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白江區審計局

青白江區審計局

青白江區審計局是青白江區政府的工作部門。

工作職能


青白江區審計局是區人民政府的一個直屬部門,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進行審計監督。即對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負責並報告工作。
主要職責如下: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審計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參與制定有審計內容的地方性財經法規,並監督其執行情況。
(二)向區政府報告和向區政府有關部門通報審計情況,提出制定和完善有關政策法規、宏觀調控措施的建議。
(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等規定,直接進行下列審計:
1、區級財政預算的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
2、區級各部門、事業單位及直屬單位的財務收支。
3、鄉(鎮)人民政府預算的執行情況和決算以及其他財政收支。
4、區級地方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的狀況。
5、區級國有及國有資產占控股主導地位企業的資產、負債、損益和經營等狀況。
6、區政府部門管理的和區政府委託由社會團體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環境保護資金、社會捐贈資金、發行彩票募集的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7、區級國家重點建設項目概(預)算和決算。
8、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在我區的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
9、其他法律法規規定應由區審計機關進行的審計。
(四)向區政府區長提交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大常委會提出區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工作報告。
(五)組織實施對貫徹執行國家財經方針政策和宏觀調控措施情況的行業審計、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及對黨政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及國有控股企業領導人員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六)組織實施對內部審計的指導與監督;監督社會審計組織的審計業務質量。
(七)承辦區委和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和上級審計部門授權的審計項目。

內設機構


依法實施對黨政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依法實施對國有企業及國有控股企業領導人任期經濟責任進行審計;負責區政府經貿部門及其下屬單位的財政收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區政府規定,對區屬國有及國有資產占控股或主導地位企業進行審計監督;負責對區屬國有資產占控股和主導地位的中外合作企業、境外中資企業和機構進行審計監督;開展外債審計;負責對內部審計的指導和監督;承辦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完成局黨組下達的目標管理工作;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固定資產投資審計中心
依法對區政府投資和以區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結算進行審計監督;負責組織實施對區屬其他建設項目、區國有施工企業、房地產企業的審計監督;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指導全區的固定資產投資審計業務;承辦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完成局黨組下達的目標管理工作;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組織貫徹執行審計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審計準則和指南等;參與擬定財政經濟方面的法規和政策,提出有關建議;實施審計行政執法的監督檢查;組織實施對全區社會審計組織審計業務質量的監督檢查;審理與複核局機關的審計報告和審計決定;承擔審計行政複議和應訴及審計統計工作;組織實施審計普法教育工作;完成局黨組下達的目標管理工作;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行政事業審計科
負責審計區級各部門及下屬單位的財務收支;負責審計由區政府部門管理和其他單位受區政府委託管理的農林水利、資源環境、扶貧開發等專項資金籌集、管理、使用情況;負責審計由區政府主管部門管理和受區政府委託管理的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等社會保險基金的財務收支以及各項社會福利、救災救濟、優撫安置和社會捐贈資金以及發行彩票募集的資金的籌(募)集、管理、使用情況;負責對上級審計機關的授權項目實施審計;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完成局黨組下達的目標管理工作;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財政金融審計科
負責審計區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及稅收征管情況;負責審計區國庫辦理區級預算資金的收納撥付情況;負責審計鄉(鎮)人民政府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以及其他財政收支;負責審計區級地方金融機構和上級審計機關授權的國家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損益情況;負責對上級審計機關的其他授權項目實施審計;開展外債審計、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工作;完成局黨組下達的目標管理工作;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等工作;負責起草審計工作計劃、總結;負責本局人事、勞資、安全保衛、車輛管理、為民辦實事工作;負責收集、編髮審計信息和對外宣傳工作;負責、監督考核目標管理工作;負責局黨支部的黨務工作、紀檢、監察及廉政建設和工、青、婦工作;完成局黨組下達的目標管理工作;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領導信息


局黨組書記、局 長 徐 楊
主持審計局全面工作。主管局黨組、組織、人事和財務工作。分管經濟責任審計分局。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黎雪梅
協助徐楊同志做好全局工作。分管財政金融審計科和法制科。負責審計區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及稅收征管情況;區國庫辦理區級預算資金的收納撥付情況;負責審計鄉(鎮)人民政府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以及其他財政收支;負責區級地方金融機構和上級審計機關授權的國家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損益情況審計;開展外債審計、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工作。負責全局實施審計行政執法的監督檢查,參與擬定財政經濟方面的法規和政策,負責審計工作計劃、台帳;組織實施對全區社會審計組織審計業務質量的監督檢查,審理與複核局機關的審計報告和審計決定,承擔審計行政複議和應訴,組織實施審計普法教育工作和貫徹執行審計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審計準則和指南等。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何法泰
協助徐楊同志做好全局工作。分管局辦公室、行政事業審計科。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等工作,負責人事、勞資、安全保衛、車輛管理、為民辦實事工作;負責收集、編髮審計信息和對外宣傳工作及監督考核目標管理工作;負責黨支部的黨務工作、紀檢監察及廉政建設和工會工作;負責審計區級各部門及下屬單位的財務收支,負責審計由區政府部門管理和其他單位受政府委託管理的農林水利、資源環保、扶貧開發等專項資金籌集、管理和使用情況;負責審計由區政府主管部門管理和受區政府委託管理的養老、醫療、工商、事業等社會保險基金的財務收支以及各項社會福利、救災救濟、優撫安置和社會捐贈資金以及發行彩票募集的資金的籌(募)集、管理、使用情況;負責對上級審計機關的授權項目實施審計;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經濟責任審計分局 局 長 楊 藝
主持經濟責任審計分局日常工作。協助分管團支部、內部審計工作。負責依法實施對黨政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及國有控股企業領導人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負責區政府經貿部門及其下屬單位的財政收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區政府規定,對區屬國有及國有資產占控股或主導地位企業進行審計監督;負責對區屬國有資產占控股和主導地位的中外合作企業、境外中資企業和機構進行審計監督;開展外債審計;負責對內部審計的指導和監督;承辦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調研員 王大元
協助黎雪梅同志分管財政金融審計科。
協助徐楊同志分管政府投資項目審計工作。負責依法對區政府投資和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進行審計監督;負責組織實施對區屬其他建設項目、區國有施工企業、房地產業的審計監督;負責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指導全區的固定資產投資審計業務;承辦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同時負責全局車輛維護、維修等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