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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默
鄭默
鄭默(213-280年) ,字思元,滎陽開封(今開封市)人,魏晉大臣,目錄學家,東漢揚州刺史鄭泰之孫、光祿大夫鄭袤長子。初仕曹魏,歷任秘書郎、尚書考功郎、司徒左長史。西晉建立后,歷任太子中庶子、東郡太守、散騎常侍、廷尉、太常、大鴻臚、大司農、光祿勛。太康元年卒,時年六十八,謚曰成。
鄭默,秘書郎,負責考訂舊時文章,刪除多餘浮穢之語。中書令虞松對他說:“從今以後,紅紫有區別了。”改任尚書考功郎,專管討伐蜀國之事,封關內侯,升任遷司徒左長史。晉武帝接受魏帝禪讓時,鄭默與太原郭奕同為中庶子。朝廷認為太子官屬應當稱陪臣,鄭默上書說:“皇太子體現帝王的高貴,對天下無私。宮臣皆受命與朝廷,不能與封國等同。”建議被採納。出任東郡太守,正值歲荒人飢,鄭默開倉振濟百姓,然後住在郡縣治所,上表請求處分。朝廷認為此是憂國之舉,下詔書獎他,把他比作汲黯。朝廷還布告天下,如郡縣有這種情況的,都照此辦理。召入朝廷任散騎常侍。
晉武帝認為宗室子弟應當定等級,鄉里人不敢與他們為同等級,向州里尋求,於是十二郡中正都共同推舉鄭默。文帝給鄭袤寫信說:“小兒得以擠身賢德之流,實在慚愧。”等到武帝在南郊祭天時,下詔讓鄭默陪乘,對鄭默說:“你知道為什麼讓你陪乘嗎?原來州中推舉你同等級,常愧連累公正的評價。”於是問到政事,鄭默說:“勤耕務農是國家的根本,選用賢才是救世之道。任職期限長,有利於政事。慎重進退,以利勸戒。推崇儒家真義,是教化和引導的根本。如此而已。”武帝很贊同。
鄭默父親喪,辭官,不久起用為廷尉。朝廷因鬲令袁毅犯有賄賂罪,大興刑獄。在朝官員多受牽連,只有鄭默兄弟潔身自好沒有事。升任太常。當時僕射山濤欲舉一親戚任博士,對鄭默說:“你好像是尹翁歸,讓我敢再說。”鄭默為人敦厚莊重,柔中有剛,事情大都如此。
齊王司馬攸將去封國時,讓禮官議論崇賜的典章制度。博士祭酒曹志等違背司馬攸的意思,鄭默沒有深究,因牽連有罪而免官。不久任大鴻臚。趕上母親去世,舊制,葬后就要回來供職,鄭默懇請不回,很久都沒有被批准。於是改定法令,聽任大臣服喪期滿,這是從鄭默開始的。服喪期滿,任大司農,改任光祿勛。
太康元年去世,終年六十八歲,謚號成。
鄭默仕魏時為秘書郎時,在魏國崇文館主管三閣圖書秘籍,他“考核舊文,刪省浮穢”。
該目一變漢劉向、劉歆《七略》的六分法體系,分群書為甲、乙、丙、丁四類。中書令虞松見而嘆道:“而今而後,朱紫別矣”,該目對後世影響甚大。晉初,秘書監荀勖與中書令張華整理書籍,乃以《中經簿》更著《中經新薄》,總括群書,分為四部,取《中經簿》之分類之法。
中國圖書的分類,以四部為法,起源於《中經簿》,發展於西晉荀勖,確定於東晉李充。後人稱《中經簿》的四部分類有蓽路藍縷之功,該目早佚。
青龍三年(235),鄭默撰成國家藏書目錄《魏中經簿》14卷,又稱《中經簿》,記載了魏國藏書情況。
尚書令衛瓘奏:“默才行名望,宜居論道,五升九卿,位未稱德,宜贈三司。”而後父楊駿先欲以女妻默子豫,鄭默說:“吾每讀《雋不疑傳》,常想其人。畏遠權貴,奕世所守。”遂辭之。駿深為恨。至此,駿議不同,遂不施行。默寬沖博愛,謙虛溫謹,不以才地矜物,事上以禮,遇下以和,雖僮豎廝養不加聲色,而猶有嫌怨,所以士大夫們認為處世是很難的。
《晉書·卷四十四·列傳第十四》
• 祖父:鄭泰,揚州刺史
• 父親:鄭袤,光祿大夫,密陵侯,儀同三司
• 弟弟:鄭質、鄭舒、鄭詡、鄭稱、鄭予
• 兒子:鄭球,字子瑜。少辟宰府,入侍二宮,封平壽閑公,官至 尚書右僕射,領吏部。永嘉二年卒,追贈金紫光祿大夫,謚曰元。
• 次子:鄭豫,永嘉末年,官至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