了“。。。。。。”“……”這樣的密圈、密點加在字的右旁,強調句子的精彩部分。這一用法直到20年代還有沿用。劃在人名或者地名旁邊的“_________”則晚至明代出現。不過值得注意的是,古代的標點符號多用來表示停頓,沒有多少意義上的差別,而且沒有標點的書居絕大多數。
鴉片戰爭以後,新思想傳入,西洋標點也跟著進來了。第一個從國外引進標點符號的是清末同文館的學生張德彝。同文館是洋務運動中清政府為培養外語人才而設立的,張德彝是第一批英文班學生中的一員。
同治七年(1868年)二月,退役駐華公使浦安臣帶領“中國使團”出訪歐美,張德彝也成為隨團人員中的一名。張德彝有一個習慣,就是無論到了哪個國家,都喜歡把當地的風景、名物、風俗習慣都記錄下來,以“述奇”為名編成小冊子。在1868年-1869年期間,他完成了《再述奇》。這本書現在稱作《歐美環遊記》,其中,有一段介紹西洋標點的,云:“泰西各國書籍,其句讀勾勒,講解甚煩。如果句意義足,則記。;意未足,則記,;意雖不足,而義與上句黏合,則記;;又意未足,外補充一句,則記:;語之詫異嘆賞者,則記!;問句則記?;引證典據,於句之前後記“”;另加註解,於句之前後記();又於兩段相連之處,則加一橫如——。
1920年2月2日,北洋政府教育部發布第53號訓令——《通令採用新式標點符號文》,批准了由北大六教授聯名提出的《請頒行新式標點符號方案》。我國第一套法定的新式標點符號誕生,成了語言文化發展史上值得記錄的一筆。
1919年4月,以胡適為首,包括錢玄同劉復、朱希祖、周作人馬裕藻在內的六教授,極不願看著“現在的報紙、書籍、無論什麼樣的文章都是密圈圈到底,不但不講文法的區別,連賞鑒的意思都沒有了”,在國語統一籌備會第一次大會上,他們提出了《方案》,要求政府頒布通行“,。;:?!——()《》”等標點。11月底,胡適對上述方案作了修改,把原方案所列符號總名為“新式標點符號”,次年被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