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環境保護局
汕尾市環境保護局
汕尾市環境保護局是直屬於汕尾市人民政府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內設辦公室、污染控制與生態保護科、監督管理科、核與放射源管理科。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環境保護法規、政策,擬制訂並監管實施我市環境保護法規、規章和標準;制定環境保護規劃和計劃;組織編製環境功能區劃;監督管理大氣、水體、土壤、雜訊、固體廢物、有毒化學物品以及機動車等污染防治工作,調查處理重大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協調解決環境污染糾紛;負責環境監理和環境保護行政稽查;指導、協調和監督海洋環境保護工作;組織編製環境保護任期目標,指導協調各縣(市、區)和有關行業環境保護責任目標,負責檢查、指導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及其定量考核工作;受市政府委託對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劃組織環境影響評價;監督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執行情況;審批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組織、檢查、指導排污費的徵收、管理和使用;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市級環境污染治理資金;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監督檢查各種類型自然保護區以及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環境保護工作;監督檢查生物多樣化保護、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環境保護;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市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生態示範區建設;組織環境保護科研工作和技術示範工程;組織實施環境保護資質認可工作;管理全市環境管理體系和環境標誌認證;指導和推動環境保護產業;負責環境監測、統計、信息管理工作;組織和管理環境監測網和信息網;組織編報環境質量報告書;發布環境狀況公報;組織、指導環境保護的宣傳教育工作,組織環境保護的對外交流與合作;歸口管理環境保護項目利用外資工作;負責輻射環境、放射性廢物管理工作;對電磁輻射、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實行統一監督管理;負責管理直屬單位,指導各縣(市、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業務和各行業環境保護工作;協助各縣(市、區)管理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領導幹部;承辦市人民政府和省環境保護局交辦的其他事項。市環境保護局自成立以來,認真履行環境管理職能,環保工作穩步推進,轄區內大氣、水環境質量總體保持良好,聲環境質量逐年改善,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環保目標任期責任制等考核工作全面開展,環境宣傳教育逐步深入,環保執法力度不斷加大,環境監測、基礎設施建設、生態保護與污染控制等方面得到加強,切實維護了我市社會、經濟與環境的可持續發展。
核應急與輻射環境管理科
承擔核事故預防和應急工作;組織制定並實施本市核應急預案及核電廠外應急計劃;審查民用核設施、核事故預防方案並督促檢查落實;審核設立和取消限制發展區的申請,並檢查實施;參與反核恐怖襲擊;承擔市民用核設施事故預防和應急管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監督管理輻射環境及核技術應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承擔涉源單位輻射安全許可證的審批及放射性同位素的轉讓、轉移的審批和備案工作;承擔核技術應用、電磁輻射、伴生放射性礦物資源開發利用項目環評文件審批、竣工驗收及其日常監管工作;負責輻射事故的調查處理,參與反輻射恐怖襲擊。
環境法制科
負責有關環境保護法規工作,組織草擬本市環境保護的規範性文件,組織對發送我局的法規、規章草案提出環境影響方面的意見,負責局機關有關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負責有關環境保護政策工作,組織綜合性環境保護法規、規章的調研工作,組織對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實施的后評估,指導和督促我市環境經濟政策的落實;負責對我局行政處罰案件組織初審,負責組織有關行政處罰案件的聽證工作,承擔局行政處罰案件審理委員會案審的日常工作,辦理行政複議、應訴和賠償工作,指導全市環境保護行政複議工作,負責法定許可權內的環境保護行政執法解釋工作,指導和監督環境保護依法行政,負責全市環境保護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普法工作,承擔局屬執法人員行政執法證的管理工作;組織並督辦由我局辦理的人大建議、政協提案工作。
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科
擬訂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和排污許可證制度並組織實施;提出總量控制計劃,承擔總量減排的調度、督查、督辦、核查及考核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污染減排規劃;組織實施排污申報登記、環境統計和污染源普查工作;監督管理全市大氣、雜訊、光、惡臭、固體廢物、化學品以及機動車的污染防治;參與反生化恐怖襲擊工作。
環境影響評價管理科
承擔許可權內的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政策環境影響評價、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對超過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生態破壞嚴重或者尚未完成生態恢復任務的地區,承擔暫停審批除污染減排和生態恢復項目外所有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工作;編製環境保護任期目標和任務,承擔環境保護責任考核工作;組織起草環境保護綜合性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組織擬訂環境保護政策;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
生態保護與監測科技科
指導、協調和監督海洋環境污染防治和綜合管理全市自然生態環境保護和農村環境保護;組織編製生態保護規劃;組織開展全市生態狀況評估和生物多樣性保護、生物遺傳資源、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指導生態示範創建及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監督管理全市水污染防治和水環境保護;監督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工作;組織和協調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承辦局新聞審核和發布;開展與其他地區環境保護方面的交流與合作;協助省環境保護廳開展環境保護國際條約的履約工作。組織開展環境監測,實施環境質量公告制度;調查評估全市環境質量狀況並進行預測預警;組織建設和管理本市環境監測網和環境信息網;承擔環境保護科技工作;參與地方環境標準、環境基準和技術規範的調研與擬訂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工作;參與指導和推動環境保護產業發展;組織編製環境功能區劃、環境保護規劃;審核環境保護專項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市級環境保護資金。
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本局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紀檢、監察、審計、政務公開、計劃生育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黨群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製和勞動工資等工作;承擔本市環保系統領導幹部雙重管理的有關工作;指導本市環保系統機構建設、隊伍建設和行政體制改革;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服務工作。
市環境科學研究所
開展區域環境保護及污染防治的研究;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提供技術服務;為汕尾市環境管理決策提供科學依據和技術支持。
市環境保護監測站
參與制定有關的環保監測政策、標準、規劃等;承擔全市環境質量各項要素及重點污染源的監測,承擔市級審批的建設項目“三同時”及限期治理項目的竣工驗收監測,承擔環境污染事故調查和環境污染糾紛仲裁檢測;建立轄區內應急環境監測網路、協調應急監測工作;指導市、縣環境監測工作。
市環境保護宣傳教育中心
承擔環境保護宣傳教育的具體工作及指導縣(市、區)、鄉鎮的環境宣傳教育工作;擬定並組織實施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和環境新聞出版計劃;推動公眾和非政府組織參與環境保護;推動全市環保宣傳網站的建設和發展工作。
市環境保護信息中心
承擔市環保網路系統的建設、維護,指導縣(市、區)環保網路系統的建設管理,推進全市環境信息的標準化、規範化工作;負責全市污染源在線監控網路的管理與維護,負責環境污染事故應急指揮系統網路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環境信息的收集、整理、匯總、分析,建立全市環境信息資料庫,向公眾、有關單位提供環境信息服務。
市環保局環境監察分局
指導、監督、協調全市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監督檢查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標準的執行情況;組織協調全市重大環境事件的應急工作和調查處理;協調處理跨市環境污染事故和糾紛;組織實施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竣工驗收等工作;監督檢查污染治理設施運行情況以及限期治理項目任務完成情況;指導全市排污申報核定以及排污費徵收管理工作並進行稽查;承辦重大環境信訪案件的調查處理;實施行政處罰。
地址:廣東省汕尾市城區濱海鳳苑路161號附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