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維禎
盧維禎
生於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盧維禎5歲從師,穎悟無雙,識者知其必成良才。嘉靖四十年(1561年),他才18歲就考中舉人,適遇母喪,在家丁憂。隆慶二年(1568年)成進士,授太常寺博士。隨穆宗皇帝祭祀郊壇,他體貌瑩然玉潤,禮度閑適,舉止從容,聲音洪亮,穆宗甚為贊悅,每歲祭祀南郊及大祫,都命他充任祭官。太常寺原沒有志書,寺卿將修志任務交給他,他只用10個月,就完成《太常寺志》。隆慶五年(1571年),升吏部驗封司主事,不久,改任考功司、文選司主事。萬曆元年(1573年),升吏部稽勛司員外郎。萬曆三年(1575年),因病請求回家療養。他在家閉門養病,3年間,未向有關官員遞過一張名帖。萬曆六年(1578年),調任吏部考功司員外郎。萬曆八年(1580年),升吏部驗封司郎中,又歷任考功司、文選司郎中。盧維禎在吏部遍歷四司,這是穆宗皇帝命授給清要之官的特殊榮寵,因此在漳浦縣城北門外建立“天官”坊表,世稱為盧吏部。
萬曆十一年(1583年),盧維禎升任太常寺少卿,奉旨持節冊封江夏王,禮成即登舟而去,送禮一無所受。還朝後,升為通政使司右通政。萬曆十七年(1589年),升任太僕寺卿,又改任光祿寺卿。光祿寺掌管朝廷膳食,他接任后,根據當時庫存情況,上疏建議減少派征,以免糧食積壓變質,也減輕百姓負擔;又建議光祿寺良醞、珍饈二署應選派管糧署丞,免生弊端。這些建議都得到皇帝的嘉納,敕令戶部執行。隨後,晉陞太常寺卿,上疏請舉行冊立太子大典,言極懇切真摯。不久,推升為大理寺卿,他執法嚴明,並以平允寬恕為宗旨。當時,雲南按察使李材因出征緬甸虛報戰功而下獄,欲判斬刑。盧維禎上疏力言李材冤狀,功可抵罪。有人擔心他這樣做會觸怒皇上,禍且不測,但盧維禎為挽救人才而胸懷坦蕩,無所畏懼。隨後,升工部右侍郎,轉工部左侍郎。不久,轉為戶部左侍郎,代督倉場,懲處污吏,調劑盈虛,所派撥糧餉,都從鄰近的京、通二倉提取,運官稱便。在任不久,遭到怨忌者的吹毛求疵,又與當權者不合,盧維禎數次上疏,引咎辭職。皇帝准予致仕。眾朝臣為他惋惜嘆息,而盧維禎卻欣然自得地離京回鄉。
盧維禎回漳浦后,和已歸休的南工部尚書朱天球結社梁山,約訂親友故知10多人為真率會。又築小圃水竹居,自稱水竹居士,每日在此與客人吟詩飲酒。盧維禎樂善好施,修2座石橋,便利行人;遇荒年,開倉救濟飢者,做了許多好事。萬曆三十八年(1610年)逝世,終年67歲。贈戶部尚書,賜祭葬。太子少保、兩廣總督、兵部尚書戴耀為盧維禎撰寫墓誌銘,銘中寫道:“籍令公秉樞衡,殫厥施允,足以撐持國運而霖雨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