佟佳·隆科多

清朝歷史人物

佟佳·隆科多(?-1728年),字竹筠,滿洲鑲黃旗人,清聖祖孝懿仁皇后之弟,一等公佟國維第三子,清朝康熙、雍正時期重臣。

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隆科多被授為一等侍衛,又被提拔為鑾儀使,兼正藍旗蒙古副都統。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康熙帝臨終,隆科多被召到御前,成為顧命大臣。雍正二年(1724年),隆科多兼領理藩院的事務。充任纂修《聖祖實錄》《大清會典》的總裁,並且監修《明史》。不久又被賞賜雙眼花翎、四團龍補服、黃帶、紫轡。雍正五年(1727年),雍正帝以隆科多結黨營私、私藏玉牒為由,公布其四十一條大罪,將隆科多永遠禁錮。雍正六年(1728年),隆科多死於幽禁禁所。

隆科多是九子奪嫡事件中的關鍵人物,官至吏部尚書,一等公。

人物生平


早年任職

佟佳·隆科多
佟佳·隆科多
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被授為一等侍衛,又被提拔為鑾儀使,兼正藍旗蒙古副都統。
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因為屬下違法,故而被罷免其副都統、鑾儀使的職務,仍在一等侍衛上行走。
康熙五十年(1711年)被授為步軍統領,掌握京師警衛武力。
深受重用
隆科多出任步軍統領后,康熙帝通過硃批告誡他:“你只須行為端正,勤謹為之。此人得到好名聲難,得壞名聲易。兄弟子侄及家人之言,斷不可取。這些人初次靠辦一兩件好事,換取你的信任,之後必定對你欺詐哄騙。先前的步軍統領費揚古、凱音步、托合齊等,都曾為此所累,玷辱聲名。須時刻防範。慎之!勉之!”字裡行間中透漏出康熙對隆科多的關愛之情。但是康熙也同時指出,隆科多必須同自己的家人以及朋友保持距離,不參與結黨才可以保住步軍統領的位子,硃批中的告誡之語令隆科多做事時十分謹慎。
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被提升為理籓院尚書,仍署理步軍統領。被專門委派秘密監視被圈禁的廢太子愛新覺羅·胤礽、大阿哥愛新覺羅·胤禔以及京師內的宗室王公和部院重臣的動向。這個時候的隆科多盡職盡責,表現出色。

襄助世宗

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十一月康熙帝臨終時被召到御前,接受顧命。參與雍正帝(清世宗)奪權。

炙手可熱

雍正帝即位之後因擁戴有功,被任命與大學士馬齊總理事務,並且承襲一等公的爵位,被授為吏部尚書。很快加封為一等阿達哈哈番,並令他的長子岳興阿承襲。而他的次子玉柱,從侍衛的身份被授為鑾儀使。
雍正元年(1723年)與川陝總督年羹堯一起被加封為太保。
雍正二年(1724年)兼領理籓院的事務。充任纂修《聖祖實錄》《大清會典》總裁,並且監修《明史》。不久又與年羹堯一起被賞賜雙眼花翎、四團龍補服、黃帶、紫轡。

恃寵獲罪

雍正三年(1725年)被罷免步軍統領的職務。次子玉柱因為品行惡劣,被奪職罷官。
雍正四年(1726年)家僕牛倫挾勢索賄,事發,逮下法司,鞫得其收受年羹堯、總督趙世顯、滿保,巡撫甘國璧、蘇克濟行賄。讞上,雍正帝命斬牛倫,罷免尚書職務,令料理阿爾泰等路的邊疆事務。不久命他前去勘察中國與俄羅斯的邊界。起初與阿靈阿、揆敘結黨營私,與年羹堯交結。等雍正帝盡發阿靈阿、揆敘及年羹堯罪狀,宣示中外,而受之引薦的侍郎查嗣庭又被誅,受雍正帝詰問卻不以實對。
雍正五年(1727年)與沙俄談判邊境問題,即將成功,但由於結黨營私,並私藏玉牒,雍正帝抓到罪證立即譴其回京逮捕、抄家;十月定四十一條大罪,幽禁於暢春園。長子岳興阿撤職、次子玉柱發配黑龍江。
雍正六年(1728年)六月死於禁所。

個人生活


關係人物備註
曾祖佟養真早年投靠努爾哈赤,編入漢軍八旗;因避諱清世宗愛新覺羅·胤禛名諱,清朝史書改稱其為佟養正。死於1621年
祖父佟圖賴漢軍鑲黃旗人(1606—1658年),封一等公,領漢軍正藍旗旗主,為康熙帝外公。
父親佟國維1719年去世。
伯父佟國綱1690年去世。
姑母孝康章皇后康熙帝生母(1640-1663)。
姐姐孝懿仁皇后
姐姐愨惠皇貴妃
弟弟慶復
兒子岳興阿
次子玉柱

人物評價


史書評價

清史稿》:雍正初,隆科多以貴戚,年羹堯以戰多,內外夾輔為重臣。乃不旋踵,幽囚誅夷,亡也忽諸。當其貴盛侈汰,隆科多恃元舅之親,受顧命之重;羹堯自代充昷為大將軍,師所向有功。方且憑藉權勢,無復顧忌,即於覆滅而不自怵。臣罔作威福,古聖所誡,可不謹歟!

歷代評價

雍正帝:朕御極之初,隆科多、年羹堯皆寄以心腹,毫無猜防。孰知朕視為一德,彼竟有二心,招權納賄,擅作威福,欺罔悖負,朕豈能姑息養奸耶?

人物事件

政治
擁戴世宗
隆科多參預過雍正帝(清世宗)登基,《清世宗入承大統考實》作者孟森考察了皇四子胤禛繼位前後的清廷政局,胤禛與隆科多、年羹堯的關係,指出:清聖祖並非壽終正寢,“聖祖傳位於四阿哥(胤禛)之遺詔。已證明為戌刻聖祖崩后始入受傳者(即胤禛)之耳,為不近情。”世宗“在京所得傳位之末命,皆出於隆科多”,但世宗“修《實錄》已知受遺詔於隆科多之口為大嫌疑”。從世宗雍正七年十月戊申的一道上諭,可見“以遺詔中‘十’字改作‘於’字之故,並非久后野人之語,實是當時宮廷中宣布之言”;“就其所言,亦足證聖祖繼統簡在允禵之說”為不虛。而《清聖祖實錄》為世宗所修,故所載聖祖遺詔、世宗為己繼位所做的辯解、世宗對包括允禵在內的諸皇子的攻擊,“或出世宗之意,不敢信為聖祖真面目”。“世宗之立,內得力於隆科多,外得力於年羹堯,確為實事”
外交
邊界談判
雍正四年(1726年),雍正帝鑒於隆科多熟悉俄羅斯事務,於正月決定稍為遲緩對隆科多之處分,派遣其“往阿爾泰山樑,再由空鄂羅東至楚苦拜星地方詳察地勢” ,並要求其等待薩瓦到來。
雍正四年(1726年)九月二十八日,雍正帝派遣胡比圖與隆科多一同勘察邊界,在首先勘察何地時發生了爭執,隆科多以為“西邊為貝勒博貝所屬烏梁海,與俄羅斯烏梁海接壤,其地綿延多長不甚清楚,若不親臨查看,亦不問博貝,實難與俄羅斯會議”,而胡比圖則以為“該烏梁海乃新劃定之地,易於議定。而位於額爾古納河灣之地因原定界之人將額爾古納河誤以為東西流向,故歸俄羅斯所屬 ,”要求重點勘察東部邊界,后因路程關係,決定先勘察西部邊界。但由於烏梁海為新屬中國 ,而額爾古納地則為滿洲地方,中國官員重東輕西,在勘察烏梁海等地時草草了事,並已決定讓步。喀爾喀副將軍策凌在與隆科多勘察邊界後奏稱“以此大梁(阿爾泰山)為界。應將此 大梁之陰面為俄羅斯所屬,其陽面為我屬地。由此往東,若沿此梁議之,則楚庫柏興等地皆歸我屬,如此恐不可行。故以流出此梁之哲得河為界,……方為合理。……經勸諫后,隆科多等方未往肯木肯木齊克等地而往察古爾必嶺、哲得河等處查看。” 顯然雍正帝對這一方案並未認為有什麼不妥之處。
雍正四年(1726年)七月薩瓦到達喀爾喀,中方開始無俄文翻譯,所以在會談中不利。隆科多在要求薩瓦按照中方禮節行事,而薩瓦之前已受訓令,在禮節問題上不許讓步,因此兩人發生衝突,隆科多一向保持強硬態度,中方談判人員的不和也被薩瓦看破,薩瓦甚至要求撤換隆科多。策凌在奏摺中也要求雍正帝重派理藩院人員前來,雍正當時並未採納 。隆科多在薩瓦前往北京期間,按照康熙年間的《尼布楚條約》提出了一個邊界方案,其方案正是俄國原來擔心的以安加拉河為界,並從而提出對貝加爾湖以東地區的要求。由於俄訓令已經明確表示這些地區的歸屬不能讓步,顯然無法達成任何協議,后雍正帝遣隆科多回京問罪。

藝術形象


影視形象

年份電視劇/電影飾演者
1980大內群英鮑漢琳
1991雍正皇帝文卜東
1995九王奪位羅烈
1997《大刺客之呂四娘》郭德信
1997《江湖奇俠傳》鐵夢秋
1998《雍正小蝶年羹堯》謝屏楠
1999《雍正王朝》蔡鴻翔
2000《李衛當官》魏德山
2003《皇太子秘史》宗峰岩
2011《步步驚心》趙家林
2011《宮鎖心玉》沈保平
2011《甄嬛傳》張毅
2013《食為奴》黃柏文

軼事典故


寵妾滅妻

有傳聞說,隆科多的嫡子岳興阿,因母親被殘害死於非命,痛恨乃父及其寵妾,待到隆科多罪行暴露,遂落井下石,“乃請清查家財入官,遂刑訊伊父愛妾,以報私恨。”時人不知就裡,甚有議岳興阿不孝,“殘逆如此”。
傳聞基本屬實,但就現有資料所證實,刑訊隆科多愛妾的卻並非岳興阿,而是隆科多的堂兄弟誇岱,誇岱為佟國綱的第三子,鄂倫岱法海之弟。誇岱與隆科多為平輩之人,而隆科多的愛妾畢竟是他們家族的成員,中國人向來主張家醜不可外揚,故而雍正擇其審理此案,在人選上是比較恰當的。至於岳興阿有無藉機報復,我們無從得知,不過伊父愛妾在名分上就屬其庶母,皇帝定然不會指派這個差事給他,但私下裡有無請託堂叔伯為自己出氣,則很難有所定論。
隆科多妻妾之間的關係卻差到了極點,一如傳聞中所述,隆科多的原配確實是“死於非命”,不過其慘狀卻很難為外人道,誇岱之形容亦不過六個字而已——“致元配若人彘”,但這寥寥數字就足以駭人聽聞了。隆科多對自己的小妾極為驕縱,也就養成了四兒頤指氣使、目中無人的性格,隆科多令四兒隨班命婦出入禁門,“車前對馬叱人避道,毫無忌憚”,顯得十分跋扈專橫。

史籍記載


《清史稿·卷二百九十五·列傳八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