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志寧
宰相
于志寧(588~665年),字仲謐,雍州高陵(今陝西高陵縣)人。唐朝宰相,北周太師於謹曾孫。
出身河南於氏,初仕隋朝,授冠氏縣令。晉陽起兵后,投奔唐朝,授渭北道行軍元帥府記室,遷天策府從事中郎,位列秦王府十八學士。唐朝建立后,拜中書侍郎,封黎陽縣公,擔任太子左庶子,遷太子詹事,教導皇太子李承乾。多次直言進諫,不為所動。
唐高宗即位,拜太傅兼侍中,遷尚書左僕射,加太師、同中書門下三品,進封燕國公。唐高宗“廢王立武”之事中,沒有表明立場,得罪皇后武則天,貶為榮州刺史,終以華州刺史之職致仕。
麟德二年(665年),病逝,時年七十八,追贈幽州都督,謚號為定,累贈左光祿大夫,太子太師。
唐閻立本十八學士于志寧書贊卷
621年(武德四年),李世民加封天策上將,並開設文學館。于志寧被授為天策府從事中郎,兼任文學館學士。 626年(武德九年),李世民發動玄武門之變,被立為皇太子,不久繼承帝位,是為唐太宗。
629年(貞觀三年),于志寧擔任中書侍郎。當時,唐太宗在內殿宴請近臣,問道:“志寧在哪?”有司答覆道:“敕令召見三品以上官員,于志寧只是四品官。”唐太宗遂特命于志寧參加宴會,又加封他為散騎常侍、太子左庶子、黎陽縣公。
639年(貞觀十三年),唐太宗欲任命功臣為世襲刺史。于志寧進諫道:“這樣做會使後患無窮,不是長久之計。”唐太宗採納了他的建議。
640年(貞觀十四年),皇太子李承乾日益奢侈放縱。于志寧為此撰寫《諫苑》二十卷,進行勸諫。唐太宗大喜,賜他黃金十斤、絹帛三百匹,又讓他兼任太子詹事。
641年(貞觀十五年),于志寧因母親去世,辭官守孝。唐太宗將他奪情起複,命中書侍郎岑文本宣諭道:“自古忠孝不能兩全,太子需要教誨,請你以國事為重。”于志寧只得復職。
當時,李承乾在農忙季節命人建造麯室,數月不停工,又沉溺於歌舞。于志寧進諫道:“如今的東宮是隋朝時修建的,那時人們就說它奢侈豪華,怎能再進行雕鑿裝飾。工匠官奴都是犯法亡命之徒,他們帶著鉗子鑿子等物來往進出,宮廷警衛不能盤問。警衛在宮外,奴隸在宮內,怎不令人擔心呢?東宮裡多次響起鼓聲,樂官樂工時常被留在宮裡不讓出去,前幾年皇上的口諭告誡,殿下能不想想嗎?”。
李承乾不但不聽勸告,還任用許多宦官,一同作樂。于志寧又勸諫道:“宦官身心都不健全,善於阿諛逢迎,靠著主子受寵作威作福,憑藉上傳下達製造禍患,所以歷代都有宦官之禍,導致國家覆滅。如今殿下周圍任用的全是宦官,輕慢高官,欺壓朝臣,使得品級混亂,法度廢弛,連路人都覺得奇怪。”太子更加不高興。
後來,李承乾又私引突厥人,相互狎昵,而且不許宮中僕役輪休。于志寧再次進諫:“東宮僕役都有父母兒女,不許他們休息,有失寬厚仁愛。達哥支等突厥人,人面獸心,難以教化,把他們引進內室,甚為不妥。”李承乾大為惱怒,暗中派刺客刺殺于志寧。刺客不忍下手,于志寧這才得以倖免。
643年(貞觀十七年),唐太宗廢李承乾為庶人,東宮官屬除于志寧之外全都獲罪。唐太宗還撫慰他道:“聽說您多次勸諫,承乾不聽您的,所以到了這個地步。”不久,唐太宗立晉王李治為太子,再次任命于志寧為太子左庶子。
燕國公于志寧碑
651年(永徽二年),洛陽百姓李弘泰誣告太尉長孫無忌謀反,唐高宗命將其即刻斬首。于志寧勸道:“春季不宜行刑,而且誣陷謀反不是十惡不赦的大罪,請按律法等秋分后再判決。”高宗採納。不久,于志寧被任命為尚書左僕射、同中書門下三品,又兼太子少師。
656年(顯慶元年),于志寧改封太子太傅。659年(顯慶四年),于志寧請求退休。唐高宗便解除他尚書左僕射之職,任命他為太子太師、同中書門下三品。
不久,許敬宗誣陷于志寧黨附長孫無忌,唐高宗遂將他貶為榮州刺史。
664年(麟德元年),于志寧改任華州刺史,因年老請求退休,獲得批准。
665年(麟德二年),于志寧病逝,終年七十八歲。追贈幽州都督,謚號為定。
676年(上元三年),唐高宗追復于志寧為左光祿大夫、太子太師。
于志寧出身於河南於氏。於氏出自鮮卑萬紐於氏,孝文帝改革時,改漢姓為於,遷居河南洛陽,遂以河南為於氏郡望,為代北虜姓大族,世代為北魏高官。始祖於栗磾六傳至於謹,入關遷居長安,位列西魏八柱國,成為關隴集團頂級門閥。於謹生有九子,第三子於義,仕隋為潼州總管。
河南於氏世系表(部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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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代 | 第二代 | 第三代 | 第四代 | 第五代 | 第六代 |
於義 (潼州總管) | 於宣道([隋]上儀同) | 於永寧(商州刺史) | 於遂古(隰州刺史) | ||
于志寧 (太師) | 於立政(太僕少卿) | 於遊藝(江都令) | 於伯獻(涼州都督) | ||
於知微(兗州都督) | 於克勤(密州別駕) | ||||
於克構(左監門率府長史) | |||||
於克懋(華州司戶參軍) | |||||
於宣敏(隋奉車都尉) | 于光遠(陵州刺史) | ||||
於大猷(明堂令) | |||||
於慎言 | 於安貞(吳興令) | 於仙鼎(沁州刺史) | |||
於默成(沛令) | |||||
於保寧 | 於承范(平州刺史) | ||||
於承慶 |
唐高宗曾賞賜于志寧、張行成、高季輔三人田產,于志寧推辭道:“臣家自從北魏以來,世代居於關中,家中頗有產業。張行成、高季輔如今才開始經營田產,希望把賜給我的土地賜給他們。”高宗非常讚賞,於是把賜給他的土地分賜給張行成、高季輔。
《舊唐書·卷七十八·列傳第二十八》
《新唐書·卷一百四·列傳第二十九》
《于志寧碑》
于志寧墓位於陝西省咸陽市三原縣陵前鎮興隆村東,2003年被定為省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劉昫:於燕公輔導儲皇,高侍中敷陳理行,張北平斥言陰沴,皆人所難言者。苟非金玉貞度,松筠挺操,安能咈人主之意,獻苦口之忠?宜其論道岩廊,克終顯盛。古所謂能以義匡主之失,三君有焉。
宋祁:于志寧諫太子承乾,幾遭賊殺,然未嘗懼,知太宗之明,雖匕首揕胸不愧也。及武后立,不敢出一言,知高宗之昧,雖死無益也。季輔,行成數進諫,然雍容有禮,皆長厚君子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