硝酸鋁

鋁的硝酸鹽

硝酸鋁是鋁的硝酸鹽,通常以水合結晶形式存在,最常見的水合結晶為九水合硝酸鋁,分子量為375.13。硝酸鋁易溶於水和乙醇,極微溶於丙酮,幾乎不溶於乙酸乙酯吡啶。硝酸鋁是強氧化劑,它被應用於鞣革(tanning leather),防汗劑,腐蝕抑製劑,萃取鈾,煉製石油硝化劑。硝酸鋁是一種無機物,化學式為Al(NO3)3,白色透明結晶。

生產原理


鋁或氫氧化鋁硝酸反應,得硝酸鋁。反應式是如下:
A1+4HNO3→Al(NO3)3+NO+2H2O
硝酸鋁製備過程
A1(OH)3+3HNO3→A1(NO3)3+3H2O

生產工藝


①工業製法:將金屬鋁板用10%燒鹼溶液清洗除去表面油污后,再用自來水沖洗,然後放入反應器中,加入少量(每100 kg鋁片約加入2 kg)氧化汞作為氧化劑,再慢慢加入稀硝酸(濃度約38%),反應過程使鋁保持過量,用蒸汽加熱使反應溫度保持在110~115℃,約經2 h后,反應完畢。經澄清、過濾,清液送至蒸發器在減壓下蒸發,放入結晶器中自然冷卻結晶,取出搗碎后,用離心機脫水,不經乾燥,直接裝桶作為成品。
母液送蒸發器循環使用,直至成品中鐵含量或重金屬含量不合格時才排去。
反應時放出的二氧化氮氣體,經真空泵抽人鹼液池中用鹼吸收可得副產物NaNO3NaNO2
②實驗室製法:加熱條件下,將鋁溶解在57%的硝酸中,經煮沸過濾去雜。濾液用硝酸酸化,在不高於74℃下蒸發濃縮、結晶。冷卻析晶,過濾,用冰水洗滌晶體,置於硫酸乾燥器中短時乾燥,密封包裝。

管制信息


硝酸鋁(易制爆)
本品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受公安部門管制。

儲存方式


密封乾燥保存。

安全措施


貯於陰涼乾燥處,遠離火種、熱源切忌與還原劑、酸類、易燃物、硫等共儲混運誤食,飲溫水,催吐滅火:霧狀水、砂土

主要用途


分析試劑。鈾的萃取。硝化劑。腐蝕抑製劑。石油精製催化劑。媒染劑
.用於皮革鞣劑、其他鋁鹽及在核工業中用作鹽析劑。
用於有機合成、石油加工的催化劑、紡織工業的媒染劑。

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 CAS No.
硝酸鋁 7784-27-2

危險特性


危險性類別:
侵入途徑:
健康危害:本品粉塵對上呼吸道有刺激性,吸入后引起咳嗽和胸部不適。對眼有刺激性。口服引起噁心、嘔吐。長期接觸對皮膚有刺激性。
環境危害:
燃爆危險:本品助燃,具刺激性。

急救措施


皮膚接觸:脫去污染的衣著,用肥皂水和清水徹底沖洗皮膚。
眼睛接觸:提起眼瞼,用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就醫。
吸入: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困難,給輸氧。如呼吸停止,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食入:飲足量溫水,催吐。就醫。

消防措施


危險特性:無機氧化劑。與可燃物的混合物易於著火,並會猛烈燃燒。高溫時分解,釋齣劇毒的氮氧化物氣體。
有害燃燒產物氧化氮、氧化鋁。
滅火方法:消防人員必須佩戴過濾式防毒面具(全面罩)或隔離式呼吸器、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風向滅火。切勿將水流直接射至熔融物,以免引起嚴重的流淌火災或引起劇烈的沸濺。滅火劑:霧狀水、砂土。

泄漏處理


應急處理:隔離泄漏污染區,限制出入。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防塵面具(全面罩),穿防毒服。不要直接接觸泄漏物。勿使泄漏物與有機物、還原劑、易燃物接觸。小量泄漏:用砂土、乾燥石灰或蘇打灰混合。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

操作處置


操作注意事項:密閉操作,加強通風。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建議操作人員佩戴自吸過濾式防塵口罩,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穿膠布防毒衣,戴橡膠手套。遠離火種、熱源,工作場所嚴禁吸煙。遠離易燃、可燃物。避免產生粉塵。避免與還原劑、酸類、活性金屬粉末接觸。搬運時要輕裝輕卸,防止包裝及容器損壞。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應急處理設備。倒空的容器可能殘留有害物。

儲存方法


儲存注意事項:儲存於陰涼、乾燥、通風良好的庫房。遠離火種、熱源。包裝必須密封,切勿受潮。應與易(可)燃物、還原劑、酸類、活性金屬粉末等分開存放,切忌混儲。儲區應備有合適的材料收容泄漏物。

個體防護


職業接觸限值
中國MAC(mg/m3):未制定標準
前蘇聯MAC(mg/m3): 2[Al]
TLVTN: ACGIH 2mg[Al]/m3
TLVWN:未制定標準
工程式控制制:生產過程密閉,加強通風。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設備。
呼吸系統防護:空氣中濃度較高時,應該佩戴自吸過濾式防塵口罩。必要時,建議佩戴自給式呼吸器。
眼睛防護: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
身體防護:穿膠布防毒衣。
手防護:戴橡膠手套。
其他防護:工作完畢,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衛生習慣。

理化常數


主要成分:純品
外觀與性狀:無色或白色易潮解的單斜晶體
熔點(℃): 73.5
沸點(℃):無資料
相對密度(水=1):無資料
相對蒸氣密度(空氣=1):無資料
飽和蒸氣壓(kPa):無資料
燃燒熱(kJ/mol):無意義
臨界溫度(℃):無意義
臨界壓力(MPa):無意義
辛醇/水分配係數的對數值:無資料
閃點(℃):無意義
引燃溫度(℃):無意義
爆炸上限%(V/V):無意義
爆炸下限%(V/V):無意義
溶解性:易溶於冷水、乙醇、二硫化碳,不溶於乙酸乙酯,微溶於丙酮。
主要用途:用於有機合成、石油加工的催化劑、紡織工業的媒染劑。
其它理化性質: 150
穩定性和反應活性
禁配物:強還原劑、強酸、活性金屬粉末、易燃或可燃物、硫、磷。
避免接觸的條件:潮濕空氣。
毒理學資料
急性毒性: LD50:264 mg/kg(大鼠經口)
LC50:無資料
生態學資料
其它有害作用:該物質對環境可能有危害,在地下水中有蓄積作用。
廢棄處置
廢棄處置方法:根據國家和地方有關法規的要求處置。或與廠商或製造商聯繫,確定處置方法。
運輸信息
危險貨物編號: 51522
UN編號: 1438
包裝類別: O53
包裝方法:塑料袋或二層牛皮紙袋外全開口或中開口鋼桶;塑料袋或二層牛皮紙袋外普通木箱;螺紋口玻璃瓶、鐵蓋壓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屬桶(罐)外普通木箱;螺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鍍錫薄鋼板桶(罐)外滿底板花格箱、纖維板箱或膠合板箱。
運輸注意事項:鐵路運輸時應嚴格按照鐵道部危險貨物運輸規則》中的危險貨物配裝表進行配裝。運輸時單獨裝運,運輸過程中要確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墜落、不損壞。運輸時運輸車輛應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嚴禁與酸類、易燃物、有機物、還原劑、自燃物品遇濕易燃物品等並車混運。運輸時車速不宜過快,不得強行超車。運輸車輛裝卸前後,均應徹底清掃、洗凈,嚴禁混入有機物、易燃物等雜質。

法規信息


法規信息 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 (1987年2月17日國務院發布),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化勞發 677號),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規定 (勞部發423號)等法規,針對化學危險品的安全使用、生產、儲存、運輸、裝卸等方面均作了相應規定;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誌 (
GB 13690-92)將該物質劃為第5.1 類氧化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