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繩槍
一種槍支
火繩槍長至二至三尺,外直,內有管,由金屬製成;內部貫通,底端封閉;一側有曲桿,為通火之路。
火繩槍就是靠燃燒的火繩來點燃火藥,故名火繩槍 火繩槍在火器發展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義,是現代步槍的直接原型。火繩槍的出現也改變了戰爭的形態,伴隨著火繩槍的發展人類的戰爭從冷兵器進入到熱兵器時代。
火繩槍的結構是,槍上有一金屬彎鉤,彎鉤的一端固定在槍上,並可繞軸旋轉,另一端夾持一燃燒的火繩,士兵發射時,用手將金屬彎鉤往火門裡推壓,使火繩點燃黑火藥,進而將槍膛內裝的彈丸發射出去。由於火繩是一根麻繩或捻緊的布條,放在硝酸鉀或其他鹽類溶液中浸泡后晾乾的,能緩慢燃燒,燃速大約每小時80毫米~120 毫米,這樣,士兵將金屬彎鉤壓進火門后,便可單手或雙手持槍,眼睛始終盯准目標。據史料記載,訓練有素的射手每分鐘可發射2至3發子彈,長管槍射程大約100 米~200 米。
眾所周知,火藥的發明是中國人為世界所作出的一項傑出貢獻。自火藥從秦朝的煉丹爐中誕生時起就和戰爭結下了不解之緣。
火繩槍槍機
手持火門槍的士兵
中國的火槍、阿拉伯的馬達法、歐洲的火門槍都是用手持點火物引火發射,在戰場上使用非常不便。大約在1450年左右,歐洲火器研究者便將其改進為半機械式的點火裝置:在槍托的外側或上部開一個凹槽,槽內裝一根蛇形桿,桿的一端固定,另一端構成扳機,可以旋轉,並有一個夾子夾住用硝酸鉀浸泡過的能緩慢燃燒的火繩。槍管的後端裝有一個火藥盤,發射時,扣動扳機,機頭下壓,燃著的火繩進入火藥盤點燃火藥,將彈丸或箭鏃射出。而且還改進了槍托並加裝了護木,使火槍可以抵肩射擊。
到15世紀後半期,歐洲的火繩槍又有了相當的進步,下面試舉2例說明。
——1499年,在義大利那不勒斯市的一份清單上,記載了一種被稱為“滑膛槍”(Musket)的火繩槍。此名稱來自義大利語“Moschetto”(一種雀鷹),意思是此槍與“隼”和“鷹”一樣威猛。其槍身較重,附有腳架。此槍在1521年的義大利恰拉比戰役中首次使用。
——德國一名叫布萊爾的收藏家收藏了一支製作於1493~1519年的火繩槍,槍身長550mm,口徑30mm、柄長880mm,全長1 430mm,槍管為八棱形,護木前端裝有一個固定用的卡筍,可以與三腳架連接,由2名射手進行發射。
16世紀西班牙的穆什克特火繩槍代表了當時歐洲火繩槍的先進水平。該槍口徑23mm、質量10~11kg,全彈質量50g,最大射程250m,有效射程 100m,採用機械式瞄準具,每分鐘可發射2發。雖然槍很笨重,大多時候只能用叉形座來支撐發射,但射出的鉛制彈丸威力極大,能在100m內擊穿騎士所穿的重型胸甲(當時大多數武器在80m 以外幾乎不能造成任何傷害)。西班牙人就是用這種武器征服了龐大而落後的印加帝國。
同為16世紀,火槍傳入日本,火槍在日本稱為“鐵炮”日本在歐洲火槍的基礎上研發了“國友筒”與“三連筒”“堺筒”、“薩摩筒”等等。比較有效的火槍,由織田信長與德川家康對武田勝賴的戰役中得到充分運用,使得日本真正認識了“鐵炮”的威力,並且開始大批量生產“鐵炮”。由於日本資源缺乏,所以豐臣秀吉下令,大規模開展和周圍國家的貿易。資源問題也是豐臣秀吉侵朝的一個原因。
16世紀的日本正處于軍閥混戰時期,各地軍閥對航海商業的發展採取支持態度,加之當時的歐洲探險家和商人想要在東方謀得最大利益,所以當時的日本就成了航海商業的發達國家,這也為外國火器傳入日本提供了機會。
日本火繩槍是由葡萄牙人傳入的,發生於日本天文12年(明嘉靖22年, 1543年)8月25日,當時一隻載有100多人的船,在九州南部的種子島靠岸。船上有3名葡萄牙人,以及化名為明朝五峰的王直(后稱靜海王王直的大倭寇頭目)。葡萄牙人帶有一種火繩槍,其旁有一穴(即火門),系通火之路,裝上火藥與小鉛丸,用火繩點火,可將鉛丸射出,擊中目標,發射時發出火光與轟雷般的爆響。日本人時堯(地方軍閥)見后視之為稀世之珍,將其稱為鐵炮。之後,又用重金將其購買,並派小臣條川小四郎向葡萄牙人學習火繩槍的使用及其火藥製作法,仿製了十幾支。不久,日本的一些鐵冶場便先後仿製出日本式的火繩槍。當時的倭寇還把這種火器用於對中國的掠奪活動中。
明代西洋銃
鳥銃的主要特點首先是銃管前端安有準心,後部裝有照門,構成瞄準裝置;其次是設計了彎形銃托,發射者可將臉部一側貼近銃托瞄準射擊;再次是銃管比較長,長度和口徑的比值約為50:1~70:1之間,細長的銃管使火藥在膛內燃燒充分,產生較大推力,彈丸出膛后的初速較大,獲得低伸彈道和較遠的射程;最後則是發火機的不同,用火繩作為火源,扣動扳機點火,不但火源不易熄滅,而且提高了發射速度,增強了殺傷威力。據《大明會典·火器》記載,兵仗局在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仿製了第一批鳥銃1萬支,裝備明軍使用。當時的鳥銃銃管用精鐵製作,此種精鐵要用10斤粗鐵才能煉出1斤,只有用這樣的精鐵製成的銃管,才能堅固耐用,射擊時不會炸裂。製作時通常先用精鐵捲成一大一小的兩根鐵管,以大包小,使兩者緊密貼實,然後用鋼鑽鑽成內壁光滑平直的銃管。鑽銃工藝很精密,每人每天只能鑽進1寸左右,大致一個月才能鑽成一支。銃管鑽成之後再於前端裝准心,後端裝照門。銃管尾部內壁刻有陰螺紋,以螺釘旋入旋出,旋入時起閉氣作用,旋出后便於清刷銃內壁。管口外呈正8邊形,後部有葯室,開有火門,並裝火門蓋。完整的銃管製成之後,安於緻密堅硬的銃床上。銃床後部連接彎形槍托,銃床上安龍頭形扳機。經過兵器局和兵仗局的仿製和改制,火繩槍得到廣泛的應用,在不太長的時間內,成為明軍裝備的主要單兵射擊武器。萬曆年間,火繩槍的研製又有許多進展。當時的火器研製家趙士楨就曾仿製成功嚕密銃(土耳其火繩槍),先後研製成各有特色的火繩槍10多種,其他火器及戰車10多種,並以多種文體撰寫《神器譜》等研製火器的論著多部。
馬憲、李槐等人整理和傳授的鳥銃製造工藝一直沿用到清末都沒有較大的變化,雖然歐洲的火繩槍在1575年左右就被簧輪槍部分取代,1700年就被燧發槍全面淘汰,但在中國,火繩槍和火繩槍工藝卻一直未被淘汰,直到民國初年。在此期間,明末畢懋康發明中國的自生火銃,並被後來的清政府所採用,但是其延伸品卻被做成御制自來火槍一直被清朝貴族所佔有,決大多數的清軍依舊裝備大線槍與兵丁鳥槍等舊式火繩槍,甚至於依靠傳統的刀劍弓矢與裝備著先進燧發槍的外國侵略者戰鬥。
為了解鳥銃的做法,這得從明代的工藝說起。宋應星的《天工開物》中說:“凡錘鳥銃,先以鐵挺一條大如箸者為冷骨,裹紅鐵鎚成。先為三接,介面熾紅,竭力撞合。合以後以四棱鋼錐如箸大者,透轉其中,使極光凈,則發葯無阻滯。”這就是延用了數百年的鳥銃製作工藝,雖然在中國火銃的點火技術經過了幾次改良,但是傳統銃體的製造工藝一直到晚清洋務運動興起時才被徹底拋棄,從第一支火繩槍起到二次大戰的數百年中一直採用,可謂淵源流長;明代早期採用鉚接,因製造不便,後期採用兩段銅箍固定,雖然清洗不便,卻縮短了鳥銃的製作時間,清代學習土耳其的方法,固定銃管用細繩子扎,在一支銃上分成幾段紮上一種牢固的細棉繩,在清洗銃管時只要解開繩子就能取下銃管,只是繩子容易被射擊后熾熱的銃管烙斷。
《大清律例》規定:“各省深山邃谷及附近山居驅逐猛獸,並甘肅、蘭州等府屬與番回錯處毗連各居民,及濱海地方應需鳥槍守御者,務需報明該地方官,詳查明確,實在必需,准其仍照營兵鳥槍尺寸製造,上刻姓名、編號,立冊按季查點。”也就是說,為了防賊,防野獸的需要,民間可以擁有鳥槍,不過必須向官府上報,獲得持槍證明。
1、演示者身上的裝備特寫,其中梯形鐵邊的小壺是裝引藥用的;右邊的皮盒是裝彈丸的;白色小瓶是裝發射藥用的,每瓶裝一發的藥量,這樣可以避免士兵在戰場上因緊張,而裝多或裝少發射葯。
2、第一步:清理引火孔和引葯鍋。火藥殘渣阻塞引火孔,這是火槍常出現的毛病
3、將引葯倒入引葯鍋,併合上引葯鍋蓋。
4、擰開裝發射葯的小瓶,將發射葯從槍口倒入(近距離觀察他的一身行頭);
5、將預先含在嘴中的彈丸(當時火槍兵普遍習慣)從槍口裝入;
6、從槍管下抽出通條,搗實彈丸和發射葯;
7、點燃火繩:火繩燃燒速度較快,加上點燃后容易暴露,所以,不到射擊前一般不點燃火繩;
8、把火繩固定在火繩夾(也就是後來槍的擊錘)上。由於此時引葯鍋蓋是關上的,所以不用擔心火繩的火星引燃引葯造成走火。
9、扣動扳機,火繩落下的同時,引葯鍋蓋打開。引葯點燃發射葯,彈丸發射~為了避免火藥灼傷眼睛以及火光耀眼,在射擊最後關頭,槍手是閉眼的。
火繩槍在世界各國的軍隊中盛行了200多年(在亞洲國家還要長),它的缺點較多,尤其是在戰場那種極端的環境里。
火繩槍手
火繩槍手
火繩槍射擊
火繩槍操作複雜。
【火繩槍操作步驟】
手持叉架前進!
火繩槍靠在左肩,左手持槍,左手指間握住火繩,右手持叉架。
叉架靠槍前進!
叉架交左手,空出右手來。
放下叉架,槍下肩!
左手將叉架放下,右手將火繩槍從左肩取下。
右手持槍,左手下垂!
右手持槍,槍身保持垂直,左手垂下,叉架尾端接觸地面。
槍交左手,提高叉架!
槍換到左手,同時提起叉架,兩者呈一小角度,由左手握持。
火繩交到右手!
吹火繩!
對火繩輕輕吹氣以造成火頭。
裝火繩!
將火繩一頭裝在蛇桿夾子上。
試火繩!
調整火繩長度,以確定火繩可以正好點入葯鍋(此時葯鍋蓋是關閉的)。
吹火繩,開藥鍋蓋!
舉槍瞄準!
叉架稍向前倒,將火繩槍平衡在叉架上,左腳向前一步。
射擊!
雙腳呈弓步,左彎右直,槍托抵住胸部,扣下扳機射擊。
放下火槍,靠住叉架!
左手拇指與食指握住槍身與叉架。槍口向前,避免遲發意外。
取下火繩!
右手將火繩從蛇桿上的夾子取下,避免裝填火藥時發生意外。
火繩交左手!
用左手中指、無名指、及小指握住火繩兩端(火繩是兩頭都點燃,以便一頭熄滅時可用另一頭再引燃)。
清葯鍋!
將葯鍋中剩餘的灰渣吹掉或用右手拇指抹凈,避免火星引燃引葯。
裝引葯!
取出引藥罐(priming flash),將適量引葯(priming powder)倒入葯鍋中。
關上藥鍋蓋!
搖動葯鍋!
用手指輕敲葯鍋,抖落葯鍋蓋外的引葯,並讓葯鍋中的引葯落入引火孔。
吹葯鍋!
將葯鍋蓋外的引藥粉吹掉。
轉槍!
火槍轉成和叉架並列,槍口向上。
放叉架!
火槍滑下至身體左側,左手握槍,不握叉架,叉架用掛在手腕上的一小段繩子掛住。
打開火藥袋!
右手取一個火藥袋,拇指同時打開蓋子。
裝填!
將火藥從槍口倒入,放掉葯袋,右手從彈丸袋(或口中)取一個彈丸放入槍口,再取一小團布片或紙片塞入槍口。
取出通條!
右手反手(虎口向下)從槍管下方取出通條,通常右手需抽兩到三次才能取出;此時通條前端(較大的一端)在上,右手虎口向下握住通條尾端在下。
反轉通條!
將通條調轉 180 度(虎口向上),將通條前端抵住大腿或臀部,右手順勢下滑,握在距通條前端不遠處。此時通條尾端在上,右手虎口向上握住前端在下。
將彈藥舂實!右手(虎口向上)將通條前端塞入槍口,適度地將彈藥舂入槍膛。
抽出通條!
一樣用右手反手(虎口向下)將通條從槍口抽出,通條尾端在上,右手虎口向下握住前端在下。
反轉通條!
將通條調轉 180 度(虎口向上),將通條尾端抵住大腿或腰部,右手順勢下滑,握在距通條尾端不遠處。此時通條前端在上,右手虎口向上握住尾端在下。
放回通條!
將通條放回槍管下的空間。
舉槍!
左手將槍取起舉高直立,叉架仍掛在左手手腕。
取叉架!
左手將槍交右手,仍保持垂直,左手握住叉架。
肩槍!
右手將槍置於左肩,左手持叉架與火繩。
叉架靠槍前進!
槍下肩!
將槍放在叉架上!
將槍穩住在叉架上!
將槍平衡在叉架上!
只靠左手平衡,右手空出。
火繩交到右手!
吹火繩!
裝火繩!
試火繩!
關上藥鍋蓋,預備!
可見,火繩槍的射擊過程非常複雜而緩慢。戚繼光在《戚繼光兵法》中記錄了使用火繩槍的10道工序。而在歐洲,1607年阿姆斯特丹的雅各布·德· 蓋耶出版的一捲圖示《武器練習》,對火繩槍的開火步驟進行了描述,共分為25 個步驟。火槍手出戰,要帶上槍及火繩、火藥(分槍內用和火門中用)、彈丸、叉形支架。敵我雙方一旦交火,射手就忙著開火——裝彈——再開火,手腳要非常敏捷,最好的射手每分鐘也只能打二三發彈。因此火槍手通常總是排成五六排,有時是十排,前排開火後退到後面重新裝彈,後排的槍手繼續開火。但後來人們發現如果所有的槍手一起開火會更有效,於是槍手們開始排成三排,第一排跪著,第二排半站立,第三排直立,用齊射的方式代替了舊式的循環射擊方式。而中國則將槍手排成九排,每三排一組,第一組射擊完畢後退到後面裝彈,第二組繼續射擊。雖然有這些補救方法,但還是避免不了敵人衝到火槍手面前的情況發生,這時火槍手將無法抵擋,所以火槍手必須和使用冷兵器的士兵混合編成連或營。但火繩槍使用的比例在不斷增加1571年,駐荷蘭的西班牙軍團的火槍手和長矛手的比例是2:5,但到30年以後的1601年就變成了3:1。
雨天不能使用。
因雨天會進水而不能發火。其實不光是雨天不能使用,就連風大時也不能使用,因為風會把火門上的傳火藥吹走。而且由於當時使用的是有煙火藥,所以射擊時簡直像煙霧彈一樣會嚴重迷盲己方軍隊的視線。
精度差,有效射程近,只能射擊100m內的目標。
“夷狄之所以畏中華,火器也。” ---------------------明《火器譜》
明朝開始使用火繩槍的時間和日本差不多,都應是16世紀早期,明朝應比日本更早從葡萄牙引進這種武器。但日本由於處於戰國時代這一特殊時代環境,因此自1534年引進火繩槍后,便迅速推廣。由於戰爭的需要,火繩槍在日本不斷改進生產工藝,因此實際上日本的鐵炮製造技術後來居上,16世紀後期便在某些地方超越了西方。
中國雖然引進較早,但是沒有迅速發展。直到當時不斷擄掠沿海的倭寇用上了火繩槍,明朝軍隊才開始批量裝備以之對抗。當時正值戚繼光抗倭,戚繼光對火繩槍的威力評價很高,認為這是殺敵最有效的兵器。從元朝開始,中國便有筒形發射式火器,稱之為火銃、突火槍,但性能並不是太好。到了嘉靖二十七年(公元1548年),在朱紈領導的“雙嶼大捷”中,明軍打敗了葡萄牙人與倭寇聯軍,並俘獲了一些善於製造火繩槍的日本工匠及槍支。後有馬憲、李槐等人學習製造火槍的方法,並加以研究和改進,終於在十年後造出了“鳥嘴銃”,簡稱為鳥銃。鳥銃槍管用熟鐵打造,長約112~150厘米,重約5~6公斤,有準星、照門,安裝木托之上。銃口長出木托二寸,托后七寸向下彎曲,通條一根別再托上,重三兩,另有火繩。每次發射時裝火藥三錢,鉛彈重三錢。它的口徑在9~13毫米之間,射程可達300米左右,鳥銃與同時期其他火槍相比,有身管長、口徑小、重量輕,便於使用等特點。並且由於槍管長且直,所以較易打准;前手拿銃腹,所以發射時火藥不會奪手;雙手俱托銃身,所以瞄準精確;並且使用龍頭類火繩發火機,所以不用考慮火繩是否熄滅。戚繼光到達薊鎮之後,發現薊鎮武器樣樣不行,“不知較量異用之術”,見蒙古騎兵使用弓箭,明朝守備軍也用弓箭。但蒙古騎兵自幼學習騎射,弓長矢重,明軍豈是對手?所以戚繼光開始改善武器裝備,用優於敵人的火器對付敵人弓箭,薊鎮駐軍大量配備鳥銃等火器。但當時中國工匠制度有問題,槍管製造的合格率低,發射時經常炸膛,明軍批量訂造的火繩槍有時甚至多數不堪使用。戚繼光對此也是非常遺憾的。這就是明軍火器裝備並不很多的主要原因。戚繼光所發明的“鴛鴦陣”事實上就是一種冷兵器的步兵戰術,同時還發明的一種竹制的怪兵器名字叫“狼筅”,狼筅曾經在元末明初礦工起義軍中有礦工發明,後來戚繼光認為可以用來克制日本刀,用途是克制日本刀的。
但當時戚繼光等名將對火器的戰術使用也作了很深的研究,可見中國對火器的運用和發展並非不重視。
相對於日本只注重火繩槍一種火器,明朝則是火槍,輕重火炮等多種火器齊頭並進。
明朝鳥銃的射擊過程,現在看來,是夠麻煩了。據趙士楨的傳授,可分為以下步驟:倒葯(將火藥從藥罐中倒入葯管中,每管葯發射1發彈),裝葯(將火藥從銃口倒入銃膛),壓火(用隨槍的仗裝膛內火藥壓實壓緊),裝彈(取出彈丸裝入銃膛,然後用仗將彈丸壓入火藥中,裝門葯(將發藥罐中的火藥倒入葯室的火門內,把葯室填滿,使之與銃膛內的火藥相連,而後將火門蓋蓋上,以防潮濕),裝火繩(將火繩裝入扳機的龍頭式夾鉗內,準備點火),這時即以準備完畢,射手處於聽命待髮狀態。射擊時,需打開火門蓋,點燃火繩,以蹲跪姿或立姿瞄準扣動扳機發射。緊急時也可直接向火門點火不瞄準發射。
鳥銃存在點火時易受風、雨影響以及點燃火繩時要保留火種和燃著的火繩不能維持較長時間等缺點。薩爾滸之戰時,明軍西路軍在薩爾滸山上見努爾哈赤的八旗軍來攻,即令各隊結營列隊以待。當后金軍進至山下時,即刻下令開炮轟擊。戰幕方拉開,雨雪忽止,天降大霧,瀰漫山谷,視線不清,咫尺之外,難分敵我。明軍個個恐懼,人人心慌,便點燃松枝當火炬。這恰好把自己完全暴露在金軍面前。金軍利用其火光,使用弓箭,箭無虛發,每發必中。明軍雖有火光易於點燃火槍,但因在明處,難尋目標,非但未能傷敵,自己反吃大虧。加之黑色火藥懼潮濕,雨雪中使用不便。薩爾滸之戰正好在雨後初晴,濕度最大時,不用火烤乾,便無法射擊。所以八旗軍愈戰愈勇,步步逼近,攻入明營,一舉奪取了薩爾滸山營寨。薩爾滸之戰中,鳥銃(火繩槍)的缺陷暴露無遺。
後來清朝,由於初期和明朝作戰及平三藩對準部等戰爭較頻繁,高度重視火器技術,而並非一些人所謂的清朝輕視火器。值得注意的是,康熙年間,有火器專家戴梓發明“連珠銃”,一次裝填之後能貯存彈丸28發,後人有稱為“世界上第一種機關槍”,但卻沒有被普及,戴梓本人更被流放盛京,其發明只能“器藏於家”,逐漸失傳,實際上其與近代機槍構造上相差甚遠,根本不能算作“機槍”,並且歐洲等國也有類似發明。清朝火器技術相對於明朝的進步主要是統一了火器的規格製作工序,尤其是淘汰了明朝落後且華而不實的火門槍,如各類多管火器,而統一鳥槍為制式武器。總體上清朝火器有製作工藝上的進步,但無根本上的技術創新,加之清朝中後期政治腐敗,軍備廢弛,火器質量反而大不如前,同時士兵過分依賴火器導致肉搏能力喪失,面對同時期火器技術飛躍的西方軍隊則顯得十分無力。
自火器在中國推廣之後,民間即多有收藏,用以捕獵、防盜,清廷雖有例禁,但並未真正查懲,實際上是默許民間持槍的。
譬如順治六年(1649年)三月,就曾頒發上諭,允許民間持槍:“曩因民間有火炮甲胄、弓箭、刀槍、馬匹,慮為賊資,戕害小民,故行禁止。近聞民無兵器,不能禦侮,賊反得利,良民受其茶毒"。今思大炮甲胄,兩者原非民間宜有,仍照舊嚴禁;其三眼槍、鳥槍、弓箭、刀槍、馬匹等項,悉聽民間存留,不得禁止。其先後已交官者,給還原主。”
其中“民無兵器,不能禦侮,賊反得利,良民受其茶毒”一語,堪稱體察民情之論。
此後,在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雍正二年(1724年)和乾隆元年(1736年),分別有關於槍支管制的上諭,但主要針對軍隊人員私賣槍支、火藥,而非針對民間。
對於臣下禁槍的奏請,皇帝往往也不以為然。乾隆十四年(1749年),福建巡撫潘思榘以“閩省民風不靜,半在私藏軍器”為由,奏請禁槍,“將通省各府州縣鳥槍、腰刀、長槍、藤牌等類,勒限全數交官,永遠不許製造。”對潘的奏請,乾隆斥責說:“民間私藏軍器,原有例禁。但地方幅員遼闊,戶口繁眾,收藏兵器,為數必多。豈能一時查清?況有司奉行不善,授權胥吏,勢必逐戶搜索,藉端擾累。刁悍之區,轉以抗違滋事。且閩省山海交錯,匪類易於潛藏,人民聚族而居,不無賴軍器以資守御,此亦該省風俗使然。若慮其習熟技勇,動輒械鬥,亦只可先時詳為化導,臨時嚴加懲處。飭令追繳,如欲過為厲禁,不幾於吾丘壽王所云‘邪人挾之而吏不能止,良民以自備而抵法禁,是擅賊威而奪民救者’乎?……著傳諭令其斟酌妥協,務期安靜無擾,毋得驚駭物聽,能發而不能收也。”
直到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十一月,帝忽頒上諭,明令禁止民間鑄造私藏鳥槍、竹銃、鐵銃等火器。
然而,清政府禁槍的效果並不理想。
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石峰堡回亂,乾隆末年湘黔苗亂,嘉慶初年(1796—1804年)鄂、豫、川、陝、甘五省白蓮教起義,反叛者均有使用火炮、抬槍、鳥槍等火器。到太平天國崛起,火器的應用已相當普遍。及至晚清,一些地區甚至將火器鑄造原料作為新生兒禮物。據《清稗類鈔》,“樂平屬江西,人皆剽悍……其俗:凡產一男丁,須獻鐵十斤或二十斤於宗祠,為製造軍械之用。戚友之與湯餅會者,亦以鐵三斤投贈。以故族愈強者,則軍械巨炮愈多,惟用硝磺鐵彈,無新式之火藥彈丸耳”。
日本火繩槍
日本火繩槍的品種雖然繁多,但其基本結構和樣式卻比較單一,其結構主要由槍管、槍托和火繩機組成。
日本火繩槍槍管屬於前膛式結構,外表面大多為八棱形或圓形,外徑從後向前逐漸收縮成錐形,槍管壁厚與內彈道壓力曲線的變化相對應,槍膛尾部有內螺紋與膛底螺栓旋接,以封閉膛底。當出現瞎火彈時,可旋開膛底螺栓將其取出(膛底螺栓是後膛槍炮螺旋式炮閂的雛型),槍膛葯室側面有傳火孔與底火盤相通用於點火,槍管中部上方的照門與槍口上方的準星構成完整的瞄準具,槍管中部下方有一至數個用銷釘與槍托固定連接的突耳,槍管尾部則用套箍與槍托固定連接。
火繩槍是火藥槍械中最基礎的武器。火藥、裝填物,以及一顆彈丸,一齊塞到槍管中,裝填好彈藥之後,將槍口塞住,接下來用火繩引燃,就能射擊。和早期其他手槍不同的地方是,火繩附著在槍身上,由簡單的扳機來引燃。火繩槍上沒有會導致誤射的打火石或點火裝置。一般容易出錯的情形是,火繩槍會在使用者面前爆炸,或都是彈藥受潮,使得火繩槍無用武之地,成為一堆昂貴的廢鐵。因此,火繩槍部隊在戰場上必須有好天氣才能發揮戰力。
武士接觸火繩槍這項新武器時,幾乎馬上就體會其用處。一五四二年過後不久就有日本的工匠開始替武士製造火繩槍。
眾多武士攜帶火繩槍上戰場,用來狙擊重要敵人(因為滑腔槍準確率不佳,成功率不高)。不過火繩槍從未成為真正武士的主要武器。武士們仍然以武士刀為主。火繩槍對獨立武士(在早期只有富有的武士才能持有)來說,從未成為真正有效的武器。姑且不論其他,火繩槍通常只有一擊的用處,因為在戰場上很少有機會裝填彈藥,就連有侍從幫忙的情況亦然。
火繩槍的真正價值是由足輕隊集合使用。齊射時,火繩槍部隊規模愈大,就愈能克服像所有早期槍炮一樣準確率太低的情況。要一名火繩槍兵在五十公尺左右的距離擊中人身大小的目標,憑藉的大多是運氣,而不是判斷力。一百公尺之外,任何被火繩槍彈丸擊中的人,只能說是運氣欠佳,而不是準確瞄準下的受害者。對大量目標齊射時,就能克服這些限制,也因此,火繩槍改變了日本的戰爭型態。
火繩槍擊中目標時的效果,往往會令人作嘔。發射出去的彈丸是手工鍛造(直徑約為二點五公分),結果常常會有瑕。手制的鉛彈丸在射進目標體內時,很容易就會爆裂,造成重創。火繩槍彈丸的行進速度也十分緩慢,所有幾乎所有的能量都會傳送到目標物上,造成震波效應。手、腳被擊中,但因震波效應而死的例子也頗為常見。相較之下,現代的子彈行進速度較快,有時還會射穿目標物。其行進能量不會擴散到被擊中的人身上,也不會在彈孔處爆裂成碎片。
戰國時代末期,德川幕府逐步禁用槍械。武士成為世界上唯一放棄使用火器(未來的主流武器)的戰士。
火繩槍傳入日本,以及齊射的概念,也讓織田信長的戰術革新增添了新動力。一支裝備精良的火繩槍部隊,要是條件許可,每分鐘足可射擊三次。在齊射時每分鐘則可射擊兩次。當火繩槍部隊忙於裝填彈藥時,敵方兵卒可以趁機靠近,展開肉搏戰。未裝填彈藥的火繩槍,僅能發揮如同大木棍的效果。
所有戰國大名在軍中都會部署火繩槍兵,但通常所有火繩槍兵會同時射擊。雖然這樣能產生壓倒性的破壞力,但當槍手們裝填彈藥時,火繩槍部隊可說是毫無用處。而另一方面,信長每次只命令部分槍手開火射擊。這是戰術上的革命性概念∶信長讓火繩槍兵成列輪番開火射擊,而形成持續不斷射擊敵軍的火網。這種戰法使得接近信長軍變得十分危險,因為在足輕輪番射擊中,彈雨並不會中斷。
日本軍隊也開始和同時期的歐洲軍隊同樣朝著「突刺,射擊」的戰略演進。長槍兵在火繩槍兵裝填彈藥時提供防衛。但日本及歐洲發展出來的戰術不盡相同∶好比說,日本從未使用超過三十排的長槍縱隊。在歐洲許多戰役中退化的「推進,突刺」強攻猛推的戰法,在日本的武士大戰中,從未成為主流戰法。武士人人佩帶武士刀,也更加深了這一點。
在中國的四大發明中,對人類戰爭和殺戮的歷史影響最大的,不用說,就是火藥了。火藥的發明、以及它被用于軍事領域,是戰爭史上最重要的革新:在此之前,無論人們怎樣挖掘武器的形制和戰術潛能,總是沒有跳出冷兵器這個圈子,而當火藥和製造工藝結合、以槍炮的形態出現之後,人類自遠古以來綿延數千年的戰爭模式就有了徹底的改變。火藥帶來的變革的影響一直延續到今天;也許只有核武器的發明,在歷史意義上才能與火藥相比。
中國人發明了火藥,自然也就最早把火藥投入戰場。火藥武器的出現是在北宋時期,當在11世紀;這種最古老的火藥武器,簡單來說就是炸彈,以及藉助火藥推力把箭發射出去的“火箭”——其後,一直到13世紀末,在中國戰場上佔主流的火藥武器都是炸彈。而作為後世槍炮鼻祖的身管火器出現在1132年,是以竹筒為管的粗陋的火炮;《浪客劍心》漫畫里畫過一種木炮,是把原木中央掏出個洞來的土製火器,想來當年最早的竹管火槍大概與之類似吧。
無論是手炮還是馬達法,最大的缺點就是無法在發射時一直保持瞄準。因此在15世紀早期,有人對馬達法進行了一些改造:將火門從頂部移到右側,加裝了一根槓桿,槓桿頂端是一個固定一段火繩的夾子。火門上突出一個小碗狀的黃銅皿,可以盛放少許火藥,作為引發葯。這種火槍由於槍托成鉤狀而被稱為鉤型槍,但通譯作明火槍(Harquebus,Hackbut);雖然只有準星沒有照門,也沒有扳機,要靠右手的大拇指按壓槓桿點火發射,但那卻是最初的可以抵肩射擊、和在發射中保持瞄準的火器。而且由於粒狀火藥的發明,使得彈丸威力和精度都有了絕大的進步。由於粒狀火藥燃燒迅速,所以擊發后立刻就爆炸推動彈丸,免去了早期火槍點火后的等待時間,進一步提高了精度,也為後世火槍的發展打下了堅實的基礎。15世紀中期,又在槓桿的下方延長,按照弩的結構做出了扳機、增設了照門;在16世紀早期,較完善的滑膛火繩槍就此誕生。火槍所使用的火繩是用細麻線或棉線放入硝酸鉀溶液中蒸煮或放入木灰、石灰濃鹼液中浸泡製成,能夠緩慢陰燃,沒有火焰,從14世紀末就開始用來點燃火繩武器的發射葯。在爆破作業中,火繩一直使用到發明現代的導火索為止……扯遠了……
在歐洲使用火器的早期時代,這些簡易火器還不能在戰鬥中獨當一面。就是當明火槍出現之後,射程不足、以及裝填的時間之長都使它在實戰中無法和弓弩比肩。——明火槍的裝填過程相當繁瑣:首先量出一定量的火藥放入槍管中,再放入鉛彈,再塞一些碎布固定住子彈和火藥,再把另一種精製的火藥倒滿引發的火藥池,然後還要把火繩固定到扳機上,打開火藥池,瞄準,開火……在以上過程中,任何一個步驟的事故都會使彈丸無法發射成功;假如成功發射的話,這枚重不足一盎司的彈丸就會以約800英尺/秒的初速飛出槍管,然後有一半的概率能打中100碼開外挨在一起的士兵,而且一分鐘能開一槍就很不錯了。因為馬克思說過“火藥把騎士階級炸得粉碎”這樣的話,有些人就把這話理解為火槍一出現就把重裝的封建騎士淘汰;這是一個想當然的錯誤。馬克思的這種說法是純粹的比喻,絕對不能從字面上理解;至少在16世紀之前,火槍還存在著諸多不足,完全無法對抗騎兵的衝鋒。在戰場上,火槍手是和長矛兵混編的,他們互相在遠射戰和近戰中掩護對方,但長矛兵的數量越來越少。這樣的組合一直延續到18世紀。
明火槍的這些缺點,人們早就開始設法彌補了。除了發明火繩扳機之外,15世紀下半葉的西班牙人又對明火槍做了一系列的改造。除了將之單純的大型化外,最主要的兩點改進是:1,增加了照門,保證了瞄準的精度。2,採用V型彈簧和齒輪的組合代替了簡單的槓桿,可以讓火繩夾牢固地保持在待髮狀態,增加扳機力,降低了走火的危險。在16世紀之後,“明火槍”一詞還經常被使用,但那已經是經過改進之後、有很大不同的一種火器了。
雖然火繩槍(Musket)一詞後來成了幾乎所有前裝火槍的統稱,但是在它於1421年初次出現在義大利戰場上時,卻是令人驚訝的龐然大物。Musket這個詞第一次出現,是在1499年的那不勒斯市兵器庫清單中。按現有實物看,那種槍的槍身長550毫米,口徑30毫米,全長1430毫米,槍管為八棱型。
Musket一詞源出拉丁文musca,蒼蠅,同時也是拉丁文的一種投擲箭的名字,而在16世紀,經過西班牙人改進的Musket則是口徑23毫米,全重11公斤,彈重50克,最大射程250米,有效射程100米的一種槍,儘管比起明火槍來有了很大的改進,但它還是過於笨重,只能架在另一名士兵的肩膀上,要麼就用一根短矛或專門的Y字型支架支撐。由於過於笨重,裝填也成了累人的活;當時這種火繩槍的裝填僅僅需要10秒,但是定位、安裝、瞄準和射擊卻需要20多秒。
儘管如此,但是和長矛兵混編的火槍部隊卻終於將重裝騎兵揍下了馬。那個時代,正是瑞士雇傭兵以其長戟聞名歐洲的時候。但瑞士的雇傭兵團中,除了使用長戟的重裝步兵之外,弩手、後來是火槍手也一直保持著一定的比例;那種極端大型化的火槍可以保證在100米左右的距離上擊破早期的胸甲。在歷史性的諾瓦拉會戰(1513年)中,瑞士步兵把法國騎士完全擊敗,而僅僅到了十幾年之後,在1522年的比克卡會戰及公元1525年的帕維亞會戰(即帕維亞戰役)中,火槍手第一次表現出了不可忽視的價值。當時的記載說,這種大型火繩槍常常是開一槍就打死好幾個人或好幾匹馬;但是很明顯地,它們只能在長矛兵和塹壕的掩護下組成固定的陣地來對抗敵軍,仍不能代替弩為步兵們提供充足靈活的火力。
於是,人們不得不犧牲其威力。到16世紀末,火繩槍已經成了輕裝步兵和騎兵人手一支的武器,口徑降到了15毫米以下,尺寸也和現代用槍相差無幾。雖然威力是大不如前了,但火槍也因此而普及起來,並在整個16世紀中徹底扭轉了軍隊中火繩槍兵和長矛兵的比例,到了16世紀末,長矛兵就完全變成為火槍手提供對騎兵衝鋒掩護的存在了。弩和長弓最後退出軍隊序列,正是在16世紀;雖然早期火繩槍在一些性能上要比弓弩差些,然而和弩手、尤其是長弓手比起來,火繩槍手的訓練相當快捷,此外,火繩槍、尤其是彈丸的製造也很方便。
重騎兵的昂貴,以及火繩槍興起之後造成它的性價比不斷下降的確是不爭的事實:裝備一名重裝騎士的費用相當於四名長矛兵或火槍兵的費用。對火繩槍兵來說,只要在戰鬥中能射倒哪怕一名重騎兵,他就算完成任務了,因為說白了,他自己的命遠不及對方值錢。不過,重騎兵依然有其存在的價值,尤其是在正面突擊方面;在採用了較廉價的胸甲之後,他們就以胸甲騎兵(Cuirassier)的身份繼續存在著,直到19世紀中葉。16世紀初,隨著鐘錶等機械工藝的發展,一些異想天開的發明家試圖將這些機械也用在火器上,轉輪發火手繩槍就此誕生了。
著名的德國雇傭騎士團黑色騎兵(Der Scharzritter)就往往每人都攜帶數把這種轉輪發火繩槍。但是隨著有著類似優點的燧發槍的出現,轉輪發火槍就慢慢淡出了戰場;因為它的昂貴和複雜,使得步兵從來都不願意採用,而且轉輪發火槍的技術一直也只是在手槍上運用。
當火繩槍的技術從西洋的商人那裡傳到日本之後,那個國家人可說是把火繩槍給玩絕了。包括眾所皆知的三段擊在內,火繩槍的戰術及槍技術在織田信長的要求下,短期內就有了很大的提高。甚至出現了長2.5米,重量超過40公斤、由兩個人抬著的大型火繩槍。
直到燧發槍的廣泛應用,大大加速了自15世紀開始的火器淘汰冷兵器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