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全娥
劉全娥
1989年畢業於西北大學歷史系,獲歷史學學士學位;1997年畢業於西北大學文博學院,獲歷史學碩士學位;2012年畢業於吉林大學理論法學研究中心,獲法學博士學位。1997年起任教於西北政法大學至今。2007年、2012年被評為刑事法學院先進教學工作者。
陝甘寧邊區法律史。
作為主持人承擔的項目有:
陝西教育廳科研項目:陝甘寧邊區司法規範化改革研究,
校級項目:陝甘寧邊區政府審判委員會研究;
參與的項目有:
國家社科基金:陝甘寧邊區高等法院;
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項目:“法治文化的傳統資源及其創造性轉化”子課題“中國傳統律典研究”等。
合著有《新中國司法制度的基石——陝甘寧邊區高等法院(1937-1949)》(2011年商務印書館),《抗日救國名將》(1993年福建教育出版社),《陝甘寧邊區政府史話》(2000年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參編著作有《二十世紀中國史》(下卷)(1993年西北大學出版社),《羅馬法》(2004年陝西人民出版社)等。先後在《法學研究》、《法律科學》等法學集刊上發表論文二十餘篇。
專著《新中國司法制度的基石——陝甘寧邊區高等法院(1937-1949)》(合著)2010年入選首屆國家哲學社會科學成果文庫,獲2013年陝西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優秀成果一等獎,陝西省第十一次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二等獎,第五屆錢端升法學研究成果三等獎;論文《雷經天新民主主義司法思想論》獲2013年陝西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優秀成果二等獎,陝西省第十一次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三等獎;論文《陝甘寧邊區高等法院檔案及其學術價值》獲西北政法大學2006-2010年度優秀科研成果三等獎;論文《馬錫五審判方式與專業化司法的衝突與互補》獲陝西省“蓮湖杯”商法與審判實踐研討會徵文二等獎。
1.陝甘寧邊區檔案史料利用中的“拿來主義”存在一定的風險。陝甘寧邊區雖屬晚近史,但由於其文獻資料形成於戰爭年代,輾轉保存不易,紙質載體粗劣,字跡漫漶,手寫體難以辨認等原因,重新整理的文獻、公開出版文獻等難免有一些錯訛,利用時需持謹慎態度,需要進行一定的辨析、考證工作。
2.真實的歷史遠比我們想象的豐富和多元,檔案文獻揭示出的陝甘寧邊區法律史就是如此。多年專註於檔案文獻研究的結果表明,作為革命法制史重要環節的陝甘寧邊區法律史,在法律思想與法治實踐中兼顧了傳統與變革、革命與秩序之間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