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錢

丁錢

范成大上書乞免丁錢範成大(公元1126年~1193年),字致能,號石湖居士,平江府吳縣(今江蘇吳縣)人,宋高宗紹興二十四年(公元1154年)中進士。

正文


范成大,曾歷任處州知府、靜江知府兼廣西西道安撫使、四川制置使、參知政事等職。任職期間,頗有建樹,而且還體察民情,上書請求減免丁錢,受到當地人民的愛戴。
范成大是南宋著名詩人,與陸遊楊萬里尤袤合稱“南宋四大家”。他不僅才學卓著,還是一位頗具管理才能的實幹家。宋孝宗乾道四年(公元1168年)七月,范成大赴任處州(今浙江麗水)知府,乾道五年五月離任,在處州只有9個月。時間雖短,但范成大為民辦實事甚多,頗有政聲。如修復通濟堰,澤披後世。通濟堰始建於南朝梁天監年間,是浙南的農業命脈,灌溉著碧湖平原3萬多畝水田,關係著處州1/2的糧食產量。因年久失修,影響農田產量。范成大主持整修了通濟堰,並通過實地調查,訂立了《通濟堰規》,《通濟堰規》是我國農田水利史上著名的地方水利法規,“范公條規,百世遵守可也。”
特別值得一提的是,范成大向皇帝上《論不舉子疏》,請求為民減免丁錢。“小民以山瘠地貧,生男稍多,便不肯舉(養育),女則不問可知。村落間至無婦可娶,買於他州。計所夭殺,不知其幾……乞令運司效蘇軾遺意,措置寬剩,量撥助之。”當時處州人民生活極其貧困,生子棄養現象頗為嚴重,范成大,為幫助處州人民,他一面效仿蘇軾任密州知州時的做法,措置寬剩,量撥助之,以養棄兒;一面上《論不舉子疏》,為民請命,乞減丁錢。《續資治通鑒》第142卷記載,宋孝宗乾道七年(公元1171年)七月,皇帝免兩淮民戶丁錢,兩浙丁鹽絹。帝(孝宗)諭輔臣曰:“范成大言處州丁錢太重,遂有不舉子之風,有一家數丁者,當重與減免。”此後處州丁錢稅全免。

詞語解釋


人口稅。亦稱" 丁口錢 "。《舊唐書·懿宗紀》:" 安南 管內被蠻賊驅劫處,本戶兩稅,丁錢等量放二年,候收復后別有指揮。"《資治通鑒·後梁貞明四年》"先是,吳 有丁口錢" 胡三省 注引 宋 程大昌 《演繁露》:"今之丁錢,即 漢 世算錢也,以其計口輸錢,故亦名口賦也。" 清 孫枝蔚 《春日園居書懷》詩:"聞道柴門櫻柿下,春來坐吏索丁錢。"參見" 丁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