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洪

明代南京刑部主事

吳洪(1448—1525)字禹疇,號立齋,南直隸蘇州府吳江(今屬江蘇)人,刑部主事吳璋子。成化十一年(1475)進士(二甲三十四名)。授南京刑部主事,歷廣東副使、福建按察使,厘剔奸弊,矯矯有風節,正德時官南京刑部尚書,忤劉瑾,致仕歸。平時喜作詩賦,曾與禮部尚書吳原博等四人結“五同會”,即同時、同鄉、同朝、同志、同道,詩酒唱和,過從甚密。卒年78歲,贈二品太子少保。

(概述圖)

簡介


吳洪有子:吳山、吳岩、吳昆。吳山於嘉靖間官至刑部尚書,以論翊國公郭勛事觸怒世宗皇帝,免官歸里。吳岩於嘉靖間官四川布政司右參政、督糧儲,卒於任。吳昆,即吳昌時曾祖,嘉靖間官嚴州知府。

文獻


吳洪石刻像
吳洪石刻像
吳洪,字禹疇,吳江孝子璋之子也。成化十一年進士,歷遷福建按察使。建 寧延平大水,輒便宜振貸。汀、漳軍餉缺,盜賊蜂起,取征商之羨賑之。土徭戍閩者,有所索,守臣集三司議,洪曰:“不與則致叛,與之則為例。不若以貸為名,而姑與之。”眾皆稱善。有富人犯罪,賂洪仆吳成千金,成卻不受,白其故於洪,竟置之法。終南京刑部尚書,卒年七十八。洪居官廉,遇事有智略,德量寬雅,惠愛在人。《蘇州府志》

詞作


早梅芳
柳將眠,桃欲笑。又是清明到。玉河冰泮,無數金魚弄池藻。聯車油壁軟,並馬絲鞭裊。喜鳳城麗景,遊覽趁春曉。望瀛洲,紛翠葆。花滿瓊華島。玉睷西去,金碧觚稜聳雲表。散衙常過午,下直須歸早。更相期,提壺同藉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