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找到2條詞條名為陳延平的結果 展開

陳延平

廈門大學機電系教授

陳延平,博士,副教授。2007年3月畢業於華中科技大學生物醫學工程專業,獲工學博士學位;2007-2008在福州大學精密儀器研究所工作,從事智能感測技術的研究,任助理研究員;2008年3月-2010年3月在清華大學醫學院生物醫學工程博士后流動站從事博士后研究員工作,從事生物醫學光子學醫學影像的研究。2010年3月起進入廈門大學機電工程系工作,任副教授。研究方向:智能感測技術、生物醫學檢測與儀器、生物醫學光子學和生物醫學電子學。已在國內外學術刊物及學術會議上發表論文十餘篇,申請中國發明專利七項(已授權六項),PCT申請一項。

學習工作簡歷


1993.9-1997.6 重慶大學通訊工程專業學習 本科
2000.9-2003.3 福州大學電機與電器專業學習 碩士研究生 研究方向:智能醫學檢測技術
2003.3-2007.3 華中科技大學生物醫學工程專業學習 博士研究生 研究方向:生物醫學光子學
2007.3-2008.3 福州大學電氣工程與自動化學院 助理研究員 研究方向:智能醫學檢測技術
2008.3-2010.3 清華大學醫學院生物醫學工程專業 博士后 研究方向:分子影像技術
2010.3至今 廈門大學機電系 副教授

科研簡況


一 曾參與的科研
攻讀博士期間參與國家重點基礎研究發展計劃資助項目(2004CB520804)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60440420131) ;教育部科學技術研究重大資助項目(重大10420)。曾經合作申報福建省科技計劃重點項目(2007Y0024,2007I0018)。
博士后工作期間曾獲得中國博士后科學基金資助項目(20080440391),參與項目:863計劃資助項目“核素熒光雙模小動物成像系統”(編號:2006AA020803)、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小動物光學斷層成像方法研究”(編號:30670588)、973計劃資助項目“分子影像中關鍵科學問題”(編號:2006CB705700)和校企合作項目“乳腺組織的近紅外檢測”。

論文


陳延平,熊濤余靂曾紹群駱清銘。基於功率型LED的在體整體熒光光學成像。光電子·激光,2006,17(12):1529-1533(EI: 070610415405)。
陳延平,全國濤,駱衛華,曾紹群,駱清銘。用於小動物模型的熒光擴散光學層析成像。中國光學學會2006年學術大會,中國廣州。
陳延平,杜民。一種基於先小后大的遺傳演演算法搜索策略。計算機工程與應用,2003,26:81-83。
儲軍, 陳延平, 熊濤, 張智紅,余靂, 駱清銘.GFP標記的腫瘤生長和轉移的整體熒光成像. 激光生物學報, 2004, 13 (6):433-438。
陳延平,白凈. 快速估計熒光分子斷層成像中單個熒光物的深度。光譜學與光譜分析,2010 ,30 (06): 1516-1519( SCI 、EI檢索)。
陳延平,白凈。熒光分子斷層成像系統的研究進展與比較。中國生物醫學工程學報,2009,28(3):463-468。
熊濤,陳延平. FRET檢測tk基因誘導ACC-M細胞凋亡。長江大學學報, 2007, 4(4): 54-57+61 。

專利


已授權專利
駱清銘,曾紹群,陳延平,劉謙,張智紅。熒光光學成像裝置。中國發明專利,專利號:ZL200510019826.3,授權公告:2008-10-8 (前二為導師,長江學者特聘教授)。
杜民,陳延平,陳建國,姜海燕。生化試條探測裝置。中國發明專利,專利號:ZL200710008476.X,授權公告:2009-4-1。
杜民,陳延平,陳建國,姜海燕. 生化試條探測裝置。中國實用新型專利,專利號:200720006154.7,授權公告:2007-12-26。
白凈,陳延平,馮宇。一種用於近紅外乳腺組織檢測的探頭。中國發明專利,申請號:ZL200810105141.4,公告:2009-9-9。
白凈,陳延平,汪待發. 熒光分子斷層成像裝置。中國發明專利, ZL200810222810.6,公告:2010-04-07。
白凈,汪待發,金燕,陳延平,王洪凱,劉欣,陳頎瀟,李明澤。一種基於線性關係的熒光分子斷層成像重建方法。中國發明專利,ZL200810225444.X,2010-06-23。
白凈,陳延平,馮宇。一種用於乳腺組織近紅外檢測的探頭。中國發明專利,ZL200810225445.4,公告:2011-1-26。
審理中專利
白凈,陳延平,董志華,汪待發,陳欣瀟。一種非接觸固定式熒光分子斷層成像方法及裝置。中國 發明專利,申請號:200810226613.1,公告:2009-7-2。
白凈,陳延平,董志華,汪待發,陳欣瀟。一種非接觸固定式熒光分子斷層成像方法及裝置. PCT申請號:PCT/CN2009/000518,申請:2009-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