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力經濟
權力經濟
所謂權力經濟,就是以行政權力為“資源”,以行政審批為手段,以權力“尋租”為特徵,以謀取非市場利益為目的的一種經濟形態。中國幾千年來的“官本位”思想賦予了權力經濟存在的充分理由。雖然中國已進行了數十年的市場經濟改革,但現階段改革的結果卻只能是權力集中的政治與模擬市場經濟體制的結合體,而在改革過程中凸現的各種障礙和難題大多與政治對經濟發展的不必要干預有關。
中國權力經濟的存在由來已久,其極端形式即為完全的計劃經濟,公民幾乎不參與任何的市場化經濟活動,一切權力高度集中。實踐證明,這種經濟形式早已不能適應中國經濟的發展,於是才有了這些年來的改革開放。不可否認,經濟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中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都依賴於此,但是,與此同時,我們也應該看到,貧富差距惡化、社會資源的巨大耗費等問題也在不斷提醒我們改革之路的任重道遠。而這些問題的根源都在於各種各樣的行政權力。正如陳志武所說,國有制、極強的政府管制以及不受制約的行政權力太多,是導致貧富差距惡化的根本原因。
權力經濟在中國的肆意橫行,嚴重干擾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運行和發展,其對經濟發展所構成的阻力不可小覷。政府職能部門是山大王,老百姓是過路客,此山是我開,此樹是我栽,要從此路過,留下買路錢。嚴重阻礙了生產力發展。比如鄉政府,除了欺負百姓,收刮民財,其它作用不大。相應的政府的定位應該是服務於經濟服務於人民,官員們自己選的官員或資本家選出來官員是不可能做到這一點的,只有人民選出來的官員才能為人民服務,因為他能直接地感覺到他的飯碗是人民給的,而不是上級或資本家給的.
首先,權力經濟在造成各種不便的同時,制約了市場的發展和完善。經濟市場的培育和發展需要完善制度體系和運作規則,以此來保證市場主體有一個健康的發展環境。在這樣一個市場上,各企業機構等都按即定規則辦事,其關注點應在市場情況。而在中國現行的權力經濟與市場經濟的二元結構條件下,充斥著大量的行政許可和行政審批,甚至在有些情況下,制度中雖有合理安排,但在執行時卻是另一套思路和做法。如《國務院關於2005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的意見》中規定,“加快政府職能轉變,進一步推進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政事分開,推動各級政府強化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而證監會尚在直接安排政府企業上市,審批所有企業股票融資等,繼續強化著“三位一體”。在這樣的運行機制下造就的經濟市場,我們難以期待其能持久順利的運行。
其次,在經濟學理論中,政府提供公共服務是為了彌補市場的缺陷,政府經營的企業應該是無利或微利的,然而,實際中政府所屬企業正在大量分食著公眾的利益。一個明顯的例子是,國有企業的利潤在中國企業中大多處於高位。有資料顯示,2005年,發電供電行業的毛利率為24.8%,石油開採業為47.4%,石油加工為7.7%,電信為46%,煤炭為43%,港口和機場為52%,航空為15.8%,鐵路為54%,水運為40.6%。除了發電、石油加工和航空,毛利率都顯著高於一般認為是暴利的房地產開發業。政府控制產權來發展市場經濟並未給社會公眾帶來更大的福利。
再次,權力經濟的存在,不但遏制了市場,而且約束了企業的健康發展和壯大。我國很久以來就在進行著企業股份制改革,包括剛剛完成的股權分置改革。這些改革的確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大多局限於表面,實際情況並不盡如人意。筆者了解,有很多進行股份制改革的大型企業,前後的區別只在於公司名稱、職位名稱等表相,實際運作等與改革前並沒有什麼差別。有人戲稱,這些企業有著計劃經濟的頭腦,市場經濟的身軀和步伐。地方政府對企業的操縱也影響了企業的發展。如在金融業,某些地方政府可以要求銀行為當地龍頭企業貸款,可以要求保險公司為不符合理陪條件的受損企業支付賠償金等。而地方政府可以這樣做的原因皆在於其是地方權力主體。顯而易見在這種生存環境下的銀行和保險公司處境之艱難。
權力經濟下易滋生腐敗。市場的形成是因為資源的稀缺,而在中國,行政權力掌握了大量的資源和審批權,為了獲得有限的資源,必然產生權力尋租。尋租活動的盛行根源於政府擁有資源且擁有分配資源的權力。於是,大量的企業被迫尋租以獲得有限資源,這不僅造成了社會資源的巨大耗費,而且是對政府機能的嚴重侵蝕。而這一切又是因為在目前我國權力約束機制的缺位,長期以來的行政問責制並未有效實施。由此,官場與商場便充滿了權錢交易。還有些政府官員為其自己謀求利益和晉陞的資本,濫用地方收入,建造政績工程。於是,即使有充足的地方財政收入,也很難真正的用之於民。
(一)弱化行政權力在經濟領域的影響力。
這意味著,應該盡量減少行政審批,限制行政許可,由此縮小權力經濟起作用的範圍。要達到這一點,主要依靠制度的完善,表現為完整合理的程序和規則。相關程序的完善並不能保證必然市場經濟目的的達成,但這是成功的前提。當然,認真到位的對程序和規則的執行是最關鍵環節。正如有關文件規定,“完善行政執法、行業自律、輿論監督、群眾參與相結合的市場監管體系。按照決策、執行、監督職能分開的要求,進一步理順市場監管體制”,但證監會集決策、執行、監管職能於一身。這樣的情況並不是規則制定者的本意,只是在執行過程中並未得到完全的遵守。
能真正使所制定規則得到執行才是重中之重,而並非僅將注意力集中於規則與制度本身。這需要上一級政府機構的決心和強硬執行力,也需要下一級行政機構的積極配合與參與,這才能實現制度制定的題中之意,向真正的市場經濟更進一步。
(二)完善權力約束機制。
權力約束機制的缺位是權力經濟存在的原因之一。要實現此目的可以通過設立新的相關機構對一些具有行政許可權和審批權的政府機構的行為進行監督,但這同時引入了新的機構,可能造成更大的資源浪費,且還需防止機構間的串通。另一種方法則依賴於民眾素質的提高與其對政府和經濟關注程度的提高,即將相關行政機構信息在不影響其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儘可能的公開,由社會公眾對其工作業績進行評價,並把必要的行政許可置於社會監督之下。當然,這需要有關部門謹慎並嚴肅處理群眾的反應、評價及投訴。
此外,根據經濟學原理,政府機構必然存在低效率的情況,要提高效率則可將目光轉向市場和社會公眾,引入競爭機制,使政府部門的權力分散化。例如,可以將過於龐大的政府機構分解成較小的機構,使他們的權力相互制衡。
(三)重視市場及私人部門的作用。
改革的目的在於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那麼就應充分發揮市場與私人部門的作用,使其參與到權力經濟弱化乃至徹底解體的過程中來並作出自己的貢獻,同時獲得應得的利益。可以將某些公共服務承包給私人部門(如民營企業等)。如一些習慣上由地方政府機構提供的服務,街道清掃、教育、醫療,由企業通過競標方式獲得其供給權,再由政府支付相關費用,這樣可將成本最小化。再次,鑒於某些大型國有企業依賴其對資源佔有的特權,取得了高額壟斷利潤,我們可以考慮放寬經營者的條件,在政策上允許私人部門提供這些公共服務,從而使與其競爭,而競爭可以提高效率。這主要是為了減弱政府企業的壟斷權力,使其進入市場,一定程度上限制政府特權的濫用
所有問題的關鍵都在於,市場經濟要求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發揮基礎性作用,弱化行政權力對經濟運行的干預,減少尋租活動所造成的社會資源的浪費,更重要的是阻止行政權力對經濟改革的進一步侵蝕。權力經濟的減少將使經濟發展釋放出巨大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