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虛證

血虛證

血虛證,中醫病證名。指血液虧少,不能濡養臟腑、經絡、組織,以面白、舌淡脈細等為主要表現的虛弱證候。

病因病機


多因先天不足,或後天失養,脾胃虛弱,生化乏源;或各種急慢性出血;或思慮過度,暗耗陰血;或瘀血阻絡,新血不生等所致。

辨證要點


面白,舌淡脈細等共見。

臨床表現


面色淡白或萎黃,口唇、眼瞼、爪甲色淡,心悸多夢,手足發麻,頭暈眼花,婦女經血量少色淡、衍期甚或閉經,舌淡脈細。

治法


益氣補血。

方劑


滋血湯(《證治準繩·女科》)。

常用中藥


人蔘、山藥、黃芪茯苓川芎、當歸、白芍熟地黃

常用腧穴


關元、血海、三陰交、脾俞膈俞

常見病


月經過少。

預防調護


1.經期應注意保暖,不宜冒雨涉水,不宜過食生冷寒涼,以免因寒而滯血。
2.保持心情舒暢,避免情志刺激。
3.節制房事,節制生育,避免手術損傷。
4.及早積極治療原發病。

轉歸預后


本病常與月經後期同時並見,如不及時調治,可發展為閉經、不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