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檟字叔養,號心吾。明新城縣洵溪(今江西省黎川縣洵口鄉洵口村)人。嘉靖三十七年(1558)鄉試中舉,嘉靖三十八年進士。
張檟初任
婺源縣令,時當地城垣未建,鄰境較亂,民不安生。張檟親率軍民,掘壕塹,豎木樁,以柵為城,日夜進行戒備,婺源得以太平。後任監察御史按察直定時,某宦官企圖在那裡開設“告緍”(提供告發別人的線索)以大肆斂財,被他上疏朝廷予以制止。嘉靖四十一年,御史
鄒應龍彈劾嚴世番,其父
嚴嵩亦被罷官,然
嘉靖帝雖罷嚴嵩卻不許其他人再疏。時任御史巡鹽
河東的張檟,不知帝有此旨,上疏召回被嚴嵩去位的諫臣,觸怒
世宗,被廷杖六十大板,罷為庶民。
隆慶元年(1567),張檟得復舊職。他“感恩圖報”,慷慨陳詞,從“
復殿名,勤聖學”,到用人的利弊等一一枚舉,又疏劾大學士
高拱。后高拱復入閣,兼掌吏部。這時,張檟已遷太僕少卿。高拱借事劾罷張檟。張檟回歸故里,杜門謝客,講學閑居。后經兩台使先後薦舉,起任
應天府尹。
萬曆十六年(1588)大旱,山西、陝西、河南、
南畿、浙江、江蘇等地飢疫日盛,他奏請預撥下年度
軍糧之一半,聽民自為貿易,讓部分饑民以參加水利工程勞役掙食填肚,另廣施賑米,扶助生產自救。
萬曆二十年(1592)奉調入朝。后升遷南京工部右侍郎,攝司空職。當時,南京在修浚運糧水道,他親自謀划督建,使
工程費用減少一半。后因多次上疏,不被皇帝所採納,一氣之下,便辭歸故里。死後,
神宗特派人送祭文:“攖逆鱗而直氣不回,還舊物而高明增重。”並追贈南京工部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