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區審計局
通州區審計局
根據《中共通州市委、通州市人民政府關於通州市市級黨政機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通發[2001]40號),保留市審計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一)劃出的職能
將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的職能劃歸市財政局。
(二)新增的職能
4、根據省政府規定,對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進行審計監督。
5、對社會保障資金和環境保護資金進行審計監督。
6、協助查辦經濟案件。
7、組織和開展計算機審計。
根據以上職能調整,市審計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宣傳並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審計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參與制定我市審計、財經方面的規範性文件。
(二)制定全市審計制度、規範並監督執行;編製年度審計項目計劃,並組織實施。
(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等法律法規,直接進行下列審計:
1、市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
2、市級各部門、事業單位及下屬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以及預算外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
3、下級政府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以及預算外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
4、市屬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
6、市財政性投資的重點基本建設項目和市區各類基本建設項目、技術改造項目的資金、使用效益。
9、對與市級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10、全市科局級黨政機關、群眾團體主要負責人以及市管企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任期經濟責任。
11、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審計事項。
(五)向市人民政府提交市本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其它財政收支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市人民政府委託向市人大常委會提出市本級財政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工作報告。
(六)指導、監督和管理內部審計和鎮審計工作;檢查監督社會審計組織的審計業務質量;組織審計專業培訓。
(七)協助市人事局組織全市審計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考試和評審工作。參與審計領域的學術交流活動。
(八)協助查辦經濟案件。
(九)辦理市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曹東波:北京市通州區審計局黨組書記、局長
黃海青:北京市通州區審計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梁萍:北京市通州區審計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唐榮光:北京市通州區審計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人:王靖翔
協助局領導,綜合 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組織有關全局性會議,草擬、修改全局性文稿、報告;負責審計統計和綜合考核工作;負責行政、財務、資產管理;負責審計宣傳、審計信息、機關文電處理、保密、信訪、檔案管理、後勤服務、安全保衛等工作;負責計算機管理和區域網維護及辦公自動化系統的規劃與管理;負責人事、老幹部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機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
負責人:馬雪江
負責審計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它財政收支;負責審計下級政府預算執行情況、決算以及預算外資金管理、使用情況;負責審計市屬金融機構;接受上級審計機關授權對國有金融、保險機構進行審計;組織開展財政金融的審計調查。
負責人:張單華
負責審計與市財政有撥繳款關係的市黨政機關、人大機關、政協機關、司法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及其下屬機構;負責審計市政府部門管理的和社會團體受市政府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組織開展行政事業的審計調查。
負責審計市屬公有及公有資產占控股地位的工業、交通、商貿、糧供等企業;接受上級審計機關授權對供電、郵電、煙草等企業審計;組織開展企業審計調查。
負責人:郭志堅
主持召開聯席會議,研究落實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計劃,組織並實施相關審計任務,聯繫協調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過程中的具體問題。
負責人:黃錦良
負責對市級國家建設項目審計業務的管理、協調、監督工作;負責對市級各類基本建設、技術改造、市政工程等項目的開工前審計;並組織對上述建設項目的竣工結(決)算審計;負責對建設、規劃、建管等一級預算單位及其直屬機構進行審計;組織開展審計調查。
負責人:樊建斌
負責人:楊啟斌
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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