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白玉
天津市水務局原副局長
馬白玉,女,1962年出生,博士研究生。曾任天津市政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市政投資公司)總經理、董事長,天津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津城投集團)總經理、董事長,天津市水務局副局長等職。
2014年7月28日,天津市人民檢察院決定,依法對天津市水務局原副局長馬白玉(正廳級)涉嫌濫用職權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
2015年7月24日,中共天津市紀委對馬白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並給予雙開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正在由司法機關依法進行查處。
1996年,馬白玉畢業於南開大學,並獲經濟學的碩士學位。
1985年,馬白玉加盟天津市政工程局,出任副主任及講師。
1996年至1998年,馬白玉在天津公路建設發展公司任總經濟師。
1998年,馬白玉任天津市政總經理。馬女士於市政建設擁有超過十年經驗。
2014年12月,馬白玉被免去天津市水務局(天津市引灤工程管理局)副局長職務;
馬白玉出席活動
立案偵查
2000年5月至2007年1月,馬白玉在擔任市政投資公司、天津創業環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創業環保公司)主要負責人期間,先後兩次將市政投資公司共計3.64億元人民幣投入證券市場,炒作創業環保公司股票價格。
2005年12月31日,馬白玉決定,將市政投資公司對西北證券公司的投資餘額2.7億餘元人民幣沖減盈餘公積,全部核銷。馬白玉在收購、經營西北證券公司的過程中,對工作嚴重不負責任,給國家造成2.7億餘元人民幣的經濟損失。
2007年1月至2013年11月,馬白玉在擔任天津城投集團總經理、董事長期間,曾夥同丈夫賈素進,兒子賈非以吃空餉、報銷飛機票、報銷住宿費等手段非法侵吞公款。
2009年12月至2013年2月,馬白玉利用職務便利,將兒子賈非先後安排到市政投資公司和創業環保公司下屬企業工作。
2012年5月至2013年2月,馬白玉利用職務便利,將賈非的妻子劉某某安排到市政投資公司工作。
2014年7月28日,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官方網站消息,日前,天津市人民檢察院決定,依法對天津市水務局原副局長馬白玉(正廳級)涉嫌濫用職權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2014年11月,馬白玉被免去相關職務。2015年7月,天津市紀委通報,決定給予馬白玉雙開處分。
違紀審查
2015年7月24日,天津市紀委消息:經中共天津市委批准,中共天津市紀委對天津市水務局原副局長馬白玉(正局級)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馬白玉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政治規矩、組織紀律和廉潔自律規定,用公款報銷個人費用,違反規定買賣股票;貪污公款;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幹部選拔任用以及結算工程資金、提供上市公司信息等企業經營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為謀取個人職務升遷,向他人行賄;挪用公款進行營利活動;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給國家造成巨大損失。其中,貪污、受賄、行賄、挪用公款和失職、瀆職問題涉嫌犯罪。
馬白玉身為黨的領導幹部,本應牢記黨的宗旨,模範遵守黨紀國法,但其無視黨的紀律和規矩,利用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為滿足個人私慾,大肆斂財,隨意支配國家財產並造成巨大損失,嚴重違紀違法,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有關規定,經中共天津市紀委審議並報中共天津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馬白玉開除黨籍處分;由天津市監察局報請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給予其行政開除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正在由司法機關依法進行查處。
一審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