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法總論

稅法總論

本書特色是將稅法總論的各項重要問題

內容介紹


本書特色是將稅法總論的各項重要問題,作一綜合性分析探討,內容包括稅法基礎理論、基本原理、稅捐債務法律關係、稅捐稽徵程序關係、稅捐罰則以及稅捐行政救濟等稅法一般共通性問題,其內容豐富。本書主要參酌引進德國、日本學說理論,並就我國實務見解加以分析研討。本書可供大學研習稅法課程之使用,也可作為實務上處理稅務案件之參考。如能熟讀本書,應可具備稅法基礎知識,而具有處理稅法問題之基本能力

作者介紹


陳清秀
【現職】東吳大學法律系兼任副教授
教育部法規委員會委員
財政部部法規委員會委員
台灣地區行政機構勞工委員會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
【經歷】台灣地區行政機構人事行政局局長
東吳大學法律系專任副教授
植根法律事務所律師、合夥律師
社團法人台灣行政法學會副秘書長
財政部財稅人員訓練所稅法講座
法務部行政罰法諮詢小組委員
【學歷】台灣大學法學士(1981)
台灣大學法學碩士(1984)
台灣大學法學博士(1991)
美國喬治城大學訪問研究(1995-1996)
【著作】稅法總論
現代稅法原理與國際稅法
行政法(合著)
【講授科目】稅法、行政法行政救濟法

作品目錄


第六版序
序 言
第一章 基礎理論
第一節 稅法的意義及其特徵 1
一、稅法的意義 1
二、稅法學在體繫上的地位 1
三、稅法的特質 8
四、稅法學的研究方法論──中庸之道與利益均 10
第二節 稅法的體系 14
一、法律體系的任務 14
二、稅法體系研究的目標 14
三、稅法的外部體系 14
四、稅法的內在體系 18
五、稅法體系思考的實益 22
六、結 語 24
第三節 稅法上建制的基本原則 25
一、概 說 25
二、稅法上特殊的正義原則 26
三、稅捐的課徵與憲法上的原則 39
第四節 稅捐、規費、受益費與特別公課 65
一、概 說 65
二、稅 捐 65
三、受益負擔(規費與受益費) 71
四、特別公課 79
第五節 課稅權──稅捐高權 85
一、概 說 85
二、稅捐立法權的歸屬 85
三、稅捐收益權的歸屬 99
四、稅捐行政權的歸屬 108
第六節 稅法的法源 110
一、概 說 110
二、成文法源 110
三、不成文法源 120
四、法源的位階 140
第七節 稅法的解釋 143
一、稅法解釋的目標 143
二、稅法上法律解釋的界限 146
三、稅法解釋的方法 147
第八節 稅法上法律漏洞補充 164
一、概 說 164
二、法律漏洞的意義及其種類 164
三、法律漏洞的認定與法外空間 168
四、法律漏洞補充的合法性 170
五、法律漏洞補充的界限 173
六、法律漏洞的補充方法 174
第九節 稅法的適用 188
一、稅法的適用 188
二、稅法的適用原則 191
三、稅法的效力 195
第十節 經濟的觀察法 198
一、意 義 198
二、理論根據 200
三、經濟觀察法在稅法解釋上的適用情形 203
四、經濟觀察法在法律漏洞補充的適用情形 208
五、經濟觀察法在事實認定上的適用情形 210
六、適用類型 213
七、適用界限 221
第十一節 稅捐規避 224
一、稅捐規避之概念 224
二、稅捐規避行為之否認 227
三、稅捐規避行為之成立要件 231
四、稅捐規避之法律效果 237
五、證 明 243
六、個別情形 243
第十二節 稅法上類型化觀察法 249
一、問題之提出 249
二、類型化觀察法的性質 249
三、類型化觀察法與經濟觀察法之區別 250
四、類型化觀察法的立論根據及其批判 251
五、類型化觀察法之種類 254
六、類型化觀察法之作用 257
七、類型化規定之限制 258
八、類型概念及其運用 259
第十三節 稅法上法律不溯既往原則 261
一、溯及效力之概念 261
二、法律不溯既往原則之法理依據 261
三、法律不溯既往原則及其例外 263
四、真正的溯及效力與不真正的溯及效力 267
五、法律效果之溯及作用與構成要件之溯及連結 273
六、程序從新原則? 275
七、過渡規定 277
第十四節 稅法上誠實信用原則 280
一、前 言 280
二、稅法上誠實信用原則之適用 280
三、稅法上權利失效 284
四、結 語 287
第二章 稅捐債務法
第一節 稅捐法律關係的基本概念 289
一、稅捐法律關係的意義及其內容 289
二、稅法上法律關係之當事人 299
三、稅捐稽徵機關 307
四、稅務代理人 308
第二節 稅捐債務之發生 314
一、問題之提出──稅捐債務發生的意義 314
二、稅捐債務的成立時期 315
三、各個稅捐債務的成立時期 319
四、從構成要件實現而成立稅捐債權所導出的推論 322
五、結 語 325
第三節 稅捐構成要件與稅捐優惠 326
一、稅捐構成要件的意義及其機能 326
二、稅捐構成要件的要素 326
三、稅捐優惠 333
第四節 稅捐債權的不可變更性及其例外 337
一、問題之提出 337
二、稅捐債權的不可變更性 337
三、不可變更性之例外 338
四、已發生之稅捐債權,因形成權之行使而變更 349
第五節 稅法上責任債務(第二次納稅義務) 350
一、目 的 350
二、責任要件 351
三、責任的從屬性 354
四、責任的補充性 355
五、責任範圍 356
六、法定主義與便宜主義 356
七、責任請求權的主張──責任裁決 357
八、權利救濟 359
第六節 稅法上之連帶債務 362
一、稅法上連帶債務之本質 362
二、稅捐連帶債務之發生 364
三、稅法上連帶債務之效力 372
四、連帶債務之內部關係 378
五、連帶債務之主張 379
第七節 稅捐債務關係之變更及消滅 381
一、稅捐債務關係之變更 381
二、稅捐債務關係之消滅 387
第八節 稅捐的附帶給付 411
一、概 說 411
二、滯報金、怠報金 411
三、滯納金 413
四、利 息 418
第九節 稅法上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 420
一、概 說 420
二、稅法上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之構成要件 423
三、稅法上返還請求權之發生 431
四、稅法上返還請求權之清償期屆至 434
五、返還義務人與返還請求權人 435
六、返還範圍 437
七、返還請求權之行使與消滅時效 439
八、權利救濟 441
第三章 稅捐稽徵程序
第一節 稅捐稽徵程序概說 445
一、意 義 445
二、一般程序原則 446
三、稽徵程序之開始與當事人之程序上權利 456
四、事實關係的調查 462
五、證據方法、證據的評價 473
六、稅捐資料的保密 481
七、信息公開 487
第二節 稅捐申報 494
一、概說──稅捐的確定(核算)方式 494
二、稅捐申報的法律性質 495
三、申報行為與代理 496
四、稅捐申報的方式 497
五、申報期限及其延長 499
六、稅捐申報之效力 501
七、稅捐申報之撤回與更正 502
八、納稅義務人對於稅捐規避行為有無申報義務? 504
九、稅捐申報應注意事項 505
第三節 課稅處分 507
一、意 義 507
二、課稅處分的作成 507
三、課稅處分的種類 511
四、課稅處分的可分性 514
五、課稅處分的效力 518
六、課稅處分與變更處分 530
第四節 推計課稅 542
一、推計課稅之意義 542
二、推計課稅之性質 542
三、推計課稅之必要性及其法規依據 545
四、推計課稅的對象 547
五、推計課稅的種類 550
六、推計課稅的指導原則 552
七、推計課稅的方法 554
八、推計課稅之合理性 558
九、稽徵行政程序問題 561
十、推計課稅與行政爭訟 562
十一、推計課稅在處罰領域上之適用 567
第五節 稅法上強制執行 570
一、概 說 570
二、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的強制執行沿革 570
三、行政執行的基本原則 572
四、公法上金錢債權之強制執行的前提要件 575
五、行政執行的程序 583
六、行政執行的確保 587
七、執行停止及撤回 592
八、權利保護 596
九、行政執行之終止 602
十、執行費用 602
第六節 稅法上個別案件正義──以稅捐稽徵法第四十條規定為例 603
一、問題之提出 603
二、稅法上個別案件正義──妥當性 603
三、稅捐之徵收「不當」的情形 605
四、稅捐徵收不當的主張 609
五、稅捐徵收不當的救濟 610
第七節 稅捐優先權與稅捐債權之保全 613
一、稅捐優先權 613
二、稅捐保全 616
第四章 稅捐罰則
第一節 稅捐秩序罰 629
一、意 義 629
二、種 類 630
三、處罰法定主義 630
四、成立要件 636
五、稅捐秩序罰的處罰對象主體 646
六、處 罰 652
第二節 稅捐刑罰 669
一、概 說 669
二、逃漏稅捐罪 669
三、違反代征或扣繳義務罪 676
四、教唆或幫助逃漏稅捐罪 677
五、轉嫁處罰 679
六、主觀責任要件 685
第三節 自動報繳免罰 688
一、概 說 688
二、自動報繳免罰的正當化根據 689
三、免罰要件 690
四、免罰範圍 695
第五章 稅捐權利保護
第一節 稅捐行政救濟 697
一、申請複查 697
二、訴 願 704
第二節 稅捐行政訴訟 743
一、概 說 743
二、訴願前置主義 743
三、行政訴訟之當事人 747
四、行政訴訟之提起 747
五、訴訟種類 753
六、行政訴訟之審理 771
七、行政訴訟裁判之基準時 784
八、行政訴訟之裁判 793
九、行政訴訟判決之既判力 797
十、上訴審程序 803
十一、聲請釋憲 803
參考文獻 807
附 錄
一、稅法總論期中考試參考試題 815
二、稅法總論學期考試參考試題 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