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銃
世界最早的金屬射擊火器
火銃,有時又稱“火筒”,是世界最早的金屬射擊火器,屬於火門槍。火銃是中國古代第一代金屬管形射擊火器,它的出現,使熱兵器的發展進入一個新的階段,也對後來的戰爭形式和軍事技術的發展開展了新的篇章。
火銃發明於中國元代,由南宋突火槍演變而來,明朝時期對火銃的發展和使用起了重大作用。
發音:huǒ chòng
中國元代和明代前期對金屬材質管形射擊火器的通稱。有時又稱火筒。
火銃通常分為:單兵用的手銃,城防和水戰用的大碗口銃、盞口銃和多管銃等。
火銃
元朝製造的火銃最早始於何年,目前尚缺乏文獻記載。現存最早的有銘文的元代火銃,是陳列在中國歷史博物館至順三年(公元1332 年)的製品。火銃採用青銅鑄造管身,能耐較大膛壓,可以填較多的火藥和較重的彈丸,因而大為提高了火器的威力。火銃使用壽命長,能反覆裝填使用發射。因此,在發明以後不久就成為軍隊的重要裝備。
在元代火銃問世后,發展很快,元末朱元璋建立明朝的戰爭中,發揮了重要作用。明朝建立后,大量製造火銃,加強了邊防、海防和城防設施,並於永樂年間組建了專用火器的神機營,促進了明軍訓練和作戰方式的改變,創造和發展了火銃同冷兵器相結合的戰術。嘉靖以後,明軍裝備的輕型手銃和重型火銃,逐漸被鳥銃和火炮所取代。
突火槍出現在宋理宗開慶元年(公元1259),以粗竹筒為槍身,內部裝填火藥與子窠(鐵砂、碎瓷片、石子、火藥等的混合物,其實就是反射彈藥,突火槍某種意義上可以理解為是散彈槍)。突火槍前段是一根粗竹管;中段膨脹的部分是火藥室,外壁上有一點火小孔;後段是手持的木棍。發射時以木棍拄地,一手手扶管身,一手點火,發出一聲巨響,射出碎石或者彈丸,未燃盡的火藥氣體噴出槍口達兩三米。因當時生產技術上的限制所用火藥的推力相當有限,射程也就百米左右,它的射擊精度和射程較難控制,再因為其槍管為天然竹管,在射擊了幾次之後,槍管末段的竹質就會因為火藥燃燒時的灼燒而變得十分脆弱,甚至直接導致炸膛,所以突火槍的真正實戰效果並不十分理想。
火銃
元代創製和使用的火銃,使中國管形射擊火器出現了由原始的竹筒火槍向金屬材質鑄造的火槍的一次飛躍性過渡,同南宋創製的突火槍相比較,它們在構造上有許多相似之處,反映了火銃對突火槍的繼承性,也可以認為元火銃是突火槍發展的產物。相比宋代的突火槍,火銃的優點無疑是明顯的,突火槍用的是天然的竹筒,火銃是金屬鑄造,在使用壽命、使用安全性和射程上突火槍都是難以比擬的。突火槍是最早自發運用發射原理的管形射擊火器,元火銃也是自發運用發射原理的較為先進的金屬材質管形射擊火器。
元火銃與突火槍相比,有許多改進之處。首先,元火銃的使用壽命較長。金屬制元火銃銃壁的熔點高,耐燒蝕性好,抗壓力強,不易炸裂,能夠適應因火藥性能的改良和裝藥量的增多而增加的膛壓,所以一支元火銃能夠使用多次而無須更換,使用壽命大為延長。
其次,元火銃的製造規格易於統一。元火銃是按一定規格進行成批鑄造的,同一批火銃的各部尺寸事先都有設計,除了因製造工藝不平的限制所產生的誤差外,其他誤差甚小,這樣便可嚴格控制火銃葯室的尺寸,保證裝藥量達到標準,既能保證發射威力,又可提高發射時的安全性能和控制射程、設計精度。
再次,元火銃的構造比較合理。在外形上已能明顯區分出銃膛、葯室和尾銎三個部分,各部分的橫截面都呈圓環形,口徑、銃長、銃膛長、葯室長之間,雖無準確的數量比值,但其外形結構已反映出適合發射需要的粗略的數量關係。
如葯室部呈燈籠罩式隆起,內外徑大於銃膛的內外徑,因而使葯室具有較大的容積和橫截面,這種構造的特點,能使火藥在較大橫截面的葯室內迅速燃燒,增大了橫向燃燒面,提高了燃燒的瞬時性,瞬間生成具有較大壓強的大量高溫氣體,並被擠壓(壓縮)入截面較小的銃膛中,使壓強再次增大,從而提高了發射力和彈丸飛行速度及殺傷力,最後一點,元火銃的射速較快。元火銃的內壁較光滑,發射后殘存於銃膛內的藥渣清除較易,費時較少,因而提高射速。由於火銃的優越性,所以在創製成功后,便裝備軍隊,用於作戰,不但元軍使用,而且元末農民起義軍也多有採用,尤其是朱元璋率領的起義軍使用最多,為其奪取政權立下了汗馬功勞。火銃在元代創製以後即被用於作戰,到元末時期使用逐漸頻繁。
火銃
第一個階段以朱元璋建立明王朝為開端,以建文帝失位而結束。建明之初,朱元璋不斷採取各種有效的措施,發展兵器製造,把元代創製的初級火銃,加以規範統一,根據實戰的需要,發展成包括大中小三種類型在內的洪武系列火銃。洪武系列火銃按形體大小、構造特點和作戰用途可分為三類:其一是裝備單兵使用的手銃,其二是裝備於戰船和關隘守備用的中型碗口銃,其三是專用於城防要塞的大型銃炮。
第二個階段自朱棣稱帝至正德末年佛郎機傳入前為止。朱棣稱帝后,對火銃的發展尤為重視。他利用發達的手工業、礦冶業所提供的技術和原材料等有利條件,大力推動火銃製造業的發展。火器研製者也根據當時的需要和可能,把研究的重點放在火銃結構的改進、質量的提高、品種的增加、性能的改良、威力的增強等方面,從而使火銃得到長足的發展,成為明軍的制式裝備。朱棣以後的各代繼承者,也都利用其成果,不斷加以發展,直到製成重達千斤的大型銃炮,從而形成大中小相結合的永樂系列制式火銃,把洪武時期的火銃發展到了鼎盛時期。
其改進之處有:外形的改進,前膛由直筒改為由筒口到葯室逐漸增大的形狀,即葯室壁加厚,使設計更加合理,也更加科學,反映了當時的科技水平。其二是增加了火門蓋,使其更加安全、可靠,利於作戰。其三是增配了裝葯匙,使藥量有了一個統一的標準,避免了葯多或少帶來的危險。四是增加了“木馬子”,用以壓實火藥,增加爆發力,增大射程。總之,在火銃的製造和使用上,更加規範、合理和科學。自嘉靖年間(公元1522~1566年)佛郎機炮與火繩槍傳入后,興盛兩百餘年的中國火銃才在明軍中退居次要地位。
火銃
三眼銃是一種常見的多管銃,銃身由3個銃管平行鑄合成“品”字形,大多有加強箍,尾部為一尾銎,安裝木柄。每個銃管各有1個葯室和火門,點火后可連射或齊射,常用於騎兵,射畢后可以銃頭作錘擊敵
在有關元朝的文獻中,火銃之名最早見於《元史·達禮麻識理傳》。達禮麻識理在至正二十四年(1364),已經指揮“火銃什伍相聯”的部隊,說明火銃在此以前就已創製成功。近些年來,在黑龍江省阿城縣、北京市通縣、陝西省西安市各出土一件銅手銃,口徑分別為26、26、23毫米,全長分別為34、36.7、26.5厘米,製造工藝較粗糙,銃壁厚薄不均,表面不平整,無銘文,一般認為是元朝製品。除手銃外,中國歷史博物館還展出一件銅鑄盞口銃,盞口口徑105毫米,身管直徑75毫長,全長35.3厘米,重6.94公斤,銃身刻有元“至順三年”(1332)等字樣(見彩圖)。
元末時,農民起義軍也大量使用火銃作戰。《明史紀事本末·太祖平吳》中,有朱元璋部將胡德濟、謝再興在元至正二十二年(1362)用火銃守諸全(今浙江諸暨)的記載。明朝建立后,火銃得到了較大的發展。洪武年間製造的手銃,同元朝手銃相比,口徑減小,身管加長,工藝較精細,銃身多刻有製造地、製造部門、工匠姓名、監造官職、重量和製造年月。如河北省赤城縣出土的洪武五年(1372)手銃,口徑22毫米,全長44.2厘米,銘文“驍騎右衛勝字肆佰壹號,長銃筒重弍斤拾弍兩,洪武五年八月吉日寶源局造”。洪武年間還製造了較多的大碗口銃。現藏於中國人民革命軍事博物館的一件洪武五年銃,銃身刻有“水軍左衛”、“大碗口筒”等字樣,碗口口徑110毫米,身管直徑58毫米,全長36.5厘米,重15.75公斤。
在河北省的長城附近也多有實物出土,說明碗口銃在當時的守城和水戰中,已廣泛使用。永樂年間製造的手銃,工藝精細,形制統一。如“天字”手銃,口徑為15毫米左右,全長為36厘米左右,銃身刻有以“天”為字頭的統一編號和製造年月。銃身構造也有所改進,自葯室至銃口,壁厚逐漸遞減,使外形成為有一定錐度的圓筒,說明當時對膛內壓力從葯室至銃口遞減分佈的狀況已有一定認識。火門鑄有一個長方形槽,便於裝填引火藥,上面裝有一個活動蓋,以保持槽內的引火藥乾燥潔凈。手銃還配有裝葯匙,使每發裝藥量相等。迄今出土的“天字”號手銃,最小序號為“天字九十五號”,制於建文二年(1400),最大序號為“天字九萬八千六百十二號”,制於正統元年(1436)。此外還有“英字”、“勝字”號等手銃,形制與“天字”手銃相仿,這些手銃一直使用到明朝中葉。嘉靖年間製造的三眼銃,口徑多在13~15毫米之間,銃身長短不一,一般為40厘米左右。
元至正二十三年(1363年)七月,朱元璋率舟師20萬至鄱陽湖,同陳友諒號稱60萬的主力進行決戰。戰前,朱元璋察看了陳友諒以巨舟相連的水陣,認為其不利進退,遂將本部水軍戰船分成20隊,把船上裝備的“火器弓弩,以次鱗列”,並授將士攻敵之術:“近寇舟,先發火器,次弓駑,近其舟則短兵擊之。”作戰開始后,朱軍即按部署攻擊陳軍水陣,將艦船上裝備的“火炮、火銃、火箭、火蒺藜、大小火槍、大小將軍炮”等火器,一起發射、拋擲至陳軍戰船上,將其焚毀20餘艘,陳軍死傷無數。
之後,雙方又經過多次激戰,陳友諒所部潰敗,本人也於八月初九日在九江口中箭身死。朱陳雙方在鄱陽湖的決戰,是中國戰爭史上第一次使用火銃(即最早的艦炮)進行的水戰,此戰兼三種方式:先在遠距離炮擊,以摧毀和焚燒敵船,減殺其戰鬥力和機動力;其次以弓弩射殺敵軍,再次減殺敵船戰鬥力;最後是接舷跳幫,短兵相博,殲滅敵軍,結束戰鬥。
其所用火器已從燃燒敵船躍變為用火銃擊殺敵船將士,摧毀和焚燒敵船船具的階段,創造了火銃同冷兵器相結合的水戰戰術,朱元璋是首先指導部隊採用這種戰術的統帥。元末火銃在攻守城戰和水戰中初步使用,已顯示其特有的優越性,成為在這些樣式作戰中火銃與冷兵器相結合戰術的基礎,並為明初火銃的擴大製造和使用,提供了重要的經驗。
火銃
明王朝建立后,由軍器局和兵仗局專造碗口銃(和盞口銃類似)和手銃。銃身都刻有銘文,主要內容有造銃地點、單位、監造官員的職務和姓名、造銃的軍匠和民匠的姓名、用銃衛所的名稱、使用火銃的教師和習學軍人的姓名、火銃的重量和造銃年月等,基本上反映了火銃製造和使用的情況。從明成祖永樂年間(公元1403年到1424年)起,火銃得到了長足的發晨,增加了品種和數量,改進了結構,提高了質量,組建了專用火器的神機營。嘉靖以後,由於中國早期火器的不斷成熟,火銃逐漸被鳥銃和火炮所取代。
但民間依然稱老式的前鏜式火器為火銃或土炮子(後者多是北方人的說法),中國南方對火銃的印象頗深,原因是明代抗倭鬥爭和抗日戰爭期間,南方的愛國民間武裝多用火銃。
火藥是中國古代四大發明之一,至今令炎黃子孫引以為豪,辭典中這樣記載:火藥——中國人發明,是一種硫磺、硝酸鉀、木炭的混合物,最早被中國人用作焰火、爆竹和火箭的縱火劑。揭開了火藥的秘密,在現代人眼裡或許不以為然,但當科學尚處在蒙昧之中時,火藥卻是神秘之物。《太平廣記》中記述了一則故事:有位名叫杜子春的年輕人,為尋求煉丹之術,去一個僻靜遙遠的地方拜見一位煉丹老人。天色已晚,老人叫他歇息在煉丹的地方,並告訴他千萬不可亂說亂動。夜裡,杜子春一覺醒來,發現煉丹著火了,火焰呼呼往上躥,他記著老人的告誡,一動不動,眼睜睜看著火苗燃到屋頂,把房子燒了。據此人們可想象出“火藥”這個名字,意思就是“著火的葯”。這是人們認識火藥的第一種性能——燃燒。又因為火藥中的主要成份硝和硫磺在西漢時就被當作藥品,用來治病,而且古代煉丹家為煉製“長生不老葯”,終年隱居深山,精心選配各種藥物原料,反覆提煉,多方試驗,在他們的辛勤努力下,雖然沒有得到長生不老的仙丹,卻發現發明了許多鮮為人知的東西。火藥就是出自煉丹家之手的一大成果。那時正處在盛行“仙道”學說的時代,由此火藥便因葯得名。
據《諸家神品丹法》一書記載:將二兩硫磺、二兩硝石,研成粉末,放在銷銀鍋或砂罐內,挖一土坑,把鍋放在坑內,使與地平,四周用土填實,再將三個皂角子,燒紅成炭,逐個放入鍋內,使硫磺和硝石燒起焰火,待焰火將熄時,再加木炭3斤來煅,待炭消三分之一後退火,趁未冷卻時取出混合物。這就是“伏火法”。
808年,又有人創造“伏火礬法”:用硝石、硫磺各二商,馬兜鈴(含炭素)三錢半,研成粉末拌勻,放在藥罐內,埋入地坑,放進一塊熟火,煙便騰起。在應用伏火法的同時,人們發現這三種物質一起加熱燃燒,反應異常劇烈,似有爆炸的可能,因而格外小心。那時之所以未發生爆炸,是因為所用的物質是天然原料,未經提純精鍊,所以產生的力量微弱,未充分顯示其爆炸性能。隨著煉丹家們不斷的改進,大約到晚唐時期(9世紀末),中國首創的黑色火藥問世,並很快應用于軍事。
在此之前,硫磺和硝常常作為縱火劑在戰爭中發揮威力。三國時,曹操伐東吳,孫劉聯軍用船裝載茅草,茅草內藏硫磺和陷硝。兵士們每人自帶火種,另一手拿刀槍,接近曹操的水軍戰船后,順風點火,火勢蔓延700里,曹操大敗,迫使曹魏之後較長時間內再也組織不起較大的軍事戰役,三分天下三國鼎立局勢形成,那時兵家們用硫磺和硝作為燃燒劑使用,是採用火攻時的有效物質。諸葛亮帶兵攻打陳倉城時,動用雲梯近百乘,一乘可立十數人,周圍用木板遮護,再加上短梯軟索,兵士如蟻沿城牆攀登,誰想城上守將郝昭帶領守軍三千,使用火箭,分佈四面,火箭齊發,雲梯盡燃大火,無法攀附。諸葛亮又派衝車,守軍用石塊鑿眼穿繩,甩打下來,衝車被打折,就這樣晝夜相攻,20餘日無計可破。這裡所用的火箭,只是帶有縱火劑的弓箭,主要起助燃作用。還有一次,諸葛亮派兵攻打烏戈國,將黑油櫃安置在山谷中,油櫃內預先安置火炮,名叫“地雷”,一炮中藏九枚,30步埋一個,中間用打通節的竹竿引出藥線,一發動,出損石裂。
這是《三國演義》中的描達,按史料記載,地雷是宋代產生的兵器,所以三國時使用地雷,也只是演義中的想象而已,但是用縱火劑——硫磺和硝等物質進行火攻,卻是事實。904年,鄭璠進攻豫章時,曾經“發機飛火”,據考證,這是中國歷史上第一次將火藥應用于軍事的記載。唐代晚期,火藥從煉丹家手裡傳到軍中,兵器家們於10世紀初造出火藥火器—一飛火,並應用於戰爭。火器的出現是中國古代兵器史上的一大轉折,從此,冷兵器與火器並存了很長一段時期之後,進入火器時代。冷兵器與火器並用時代開始於北宋。
自960年,趙匡胤建立宋王朝,中國結束了唐中葉以來長期的封建割據局面。天下統一,國泰民安,社會生產得到相應發展。但這時北方的遼、金、西夏遊牧民族崛起,勢力擴張,不斷侵擾內地。他們的軍隊以騎兵為主,兵士剽悍驍勇,騎術非凡,宋軍無法抵擋。由此,舊有的作戰方式及兵器裝備都急待改進,宋朝政府不得不加強軍備建設,所以宋代是兵器大改革的重要時期。宋代軍事工業相當龐大且完備。軍器製造部門有專門的機構來研究製造各種炸藥和火器。為了鼓勵研製兵器者,宋朝政府規定給予兵器發明者、創造者以獎勵和支持,所以那時常有人把自己新創製的兵器獻給朝廷。
據《宋史》記載:公元970年,兵部令史馮繼升等提出了制火箭法。公元1000年,神衛水師隊長唐福推出火箭、火環、火蒺藜。1002年,知寧化軍劉永錫向朝廷獻上創製的火炮。從中我們可以看出那時火藥火器的發明創造十分興盛。宋仁宗時(1023~1063年)編著的《武經總要》一書,綜述了當時的火器有10多種,如火箭、火炮、火藥鞭箭、引火球、蒺藜火球、鐵咀火鷂、竹火鷂、霹靂火球、煙球、毒煙毬等,並詳細記述了火藥的成分。比如載炮火藥有14種成分配製,其中硝石約49%,硫磺約25%;蒺藜火藥成分有10種,硝石約50%,硫磺約25%。這兩種配方的比率十分接近於現代黑色火藥的組配率。這時期的火藥已具有燃燒、毒氣、煙幕等不同作用。火器的殺傷威力大小主要在於火藥配方的科學合理及火藥性能發揮的多少,其次才是發射機制的改進和完善。宋代火藥儘管已有相當的發展,但其處方還沒有嚴格的定量比例,原料成分複雜,純度不夠,因而仍不能有效地發揮火藥的全部性能。
到明代,火藥的發展達到了更高水平。1621年《武備志》中記載了提煉硝磺和配製各種火藥的處方達30多種,其中銃火藥的處方是:硝1兩,硫1.4錢,柳炭1.8錢。硝石佔75%,硫磺佔11%,木炭佔14%,這種配合比例與現代黑色火藥的標準組配率基本一致。這時期火藥的性能包括煙幕、毒氣、燃燒、殺傷、催淚、噴嚏、昏迷等,這就大大提高了火藥的威力。同時,製造火藥的方法也趨於細密,原料呈顆粒狀,不再是粉末,這樣便於發射。
後來,火藥又分為直擊的火藥和橫擊的火藥兩種。直擊火藥按硝九、磺一的比例配製;橫擊火藥按硝七、磺三的比例配製。火藥成分也經過提煉更加純凈。火藥的發展是火器製造技術不斷提高的一個重要前提。中國發明的火藥和火器不僅在中國古代戰爭中發揮了重要作用,而且先後傳入西方,為世界兵器發展做出了重大貢獻。
宋代軍隊在對金作戰中,依仗火器的威力,佔據了相當的優勢,不僅能有效抵擋敵人騎兵隊的衝擊,而且常把敵兵擊潰。金兵深知火器的厲害,千方百計想得到製造火藥和火器的技術。後來金軍攻佔汴京后,有人把這一技術獻給金人,金兵如獲至寶,立即動手大量製造火藥火器,用來反擊來軍。在金人手中還推陳出新,研製出一新的火器。1214年,金宣宗南遷汴京,蒙古人奪取了中都,金的一些製造火藥火器的技術工匠有的被俘,有的投降。由此金人所掌握的火藥火器製造技術,開始為蒙古人所用。1218年成吉思汗統帥大軍西征,從此中國的火藥和火器傳到了中東,隨後又經阿拉伯人之手傳入歐洲。
很早以前,火藥曾隨煉丹術一起傳入阿拉伯國家,阿拉伯人稱“硝”為“中國雪”,當地語叫“巴魯得”;波斯人稱之為“中國鹽”。人們只用它煉丹治病,還不知道用于軍事。古代阿拉伯和歐洲的戰爭中,曾使用過多種縱火劑,其主要成分有瀝青、硫磺、松脂、石油等,不僅沒有火藥,也沒有製造火藥的主要原料——硝。當蒙古騎兵的鐵蹄踏入中亞西亞,直至地中海沿岸的大馬士革時,阿拉伯人才見識了火器、火藥。
元軍西征使用了大量火器,1220年元軍攻擊尼沙城時,修築了一座高炮台,使用20門弩炮對城內連續轟擊了15天,發射了大量火箭、毒火罐、火炮彈。1258年,蒙古兵圍攻黑衣大食的都城巴格達時,使用過鐵火炮或叫震天雷,阿拉伯人叫“鐵瓶”。據波蘭史學家記載,當蒙古兵攻擊華沙的時候:
“蒙古軍施展妖術,但見大旗一揮,出現了伸出X形腦袋的妖物,從它嘴裡噴出一陣煙霧,發出的臭味令人難忍,波蘭軍隊士兵個個不敢正視,這一仗死傷了許多人。”其實蒙古兵使用的“妖物”就是一隻毒煙毬,這種毒煙毬,重5斤,毒藥成分有草烏頭、芭豆(不是瀉藥的巴豆)、狼毒(其實是狼的糞便)、砒霜(練丹而成的金屬砒霜)等,加入火藥成分硫磺、焰硝、末炭末等,搗合成毬,用麻繩串住,長1.2丈,重半斤,為弦子。再用故紙、瀝青、麻皮、黃蠟等物搗合塗在外表,用炮放出,毒氣熏人,可致人口鼻出血,中毒身亡。蒙古軍西征的同時,將隨身攜帶火器及其製造技術,經被俘投降者之手一併傳給了阿拉伯人。據阿拉伯文兵書記載,當時傳入阿拉伯國家的火器有兩種,一種叫“契丹火槍”,一種叫“契丹火箭”。
到14世紀初,阿拉伯人把這兩種火器發展成為兩種“馬達發”(阿拉伯語“火器”)。一種是用一根短筒,內裝火藥,筒口安置石球,點燃引線后,火藥發作,石球射出以擊人。另一種是用一根長筒,內裝火藥和鐵球,然後再裝上一支箭,臨陣點燃線后,火藥發作,衝擊鐵球,同時將箭推出。很明顯,這兩種火器與中國南宋時的“火筒”和“突火槍”類似。
中國古代以硝石、硫黃、木炭或其他可燃物為主要組分,點火后能速燃或爆炸的混合物。因為硝石、硫黃等在中國古代都是藥物,混合后易點火併猛烈燃燒,故稱為火藥。現代黑火藥是由中國古代火藥發展而來。火藥是人類掌握的第一種爆炸物,是中國古代的四大發明之一,對於世界文化的發展曾起重大作用。
火藥的起源:火藥不是歷史上個別人物的發明,它起源於中國古代的煉丹術,在火藥發明的過程中,煉丹家的作用特別重要。中國古代火藥的主要成分硝石和硫黃,以及硫黃的砷化物,都是煉丹術中常用的藥物。西漢末東漢初的煉丹書《三十六水法》中,有名為“硫黃水”、“雄黃水”、“雌黃水”的丹方,用硝石與硫黃、雄黃和雌黃在竹筒中以水法共煉。
隋末唐初醫學家、煉丹家孫思邈(581~682),史稱藥王。選錄入《諸家神品丹法》的《孫真人丹經》,相傳是孫思邈所撰,記載有多種“伏火”之法。這類伏火之法,雖然煉丹家的原意,是為了使硫黃改性,避免燃燒爆炸,以達到煉丹的目的;但同時使他們認識到,上述丹方中含有硝石、硫黃和“燒令存性”(即炭化)的皂角子或馬兜鈴粉,三者混合具有燃燒爆炸的性能,從而發明了原始火藥。故在煉丹時,有必要採取安全措施,將藥罐放在坑內,與地平,四面並以土填實,甚至用濕紙蓋,方磚捺,以土冢之。煉丹家正是通過他們的長期實踐,才發現硝石、硫黃和木炭等混合物的爆炸性能,因此,至遲在808年以前,含硝、硫、炭三組分的火藥已經在中國誕生。
火藥的早期軍事應用:到10世紀,關於試製和試驗火藥兵器的記載已經屢見於文獻。北宋初官修的《武經總要》,記載有火炮、蒺藜火毬和毒藥煙毬的火藥配方。這3個配方是世界歷史上最早冠以火藥名稱,並直接應用於3種實戰武器的火藥。但應指出,這些配方中硝含量低,還含有大量其他組分,通常只能速燃,用以縱火、發煙或散毒,還是一種低級火藥,是近代火藥的雛形。
火藥技術的發展:10~14世紀,由於戰爭頻繁,火藥兵器得到發展,火藥性能不斷提高,火藥技術不斷改進。在文獻中有不少對於當時各種火藥兵器威力的描述。北宋靖康元年(1126),金人攻宋都汴京,“夜發霹靂炮以擊賊,軍皆驚呼”(李綱《靖康傳信錄》卷二)。南宋紹興三十一年(1161),金軍渡江攻宋,“舟中忽放一霹靂炮,蓋以紙為之,……自空而下,……其聲如雷,紙裂而石灰散為煙霧,眯其人馬之目,人物不相見。……逐大敗之”(楊萬里《誠齋集》卷四十四)。金天興元年(1232),赤盞合喜守汴京時,“其守城之具有火炮名‘震天雷’者,鐵礶盛葯,以火點之,炮起火發,其聲如雷,聞百裡外,所爇圍半畝之上,火點著甲鐵皆透”(《金史》卷一百十三)。元至元十四年(1277),元兵攻靜江(今廣西桂林),靜江破,守將“婁鈐轄猶以二百五十人守月城不下”。元軍圍之十餘日,“婁乃令所部入擁一火炮燃之,聲如雷霆,震城土皆崩,煙氣漲天外,兵多驚死者,火熄入視之,灰燼無遺矣”(《宋史》卷四百五十一)。元至元十七年(1280),“維揚炮庫之變為尤酷。……碾硫之際,光焰倏起,即而延燎,火搶奮起,迅如驚蛇。……未幾透入炮房,諸炮併發,大聲如山崩海嘯,傾城駭恐,……遠至百裡外,屋瓦皆震……。事定按視,則守兵百人皆糜碎無餘,楹棟悉寸裂,或為炮風扇至十餘裡外。平地皆成坑谷,至深丈余。四比居民二百餘家,悉罹奇禍,此亦非常之變也”(周密撰《癸辛雜識·炮禍》)。
據上述文獻描述的各種火器威力,很明顯地可以看出,火藥性能在10~14世紀中是逐步提高的。12世紀的霹靂炮,已能用火藥噴火的反推力,把它推上空中,反映出其火藥性能比10、11世紀用以縱火的火藥有了提高。13世紀,用於裝填鐵火炮(震天雷)的火藥,能將生鐵外殼炸成碎片,打穿鐵甲。一枚鐵火炮爆炸后,使城土皆崩,城內250人死亡,士兵多有驚死者。而在炮房爆炸中,能形成丈余彈坑,甚至楹棟有被炮風扇出數里者。這些事實充分說明當時火藥的威力之大。
明朝對火藥技術有大量文字記載,至今尚存的明代《火龍神器陣法》是繼《武經總要》之後的另一部重要文獻,它反映了14~15世紀及其前後火藥技術的進展,其中載有多種三組分火藥配方。在戚繼光所著《紀效新書》中,對火藥配方和製造工藝均有詳細記述。鳥銃葯配方含硝酸鉀75.8%,硫10.6%,炭13.6%,與現代標準軍用黑火藥基本相同。當時已製作粒狀火藥,所載工藝翔實可行。還記載了檢驗火藥性能的方法:“只將人手心擎葯二錢,燃之,而手心不熱,即可入銃。但燃過有黑星白點,與手心中燒熱者,即不佳。”說明對火藥燃速和反應的完全性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火藥理論的探索:明朝對火藥配方和性能已作了一些初步的理論探索,有關記載最早見於唐順之的《武編》(1549年輯),後來茅元儀收入《武備志》(1621年刊印),名之曰“火藥賦”。這是一篇關於火藥的學術文章,對硝、硫、炭三種組分的作用和相互關係作了定性的說明,特別是明確了硝石在火藥中的重要作用,是符合科學原理的。明朝科學家宋應星在其名著《天工開物》(1637年初刊)中對火藥性能作了理論探索,他說:“凡火藥,硫為純陽,硝為純陰,兩精逼合,成聲成變,此乾坤幻出神物也。”又說:“消性至陰,硫性至陽。陰陽兩神物相遇於無隙可容之中。”他借用中國古代傳統的陰陽對立轉化之說,形象地描述硝硫在一定條件下發生的氧化還原反應。他和茅元儀一樣認為硝性豎而硫性橫,但又進一步明確提出了與現代“發射”和“爆炸”大致相當的“直擊”和“爆擊”兩個概念。將硝硫比例與性能聯繫起來,對實踐經驗作了總結。
概觀中國對火藥的探索、發明和發展,自魏晉南北朝以來,古代化學家(煉丹家)們利用早在漢朝已經掌握了的金石藥物硝、硫,經過長期的煉丹實踐,至遲在唐憲宗元和三年(808)以前已經發明了火藥,並在五代末北宋初(10世紀)用以製造出縱火用的火藥兵器。在宋、元兩代不斷創造新火器的實踐中,火藥性能也不斷提高,炸彈用火藥和金屬管形射擊火器用的發射葯等均已製造出來,並在明朝達到了成熟的程度。到明朝後期,科學家們還繼續在理論上作了一些探索。
硝、硫磺、木炭、火藥是中國的發明。
火藥的製造
在公元 1550 年,法國人發明了「濕製法」:先將各個成分浸水潤濕,然後混合起來作成大餅狀,在曬乾或風乾后打碎,用細篩子篩過,火藥粉會變成小顆粒狀(grain),然後裝在大桶里不停翻攪(tumbling),磨掉顆粒的稜角並加入石墨拋光。用這種方法製造出來的火藥各成份分子間構成比較穩定的結構,長程 運輸時不易分解,而且顆粒間的燃燒空間較大,容易均勻地燃燒;由於製程的關係,這種火藥被稱為「corned」火藥。不過這也加強火藥的威力,使得許多原來還算安全的槍炮都變得有膛炸的危險。現代火藥配方的比例 7.5:1:1.5(硝:硫:碳)也是在 19 世紀時確定下來的。
對西方世界來說,硝的取得一直是製造火藥時最大的問題。由於歐洲基本上不產天然硝,只能從人畜排泄物堆肥中取得(尿中的氮酸經自然化學反應與鉀結合而成),在 18 世紀之前大大限制了火藥的使用。英國在17世紀時還有專門的集硝官(salt-peter man),隨時可以闖入人家中把廁所、馬廄地面挖起來搜集天然硝,英王查理一世還下令全國所有這些地方的地面不準鋪石板或木板;這直到英國取得印度,才有比較充裕的貨源供應。
這個現象也反映在美國獨立革命之中,華盛頓麾下的軍隊整個戰爭期間一直為火藥供應不足的問題所困擾。到了 19 世紀中葉,在智利發現了大量的硝酸鹽礦(sodium nitrate)。這些鹽類和氯化鉀(可從海水中大量提煉)反應后可以便宜地製造出硝酸鉀,這才解決了硝的供應問題。後來,美國人拉馬特?杜邦在公元 1858 年發明了使用硝酸鹽來直接製作火藥的方法,成本要比使用硝酸鉀便宜很多。用硝酸鹽製造的火藥雖然爆炸威力較用硝酸鉀的小,但由於便宜,十分適合用在挖礦開路之用。後來就將使用硝酸鉀的火藥稱為 a 類火藥、用硝酸鹽的則是 b 類火藥。根據顆粒來分的話,又可分為從 f,2,直到 7f 等 7 級。f 級顆粒最大,7f 最小。如果經過拋光手續的話再加一個 g。所以可以看到火藥的分級如 2fag、3fb 等。
迄今為止,世界上發現最早的火銃是中國“元大德二年”的火銃。現存於內蒙古蒙元文化博物館。這個銃為銅質,鑄造而成,銅色紫,表面略有綠銹。銃體堅固,重6210克,全長34.7厘米,保存完好。
銃身豎刻有兩行八思巴字銘文,這一文字為元代官方文字。經專家初步認定,這件銃製造時間為“元大德二年”(1298年)。由編號“數整八十”可知當時火銃的製造和使用都有了一定規模。
火銃的發現者、內蒙古蒙元文化博物館副館長李春校。此件火銃是1987年7月在內蒙古錫林郭勒盟正藍旗達特淖日地區的一牧民院落內羊圈邊偶然發現的。1998年10月,這件火銃入藏蒙元文化博物館,並於2004年經過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科學院戰略部歷代戰爭和戰略研究室、內蒙古大學蒙古學研究中心的有關學者共同認定為世界上最早的火炮。
火銃
元朝製造的火銃最早開始於何年,目前尚缺乏文獻記載。但在南宋後期,由於火藥性能已有很大提高,已能以火藥為能源用大竹筒發射彈丸,並掌握了銅鐵管鑄造技術,使元朝具備製造金屬管形射擊火器的技術基礎。元朝於至元十六年(1279)集中各地工匠於大都(今北京),利用南宋原有的冶金、火藥和兵器製造業的基礎,研製新兵器。二十年,又將軍器監改為武備監,統一掌管兵器製造。中國現存最早的有銘文的元代火銃,是陳列在中國歷史博物館的至順三年(1332)的製品。火銃採用青銅鑄管,能耐較大膛壓,可以裝填較多的火藥和較重的彈丸,因而大大提高了火器的威力。火銃使用壽命長,能反覆裝填發射,因此發明不久就成為軍隊的重要裝備。據文獻記載,到元末,火銃已被元軍和農民起義軍廣泛使用。《元史?達禮麻識理傳》就有至正二十四年(1364)元軍使用成批火銃作戰的記載。
明朝建立(1368)后,除大量生產銅火銃外,還開始鑄造鐵炮。現藏於山西省博物館的明洪武十年(1377)造的3門大鐵炮(明初時較大型的銃已開始被稱為炮),其口徑、身長和重量都大大超過元代的火銃,身管也成直筒形,代表了明初火炮製造的較高水平。明成祖朱棣取得政權后,進一步增加了造銃的數量和品種,並提高了質量,改進了結構,使之更利於實戰。
據史書記載,明軍已大量裝備火銃。洪武十三年(1380)規定,在各地的衛所駐軍中,按編製總數的10%裝備火銃。二十六年,規定水軍每艘海運船裝備碗口銃4門,火槍20支,火攻箭和神機箭各20支。永樂年間,創建專習槍炮的神機營,成為中國最早專用火器的新兵種。明代的城關和要隘,也逐步配備了火銃。洪武二十年(1387)在雲南的金齒、楚雄、品甸和瀾滄江中道,安置火銃加強守備。永樂十年(1412)和二十年,明成祖下令在北京北部的開平、宣府、大同等處隘口,安裝炮架,加設火銃。嘉靖年間,長城沿邊要地,幾乎都構築了安置盞口銃和碗口銃的防禦設施。火銃的大量使用,標誌著火器的威力已發展到一個較高的水平。但它還存在著裝填費時,發射速度慢,射擊不準確等明顯的缺陷,因此只能部分取代冷兵器。在整個軍隊的裝備中,冷兵器還佔主要地位。
昔日槍枝稱為“火銃”。使用時,必須先將火藥倒入銃管內夯緊,然後裝填子彈,之後扣扳機點燃火線引爆火藥而射齣子彈。
而火藥瓮即是存放火藥的容器,為避免受潮,一般都用陶瓮,而且瓮底做弧形凸起。至於隨身攜帶的火藥,則另有牛角制的火藥罐,方便背掛在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