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公安局

庄河市公安工作的領導、指揮機關

庄河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領導下,負責全市公安工作,是全市公安工作的領導、指揮機關。

機構職能


庄河市公安局主要職責:
1、執行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組織實施全市公安保衛工作;
2、掌握全市影響政策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制定有關對策並負責組織實施;
3、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處置治安事故和騷亂,依法管理集會、遊行、示威活動,管理特種行業和危險物品;
4、維護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
5、組織實施消防工作,實行消防監督;
6、承擔黨和國家領導人以及重要外賓的安全警衛工作;
7、依法管理戶政、國籍、入境出境事務和外國人在本市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
8、對判處管制、拘役、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和監外執行的罪犯執行刑罰,對宣告緩刑假釋的罪犯實行監督、考察,依法管理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等場所;
9、負責公共信息網路的安全監察工作;
10、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組織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等群眾性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11、依法負責收容教養和勞動教養的有關工作;
12、實施公安科學技術工作,負責公安信息技術、刑事技術建設;
13、負責市局的裝備、財務等警務保障工作;
14、制定、實施全市公安隊伍管理的規章制度,組織實施對全局民警的教育、培訓以及公安宣傳,按許可權管理幹部和警銜,開展警務督察工作,查處本市公安隊伍的違法違紀案件;
15、領導本市公安消防、邊防部隊,對武警部隊執行公安任務及相關業務建設實施領導和指揮;
16、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指揮中心:負責制定全局工作計劃,綜合分析信息,起草工作報告,督辦工作計劃的落實,總結全局工作,編髮公安簡報,制發審核文件,公安保密機要檔案管理,對外協調聯絡等公安政務工作,承擔110報警服務台接警調度工作;接受市局領導下達各種調警指令負責全市重大警情信息處理工作;負責110舉報犯罪信箱線索的轉遞;負責指揮調度系統建設和指導工作;應急特殊信息的發布工作。
政工室:負責全局人事調配、幹部任免、工資、警銜管理工作;負責全局機構設置、編製使用和管理;全局公安工作和隊伍建設情況的對外宣傳;負責全局政治理論學習、思想教育和時事教育;負責全局樹立先進典型,落實公安部、省廳和市組織的“愛民月”、“創建滿意”等活動,組織全局隊伍建設方面的大型活動;負責對公安隊伍建設工作進行計劃安排;制定加強隊伍管理的規章制度和實施細則,並組織實施及監督檢查;負責機關黨務工作,團委、婦女工作;負責機關勤務,組織安排全局文體工作及機關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市局離退休幹部管理;承擔全局立功嘉獎的考核確認和獎勵實施任務。制定全局公安工作目標管理考核辦法,組織實施市局機關一線和基層派出所目標責任制考核評比及表彰工作;指導、協調、監督科所隊的考核及民警考核工作;負責局機關目標管理考核的組織實施。
警務保障室:負責全局的財務、裝備、車輛、被裝、房產的管理,承擔全局的基本建設項目的建設任務;負責對局機關的財務
法制室:監督全市各級公安機關的執法活動;開展執法質量考核評議工作,提高執法質量;審批全市的勞動教養案件;負責承辦管轄範圍內的公安行政複議、應訴、理賠案件;負責維護人民警察正當執法權益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對民警執法中發生的不法侵害案件提供法律援助和諮詢服務。
治安管理大隊:負責特種行業、公共場所、槍支彈藥和危險物品管理,維護全市治安秩序;依照法律、法規,控制、懲罰、取締、防範、打擊違法犯罪活動;負責保安行政管理工作;社區防範工作;企事業單位安全保衛指導工作。負責全市社區警務建設管理、指導;掌握戶口政策和規定,常住、寄住、暫住人口管理,指導基層加強戶政基礎業務建設,居民身份證的製作、管理和查驗;戶口統計和年報工作;社區警務工作指導;依法對外國人的入境、出境、過境、居留、旅行實施管理;依法對中國公民因私事出入國和往來香港、澳門、台灣地區實施管理和對公安機關內部的外事管理;基層派出所的等級評定。
網監大隊:負責制定全局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對全局重大科技工程建設項目實施全程監督管理;負責全市公安科技情報資料信息的管理交流和科技宣傳工作;配合有關部門作好科技人才引進、技術職稱評定和科技人員培訓;負責全局有線、無線通訊的管理建設;負責全局計算機應用軟體的開發應用和計算機軟體管理工作;監督指導基層科技科業務工作;指導並組織實施公共信息網路和國際網際網路的安全保護工作;指導並組織實施信息網路安全監察工作;參與研究擬定信息安全政策和技術規範;依法查處在計算機網路中製作、複製、查閱、傳播有害信息和計算機違法犯罪案件。
巡警大隊:負責全市巡警巡邏勤務的規劃、督察指導、考核訓練。制定下達全市巡警工作計劃,規範勤務制度,檢查勤務運作,考核勤務成效,組織崗位培訓。擔負全市要道卡點堵截工作的指導檢查、管理建設和實戰調度職責。參與處置突發事件,並負責重大緊急警情的巡警集中調度;完成大型文體商貿和重大節日的安全保衛及重要警衛任務。

領導班子


姓名職務
石磊副市長、市公安局黨組書記、局長
宋玉龍黨組成員、政委
王鵬飛黨組成員、分管日常工作副局長
孫文舉黨組成員、副局長
孫敏道黨組成員、副局長
孫義宇副局長
孫波黨組成員、副局長
韓志敏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
孫秀權反恐專員
徐冰市紀委監委第八派駐紀檢監察組組長

公開制度


為了貫徹落實《公安部實行“辦案公開制度”的通知》,進一步規範經偵部門執法活動,增強偵查辦案工作透明度,提高執法水平,切實維護案件當事人的合法權利,特制定如下經偵警務公開制度。
一、指導思想
以貫徹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胡錦濤總書記等中央領導關於公安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為指針,端正執法思想,轉變工作作風,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通過實行“經偵警務公開制度”,解決當前經偵執法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做到如實立案,規範破案,公正辦案,努力提高經偵執法水平。
二、警務公開制度內容
(一)執法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及相關立法解釋、司法解釋、條例、規章、規定。
(二)執法職能
依法對經濟犯罪案件立案、偵查;決定、執行強制措施;對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的不予立案,已經追究的撤銷案件;對偵查終結應當起訴的經濟犯罪案件,移送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對不夠刑事處罰的經濟犯罪嫌疑人需要行政處理的,依法給予處理或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三)管轄案件範圍
經偵大隊負責辦理《刑法》規定的經濟犯罪案件、刑法修正案及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規定”的經濟犯罪案件。辦理上級公安機關或市委、市政府交辦的案件;

工作動態


庄河市局大圈邊防派出所圍繞“法、理”兩字結合方式方法化解矛盾糾紛促和諧
2013年以來,庄河市局大圈邊防派出所以維護轄區和諧穩定,促進和諧警民建設為切入點,把化解矛盾糾紛作為突破口,因情施策,圍繞“法、理”兩字結合著力預防和化解矛盾,努力為民排憂解難,密切警民關係,營造轄區愛民實踐的和諧氛圍,取得明顯成效,有效維護了轄區和諧穩定。
一、以“法”為據,注重法律效果。如何處理一些因為過錯一方當事人法制觀念淡薄,甚至不懂法而發生的糾紛?首先要耐心聽,仔細看,全面了解;其次,要公平、公正、依法處理這類矛盾糾紛;最後,一定要做到秉公,“一碗水端平”,遇到這類情況必要時可訴諸法律程序。該所民警在調解這類矛盾糾紛過程中針對過錯一方當事人違法的事實找到相應的法律依據,並根據其違反的條款對當事人進行法律教育,讓當事人認識到其行為的違法性和危害性,從而在知法、懂法的基礎上主動配合民警達到調解的目的。協成村有一對鄰居孫某和黃某,兩家原先關係甚好,兩人先前共同出資在協成村合蓋了一棟三層樓房子,近日兩家人卻為爭這一房屋居住權反目成仇。據悉,孫某不久前將房子兩層讓給其小舅子住,黃某不滿孫某做法,將孫某小舅子逐出家門,並將門用大鎖鎖住,后孫某小舅子帶人砸鎖,導致雙方矛盾進一步激化。該所民警得知此事後,迅速趕到現場了解具體情況,耐心向雙方闡明擅自使用暴力是違法行為,遇到此類事件時可訴諸法律程序,依法處理。在民警的悉心開導之下,雙方均表示願意通過法律程序給予處理,合法平分房產所有權,最終這起糾紛得到化解。
二、以“理”服人,堅持合理化解。對報警要求解決矛盾糾紛的,堅持冷靜沉著,不急不燥,提出調解意見,落實化解措施,達成調解共識,堅持合理化解,讓矛盾雙方心服口服;對矛盾雙方情緒激動的,學會察言觀色,針對不同情況,採取適當合理措辭,以理服人;對能當場解決的,本著“合理、合法、公平、公正”的原則,對矛盾雙方耐心解釋,充分利用語言魅力做到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將種種矛盾糾紛難題化解於巧妙的理論當中。據了解,近日,該所接轄區南尖村民吳某報警稱:其於當日在南尖港被同村人潘某毆打。接報后,民警迅速展開調查。原來,吳某與潘某養殖的海產品在同一海域,因海域劃分不清,在去年7月份,雙方引發糾紛。后經南尖村委會調解,已經口頭達成一致。然而,該日早晨,潘某發現吳某養殖的海產品“越界”之後,在南尖港看到吳某立即出言不遜,對其指責。雙方由謾罵繼而引發互毆並導致吳某受傷(經鑒定,系輕微傷)。該所辦案民警認識到,就事論事,獨立就違反治安管理行為進行裁決,雙方的海域糾紛仍將不能妥善處理,矛盾不僅沒能解決反而可能激化。於是,民警沒有簡單裁決了事,在充分調查取證的基礎上,首先找到潘某,對其講清是他先動手並將吳某毆打致傷,將受到行政處罰。接著民警又找來吳某,對其闡明擅自變更兩家達成的海域使用協議,有錯在先。在民警的耐心化解之下,雙方均表示願意化干戈為玉帛,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