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烏市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局
義烏市政府工作部門之一
義烏市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局,根據《中共浙江省委關於深化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中共浙江省委關於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和省委省政府批准的《義烏市機構改革方案》,市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義烏市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局貫徹落實上級黨委、市委關於文化、廣播電視、旅遊、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文化、廣播電視、旅遊、體育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義烏市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局局長:駱嶸
(一)擬訂全市文化、廣播電視、旅遊和體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促進文化旅遊和體育融合發展。推進文化旅遊、廣播電視、體育體制機制改革。
(二)擬訂全市文化、廣播電視、旅遊和體育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和檢查。
(五)指導管理全市公共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文化館(站)、非遺中心、全民健身中心、專業院團事業和社會文化工作。
(六)組織實施全市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指導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推進全市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指導推進全域旅遊工作。
義烏市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局
(八)加強廣播電視陣地管理,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和創作導向。指導、協調全市廣播電視工作;指導監管全市電視劇行業發展和電視劇創作生產;負責全市廣播電視的行業管理工作。
(九)制定全市文化和旅遊市場發展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域旅遊。
(十)促進文化、廣播電視、旅遊和體育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組織大型文化、旅遊和體育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活動,協調推動全市廣播電視領域走出去工作。
(十二)擬訂文化產業相關門類、廣播電視內容產業、旅遊產業、體育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制定產業發展政策,指導管理文化、旅遊和體育重大項目建設。監管體育彩票的發行工作。
(十四)指導推進全市文化、廣播電視、旅遊和體育科技創新工作。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數字化、標準化建設,指導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指導體育科研教育工作。負責全市文化旅遊、廣播電視、體育人才隊伍建設。
(十五)負責全市文化領域的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負責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伍建設,受理市場舉報和投訴,負責文化領域的市場違法行為的查處,維護文化市場秩序。
(十六)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責任制體系要求,依法具體負責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深化文化、廣播電視、旅遊和體育領域“最多跑一次改革”,積極實施文化精品戰略,大力發展廣播電視內容產業,推動體育文化發展,持續推進基層文陣地建設、廣播電視新技術運用、體育公共服務多元化供給,大力實施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工程,加快推進文化、旅遊產業融合發展,努力實現文化和旅遊、廣播電視、體育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豐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弘揚主旋律、傳播正能量。
(一)辦公室。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信息、綜合宣傳、督查、信訪、保密、檔案、創建、辦公自動化、接待等工作;負責機構編製、組織人事、教育培訓、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負責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黨代表建議;負責制定機關工作管理制度,督查重大事項的落實。
(二)文化科。組織擬訂和實施全市文化、文物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指導管理全市公共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文化館(站)、非遺中心、專業院團事業和社會文化工作;負責文化人才隊伍建設和職稱評定;監督管理全市性藝術展演、展覽、比賽以及重大文藝活動;負責文化對外交流工作;指導管理文化類行業協會。
(三)旅遊管理科。負責旅遊發展總體規劃編製,統籌全市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規劃、保護和利用;指導全市旅遊項目開發和旅遊規劃,推動文化旅遊產業融合;負責旅遊業的行業管理。負責全市A級景區、星級飯店、旅行社等級評定相關工作。負責全市旅遊整體形象的宣傳推廣工作,負責全市旅遊統計及行業信息發布;負責旅遊對外交流合作工作;指導管理旅遊行業協會。
(四)體育科。負責編製全市體育事業發展規劃;制定全民健身計劃並組織實施;指導開展群眾性體育賽事活動和國民體質監測;負責全市競技體育和業餘訓練的項目設置、布局和體育後備人才選拔培養;負責市體育總會秘書處的日常工作,指導管理全市各行業體育協會、各單項體育協會、全民健身中心工作。
(五)行政審批科(掛廣電科牌子)。負責文化、廣播電視、旅遊、體育、文物行政許可;負責牽頭文化、廣播電視、旅遊、體育類社會組織的設立審查與監督管理;擬訂文化、廣播電視、旅遊、體育經營活動的管理措施,指導推動文化、廣播電視、旅遊、體育市場的行業標準和品質提升;承擔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擬訂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相關制度和辦事流程,依法提出行政審批事項的增加、修改或取消建議;承擔文化市場統計工作。擬訂全市廣播電視事業發展規劃;負責廣播電視行業監督管理工作,監督管理廣播電視安全播出;監督管理地面衛星廣播電視接收設施。
(六)產業發展科(掛政策法規科牌子)。牽頭重大綜合性工作;組織擬定重要政策、綜合性發展規劃;牽頭重大課題調研,重要文稿起草。牽頭文化、廣播電視、旅遊和體育融合工作,指導文化、旅遊和體育產業、景區、園區、基地和平台建設,配合推進、指導相關產業重大項目建設;統籌全市文化和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的宣傳、交流、合作和申報工作;負責中國義烏文化產品交易會、中國國際旅遊商品博覽會總體策劃、組織實施以及相關的聯絡、協調和服務工作。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落實本部門行政執法責任制;承擔規範性文件審核、清理工作;負責行政處罰案件的審核、複核和聽證工作;負責受理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投訴,做好行政複議及行政訴訟應訴工作;承擔法制宣傳、培訓等普法工作。
直屬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的建設,領導群團工作。
市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製事項另行規定。
義烏市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局局長:駱嶸
本規定由中共義烏市委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委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10日起施行。
2021年9月2日,被國家體育總局授予“2017-2020年度全國群眾體育先進單位”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