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主

翁主

翁主一號最早始於中國西漢,又稱王主,為劉姓諸侯王女的位號。翁即父,王即諸侯王,是指諸侯王嫁女時均親自主婚,和天子不為女主婚不同,因此稱之為翁主、王主。

中國遼代早期遼太宗耶律德光的第二個女兒耶律嘲瑰被稱為嘲瑰翁主,遼代明王耶律安端的女兒在被稱為藹因翁主。這兩位遼代翁主均記載於《遼史.卷七十八。列傳第八.蕭海瓈傳》中。

簡介


翁主,為中國西漢諸侯王之女、中國遼代早期耶律德光第二女,明王耶律安端之女、李氏朝鮮君主庶女、琉球國王女及王妃的位號。

含義


西漢

從漢朝開始,只有皇帝的女兒才能稱為“公主”,諸侯王的女兒則稱為“翁主”,亦稱王主,即後代郡主。翁即父,諸王嫁女,均親自主婚,與天子不為女兒主婚者不同。翁主者,即父主其婚之意,見《漢書·高帝紀》顏師古注。比較著名的翁主有漢景帝時期的館陶大長公主劉嫖和堂邑侯陳午之女堂邑翁主陳氏(即漢武帝的孝武陳皇后)漢武帝時期的淮南王劉安之女劉陵、江都王之女劉細君和楚王之女解憂公主等。
文成公主
文成公主
《漢書·高帝紀下》 “女子公主”條下解釋說:如淳曰:「公羊傳曰『天子嫁女於諸侯,必使諸侯同姓者主之』,故謂之公主。百官表『列侯所食曰國,皇后、公主所食曰邑』。帝姊妹曰長公主,諸王女曰翁主。」師古曰:「如說得之。天子不親主婚,故謂之公主。諸王即自主婚,故其女曰翁主。翁者,父也,言父主其婚也。亦曰王主,言王自主其婚也。高祖答項羽曰『吾翁即若翁也』。揚雄方言云『周、晉、秦、隴謂父曰翁』。而臣瓚、王楙或雲公者比於上爵,或雲主者婦人尊稱,皆失之。」”這樣,翁主就比公主低了一個等級。也是從漢代開始,皇帝的姊姊稱為“長公主”,皇帝的姑姑為大長公主,加上“大”“長”的字樣是表示尊崇。《後漢書.卷十下。皇后紀第十下》 :“漢制,皇女皆封縣公主,儀服同列侯。其尊崇者,加號長公主,儀服同蕃王。諸王女皆封鄉、亭公主,儀服同鄉、亭侯。肅宗唯特封東平憲王蒼、琅邪孝王京女為縣公主。其後安帝、桓帝妹亦封長公主,同之皇女。”東漢時的公主一般是“縣公主”,如光武帝的女兒為舞陽公主、涅陽公主等等,舞陽和涅陽都是縣名,諸王的女兒一般為鄉公主、或亭公主;曹魏時期諸王女同東漢時期如夏侯徽之母德陽鄉主、嵇康妻長樂亭主(長樂亭公主)。晉朝的公主則是“郡公主”,因為公主封號之前是郡名,如晉武帝女平陽公主、晉明帝女南康公主。這樣的“縣公主”和“郡公主”也可以簡稱為“縣主”和“郡主”,所以兩漢到晉的縣主和郡主都是皇帝的女兒,南北朝時期北魏諸王的女兒有的被封為縣主、有的被封為鄉主,北齊以及南梁的諸王的女兒則許多被封為公主如北齊扶風公主、南梁潯陽王蕭大心的女兒安固公主等。
漢代的王的女兒被稱為“任”,如《漢書·王莽傳》說:“其女皆為任。”古書的研究者認為“任”其實是當時女子爵位的稱呼。

遼代

遼代早期有關於皇女與王女被稱為翁主的記載。
《遼史.卷七十八。列傳第八。蕭海瓈傳》 記載:”蕭海璃,字寅的哂,其先遙輦氏時為本部夷離堇。父塔列,天顯間為本部令穩。海璃貌魁偉,膂力過人。天祿間,娶明王安端女藹因翁主。應歷初,察割亂,藹因連坐,繼娶嘲瑰翁主。上以近戚,嘉其勤篤,命預北府宰相選。頃之,總知軍國事。時諸王多坐反逆,海璃為人廉謹,達政體,每被命按獄,多得其情,人無冤者,由是知名。漢主劉承鈞每遣使入貢,必別緻幣物,詔許受之。年五十卒,帝愍悼,輟朝二日。“嘲瑰翁主即耶律嘲瑰是遼太宗耶律德光的第二個女兒,未被封為公主就死了。藹因翁主是明王耶律安端之女,這兩人先後都嫁給了蕭海瓈。

朝鮮

李氏朝鮮德惠翁主幼年
李氏朝鮮德惠翁主幼年
另外,朝鮮王朝君主的庶女亦稱翁主。

琉球國

琉球國,無實際封地的王女、王妃,稱之為翁主,相反的,有實際封地的王女、王妃則稱為按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