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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步黨

中國政黨

進步黨是1913年5月29日在北京成立的以立憲派為主體的民族政黨。 1912年春,臨時政府北遷后,袁世凱積極倡導民主共和。他在擴充北洋軍武裝實力的同時,又極力從政治上推進議會政治發展,組成擁袁政黨,以應付革命黨。

發展歷程


民國初建各派系對在中國實現議會民主政治亦充滿幻想,紛紛組織政黨;其他官僚政客也大投“政黨政治”之機,以獵取功名利祿;各派係為在議院中獲得儘可能多的席位極盡縱橫捭闔之能事,拚命地改組、化分、化合,致使民初政壇呈現黨派林立、魚龍混雜的局面。從武昌起義到袁世凱政權建立(1911年10月至1912年4月)共湧現出大大小小的政黨政團300多個。
進步黨脫胎於立憲派與進步人士結合而成的政治集團,它的前身是統一、共和、民主三黨。
統一黨系由章太炎為首的“中華民國聯合會”和以張謇為首的立憲派團體“預備立憲公會”聯合組織而成;共和黨是以黎元洪為首的民社和統一黨為基礎,聯合國民協進會、國民共進會等幾個立憲派團體結合而成;中華民主黨是以湯化龍為首的立憲派團體“共和建設討論會”為核心,聯合孫洪伊(1870―1936)為首的共和統一黨、國民協會、共和俱進會、共和促進會、國民新政社等立憲派團體結合而成。
1912年底至1913年初,各黨派為了在即將召開的國會中多獲得席位,展開了激烈的競選活動。
1913年2月,選舉結果揭曉,國民黨取得重大勝利,在兩院全部870個席位中,共獲得392席,而統一、共和、民主三黨僅得223席。國民黨代理理事長宋教仁積極活動,到處發表演說,批評時政,準備一展其在中國實現議會政治、政黨內閣的抱負。
袁世凱大為恐慌,竟冒天下之大不韙,刺殺宋教仁,準備發動內戰,同時,袁世凱極力促成統一、共和、民主三黨合併成一大黨,以圖在國會中壓倒國民黨。促成三黨合併的主要人物是梁啟超。梁自戊戌變法失敗后,一向以袁世凱為政敵,但在武昌起義后,為了共同反對革命派的暴亂,他放棄了“反袁”、“倒袁”,提出“和袁、慰革、逼滿服漢”八字方針,即實行“聯袁”政策。
宣統三年九月(1911年11月),清朝皇族內閣垮台,袁世凱出任清內閣總理大臣,給了梁啟超一個法部副大臣的職位,梁雖未就,卻從袁的這一任命中看出“聯袁”政策的效果,於是又進一步提出“擁袁”政策,以袁氏為政治靠山,為立憲派尋找生存和發展的機會,以便在共和制前提下,實現其多年來追求立憲政治的理想。為此,1912年2月23日,梁從日本給袁世凱寫了一封披肝瀝膽的長信,為袁設計了一個以共和為名,行“開明專制”之實的統治方案,強調掌握輿論和建設政黨的重要性:“善為政者,必暗中為輿論之主,而表面自居輿論之仆,夫是以能有成”,建議袁聯合舊立憲派和革命黨分化出來的分子,組成一個“健全之大黨”,與同盟會為核心的革命派作鬥爭,使“彼自歸於劣敗”。袁欣然接受。
10月,梁回國,袁資助其20萬元作建黨活動經費。梁認為20萬不夠,非50萬不可。袁世凱便從善後的借款中撥出160萬元作為統一、共和、民主三黨聯合組黨的活動經費。
1913年4月2日,袁世凱派出馬隊、憲兵、探訪隊保護梁啟超從天津來到北京,磋商“合黨事”。16日三黨舉行聯誼會,由梁啟超在演說中強調,為戰勝國民黨,取得議會之多數,為“使中國保有二大黨對峙之政象漸入於軌道”,必須謀三黨之合併。
5月29日,舉行三黨全體在京黨員大會,宣布三黨合併,改組為進步黨,舉黎元洪為理事長,梁啟超、湯化龍、張謇、伍廷芳那彥圖孫武王揖唐、蒲殿俊、王印川9人為理事,另由理事長、理事共同推舉各地重要黨員阿穆爾靈圭、張紹曾馮國璋周自齊、熊希齡、閻錫山、胡景伊、尹昌衡、蔡鍔、朱瑞、唐繼堯、陸榮廷、張鎮芳、楊增新、張鳳翙、程德全、陳國祥、徐勤、庄蘊寬、汪大燮、陳昭常、齊耀琳、陳炯明等人為名譽理事。其本部下設政務、黨務二部,分別由林長民、丁世嶧任部長。
會議決定在北京設立本部,各省會及蒙、青、藏地區設立支部,各縣設分部,思想領導和黨務大權主要掌握在梁啟超和湯化龍手中。

黨派宗旨


進步黨海報
進步黨海報
進步黨宣布的組黨宗旨有二:一“欲將全國政治導入軌道”;二“欲造成一種可為模範之政黨”。具體政綱有三:一、“採取國家主義,建設強善政府”;二、“尊重人民公意,擁護法賦自由”;三、“順應世界大勢,增進平和實力”。實質是通過聯合袁世凱,與開明人士結成聯盟,建立強固的、開明專制的中央政權,然後在此基礎上實行政治改造,逐步確立完善的民主共和制。體現了進步黨既欲投靠袁世凱,以對抗革命派;又欲改造袁世凱,引其走上憲政軌道的雙重政治目的。進步黨以“國權主義”(20世紀初歐美“國家主義”理論的變種)和“政黨政治”為理論基礎,主張採用責任內閣制;又以英國式的“完全之政黨內閣”為最理想的政府,為政黨政治之極軌。但又認為中國當時不具備實行完全政黨內閣的條件,只能實行議會各政黨的聯合,建立包括袁世凱勢力在內的混合內閣。在進步黨看來,當時的中國,有兩種政治勢力阻礙社會進步:一種是“官僚社會之進步的勢力”(指袁世凱為首的北洋勢力);一種是“莠民社會之亂暴的勢力”(指以孫中山為首的革命派,也稱“暴烈派”)。進步黨欲改造社會,必須與這兩種勢力作戰,而同時戰勝此兩敵,實為該黨力所不能及,只得“急其所急”、“先戰其一”。按照“國權主義”的理論,認為“暴烈派”“禍國最烈”,妨礙國家統一,故以“暴烈派”為第一敵,必須先傾全力與之對抗;“腐敗勢力”則為第二敵,須於戰勝“暴烈派”之後再與之對抗;同時可藉助它的權勢發展己黨勢力。數年之後,“暴烈派”排除了,己黨勢力壯大了,成為影響全國政治的大政黨,到那時,即可對袁世凱施加影響,迫使他走上憲政軌道,逐步實現理想的政黨政治――完全政黨內閣。這就是進步黨人企圖先聯袁,后改造,所謂“將順其美,匡救其惡”的如意打算,實質上表明他們以建立中央集權的共和政體―以共和為名,行“開明專制”之實――的任務。在進步黨成立不久,6月18日,梁啟超主持該黨討論時局問題,會後發表了《進步黨之大方針》,主要內容為:一、擬推選袁世凱為正式大總統;二、主張改組內閣,宣稱該黨“有掌握政權之雄心”,並以為“非本黨掌握政權,不足以產生強善政府”;三、認為“宋案”應以“法律解決”,反對法庭傳訊趙秉鈞到案;四、支持善後大借款,惟主張對“借款須嚴督用途”。二次革命爆發后,梁啟超連續發表《共和黨之地位與其態度》(梁曾一度參加共和黨)和《革命相續之原理及其惡果》等文,攻擊國民黨為“亂暴勢力”,謂“暴民政治之禍,更甚於洪水猛獸”。認為革命後接著革命,只能造成“生靈塗炭”,“國事日非”,告誡袁世凱政府必須防範“亂暴勢力”。7月23日進步黨發表通電,支持袁世凱鎮壓二次革命。湯化龍還致電黃興,斥責其參與發動二次革命為“覆雨翻雲”、“倒行逆施”,規勸黃興“斂兵效順”,否則“聲名俱敗,家國隨之”。袁世凱投桃報李,在7月底任命進步黨名譽理事熊希齡組織內閣,幾經討價還價,熊自兼財政總長、梁啟超任司法總長、汪大燮任教育總長,組成所謂“第一流人才內閣”。這些“第一流人才”首先要辦的一件大事是把袁世凱捧上正式大總統寶座。袁在打敗了二次革命亂黨之後,在當年10月10日武昌起義兩周年紀念日當上正式大總統。8月5日北洋派19省軍事長官發表聯名通電,提出先選總統、后定憲法的主張。進步黨最初主張先定憲法、后舉總統,這時改變初衷,同意“先選后憲”的主張,后國會通過此議,袁世凱當上總統。當年11月,袁世凱下令解散國民黨,收繳國民黨議員438人的議員證書,使國會不足法定人數;1914年1月下令停止參、眾兩院議員職務,至此第一屆國會被解散。2月,又下令停辦各省地方自治會,解散各省議會。這一切破壞民主制度的違法命令,都是熊希齡內閣副署的。當有的議員對此事提出質問時,熊辯解說:這是大總統為“挽救國家之危亡,減輕國民之痛苦”的緊急措施,是為了“鞏固真正之共和,宣達真正之民意”。

分裂過程


進步黨在擁袁的前提下,改良政治,力圖將袁引上憲政軌道。這表現在熊希齡內閣上台後,曾發表由梁啟超起草的《政府大政方針宣言書》,規劃了進步黨人改造政治、發展資本主義經濟的藍圖。在政治上,主張貫徹法制精神,建設法治國家,實行責任內閣制;司法獨立;軍民分治,廢省改道;實行地方自治。經濟上,提出了整頓財政;發展實業;制定工商法規等等一整套發展資本主義、繁榮經濟的計劃,體現了濃重的進步色彩,1914年2月12日,熊希齡宣布辭職,1915年袁世凱鑒於民智未開積極復辟帝制,進步黨人與袁世凱決裂,梁啟超發表著名的《異哉所謂國體問題者》一文,旗幟鮮明地反對袁世凱復辟帝制,吹響了討袁護國的號角。當年12月,蔡鍔在雲南宣布獨立,護國戰爭爆發,進步黨又聯絡其他各方面反袁愛國人士,結成護國討袁的聯合戰線,最後粉碎了袁世凱復辟帝制的想法,此即成為進步黨的歷史功績。以後進步黨人重又與袁世凱的繼承者段祺瑞攜手,繼續維持共和。1916年8月以後進步黨一分為三,組成以湯化龍為首的憲法研究會,以梁啟超為首的憲法研究同志會,以及傾向國民黨的孫洪伊為首組成的韜園系。不久,湯、梁兩派又合併為憲法研究會,即研究系。研究系後來雖有重建進步黨的意圖,但終未實現。

教訓


從梁啟超開始,到現而今,中國知識分子警惕“暴民”的歷史,雖然當中存在著半個世紀的斷層,算起來也很悠久了。可惜的是,梁啟超當年與一干進步黨知識分子選擇優先解決“暴民”的結果,是袁世凱復辟了他的帝制,這個教訓,卻沒見到後世有哪個知識分子認真吸取過。
殊不知,“暴民”是不需要優先解決的,因為穩定的生活是絕大多數民眾共同的需求——“二次革命”就是個很好的例子,在沒有進步黨的污名化之前,國民黨內大多數的前革命者們已經拒絕了本黨領袖的暴力鬥爭策略,黨內如此,更不用說黨外了——在沒有廟堂的壓迫或者蠱惑的情形下,沒有人會無緣無故成為“暴民”。當梁啟超選擇與袁世凱結盟優先對付“暴民”的時候,共和的悲劇就已經釀成,無法挽回。
永遠將對廟堂的警惕放在第一位,是一個知識分子應盡的本分;每日里把目光注視在“暴民”身上的人,沒有看清民國初年的歷史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