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封縣建設局

縣政府組成部門

開封縣建設局(掛縣人民防空辦公室牌子)是根據開封縣委、開封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開封縣縣鄉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開發[2002]17號)組建。開封縣住建局是綜合管理全縣建設事業的縣政府組成部門。

基本介紹


開封縣住建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人員編製和領導職數
根據開封縣委、開封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開封縣縣鄉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開發[2002]17號),組建開封縣建設局(掛縣人民防空辦公室牌子)。開封縣住建局是綜合管理全縣建設事業的縣政府組成部門。
局長:溫茂盛
一、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能調整,縣住建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研究擬定縣城規劃、建設、管理的有關規定並組織實施;對工程建設、縣城建設、村鎮建設、建築業、建材業、房地產開發業、裝飾裝修業、勘察設計諮詢業進行行業管理。
(二)負責本縣縣城規劃(含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修建性詳細規劃及各種專業規劃等)的編製、報批和全縣村鎮規劃的審核報批工作;參與國土規劃和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和項目建議書、設計任務書的制定和實施;負責縣城規劃建設用地、建設項目的選址定位和規劃區內範圍內建設工程的規劃審批和管理;依法查處違犯縣城規劃的行為。
(三)負責全縣建築活動、規劃建築市場,負責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設計、施工、監理的招標投標工作;負責建築市場和建築工程的稽查及違法違規處理;負責建築施工、勘察設計、裝飾裝修、房地產開發、工程監督監理、工程定價、造價諮詢的行業管理。
(四)負責縣城規劃區範圍內的園林、綠化管理工作和市政設施的管護工作;依法查處損壞公共設施行為。
(五)負責城建監察工作;參與縣城市容環境綜合治理工作;協同有關部門依法直接查處重大建設違規、違法案件。
(六)指導全縣村鎮規劃、建設工作,推進城鎮化進程,承擔對歷史文化名鎮相關的審查報批和保護工作。
(七)負責新型建築材料的推廣應用工作;負責全縣牆體材料改革和散裝水泥推廣工作。
(八)負責縣城勘察和測繪工作,統一管理全縣規劃建設檔案的收取、編製、保存和利用工作。
(九)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住建局7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對機關政務、業務等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和監督檢查;負責會議的組織、文電處理、聯絡接待、宣傳、信息、檔案、機要、保密、保衛、行政、財務、信訪及催辦、查辦工作;負責本系統目標考核管理、計劃生育和綜合治理工作;管理城建檔案。負責本單位的人事、勞動、編製、老幹部工作;負責管理本單位的財務和國有資產;對所屬單位的財務工作進行監督和審計。
(二)建築管理股
負責全縣施工、安裝、建築構件生產、裝飾裝修和建築相關的企業的資質管理;負責建築企業的全面質量管理及質量達標工作;對全縣建築業工程質量進行監督,對在建工程的質量、進度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指導和處罰;審批開竣工報告,辦理《建築施工許可證》,審查施工企業投標資格;負責新型建築材料和散裝水泥的推廣應用工作。
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勞動安全生產的法規及政策;檢查指導施工企業的安全生產;參與重大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三)城建規劃股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城市規劃管理的法律、法規、政策和規定,負責縣城規劃區範圍內的各種規劃的編製、審查和報批;參與國土規劃、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和項目建議書、設計任務書擴初設計的審查;負責建設用地和城市基礎設施規劃管理,辦理《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負責建設工程、城市基礎設施的規劃審批工作;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市政工程建設規劃許可證》;負責建設工程和市政工程項目的定線、驗線及竣工驗收;負責建設工程批后管理。
參與縣城道路、園林綠地及市政工程管線等專業工程規劃的編製工作;參與縣城道路、給水排水、電力、電信、燃氣、綠化的管理;負責縣城勘察和工程測量工作;負責縣城規劃、建設、管理規定的起草、報批、解釋、清理、彙編工作。
(四)村鎮管理股
參與擬定村鎮建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指導村鎮規劃建設工作,推進城鎮划建設進程,參與對歷史文化名鎮相關的審查、報批和保護工作,組織爭創“中州名鎮”、“中州新村”活動。
(五)污水處理費徵收辦公室
(六)縣人民防空辦公室
1.負責《人民防空法》和《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空法)辦法》等法律法規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2.根據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編製人民防空工作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3.會同有關部門審批人民防空建設與城市建設相結合規劃,審核城市總體規劃中貫徹落實人民防空要求及人民防空建設規劃情況,依法對城市和經濟目標的人民防空建設進行監督檢查。
4.組織開展人民防空組織指揮工作,制定城市防空襲方案並組織落實。擬定人民防空演習計劃、方案、經批准后組織實施。根據國家制定的防空組織訓練大綱和訓練計劃,指導群眾防空組織建設和訓練工作。
5.組織管理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建設。協調利用郵電軍隊通信網以及其他部門專用通信網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工作。對人民防空通信警報網建設實施計劃技術和質量管理,實施人民防空無線電管理。
6.組織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設。根據國家制定的人民防空工程防護標準和質量標準,對人民防空工程(含結合地面建築修建戰時可用於防空的地下室)建設實施計劃、技術和質量管理。組織人民防空工程維護管理,平時開發利用和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建設中人民防空要求工作。
7.組織開展人民防空宣傳教育。根據國家制定的人民防空教育計劃和教育內容,會同有關部門開展人民防空宣傳教育工作,普及人民防空知識和技能。
8.管理人民防空經費和資產。
9.組織人民防空科學技術研究,推廣應用研究成果。
10.組織人民防空幹部教育陪訓。
11.戰時組織開展城市人民防空襲鬥爭。
(七)房屋拆遷管理辦公室
1.負責宣傳貫徹城市房屋拆遷的法律、法規和本辦法;對本縣房屋拆遷工作實施業務指導及監督檢查;組織拆遷人員的業務培訓、考核及技術評定。
2.受理房屋拆遷申請;審核拆遷工程預算、決算;監控拆遷安置資金;核發房屋拆遷許可證;組織拆遷工地驗收。
3.調解裁決房屋拆遷補償,安置糾紛。
4.查處違法拆遷行為。
5.負責拆遷單位資質的審核批複,年檢、核發舊房屋拆除資格證。
6.負責城市拆遷擋案管理。
三、人員編製和領導職數
開封縣住建局機關行政編製為12名。其中:部門領導職數為3名,中層領導職數為4名。
核定機關工勤事業編製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