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經濟技術開發區

貴州省貴陽市轄區

貴陽國家經濟技術開發區位於貴陽市南部,地處貴陽市二環和三環之間。1993年3月,貴州省政府批准同意在貴陽市小河鎮轄區內劃定9.55平方公里的規劃範圍建立貴陽經濟技術開發區,列為省級開發區。2000年2月升格為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同年建立市轄行政區——貴陽市小河區。2000年至2012年的十年,經開區與原小河區實行“兩塊牌子、一套人馬”的管理體制。2012年底,根據《國務院關於同意貴州省調整貴陽市部分行政區劃的批複》(國函[2012]190號),撤銷花溪區、小河區,以原花溪區、小河區的行政區域設立新的花溪區,將原小河區相關社會事務交由新花溪區管理,貴陽國家經濟技術開發區在花溪區範圍內獨立運行,實際管轄面積為101.3平方公里(含託管的花溪區六個行政村)。

基本概況


貴陽經濟技術開發區
貴陽經濟技術開發區
貴陽經濟技術開發區(小河區)建區歷史很短,區名“小河”、與水相關聯,區內街道名也順應了這一特點,以國內、香港地區河流命名街道地名。如“黃河路”、“長江路”、“香江路”等無不體現按照水系命名的特徵。其建區前的行政隸屬關係變遷較為複雜。元朝建金竹府。

歷史沿革


《長順縣誌》記載:“元世祖至元年二十六年(公元1289年),以金竹寨置金竹府”。明洪武五年(公元1372年),轄地設中曹蠻夷長官司;順治十六年(公元1659年)、設中曹副司、中曹正司(原駐中曹大寨),屬貴陽府管轄47個寨子。清道光年間(公元1821年),今小河轄地大部分屬貴築縣南下里捕屬里、少部分屬貴陽府親轄之中曹正司、副司及貴築縣南下里。民國十九年(公元1930年)后,小河轄地分別屬貴陽縣第一區、貴陽縣第五區、貴陽縣第七區。民國30年(公元1941年)7月,廢除貴陽縣另設貴築縣。小河轄地大部分屬於貴築縣中曹區,管轄中曹鄉、文萃鄉。
1949年11月15日,小河轄地隨貴築縣同日解放。幾經變化,初設區、鄉,繼撤鄉設人民公社,后復為鄉。
1982年6月,中共貴陽市委、貴陽市革命委員會批複同意將南明區中曹辦事處轄區的部分區域劃出,設立小河辦事處,負責管轄小河工礦區的居民委員會;1987年3月20日,貴陽市人民政府批准撤銷中曹鄉,建立花溪區小河鎮,以原中曹鄉的行政區域為小河鎮的行政區域。
1992年10月6日,中共貴陽市委召開常委會議,決定在貴陽市小河工礦區建設的基礎上,劃出16.5平方公里的區域,籌建貴陽經濟技術開發區。11月9日,國務院特區辦副主任趙雲棟到貴陽對開發區區域實地考察,提出調整面積的建議。中共貴陽市委、貴陽市人民政府和開發區籌備處根據建議組織各方面領導和專家、再次實地踏勘考察,經過科學論證后決定貴陽開發區區域面積由原定的16.5平方公里調整為9.55平方公里。規劃範圍:北起貴陽紡紗廠,西從壯渡橋沿南明河至小馬場,東沿貴州華烽電器總廠至陳亮河(小黃河),南至花溪區王寬寨。南北長7.41公里,中部最寬處4.3公里,南部最窄處0.7公里。
1993年2月9日,中共貴陽市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組建中共貴陽經濟技術開發區工作委員會(簡稱中共貴陽經濟技術開發區工委);2月18日,貴陽市人民政府召開會議,決定成立貴陽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簡稱貴陽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3月23日,中共貴陽經濟技術開發區工委、貴陽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正式掛牌辦公。
1993年3月2日,貴州省人民政府上報國務院《關於請求明確貴陽市小河鎮轄區內工業基地為貴陽經濟技術開發區的請示》(黔府呈〔1993〕1號)。4月30日,貴州省人民政府下發貴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同意建立貴陽經濟技術開發區的批複》(黔府函〔1993〕84號),同意在貴陽市小河鎮轄區內劃定9.55平方公里的規劃範圍建立貴陽經濟技術開發區,該開發區列為省級開發區,執行省級開發區的有關政策。
1993年4月,貴陽經濟技術開發區二級機構社會發展局成立,開始籌建貴陽市直轄鎮——小河鎮的相關工作。6月29日,貴陽市人民政府下發《關於建立貴陽市小河鎮有關事項的通知》(築通字〔1993〕21號)。該通知指出,為適應貴陽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和管理的需要,根據貴州省人民政府《關於將花溪區小河鎮劃歸貴陽市人民政府直接管理的批複》(黔府通〔1990〕8號)精神,決定從8月1日起,撤銷花溪區小河鎮、南明區小河街道辦事處,建立貴陽市小河鎮,其機構規格為副縣級單位,由貴陽市人民政府直接管理。貴陽市小河鎮的行政區劃為:原花溪區小河鎮和南明區小河街道辦事處所轄區域。原花溪區小河鎮和南明區小河街道辦事處所屬行政、企事業單位,成建制屬地劃歸貴陽市小河鎮管理。原花溪區小河鎮、南明區小河街道辦事處以及所屬單位的行政、事業人員編製,亦劃歸貴陽市小河鎮。貴陽市小河鎮人民政府比照縣級地方政府行使職權,並按市發〔1993〕1號文件的規定,承擔貴陽開發區社會發展局的職責。
1998年11月5日,貴陽市人民政府上報貴州省人民政府《關於撤消市直小河鎮設置市轄小河區(工礦區)的請示》(築府報〔1998〕73號)。該請示提出,小河鎮已經成為一個相對工業化和城市化的城鎮,具備了建立市轄區的基本條件,符合民政部〔1996〕96號《市轄區設置標準》規定,為改變目前行政體制與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不相適應的矛盾,強化社會行政管理,擬撤銷市直小河鎮,設置市轄小河區。
1999年4月20日,貴陽市人民政府再次向貴州省人民政府上報《關於將小河鎮和貴陽經濟技術開發區合併設立小河區的請示》(築府報〔1999〕27號)。2月26日,貴州省人民政府上報國務院《關於貴陽市設置市轄小河區的請示》(黔府呈〔1999〕3號)。5月12日,貴州省人民政府上報國務院《關於將貴陽市小河鎮與貴陽經濟技術開發區合併設立小河區的補充請示》(黔府呈〔1999〕7號)。2000年1月21日,國務院致函貴州省人民政府《關於同意貴州省設立貴陽市小河區的批複》(國函〔2000〕10號)。該批複指出,同意設立貴陽市小河區,小河區轄貴陽市小河鎮和貴陽市花溪區金竹鎮,區人民政府駐黃河路。貴陽市小河區的各類機構按照“精簡、效能”的原則設置,所需人員編製和經費由貴州省自行解決。
1999年9月14日,貴陽市人民政府上報貴州省人民政府《關於請求申報貴陽經濟技術開發區為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的請示》(築府報〔1999〕66號),請求省人民政府將貴陽經濟技術開發區申報為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
9月30日,貴州省人民政府上報國務院《關於請求批准貴陽經濟技術開發區為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的請示》(黔府呈〔1999〕25號)。2000年2月13日,國務院辦公廳致函貴州省人民政府《關於貴州貴陽經濟技術開發區的復函》(國辦函〔2000〕22號)。該復函指出,經國務院領導批准,同意貴陽經濟技術開發區為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實行現行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的政策。其規劃範圍仍為9.55平方公里,貴陽經濟技術開發區的建設和發展,納入貴陽市經濟技術發展的總體規劃,建設發展資金由貴州省自籌解決。4月8日,貴陽經濟技術開發區舉行晉陞為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慶典儀式。按照貴州省、貴陽市安排,貴陽經濟技術開發區與貴陽市小河區實行“兩塊牌子,一套班子”的領導管理體制。貴陽市小河區轄小河鎮和金竹鎮,轄區面積為63.13平方公里。
2001年4月,經貴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撤消小河鎮和金竹鎮,成立城鎮社區辦公室和農村社區辦公室,分別管理轄區15個社區居委會和17個行政村。2004年1月,按屬地和就近原則,將城鎮社區和農村社區管轄的社區居委會和行政村整合,分別成立黃河社區、平橋社區金竹社區,並成立社區黨工委和辦公室加以管理。
2005年5月,撤消3個社區辦公室,成立黃河社區辦事處、平橋社區辦事處、金竹社區辦事處。
2008年3月,撤消3個社區辦事處,並對所轄社區居委會和行政村再次整合,成立黃河街道辦事處、平橋街道辦事處、長江街道辦事處、三江街道辦事處、金竹街道辦事處,分別管理25個社區居委會和17個行政村。2009年2月,5個街道辦事處正式掛牌開展工作。
2009年7月,經中共貴陽市委、貴陽市人民政府批准,貴陽經濟技術開發區(小河區)的開發建設繼續往南延伸,託管貴陽市花溪區翁岩、陳亮、付官3個行政村,建立小河—孟關裝備製造業生態工業園區。小河區管理面積擴展到80.33平方公里。
2010年2月,中共貴陽市委開展城市基層管理體制改革試點,變城市管理為城市服務。小河區被列為試點區域之一,將原有“市—區—街道—社區居委會”四級管理模式,調整為“市—區—社區”三級服務管理模式。同年3月,小河區撤銷長江街道辦事處,將其2個行政村劃歸黃河街道辦事處管理,將其8個社區居委會連同黃河街道辦事處的6個社區居委會整合,成立黔江社區、清浦社區、瑞華社區、興隆社區,並設置社區黨委和社區服務中心開展服務。黃河街道辦事處管理4個行政村,平橋街道辦事處、三江街道辦事處、金竹街道辦事處的管理體制暫時保留不變。
2011年4月,貴陽市城市基層管理體制改革工作在小河區全面進行,小河區撤銷轄區內4個街道辦事處,授牌成立航空社區服務中心、航天社區服務中心、平橋社區服務中心、金欣社區服務中心、黃河社區服務中心、三江社區服務中心、小孟社區服務中心、金竹社區服務中心。至此,小河區範圍內的所有街道辦事處全部撤銷,全區25個居委會、20個村委會均由12個社區服務中心指導服務管理工作,全區均執行“市—區—社區”三級服務管理模式。

現任領導


貴陽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主任:徐進

所得榮譽


2020年12月,獲評國家生態工業示範園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