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陽市發改委

資陽市發改委

貫徹實施國家、省有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擬訂全市有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的規範性文件,負責本系統、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

主要職責


(二)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統籌協調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研究分析宏觀經濟形勢,提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經濟結構優化價格總水平調控目標和政策建議。
(三)負責監測宏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的責任,研究宏觀調控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搞好總量平衡,綜合協調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負責省級及以上經濟開發區的指導、協調和宏觀管理。
(四)負責匯總分析全市財政、金融等方面情況,參與擬訂財政、金融、土地政策,綜合分析政策執行效果,提出多渠道融資的政策建議,綜合協調財政、金融、價格和產業政策等經濟槓桿,保證全市國民經濟計劃和發展規劃的實施。
(五)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市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搞好重要專項經濟體制改革之間的銜接,指導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和改革試驗區工作。
(六)貫徹實施國家、省價格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編製和執行價格調整改革規劃,提出年度價格總水平調控目標及價格調控措施並組織實施,管理國家、省、市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務價格,監管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承擔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價格監督檢查、價格成本調查、成本監審、價格監測、價格認證等工作。
(七)負責全市投資宏觀管理和協調推進重大項目建設。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備案或轉報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企業技術改造項目除外)和資源開發利用、外資、境外投資項目。引導民間投資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優化的目標和政策,指導和協調國外貸款項目實施。組織開展重大建設項目稽察。指導工程諮詢業發展。
(八)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組織擬訂全市綜合性產業政策,負責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銜接農村專項規劃和政策。擬訂重大產業發展規劃,引導全市重大生產力合理布局,協調推進全市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和重大產業基地建設,組織擬訂高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指導全市自主創新體系建設發展。
(九)促進城鄉區域協調發展。組織編製全市主體功能區規劃並協調規劃實施和進行監測評估,組織擬訂區域協調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鎮化發展戰略和統籌城鄉發展的重大政策。
(十)負責編製全市區域合作交流的總體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制定全市區域合作交流、區域協調發展和產業集群的政策措施;組織、統籌、協調、推進國內跨地區之間的經濟、科技、基礎設施、人才、教育、文化、衛生、服務、友好城市交往等領域的合作交流工作,協調區域合作中的重大問題。
(十一)負責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宏觀調控。研究分析市內外市場和對外貿易運行情況,編製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劃並監督執行。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糧食、棉花等重要物資和商品的市級儲備工作,提出重要商品市場、生產要素市場總體布局和發展規劃。
(十二)負責全市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參與擬訂人口和計劃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民政等發展政策,推進社會事業建設。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及政策。
(十三)負責擬訂能源發展總體規劃和行業規劃、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能源體制改革。負責全市能源行業管理,組織實施能源行業標準和准入條件,監測能源發展情況,指導協調農村能源發展。負責能源行業節能和資源完全利用。統籌規劃、綜合平衡能源行業的生產力和重大項目布局。負責能源預測預警。跟蹤了解能源運行和安全狀況,參與能源運行調節和應急保障。
(十四)推進可持續發展,負責全市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擬訂並協調實施全市發展循環經濟、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及政策措施,參與編製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建設、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組織實施國家應對氣候變化重大戰略規劃和政策,組織擬訂全市應對氣候變化的規劃和政策措施。
(十五)指導、協調並綜合管理全市招標投標工作,對國家、省、市重大建設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工程招標投標活動實施監督檢查。
(十六)負責組織協調和處理全市鐵路建設項目前期工作、征地拆遷、建設過程中涉及的重大問題,協同做好全市鐵路建設規劃及年度計劃編製的相關工作。
(十七)負責全市服務業發展的組織協調工作。研究提出全市服務業發展戰略和政策措施,組織制定服務業發展規劃,指導全市服務業重點企業發展。
(十八)負責組織編製全市國民經濟動員與裝備動員規劃、計劃,研究國民經濟動員與裝備動員和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係,協調相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與裝備動員有關工作。
(十九)承擔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行政許可事項
(二十)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所屬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