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農業農村局

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宜昌市農業農村局是宜昌市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宜昌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發展農業和農村經濟的方針政策,研究提出全市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及措施,經批准后組織實施。
(二)貫徹執行國家制定的農業產業政策,引導農業結構的合理調整、農村勞動力的合理轉移、農業資源的有效配置、農產品品質的改善提高,促進外向型農業的發展;參與提出有關大宗農產品流通與加工、農村信貸、農業保險、農業財政補貼的政策性建議;貫徹有關農業法律法規並監督執行。
(三)穩定和完善黨在農村的基本經營制度、政策,指導、監督、檢查減輕農民負擔和耕地使用權流轉工作;研究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意見,指導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合作經濟組織建設;指導農村財務會計、集體資產、土地承包的管理工作。
(四)研究擬定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有關政策和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大宗農產品的生產、加工、流通;預測併發布農產品、農業生產資料供求情況、農產品市場價格和農業科技、人才等農業農村經濟信息;負責“無公害蔬菜”和綠色食品生產的管理及監測。
(五)組織、指導、協調農業綜合開發、農業生態環境建設與保護和農業可持續發展工作;規劃、指導、協調農用地、漁業水域、草場、“四荒”資源、農村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工作;負責農業生物物種資源和水生野生植物的保護和管理;負責水生動植物檢疫及漁政監督管理工作。
(六)制定並組織實施農業科研、教育、技術推廣及其隊伍建設的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實施科教興農戰略;組織重點農業技術的開發和重大農業科研課題的協作攻關;負責農科教成果申報、鑒定、遴選及推廣;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的開發。
(七)監督實施農業各產業技術標準和產品質量標準,指導農產品安全標準檢測體系建設;負責農產品及“綠色食品”的質量監督、認證和農業植物新品種的保護工作;負責種子、種苗、飼料、農藥、漁葯等農資產品質量的檢測、鑒定和執法監督管理。
(八)參與農業基本建設資金、財政支農、農業抗災救災資金、農業各項專項資金及其它相關資金的管理。
(九)負責農業涉外事務和農業對外科學技術的合作與交流;承辦國際農業機構、組織的援助活動與合作事項。
(十)負責漁葯、農藥的葯政葯檢工作;指導本市區域內植物和水生動物的防疫、檢疫以及疫情的監測、發布和控制撲滅工作。
(十一)負責農業機械化事業的規劃與發展;組織實施拖拉機、農用運輸車等農用機械的安全監理。
(十二)指導直屬單位的工作;按照許可權管理直屬單位機構編製、人事、勞動工資工作。
(十三)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四)職能轉變
1.統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升農業發展質量,牽頭組織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紮實推進美麗鄉村建設,推動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加快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
2.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相關農業生產資料、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堅持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嚴防、嚴管、嚴控質量安全風險,讓人民群眾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加強對行業內交叉重複以及性質相同、用途相近的農業投資項目的統籌整合,最大限度縮小項目審批範圍,進一步下放審批許可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切實提升國家支農政策效果和資金使用效益。 

內設機構


市耕地質量和肥料管理站
市農機安全監理所
市漁政監察支隊
市柑桔科學研究所
市農業綜合執法支隊
市農業科學研究院
市農村能源辦公室
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測站
市水產技術推廣站
市農業生態與資源保護站
市種子監督站基本情況
辦公室
市農業技術推廣中心
市農業信息中心
市場與信息科
法規科(行政審批科、畜牧獸醫科)
鄉村產業發展科
政策與改革科
發展規劃科 
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科
農村社會事業促進科
農村合作經濟指導科
種業管理科
農田建設管理科
農業生態和能源管理科
交流合作科
種植業管理科
人事科
離退休幹部科 
農業機械化科
漁業漁政管理科
計劃財務科
科技教育科
經濟作物科
直屬機關黨委 

現任領導


宜昌市農業農村局局長:劉新平
宜昌市農業農村局副局長:楊大銀

獲得榮譽


2020年6月,湖北省人民政府決定,授予宜昌市農業農村局等50個單位“全省農業產業化工作先進集體”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