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宜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宜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是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宜昌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鄂辦文〔2009〕92號)和市委、市政府《關於印發〈宜昌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宜文〔2010〕1號)精神設立。為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處理市政府日常工作的機構。

職責調整


(一)強化服務職責,加強應急、督查和綜合協調工作,進一步發揮參謀助手和運轉樞紐作用。
(二)增加負責市政府信息公開的職責。
(三)增加負責全市金融業發展的統籌規劃和組織協調工作的職責。
(四)增加市政府部門的目標管理職責。
(五)加強為大企業、項目建設提供“直通車”服務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二)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
(三)研究市政府各部門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以及社會法人請示市政府的事項,提出擬辦、審核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同志審批。
(四)根據市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對市政府部門間出現的爭議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報市政府領導同志決定。
(五)督促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對國務院、省政府和市政府決定事項及市政府領導同志有關指示的執行落實情況並跟蹤調研,及時向市政府領導同志報告。
(六)負責市政府值班工作,組織指導全市政府系統政務值班工作,及時向市政府領導同志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市政府領導同志指示。
(七)負責市長專線電話和市長信箱的管理工作,及時受理、解決人民群眾的訴求。
(八)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做好需由市政府組織處理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辦理市委、市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有關信訪事項,協助處理各部門和各縣(市、區)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
(九)組織辦理涉及市政府工作範圍內的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工作。
(十)圍繞市政府的重點工作和市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十一)負責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十二)負責市政府重大活動的組織安排。做好行政事務工作及行政接待工作,為市政府領導同志服務。負責聯繫市政府駐外辦事機構
(十三)負責全市金融業發展的統籌規劃和組織協調。
(十四)負責市政府部門的綜合目標考核管理。
(十五)為大企業、項目建設提供“直通車”服務。
(十六)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政府辦公室設15個內設機構:
(一)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市政府總值班室)
協助市政府領導處置重大突發公共事件,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全市突發公共事件的預防預警、應急處置、應急保障、應急援助等工作,負責全市應急指揮中心的建設與管理;負責市政府領導同志日常活動的安排,市委市政府重要會議的通知,組織指導全市政府系統政務值班工作;負責處理相關信訪事宜;負責收集、整理、報送政務信息,負責《宜昌快報》、《宜昌政務信息》、《要情專報》等刊物的編髮;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市政府政務督查室
組織擬訂督查工作制度和工作規劃,組織開展重大專項督查,與有關部門聯合開展督查;負責全市政府系統督查工作的業務指導,指導、協調、綜合辦公室有關科室的經常性督查工作;負責《政府工作報告》、市政府全體(擴大)會議、常務會議、主要領導同志專題會議決定事項的分解和督查工作;負責上級機關交辦件、批辦件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同志批示的登記、分辦、轉辦、督查和落實情況報告;負責市政府辦公室工作計劃、工作總結和綜合性材料的起草;負責上級和市人大、市政協交政府系統辦理的議案、建議、提案的分辦、轉辦和督查;承擔市政府與市人大、市政協聯繫的服務工作。
(三)市長專線科
負責市長專線電話的管理和市民訴求的轉辦、督辦、反饋工作;負責市長信箱的受理、辦理、回復;負責省政府“公眾訴求”信箱中我市群眾反映問題的轉辦、回復。
(四)計財科
辦理髮展改革、監察、財政、審計、稅務、統計、物價、法制、機關事務、行政許可招投標管理、國資監管、機構編製、保密、檔案、信訪、宜昌開發區(宜昌高新技術開發區)等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等工作;負責市政府部門目標管理工作;負責聯繫市政府駐外辦事機構。聯繫駐宜軍隊、武警、民兵預備役、市行政學校等方面的工作。
(五)工交科
辦理工業經濟、交通運輸、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安全生產、企業改革、質量技術監督、信息產業、電力、通信、郵政、煙草專賣、國防軍工、個體私營經濟等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等工作。聯繫中央和省在宜大型工礦企事業單位、市商業銀行、夷陵國資公司
(六)農業科
辦理農業、水利、防汛、抗旱、林業、氣象、農業生產救災、扶貧開發、民政、衛生、殘疾人工作、徵兵、煙葉生產等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等工作。
(七)商貿科
辦理對外開放、招商引資、涉外經濟、涉外事務、商貿流通、旅遊、糧食、供銷、海關、邊防、商檢、港澳台僑事務等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等工作。聯繫中央和省在宜流通企業。
(八)文教科
辦理科技、教育、文化、人口計劃生育、廣電、新聞出版、體育、知識產權、地方志、地震工作等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等工作。聯繫中央和省在宜大專院校、科研單位。
(九)城建科
辦理城鄉規劃、城市建設城市管理、國土資源、環境保護、房管、公安、司法、國家安全、消防、人民防空、住房公積金管理、峽口風景區管理等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等工作。聯繫市城投公司。
(十)綜合科
辦理移民、民族宗教、三峽對口支援、支援三峽工程建設、三峽庫區地質災害防治、工商、食品藥品監督等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等工作。
(十一)文書科
負責來文簽收、登記、分辦、傳閱、送批、回復工作;負責發文編號、用印、複核、分發工作;負責公文交換、清退、立卷、歸檔、銷毀、保密工作和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印鑒、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市政府常務會議議題編排、材料制發和會議紀要撰寫工作;負責《宜昌年鑒》涉及市政府部分的撰寫工作;指導全市政府系統公文處理和市政府文印中心業務工作。
(十二)人事科(直屬機關黨委辦公室與其合署辦公
負責辦公室機關和市政府駐外辦事機構的機構編製、人事管理、勞動工資、教育培訓等方面的工作;辦理工作人員的出國出境政審;負責辦公室機關文明創建、群眾滿意機關創建、普法依法治理、崗位責任制考核等工作;負責辦公室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十三)秘書科
負責市政府全體(擴大)會議、市政府常務會議和全市綜合性會議、重大活動的聯絡、會務工作;負責重要接待的聯絡和辦公室日常接待管理工作;編寫市政府大事記;負責辦公室機關安全保衛、後勤服務、環境衛生管理和機關財務等後勤保障工作。
(十四)機要通信科
負責辦公室計算機網路的管理及計算機系統安全保密工作;對辦公室信息化工作的發展提出計劃和建議;負責辦公室辦公自動化設備的採購計劃制訂、管理和維護;負責市政府領導及辦公室的通訊保障工作;承辦辦公室明傳電報收發業務;管理密碼通訊設備、收發密碼電報;保障市政府視頻會議順利召開;負責市政府機關會議室音響、多媒體系統技術服務。
(十五)車隊
負責辦公室機關車輛和駕駛員管理工作,保證市政府領導和辦公室內部的工作用車,按時組織駕駛員學習業務知識,開展安全教育,保障行車安全。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置。
離退休幹部科負責辦公室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

人員編製


市政府辦公室機關行政編製為63名(離退休幹部工作人員編製6名)、金融辦人員編製3名。其中:主任1名(由市政府秘書長兼任),副主任1名,應急辦(總值班室)主任1名,政務督查室主任1名,金融辦主任1名(由市政府副秘書長兼任)、專職副主任1名;正科級領導職數19名(含應急辦副主任2名,政務督查室副主任2名,直屬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離退休幹部科科長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27名。

其他事項


(一)成立市電子政務辦公室,掛靠市政府辦公室,機構級別為副縣級。其主要職責是:貫徹落實國家、省關於電子政務和政府信息公開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工作部署;負責全市電子政務建設的統一規劃指導,政策擬訂與實施、推廣應用的組織協調,督辦檢查與績效考評;負責全市政府系統信息公開的指導、監督和考核,承擔市政府信息公開的有關具體工作;承擔市級電子政務的統一規劃、建設、管理。
市電子政務辦公室內設綜合管理科、規劃與安全科、應用與資源管理科。核定人員編製8名。其中主任1名(由市政府副秘書長兼任),專職副主任(副縣級)1名,總工程師(副縣級)1名;正科級領導職數3名。
(二)設立市政府金融發展辦公室,掛靠市政府辦公室,機構級別為副縣級。其主要職責是:負責研究分析全市金融工作動態,為市政府提供決策依據;指導縣市區地方金融工作;聯繫駐宜國家金融監管機構和各類金融機構,協調解決金融業發展中應由地方解決的矛盾和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提出促進我市企業上市、上市公司發展的政策性建議;監督檢查地方金融機構資產運營情況;負責對我市創業投資、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小額貸款公司等機構和業務的監督管理;指導和協調全市金融風險防範、化解、處置工作;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製事項另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