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論評
司法改革論評
書 名: 司法改革論評
作 者:張衛平 齊樹潔
出版社:廈門大學出版社
出版時間: 2010年02月
ISBN: 9787561534502
開本: 16開
定價: 37.00 元
在中國的轉型初期,法院不可能完全獨立,司法不可能獨立、法官也不可能獨立的根本原因也在於此。因為體制的現實決定了法院只能是從屬地位。因此,我們不能簡單地將我國現實中的法院與西方法治國家的司法機關對應,也不能簡單將中國的法官與西方法治國家的法官等同。在轉型初期,我們的人民法院還只能部分扮演行政機關的角色,實際上是一個配合各級政府處理解決糾紛的行政化機關,所以我們的法院在現行的體制上就必然具有行政化的色彩。
張衛平,山東人,1979年考入原西南政法學院法律系,1983年本科畢業,1986年研究生畢業留校執教。1993年從講師直接破格晉陞為教授,同年赴日本留學,先後在東京大學法學部和一橋大學法學部學習。1996年獲得博士生導師資格,同年任《現代法學》主編。1999年初調清華大學法學院任教至今。現為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法學會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副會長。
代表性著作:《程序公正實現中的衝突與衡平》(1992)、《破產程序導論》(1993)、《訴訟構架與程式》(2000)、《探究與構想民事司法改革引論》(2003)、《轉換的邏輯民事訴訟體制轉型分析》(2004)、《民事訴訟法》(2004)、《民事訴訟:關鍵詞展開》(2005)。在《法學研究》、《中國法學》等雜誌上公開發表學術論文百餘篇。
齊樹潔,男,河北武安人,1954年8月生。1972年12月自福建泉州一中應徵入伍,1978年4月從新疆軍區某部退役。1982年7月畢業於北京大學法律系,獲法學學士學位。1990年8月畢業於廈門大學民商法專業,獲法學碩士學位。2003年11月畢業於西南政法大學訴訟法專業,獲法學博士學位。曾在西南政法學院、中國人民大學、香港大學、澳門大學、台灣中山大學、菲律賓Ateneo大學、英國倫敦大學、德國Freiburg大學研修和訪問。現為中國法學會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廈門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
卷首語
院長論壇
我國執行制度改革歷程及發展的思考
漳州法院涉台審判工作的實踐與思考
指導性案例適用中的矛盾心理及對策
陝甘寧邊區“刑事和解”制度及其現實意義
中國基層司法的現狀與展望——以東莞法院為藍本的制度設計
司法調研
廈門法院創建無訟社區的調研報告
我國法官與當事人關係的實證調研與分析
寧夏中衛兩級法院“和諧執行”調研報告
定西法院人民調解協議訴前司法確認機制調研報告
漳州法院涉台案件審判的調研報告
理論研討
我國民事訴訟發回重審制度的完善
論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的構建
公益訴訟的法律障礙與對策思考
關於訴權配置與拓展的思考——以反不正當競爭訴訟為視角
刑事公訴權的制約功能初探
指導性案例的溯及力問題初探
論寬嚴相濟刑事政策下出罪機制之完善
論我國起訴與受理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破產法適用若干實務問題探討
處理農村群體性糾紛的若干思考
論我國有獨立請求權第三人制度的完善
民俗習慣司法運用研究述評
試論我國訴訟信託制度的構建
訴訟保險制度若干問題初探
環保團體參與環境公益訴訟的探討
香港民事司法改革
香港民事司法改革述評
香港民事證據制度改革述評
香港地區審裁處制度及其借鑒意義
香港民事訴訟文件透露制度的新發展
域外公證制度
卓越的品質尊貴的地位——法國公證制度考察之行綜述
荷蘭公證制度的新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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