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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
熱兵器槍械
槍(舊稱:銃、火銃、火槍、鐵炮),是利用火藥燃氣能量發射子彈,打擊無防護或弱防護的有生目標為主的一種武器。
槍是軍隊中步兵的主要武器,亦是其他兵種的輔助武器,在民用被更廣泛用於治安警衛、狩獵、體育比賽。
火門槍
后裝槍出世前的火器
公元1132年,中國南宋的軍事家陳規發明了一種火槍,這是世界軍事史上最早的管形火器,它可稱為現代管形火器的鼻祖。到了南宋開慶元年(1259年)壽春府人創造了一種突火槍,該槍用巨竹做槍筒,發射子窠(內裝黑火藥、瓷片、碎鐵、石子等)。燃放時,膛口噴火焰,子窠飛出散開殺傷對陣的敵人,雖可算作霰彈槍但與現代霰彈槍並無關聯。
火繩槍
后裝槍的發明是19世紀槍械的一次重大變革,它結束了步槍出世500年都是從膛口用探條把彈丸裝進槍膛內的歷史,被有些史書稱之為“開闢了輕武器和步兵戰術的新紀元”。
自動原理髮明前的槍
馬克沁機槍
轉鏜槍不會有因啞火、卡殼等中斷射擊的優勢,但是也存在膛壓低、初速低、射程近和發射時火光、聲音都比較大的劣勢。
轉鏜槍和轉管槍依然在生產和使用,就是現在的轉輪手槍和多管轉管機槍。
然而在槍械中獨領風騷數十年的是德國人保羅·毛瑟。他發明了第一支槍機直動——後座式槍,為槍械自動原理另闢蹊徑,成為現代自動槍械的基礎。毛瑟槍被世界各國廣泛採用,中國也是最早採用和仿製毛瑟步槍的國家之一。
馬克沁被稱為自動機槍鼻祖,在輕武器領域開闢了一個新時代。在索姆河戰役中,德軍運用馬克泌機槍的密集火力,一天內殲滅英軍6萬餘人。馬克沁自動原理的發明,為其它自動武器的研究擴展了思路。
湯姆遜衝鋒槍也是自動步槍的老祖宗了,在馬克沁成功研製后很多人開始選擇了單兵化更輕便的自動火器,湯姆遜創造了這一二戰期間湯姆遜衝鋒槍的偉大奇迹,威力十足,難怪銀行大盜和黑幫這麼喜歡用它。
MP44式突擊步槍是德國二戰期間的先進裝備,起初被希特勒否認,但是此武器卻秘密生產。一次希特勒考察時問戰士們需要什麼,戰士們都答道:需要MP43。希特勒叫人帶來這個他自己都不知道的東西一看,竟然是當初不可以生產的MP43。後來希特勒經過測試,MP43的確很不錯,后改為MP44式突擊步槍。那時候是唯一的發射栓式步槍子彈的自動武器(當時槍栓式步槍的口徑比自動武器(除機槍外)口徑算大的了)
不斷更新的自動步槍
蒙德拉貢步槍
卡賓槍,實際上也屬於步槍系列。它的槍管較短,重量較輕,可以說是因騎兵的需要而誕生,所以有人又叫它騎槍或馬槍。
俄國的M1916費德洛夫自動步槍,據資料介紹是世界上出現最早的自動步槍之一。而美國勃朗寧自動步槍的一大功勞,就是在半個世紀后,它啟發了人們發明一種符合現代戰爭要求的單兵輕機槍或班用自動武器。
StG44,1944年命名為突擊步槍,這是世界上第一支真正的突擊步槍。之後,蘇聯AK47卡拉什尼科夫突擊步槍也脫穎而出,而AK47步槍的影響遠遠超過了德國的StG44。
形形色色的突擊步槍
StG44突擊步槍
總之,步槍的演變從來沒有停止,突擊步槍的接班武器是理想單兵戰鬥武器,但理想單兵戰鬥武器欲完全取代突擊步槍還尚需時日,因有許多關鍵技術要突破。
武器的樣式也是越來越多。
槍栓式步槍/單髮式步槍(代表:雷明頓700):指必須需要手動拋殼的步槍,或者是槍栓式拋殼/手動旋轉后拉式拋殼等方式拋殼的步槍稱之:槍栓式步槍/單髮式步槍(需要手動填裝子彈,只能裝填一發,巴雷特M99為單髮式)
半自動步槍(代表:巴雷特M99):絕大多數手槍為半自動,步槍也有半自動。半自動指拋殼和上膛自動完成而無需手動操作的步槍/手槍稱之為半自動步槍/手槍(用土話講,就是一扣扳機打一發,一扣扳機打一發不用拉栓的槍,因為在子彈發射后,槍的自動機構利用火藥氣體做到了拋彈和子彈上膛,但這是需要一次一次的控制的。因此稱之半自動,當然,如果一直扣著扳機打出去的就只是一發啦)
全自動步槍/衝鋒手槍(代表:AK47/格洛克18):全自動指完全可以自動進行拋殼和上彈,並且只需要一次控制(即扣下扳機)持續下去便可連續射擊的武器稱之為全自動。絕大多數突擊步槍,步槍都是全自動。手槍如:glock18也是全自動。(就是一直按扳機就可以一直打下去,半自動是一次一次扣扳機一發一發的打)
狙擊步槍:(代表:Cheytac M200干預狙擊步槍):狙擊步槍指在步槍(半自動/栓式/單髮式)上加裝了特定用途的遠望鏡(即狙擊鏡)可以打擊遠距離目標的特定用途武器稱之為狙擊步槍。狙擊步槍分為:一般、反人員、反器材、反坦克/防空、干預幾類 一般型指口徑適中不超過一般步槍最大口徑的子彈的狙擊步槍,差不多規劃為7.62MM。
反人員即特定用途阻攔人員,這個和一般型沒有多大區別,不過是口徑大了一些,AWM(L115A3不是AWP)為.338英寸(越8.6MM)的子彈。M200為.408英寸(10.36MM)的特製子彈,威力在2000米外可以得到很好的保證,介乎於.338和.50之間。
反器材用於摧毀有價值事務或輕裝甲的大口徑武器,都在.50英寸(12.7MM)如巴雷特M107和M82A1。
反坦克/防空這類狙擊步槍的口徑較大,因為20MM以上歸為炮彈,很多子彈都超過了20MM,模糊了很多人的觀念。克羅埃西亞的RT 20採用20MM口徑的子彈,可以用於防空。XM109採用25MM的子彈,改自阿帕奇直升機的30MM高爆彈,對付裝甲絕對有備無患。當然25MM也模糊了不知道多少人的觀念,這個可以說是一個射程遠高精度的榴彈發射器了。
槍炮革新對十九世紀陸軍發展的作用
十九世紀,影響陸戰很有意義的最早的技術改革是發明和應用火帽。幾世紀以來,在戰場上使用手中火器時的射擊動作本身,是所有動作中最不可靠的。火帽出現后,就消滅了這種現象。燧發槍大約每射擊七發子彈,要瞎火一發。火帽的應用,就使瞎火子彈降為低於每兩百發出現一發。
然而,更為革命性的改進是圓柱錐形子彈,這使高度精確的遠射程來福槍最終替代了精度差、射程近的滑堂槍,成為基本的步兵武器。在發明新子彈之前,來福槍的射擊速度比滑膛槍慢,因為裝彈很困難。由於火藥氣體對鉛彈彈底凹部發生作用,使彈丸具有膨脹的特性。子彈形體小,便於裝填,但射擊后體積膨脹,緊嵌入槍管來福線中,獲得最大轉速以提高精度和增大射程。
如要使滑膛槍與來福槍射擊效果相當,在200步距離處射擊,前者需費相當於後者二倍的子彈,300步處五倍,400步處至少十倍。超過400步射擊距離,滑膛槍已完全失效,而來福槍在800碼處還可射擊軍隊隊形等大目標。在1000碼處,彈丸還具有足夠的末端能量,可穿透四英寸厚的軟質松木板。
在1850-1860年之間發明的來福槍和圓錐形子彈與任何先後的新武器技術發展相比,都具有最深刻的直接革命性影響,即使20世紀出現的高爆彈、飛機、坦克對當代產生的影響都比不上當時的來福槍。主要理由是:因為輕武器與火炮和冷兵器相比,它的殺傷力突然提高了,除了山頭或者山瘠擋住視線是個限制外,等於每個握有來福槍的步兵有了一門具有同樣有效射程和最大威力的火炮。況且,炮兵人員更易受步兵火力殺傷。
早期火器的另一特點是後膛裝填,此法當時久已廢棄,19世紀的科學技術讓它在古時無所作為的困境中解脫了出來。傳統上,後膛武器的困難在於金屬部分裝填接合不嚴密,燃燒火藥產生氣體和火焰從後膛的縫隙中噴射出來。為了與19世紀後膛武器的發展相適應,終於發明了金屬彈藥筒,它連結彈丸、火藥和火帽於一體。這種子彈用特製銅和其它軟金屬製成,爆炸受熱后就會膨脹,能有效封閉向後逃逸的氣體。後膛裝填法使步槍手能夠快速裝彈,免得在敵火力下站立或暴露。
19世紀的新冶金學、化學和彈道學,是在火炮、尤其在重武器的發展中最終獲得了輝煌效果的,至於要達到盡善盡美的程度,那是20世紀的事了。義大利的卡韋利於1846年製造第一門“線膛炮”,也是後膛裝填,用的是盤旋的六角炮膛以代替旋轉的來福線。
1859年的義大利戰爭中,證明拿破崙三世的線膛炮在射程和精度方面絕對優於奧地利的滑膛炮,但多數軍隊直到19世紀70年代才不再依賴滑膛炮。主要因為滑膛炮比試驗中的火炮造價便宜,更加可靠。實際上,由於戰場上新炮的有效射程受炮手視力限制,製造這種新炮並不真正合算,除非觀察距離能大幅度增加。在美國內戰中,線膛炮、滑膛炮,南北雙方都用過,雙方都同樣喜好前裝滑青銅“拿破崙”炮。這種便於使用的火炮,實際上是在歐洲早已過時,在美國壽命也不長的12磅級榴炮。青銅性質較軟,這一直是個嚴重缺點。人們將新的冶金技術結合膛內彈道學進行研究,才有可能利用了鋼的堅硬和耐久的優越性。
來福槍本身既不是新冶金學又不是新彈道學的產物,因為靠來福線增加精度和射程的原理早已眾所周知。但是十九世紀線膛武器的發展大大得益於上述兩門知識的增長。隨著技術的改進,又有了金屬加工機械,就能空前提高鏜孔精度,並在身管中刻劃來福線。幾世紀以來,製造手槍常常是熟練軍械匠的任務,每一件武器他都是作為個人產品生產的,往往是一件藝術品。造槍的基本金屬材料是鍛鐵,所用工藝通常是在芯管周圍綁紮或焊接鐵條。十九世紀,在紐約雷明頓槍炮廠,第一次用鑄鐵孔,製造出帶來福線的身管。生產裝備線也是雷明頓槍炮廠第一家發展的,它的基礎是該世紀早期伊萊·惠特尼和其他人創導的零部件通用互換原則。人們運用彈道科學,設法對這個時期的新線膛武器進行了系統的試驗,從而迅速積累並總結了對於彈丸性狀等各方面的知識。
隨著作戰武器經歷了深刻的技術革命,射程增加,精度提高,射速加快,顯然在編製、戰術和後勤支援方面也需要作相應改革。在拿破崙發展了軍、師編製之後,在編製和戰術方面,如果說不是倒退的話,起碼經歷了相當長的停滯時期。1815年至1845年之間著名的一場衝突——即俄土戰爭(1828-1829)中,所使用的陳舊步兵戰術就是明顯例子。俄國人放棄了拿破崙的集中兵力的戰術和戰略原則,同樣,法國和英國部隊仍然堅持閱兵的操練而損害了戰鬥訓練。
編製和戰術適應武器的變化較為緩慢,大部分原因在於新武器要求戰場兵力配置分散,而職業軍人卻害怕一旦分散會失去控制,這是可以理解的。當然,問題在於如果士兵分散到讓敵人難以發現,自己的司令自然也一樣很難觀察到他們。如果中層指揮官未能改變戰術機動動作以適應清楚而容易識別的友軍的部署,那麼和友鄰協同也非常困難甚至令人惱火。因此,要求戰術跟上武器的發展,就要涉及到工業革命的另一個範疇,即電和電子。
在那時的軍事專業文獻里和各國軍事指揮部門的上層圈子裡,對於新武器發展的討論相當透徹,有時甚至很激烈。但主要由於擔心戰場失去控制,該世紀中葉大部分職業軍人不同意改變基本的編製和戰術,騎兵的作用因此未受影響。
這時期,歐美作戰各國的大多數軍隊,旅、團都不是戰術基本單位,而師是便於管理和機動的標準建制。“師”這個詞用得不嚴格,一般按中世紀習慣是指部分戰線,或者指一支大於旅、然而在規模還是模糊的步兵或炮兵部隊。
英國和美國有保持師一級的法律和條例。在戰時,團或多或少還可任意編成旅或師,到戰事結束,就又解散。和平時期的參謀人員,不能按擴編需要保留那麼多,所以在戰時,參謀軍官擔任嚴峻的任務往往缺少實踐機會。
但在上述軍隊里,和平時期也有保持師和軍的建制的,它們的編製和參謀人員從現代標準看還很幼稚。普魯士雖然主要集中精力于軍一級編製,但在參謀總部的建設方面也已跨出了很大的步子。其他各國軍隊和指揮作戰,認為那是司令官和戰爭委員會的特權。司令官只要求下級指揮官提供建議,而不要求參謀人員提供意見。如普魯士新任總參謀長赫穆特·馮·毛奇1864年所說,這種做法在普魯士司令官中也無一例外。
從理論上講,在一切現有或預期要建立的軍隊中,師是個合成軍隊單位,主要包括步兵、炮兵、騎兵,有時還有編製的或臨時配屬的工程兵支援部隊。一般情況是一個師包括兩個旅。戰鬥支援問題各國不一樣,甚至各師之間也不一樣。在法國和其他大多數歐洲國家,一個作戰師的實力通常不多於5000人,不少於2500人。然而在俄國和普魯士,師的實力達12000人,甚至更多。因此,實力數字不大可靠,就是在有些國家裡勉力按文件或編製配足了兵員的部隊,也會迅速減員,從而低於規定的編製數,原因是生病、開小差、掉隊和戰鬥傷亡。這時期最重要的衝突對抗是美國、墨西哥戰爭(1846-1848),克里米亞戰爭(1854-1856),美國內戰(1861-1865),奧普戰爭(1866)和普法戰爭(1870-1871)。
歐洲對墨西哥戰爭其實未加註意,它的主要軍事意義在於當時人數不多的美國陸軍軍官具有罕見的高度軍事素養,決定性地擊敗了一支規模大得多的墨西哥軍隊。
克里米亞戰爭的大部分經驗教訓都是反面的。在武器裝備、編製和戰術方面沒有劇烈的變革,甚至連溫和的變革也沒有。事實上,雙方的戰術水平一般都很糟糕。當時幾乎沒有察覺到野戰築城對武器的防禦還仍有成效,這一點在塞瓦斯托波爾包圍戰中表現了出來,該戰役歷時12個月,英、法用2587門炮共發射2381042發炮彈,消耗大,戰果較小,與當時軍事上的要求不相符合,只引起了內行人一陣短暫的興趣。
中國法律對槍的定義是:使用管狀物體發射固體。
法律的殺傷性定義
1米距離上使用5毫米鋼珠射擊1厘米厚松木板,如果鋼珠進入松木板,則具有致殘性。
1米距離上使用5毫米鋼珠射擊1厘米厚松木板,如果鋼珠穿過松木板,則具有致命性。
可分為非自動槍支、自動槍支、轉輪槍支和氣動槍支。
A 、非自動槍支
非自動槍支指各射擊循環動作均需由射手操作完成的槍支。最初出現的槍支均為非自動槍支,每擊發一次都要藉助於手推拉槍機,逐發裝填、退殼。如14世紀的皮夏利火銃,16世紀廣泛使用的火繩槍,17世紀燧石撞擊式槍支等;以及現代53式步槍、小口徑步槍、單發的老式手槍、軍用單發步槍、運動步槍、獵槍等。
B 、自動槍支
自動槍支是以火藥氣體為能源,自動完成全部或部分射擊循環動作的槍支。按自動化程度不同又分為全自動槍支和半自動槍支兩類。
1.全自動槍支是在一次發射后,能自動完成下一發槍彈的重新裝填與擊發動作的武器。所以射手在完成第一發槍彈的裝填,使槍支成待髮狀態后,手扣扳機即可發射,如仍扣住扳機,槍支可連續射擊直到將彈匣中的槍彈全部射完為止。屬於這類槍支的有機槍、衝鋒槍、全自動步槍和全自動手槍。如國產56式7.62毫米衝鋒槍、82式9毫米輕型衝鋒槍。80式7.62毫米全自動手槍等。全自動槍支上多數裝有單連發變換機鈕(槍支上有文字標示:如0、1、2,0為保險,1為單發,2為連發;國外槍支上用字母“N”表示單發,“S”或“R”表示連發),將全自動槍支的機鈕拔到單發部位時,就相當於半自動槍支的功能。
2.半自動槍支擊發后可自動排殼和重新裝彈,但不能自動擊發;扣動扳機一次,擊發一次,扣住扳機不放則不能連續射擊。如國產54式手槍、52公安式手槍、59式手槍、64式手槍、77式手槍、79式狙擊步槍等。各國裝備的手槍大多數是半自動。主要由於全自動手槍雖然火力高,但槍口上跳重,導致連發精確度差,命中率低,故沒有被廣泛採用。
C、轉輪槍支
轉輪槍支是利用武器各部件間的機械傳動,由外力帶動槍支有關機構工作來實現射擊過程部分自動化的槍支。
這種槍支在其中間部位有個“鼓輪”,內有若干個孔裝填槍彈,以代替自動槍支的彈匣,內裝4、5、6、7發子彈不等。扣動扳機時,擊鐵連動後仰,帶動鼓輪向左或向右轉動,將鼓輪內的子彈依次對準槍管後端的軸心,以備射擊。因此又稱為自動待髮式武器。但轉輪槍只能單發射擊且排殼和裝彈時必須把鼓輪移出,所以它不同於自動與非自動槍支。
結構:
槍管,鼓輪(彈膛、彈倉),擊發聯動機構(擊鐵、扳機、聯動機件),槍底架(握把)
轉輪槍結構上的特點是槍上裝有一個鼓形轉動彈倉,鼓輪內有若干個均勻分佈的彈膛。
1、手槍:一種單手發射的短槍,是近戰自衛使用的小型武器,在50米內具有良好的殺傷效能,手槍是16世紀以後開始研製的,開始主要是轉輪手槍,就是通過轉動彈盤和槍管將槍彈發射出去,所以一支槍有多個槍管。20世紀、特別是二戰後以來,研製了自動手槍,開始採用彈匣供彈,容彈量多達12-20發,可以自動裝填,戰鬥射速(戰鬥時每分鐘射齣子彈數量)每分鐘24-40發,戰鬥用大威力手槍和衝鋒手槍的戰鬥射速可達110發,射程在100米以上。
2、步槍:一種單兵便攜的長管槍械,有效射程式400米,有的可發射槍榴彈。步槍是最早的一種槍械,13世紀出現射擊火器之後就開始研製步槍,經過數百年的發展,基本趨於完善.早期的步槍是單發裝填,以後出后了自動退殼和送彈的單發半自動步槍,戰鬥射速每分鐘15-20發。二戰後以來,步槍的發展主要是集中在自動步槍方面,能夠自動裝填子彈和退殼,單發時的戰鬥射速為每分鐘40發,連發時為90-100發。目前廣泛使用的是5-6毫米的小口徑步槍,這種槍的特點是初速大,彈道低伸,後座力小,連發精度好,體積小、重量輕,便於攜帶。
3、衝鋒槍:是指雙手持握、發射手槍子彈的單兵連發槍械,曾被稱作“手提機關槍”。它是介於手槍和機槍之間的武器,比步槍短小輕便,便於突然開火,射速高,火力猛,適用於近戰或衝鋒,因而得名“衝鋒槍”。但,由於現代自動步槍已經具有和衝鋒槍相似的效能,所以衝鋒槍和步槍將很難區分。
4、機關槍:又稱機槍,是指帶有腳架、槍架或槍座,能進行連發射擊的自動槍械,主要用於殺傷有生目標,也可對輕型薄裝甲目標進行射擊,或壓制敵火力點。輕機槍是一種裝有兩個腳架,重量較輕,有單兵攜帶進行作戰的班用自動武器。
5、霰彈槍:是指無膛線(滑膛)並以發射霰彈為主的槍械,有一些霰彈槍為了精準度(發射獨頭彈時)會更換有膛線的槍管。一般外型和大小與步槍相似,槍管較粗,子彈粗大,射擊的時候聲音很大。槍口徑在12~20mm之間,火力大,殺傷面寬,是近戰的高效武器,已被各國軍隊,特種部隊和警察部隊廣泛採用。
5、特種槍支:供特工人員執行特殊任務使用的槍支。此種槍支的特點是,只裝一至三發子彈,偽裝成他物形狀。
大致分為大口徑槍支、中口徑槍支、小口徑槍支、微口徑槍支。
口徑是槍支的一個重要結構參數,它是指槍管的內徑(註:膛槍線則是指陽膛線所在圓的直徑)。
獵槍在標示槍管口徑時以號或蓋其作為計量單位。號數越大,則槍管口徑越小。號數是指 1 磅純鉛(453.6 克)所製成的與獵槍口徑等同直徑鉛球的個數。如10號獵槍,是指用1磅純鉛製成10個直徑相等的鉛球,鉛球的直徑即為該獵槍槍管的口徑。常見的獵槍有10、12、16、20、28。
由於各種槍支口徑的不同,習慣上常根據口徑的大小對槍支進行如下分類。
(1)大口徑槍支
口徑在11毫米至14.5毫米之間的槍支。槍管的口徑超過了12毫米(0.5英寸)時,通常就是高射機槍。
(2)中口徑槍支
口徑在7毫米至11毫米之間的槍支。
(3)小口徑槍支
口徑在5毫米至6.5毫米之間的槍支。
(4)微口徑槍支
口徑在5毫米以下的槍支。
可分為滑膛槍和膛線槍。
A 、滑膛槍
槍管內壁光滑,無凸凹來複線(即膛線)。如各種老式槍支、土造槍支、信號槍、獵槍等,此類槍支內壁無膛線,發出去的子彈就不會旋轉,在飛行時不易保持方向,而且會在空中翻跟頭。此類槍支射程近,射擊精確度差,命中率低。
B 、膛線槍
槍管內壁刻有螺旋形凹凸溝槽的槍。這種螺旋形凹凸溝槽稱為膛線。膛線使彈頭緊貼槍管內壁旋轉前進,致使彈頭飛行穩定並減少空氣阻力,增加射程,提高射擊精度;並且使彈頭外殼與槍管內壁的摩擦力減少,降低因摩擦所造成的槍管升溫和磨損而延長槍支的壽命。
膛線槍管內壁凸起的膛線稱為陽膛線,凹入的膛線稱為陰膛線。
膛線槍管是現代軍用槍支主要結構特點。
可分為作戰用槍支、狩獵用槍支、運動用槍支、特種槍支、教學用槍支和警用防暴槍支等。
A、作戰用槍支。
這類槍支是為滿足戰爭的需要而設計的,裝備於部隊、警衛、民兵等。其特點:威力大、射程遠、命中率高、結構精密、性能良好。軍用槍支,包括步槍、衝鋒槍、機槍、手槍、轉輪手槍等。
B、特種槍支。
是供特工人員執行特殊任務使用的槍支。此種槍支的特點是,只裝一至三發子彈,偽裝成他物(主要為常見的日常用品)形狀,不易察覺,如鋼筆式、手杖式、手套式、香水瓶式、傘式、匕首兩用槍等。此類槍支射程近、射擊精度較差,有的採用毒子彈,一般都會使用消音器。
C、狩獵用槍支。
這種槍是狩獵用槍,有霰彈(平滑槍管)和帶來複線的兩種。為了擴大發射面,提高獵取率,多採用霰彈發射。土造的霰彈,多用砂子、鐵屑,小石子等作霰彈丸。
D、運動用槍支。
是供體育運動中射擊訓練、比賽用的槍支。此槍特點是槍管長,射擊密集度高,完善的瞄準及調整裝置,射擊時平穩性好。一般我國常見的是5.6毫米口徑的步槍,也有的運動槍支是火藥的發令槍或氣槍。它一般不具有殺有生力量的作用。有些射擊後有明顯的煙。
E、教學用槍支。
是供教學演示用的槍支,槍支的外形與一般軍用槍支相同,在槍支的結構上具有拆卸性能,能直觀、形象地看到槍支的構造、發射、退殼等順序,便於講解示教。
F、防暴用槍支。
是供警察防暴時所使用的非致命性槍支。主要有防暴槍(能發射催淚彈、橡皮彈等)、麻醉槍、電暈槍等。其特點是使用時不直接致人死亡以免引起恐慌等不必要的麻煩,但能造成一定的傷痛以達到制止犯罪驅散暴亂群體的作用。
模擬槍危害性
針對購買、收藏模擬槍愛好者越來越多的現象,中消協今天發布特別警示:有意購買和收藏模擬槍的消費者千萬當心:模擬槍玩不得!具有真槍功能的模擬槍足以給您帶來牢獄之災。
據介紹,在公安機關收繳的模擬槍中,有很大的危險性,很容易造成人身傷害。有的模擬槍裝的雖是小型鋼珠,卻能穿透3毫米的松木板。
中消協特別指出,國家對於模擬槍有非常嚴格的禁止性規定。而治安管理處罰法雖未對擺攤賣模擬玩具槍作出具體處罰規定,但各類銷售、買賣模擬槍的行為,都以“攜帶模擬槍”論處,不論是賣者,還是買者,都將受到拘留等處罰。
為此,中消協特別提醒準備購買和已經收藏了模擬槍的消費者,仔細核實自己已經購買到的模擬槍,及時上繳法律意義上的槍支;增強對模擬槍危害性的認識,不要購買、使用模擬槍或有殺傷力的玩具槍,以免給他人,特別是未成年人造成傷害;加強對未成年人有關模擬槍及其他危險玩具危害的教育;如發現非法生產、銷售、持有槍支及模擬槍等違法行為,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