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州市教育局

政府機構

荊州市教育局是隸屬於荊州市人民政府的政府部門。

主要職責


(一)執行貫徹黨和國家關於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市教育工作的規範性文件。
(二)在市委的領導下,指導市屬高校的黨建、思想政治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協助市委管理市屬高校縣(處)級幹部。負責聯繫在荊省屬高校。
(三)負責全市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指導協調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和科研工作,推進素質教育的深入實施。
(四)負責市直教育系統經費的統籌管理。協調有關部門編製市直教育單位經費的預算和決算。指導全市教育設施建設。組織指導全市學生資助工作。
(五)加強全市義務教育的指導與協調,指導各地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指導全市學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工作,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指導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的改革與發展。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德育、體育教育、衛生與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安全教育、法制教育等工作。
(六)指導全市的教育督導工作。對同級政府工作部門、下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關於教育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與評估。統籌九年義務教育和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組織實施,鞏固和提升工作成果。組織和指導對全市職業教育、基礎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的檢測與評價。
(七)指導全市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主管全市教師工作,統籌規劃學校教師和管理人員隊伍建設。組織實施全市中等及以下教師資格證書制度,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教師技術職務評審。
(八)指導全市教育工作。負責中心城區教育發展規劃,統籌協調荊州區沙市區荊州開發區教育發展,管理城區部分中小學。指導協調全市各類學歷教育及招生考試工作,參與全市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
(九)負責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統計、分析和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後勤與校園消費市場管理、電化教育、信息化建設以及教學儀器設備和圖書資料的裝備工作。指導有關的教育學會、協會工作。
(十)統籌管理全市教育方面的對外交流合作與宣傳工作。負責市直教育系統出國出境人員的審查和管理工作。
(十一)貫徹落實國家關於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編製全市語言文字工作中長期規劃,組織協調對語言文字規範和標準的監督檢查。指導推廣普通話和普通話的測試工作。
(十二)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有關職責分工。
大中專學校畢業生就業管理的職責分工。畢業生離校前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市教育局負責;畢業生離校后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畢業生就業政策和措施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會同市教育局等部門擬訂。

直屬單位


·荊州市教育科學研究院
荊州市教育考試院
荊州市教育裝備與信息化管理中心
荊州理工職業學院
荊州教育學院
湖北省荊州中學
湖北省沙市中學
荊州市沙市實驗小學

領導分工


局長陶潤華
市教育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劉立富
市教育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萬玲
市教育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陳慶華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承擔局機關政務、事務的綜合協調與督辦工作;負責機關各類公文的運轉和管理;負責局長辦公會、專題會及全局綜合性會議的組織安排及文字記錄工作;負責機關對外聯絡、接待工作;負責機關的固定資產、財產和財務管理工作;負責本局的印章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辦公和生活服務工作;負責教育信息、教育宣傳、保密、檔案、計劃生育和機關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教育系統的精神文明建設和教育網路網路中心工作。
(二)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製、黨務組織、工資審核工作;承辦全市教育表彰獎勵的審核推薦和教育人事調配工作;負責師範類大中專畢業生的就業指導工作;指導全市中小學校以人事和分配製度為重點的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考核、呈報、任免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幹部;負責局直屬單位人員學歷管理和教育系統出國(出境)人員的政審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工作人員的考核工作;管理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幹部人事檔案;負責全市各類相關人員高等教育學歷的認定工作。
(三)計劃財務科
制定全市教育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採集、管理工作;負責學校(含社會力量辦學)的設置、合併、撤銷和更名的審批或申報工作;指導全市辦學體制改革和布局結構的調整工作;指導全市中小學實驗室、圖書館(室)及體育、藝術、勞動技術等教育設施的建設;協調有關部門編製市級財政教育事業經費的預決算;負責市直教育經費的預算、籌措和監督;負責全市教育系統利用外資發展教育項目的管理;協同有關部門制定全市中小學校收費項目、標準,負責全市中小學收費管理;負責機關及局直屬單位基建規劃、計劃經費安排審批以及基建項目統計和申報工作;負責市直各校教學設備經費安排及配備工作和全市的申報工作;負責全市各級各類學校校園建設、規劃及綠化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的清理、管理統計工作;協同有關部門編製全市教職工的住房建設計劃。
(四)基礎教育科
統籌指導、綜合管理全市基礎教育工作;重點實施九年義務教育和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指導基礎教育教學改革和教育科學研究工作;組織審定中小學教學用書,指導國家課程的實施、地方課程的建設和校本課程的開發;負責全市中小學教學用書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市中小學生的健康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負責普通中專、高中招生考試命題、制卷、考試組織、閱卷登分工作;負責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學籍檔案管理及畢業證驗發工作,指導全市中小學學籍網路管理工作;制定全市中小學常規管理基本要求,指導全市中小學常規管理工作;負責實施校園文化環境與衛生環境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圖書和教學儀器設備的使用和管理工作;指導全市中小學(幼兒園)德育、智育、體衛、美育、勞動技術教育、國防教育和信息技術教育工作;指導全市特殊教育、幼兒教育;負責指導共青團、少先隊工作,協調婦女兒童教育、青少年科技、青少年校外活動等工作;統籌協調城區教育發展,促進城區教育的均衡發展,優勢互補,形成合力,整體聯動;指導全市社會力量舉辦基礎教育各類學校和教育機構的工作;負責指導相關學會組織的工作。
(五)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科
統籌協調全市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工作;負責指導全市成人教育的教學、改革和科研工作;制定成人教育評價方案並組織評估;負責宏觀指導、協調全市職工崗位培訓、農民實用技術培訓、高等和中等專業證書教育、大學後繼續教育、社會力量舉辦的成人教育工作;負責管理成人中、高等學歷教育和高等職業教育工作;負責管理教育系統的成人中、高等學校和廣播電視學校;負責指導全市職業技術教育的教學、改革和科研工作;負責職業教育中專、中學的學籍管理和評估工作;負責農村普通初中畢業生的職業技術培訓工作;負責對社會力量所辦職業培訓班的考察及審批工作;負責指導市職教研究會的工作。
(六)高等教育科
負責在荊高校、市屬高校與社會相關部門的聯繫與協作工作;聯繫高校的穩定工作;為高校改革與發展提供相關服務工作;歸口管理全市教育對外交流工作;負責各級各類學校學生出國留學管理工作。
(七) 教師管理科
承擔全市教師隊伍的指導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全市中等及以下學校教師資格制度的實施工作;負責評選特級教師、選拔推薦各級專業拔尖人才工作;負責外國來華文教專家、教師的管理工作;規劃並實施教師職業道德教育工作;負責中小學校長崗位培訓,組織實施中小學校長持證上崗工作;負責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工作。
(八)政策法規科
規劃起草地方性教育宏觀政策規範性文件;負責教育系統普法教育和教育行政執法的複議工作;綜合負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建議、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及信訪接待工作。
(九)教育督導辦公室(簡稱“督導室”)
根據國家有關教育督導工作法律、法規,制定全市教育督導的制度、計劃和實施方案,組織實施全市的教育督導工作;部署對下級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檢查;負責對各地貫徹執行教育法規、政策情況進行專項督導或綜合督導工作;負責中小學校的評估工作;培訓督導人員;指導教育督導的科學研究工作;承辦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的日常工作。
(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簡稱“招辦”)
負責全市普通中等專業學校生源計劃編製工作;指導藝術、體育、音樂、美術、幼師普通中專學校專業考試工作;負責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招生錄取工作;負責普全國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的信息匯總及考試管理工作;負責成人中專、大專招生考試諮詢接待工作。
(十一)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簡稱“語委辦”)
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有關語言文字工作的法規,規劃實施地方語言文字工作;指導各級各類學校推廣全國通用的普通話工作;負責對在職教師、國家公務員和其他各類專業技術人員進行普通話培訓和普通話水平等級測試工作;負責社會規範用字管理工作。

工作動態


市教育局組織召開全市教職工基礎信息採集工作培訓會
2013年10月14日上午,荊州市教育局在602會議室召開了全市教職工基礎信息採集工作培訓會,市教育局相關科室與各縣市區教育局相關科室負責人和具體負責信息錄入的工作人員參加會議。
會上傳達了全省教職工基礎信息採集培訓工作會議精神,分析了當前我國教育管理信息化基本情況,對基礎信息採集表的填報、指標解釋及基礎代碼進行了詳細的解讀,對網路版數據採集系統的登陸與使用進行了培訓。
會議對我市教職工基礎信息採集工作進行了部署並提出工作要求:要求各地高度重視此項工作,按要求抓緊部署,開展培訓,認真做好組織實施工作,遵守“準確錄入、本人簽字、嚴格審查、按時上報”的16字工作方針,確保又好又快地完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