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洋
弘治進士
孟洋(1483--1534),字望之,號有涯,信陽人也。弘治十八年進士,官至南京光祿寺卿。
舉業持節
弘治十八年(1505年),高中乙丑科進士,尋授行人。
正德三年三月庚子(1508年4月),行人孟洋為副使,上御奉天殿傳制,若干正使副使等持節冊封諸王與王妃、世子與世子妃。
因言貶謫
正德八年(1513年),授試御史,即抗疏劾大學士梁儲、靳貴,乞罷台鉉匪人,勿使亂天下。自知必得禍,然顧義激而不自全。皇上怒下詔獄,謫桂林儒學教授。人們高頌他的氣節,諸子亦稱讚他不獨有才且有氣節。父母已來京就養,其父樂靜公曰:“臣分然,爾弗為戚”,其母孫太恭人憂子之難,而偉其節。是時其家無石粟可供獄費,鴻臚王宗哲毅然倡端,諸友各出俸金以佐。
正德八年三月丙戌(1513年4月),禮部尚書兼翰林院學士靳貴上疏自請罷黜,且抵貸孟洋之罪。皇上曰:“卿事,朕久具悉,素履宜如前,旨安意供職毋再辭,洋朝廷自有處”。
正德八年四月壬寅(1513年5月),大學士梁儲上疏曰:“臣生長遠方,質薄氣弱,老疾之人,而復屍大臣之位,宜決去者一也;今在內閣同事者,如大學士楊廷和、費宏,皆一時良德,同心輔政,然猶□然自視艱於報稱,顧如臣者才德既微,被劾已數,宜決去者二也;又況大臣有過,言官當劾,今孟洋下獄遠謫,臣既待罪請留,而天聽未回,宜決去者三也”。皇上曰:“卿職居輔導,才德允稱,精力有餘,多事之際,方切倚毗,豈可偶因人言,輒自疑沮,宜亟出供職,以副眷注,至意再不必辭,孟洋既有旨矣”。
正德九年正月丁亥(1514年2月),監察御史施儒等上疏,建議寬宥言官,列舉比歲御史孟洋以言獲罪,乞悉還原職,以示悔悟之實。因此孟洋由桂林稍遷汶上知縣、嘉興府同知。
拂意棄官
正德十三年二月丁亥(1518年3月),由嘉興府同知升為湖廣按察僉事。持憲專決,恥唯唯恭遜,意少拂棄其官而歸。一夕念二人之老,明日拏舟北還。
正德十四年三月壬子(1519年4月),湖廣按察司僉事孟洋以病乞休致,許之,仍令俟病痊起用。初孟洋有疾,撫按官言其才可惜,吏部覆奏,故有是命。
仕途維艱
嘉靖元年正月甲戌(1522年2月),起原任湖廣按察司僉事孟洋為山東僉事。其父樂靜公引大義,令勿固私便是圖。
嘉靖元年四月丁酉(1522年5月),升河南(疑為山東)按察司僉事孟洋為山東布政使司右參議。孟洋方入官六月,而其父卒。丁憂三年,服除起為陝西左參議。
嘉靖五年四月癸亥(1526年5月),升陝西布政司左參議孟洋為本司右參政。
嘉靖六年九月辛卯(1527年10月),升陝西布政使司右參政孟洋為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寧夏等處。
嘉靖七年正月癸未(1528年2月),吏部會戶兵二部與巡撫考核各撫臣,吏部尚書桂萼等言,寧夏巡撫孟洋,才宜簡僻,議以調任。
嘉靖七年九月乙酉(1528年9月),改命巡撫寧夏右僉都御史孟洋總督南京糧儲。
嘉靖九年三月丁巳(1530年4月),總督南京糧儲右僉都御史孟洋,以給事中丘九仞倫之因,自劾求退。吏部言,孟洋才可用茲,以公事詿誤未可即棄,上命洋供職如故。
孟洋在南京聞母病,即解印還,或以職守難之,洋曰:吾安能顧此耶。而至中途改任總理河道。復值郊恩賜封,孟洋乃躬捧冠帔,至家逾四旬而母死。
嘉靖十三年閏二月甲辰(1534年3月),丁憂服闕,升原任總理河道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孟洋為南京大理寺卿。未幾病卒於任。
所著有《有涯集》十七卷,刻於家。
先祖:孟氏,金山人。
曾祖:孟真童,為元保定路達魯花赤,洪武初,從戎永平衛,以戰功秩官千戶。
祖父:孟勝,嗣襲千戶,先後調武成、信陽,以功晉指揮僉事、威將軍。配劉氏,封恭人,四子。
伯父:孟端,行一,嗣襲明威將軍,早樂閑淡。
父親:孟山,字宗岳,行二,生正統巳未年,卒嘉靖元年,享年八十四。生而英介,好書史及百家藝。前室袁氏,子四,澐、瀛、潮、淵;側室唐氏,子亦四,江、沂、澤、沛;太恭人孫氏,子孟洋。雲孫男十三人:孟梅舉河南乙酉鄉試,孟朴才雋而夭,女二壻:葉景、昇梁山,孫女十六人。曾孫女四人。
相關人物
1.前七子:明代始於弘治中、歷正德、至嘉靖前期,文壇精英層出不窮,其中有李夢陽、何景明、徐禎卿、邊貢、康海、王九思、王廷相等七人,並稱為“前七子”。文學提倡“文必秦漢、詩必盛唐”。衝擊了當時台閣體詩和八股文的頹廢之風。
2.九子詠:劉大謨、王綖、王尚絅、穆孔暉、馬卿、陶驥、馬錄、戴冠、孟洋等九人,高中進士、初入仕途、意氣風發,並稱為九子。李夢陽被貶出京,九子為之送行,作《九子浴九首》,序曰:“九子者怕天下賢豪人也,今乃合余於孟氏之堂祖行也,慕義傷離悵然有感於前游,於是作九子之詠”。
3.十才子:明正德中期,豫籍十人仕而敦友,李夢陽、何景明、王廷相、崔銑、穆孔暉、田汝耔、馬卿、張士隆、劉大模、孟洋等相互切劘,為文章揚搉風雅,相互振發,在京師稱十才子。其中何景明是孟洋的內弟,方有俊名,年三十九英年早逝。孟洋最年少,卓越有大志,才識逸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