覓人的上帝

覓人的上帝

海舍爾在他的《人是誰》和《覓人的上帝》中更是把上帝與人的這種關係發揮得淋漓盡致。人是一種尋求意義的存在,而最終的意義則在於上帝。上帝是活生生的在者,他與我們生活在一起,虔敬的人當與上帝同行。

內容介紹


基督教和基督教神學中,人對上帝的追求是單向的,上帝依靠人的悔罪和皈依而拯救人,但不主動屈尊而需求人。在猶太教傳統中,上帝與人的盟約有雙向性:上帝允諾賜給以色列人“流著奶和蜜”的迦南地,使之子孫繁多,還為他們頒布了神聖的“律法”,反過來,以色列人必須服從上帝,並永遠遵循上帝的教誨行事。這樣的盟約是上帝和以色列人雙方的,而不是單向性的;上帝有責任信守諾言而永不放棄其“選民”,而以色列人則必須永遠奉行神聖的律法。聖經猶太教中的這一傳統在現代猶太哲學中仍然清晰可見,而且在某些哲學家那裡得以發揚光大。羅森茨維格這位維特根斯坦式的哲學天才指出:上帝、世界和人是通過“創造”、“神啟”和“救贖”關聯在一定關係中的,世界通過創造與上帝相聯繫,上帝通過神啟和人相聯繫,世界通過救贖和人相聯繫。在這三重關係構成的“救贖之星”之中,“上帝”、“人”以及“世界”都是平等的範疇,人的救贖(以及世界的存在)固然需要上帝,然而也反過來需要人(和世界)來實現和表現自己。它們之間的關係是相互的。在馬丁?布伯那裡,上帝是絕對的“永恆的你”。然而,正如孔子所謂“我欲人,斯仁至矣”(《論語?述而》)一樣,布伯的上帝也不是遙不可即的。人與上帝相遇而達成一種真正的“我-你關係”,即我中有你,你中有我的相互融合,不必等到人死而復活後上升到天國,而是現實生活中既可遇,又可求、可得的事情。因此,人需要並且追尋上帝。然而,這只是問題的一個方面。實際上,上帝也需要人。“《聖經》所描繪的全部人類歷史可以概括為一句話:上帝在尋找人。”(第274頁)上帝之所以需要人,是因為他需要人來實現他的目的,他需要人的肉體和靈魂,需要人去實現正義、和平、愛和美;而這也是他與人訂立契約的緣故。上帝是活生生的在者,他與我們生活在一起,虔敬的人當與上帝同行。人是被他者所需要的存在。當人被人所需要時,他總有一種快意和幸福感,而當他意識到他也被上帝這一無與倫比的存在所需要時,他該是多麼地幸福、榮耀和神聖啊!
另外一本很好的哲學書是美國的亞伯拉罕·海舍爾寫的《覓人的上帝》,關於猶太教的哲學。“靈魂渴望對它自己的判斷做出判別,渴望超過確定和有限的樊籬去尋找意義——總而言之,靈魂對升到它自身的智慧之上的渴望——是宗教信仰之根。”海舍爾提供的是一種具有普遍意義的現代宗教哲學。就像威廉·蓋斯的觸類旁通,他們的疆域靈動寬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