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碼
杭州的一次交通事故
70碼是一個網路流行語,源於2009年5月7日杭州的一次交通事故,杭州警方在案發後的事故通報時稱,案發時肇事車輛速度為“每小時70碼左右”,此事引發爭議,在摻混了複雜情懷的“打醬油”“俯卧撐”“躲貓貓”等這類詞句持續風傳之際,“70碼”迅速成為一個新的頂級熱詞,在各大論壇流傳開來,被用作民眾對政府公眾事件解釋及處理不滿時的一種反諷。
碼,yard,英制長度單位,一碼約等於0.9144米。
“碼”在正規科技文獻和出版物中從未被作為速度單位使用,90年代以來隨著與英美等習慣使用英制速度單位的國家交流的密切,“邁”,即英文中英里(mile)的漢譯,作為非正式的速度單位被部分公眾使用,而大部分公眾並不了解這個單位的來源,逐漸以訛傳訛地將讀音相近的“碼”作為速度單位使用。
不管是“邁”還是“碼”,因其本身就非我國法定推行的公制單位,甚至不是速度單位,其本意與千米/小時相去甚遠,是不規範使用單位和近音詞的產物,從一開始就在實際使用中不斷製造混亂,所謂“約定俗成”絕不是隨意錯誤使用單位的理由,在“70碼”事件中,這個“碼”究竟代表什麼含義,同樣造成了不必要的歧義和紛爭。
這種情況的出現,歸根結底是我國公眾總體科技素質欠缺的結果,而部分新聞媒體從業人員因其業務素質不高,或以“約定俗成”為理由,在公開出版物上隨意使用這些混亂的單位,也形成了推波助瀾的效果。
70碼圖示
8日下午,杭州市公安局在案發後召開新聞發布會,肇事者為20歲的胡斌,有超速駕駛前科,是杭州師範學院學生。肇事者車輛不存在改裝、死者是否走在斑馬線上不詳,案發時肇事車輛車速認定“每小時70碼左右”,而文二西路的限速為50公里/小時。杭州市交警支隊有關工作人員稱該路段沒有安裝測速儀,根據西湖交警大隊的現場勘察和調查,現場的剎車痕迹不明顯。
肇事者胡某承認當時未注意到行人動態,撞人後沒有減速,目前國家尚無根據撞擊力度來估算時速的標準公式,每小時70碼的速度是根據當時的車流量和前後車況旁證做出的初步判斷。
而有目擊群眾稱,事故發生時死者被撞飛5米多高,撞離斑馬線有20米距離,而據目擊者稱當時車速至少在120-150公里每小時。肇事者在事故發生后,特別傲慢,完全不在乎撞人,其同伴聲稱可以用錢撈人。此說法立即遭到杭州市市民和網民極大不滿,浙江大學學生和杭州市市民、網民自發組織了近萬人前往事發現場哀悼死者。
據了解,遇害者譚卓年僅25歲,畢業於浙江大學,是杭州某企業員工。據他的同學和同事反映,譚卓在浙江大學就讀和工作期間表現十分優秀,近期正準備與相戀多年的女友結婚。
調查結果:杭州市公安局新聞發言人14日說,公安機關目前已接到鑒定機構出具的杭州鬧市“飆車案”相關技術問題的鑒定報告。根據該報告,肇事車輛存在違法超速行為,時速在每小時84.1公里至101.2公里範圍,肇事車輛被改裝或部分改裝。
據公安部門介紹,鑒定機構認定,牌照為浙A608Z0的肇事車輛在事發路段的行車速度為每小時84.1公里至101.2公里,這輛車的發動機進排氣系統、前照燈、懸掛、輪胎與輪輞、車身內部已在原車型的基礎上被改裝或部分改裝。據了解,公安交警部門5月13日下午17點45分接到鑒定機構鑒定報告后,已立即送達事故雙方當事人,並告知當事人,如對鑒定結論有異議,按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三條規定,可以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送達之日起三日內申請重新鑒定。
據警方通報,5月7日晚8時許,25歲的譚卓在杭州鬧市走斑馬線時,被牌照為浙A608Z0的三菱跑車撞倒,送醫院搶救無效后死亡。肇事者胡某目前已被刑事拘留。
杭州市警方此前通報該事故時,曾引用當事人胡某及同伴的陳述:案發時肇事車輛速度為每小時70公里左右。這一說法與目擊者“受害者被撞飛數米高、20多米遠”的描述反差較大,引起了許多網民的質疑。不少人自發地進行簡易測試並將結果傳至網路論壇。
為保證相關技術鑒定的客觀、公正、科學,公安機關委託浙江藍箭產品質量司法鑒定事務所對肇事車輛涉及的超速行駛和車輛改裝問題進行鑒定。據了解,鑒定小組成員包括吉林、上海、浙江等地的汽車、內燃機、機械等專業領域的專家、教授。
事件最後由肇事家屬向死者家屬賠償達113萬元。
這個“70碼”名詞的含義是什麼:在限速50碼的地方超速行駛,70碼是一個責任的分界線。因為如果到了75碼就是超速百分之50,那就構成了犯罪。當然,這是指出了事故並承擔主要以上責任。
也就是說,警方在無詳細調查后,作的簡要通報里說到的這個70碼,對以後的責任區分就很重要了,雖然撞死人,但是不到75碼,因此不算犯罪,頂多就是交通肇事,到了75碼,責任就是犯罪了。由此可見,這個名詞的重要性了。
70碼這個詞的出現,也是民眾在質疑政府部門辦案能力以及是否公正公平,也在質疑著富人階層的“擺平”手段。
若是這種明顯的包庇行為都被“擺平”的話,那麼民眾的安全感就會完全喪失。這也是70碼事件在網路里流行的原因。
2009年5月9日下午的通報會吸引了眾多媒體到場,當警方通報完事故調查情況以後,遇難者同事立即就警方通報的調查情況提出疑問,問題直擊要點,說出了現場媒體記者們想問的問題,質疑如下:
1.“肇事車輛當時車速70公里/小時是如何得出的?取證方式是否合理?”70碼=64.00800米
據警方的情況通報,“根據當事人胡某及相關證人陳述,案發時肇事車輛速度為70公里/小時左右……”
遇難者同事表示質疑:“70碼的車速,能把人撞起5米多高,飛到20多米外的地上嗎?”“警方能憑當事人的說法來對車速進行取證嗎?”“相關證人是誰?”
杭州飆車案引熱議鑒定報告推翻70碼
2.“是否有逆向行車並壓過雙黃線?這兩點現場採樣最容易確認的事實,為何沒有在報告中體現?”
交警回答:從現場看,可能沒有壓雙黃線,是在自己的車道上,因為出事地點沒有監控探頭,暫時沒有辦法確認是否在斑馬線上,最終認定要等待事故現場的鑒定結果。
現場媒體立即發問:“關於車輛有否壓過雙黃線和是否逆向行車,這兩點事故現場最容易確認,為何報告中卻沒有確認?而且,關於昨晚車禍的報道,報紙上已刊登了模擬圖,是不是可以認為報紙有誤導嫌疑?”
對此,警方表示今天只是調查情況的通報會,沒有對事故作最終認定。對於報紙的報道,他們也沒有表示否認。
3.“通過查閱相關媒體報道,過去肇事車曾經有過兩起超速事件,是否屬實?”
警方表示,對於肇事車過去的違規事件,他們會進行調查。“今天只是針對昨晚的事故進行情況通報,以往的違規事件與之無關。”
4.“肇事車輛是否經過改裝?”
與車速同樣被關注的,是肇事車輛是否經過改裝。對此,杭州市車管處檢驗科鄭科長拿出肇事車的資料檔案,“根據資料顯示,該車2007年11月上牌,2008年沒有年檢紀錄。”“報告中雖然提到關於車輛改裝的法律規定,卻沒有指出肇事車是否為改裝車輛?”警方表示,肇事車是否為改裝車需經過相關鑒定,暫時無法確定。“只能確定和檔案照片相比,肇事車更換了輪胎。”14點45分左右,通報會結束,但仍有很多媒體圍著警方發問。
而當部分記者趕到杭州市道路清障服務中心城西停車場,準備拍攝肇事三菱跑車時,卻遭到門衛的無理阻攔,並引發一場小衝突。門衛以“沒有接到通知,不能進入拍攝”為由,阻止記者進停車拍攝,最終,眾記者只能隔著大門拍下幾個鏡頭。
拒絕飈車,珍愛生命
5月8日,杭州交警召開新聞發布會,提及“當時車速在70碼(註:實際應為‘公里/小時’)”,由此引發輿論不滿。同日晚間,杭州市民及浙江大學學生自發走上街頭為譚卓舉行追思會。5月10日,譚卓追悼會召開。同日,杭州警方承諾將秉公辦理此案。
5月11日,杭州警方承認肇事者存在違法超速行為。另據杭州媒體報道,杭州市長稱該事件駭人聽聞要嚴懲。5月12日,杭州市的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也發表聲明對此事表示關注。
5月13日,杭州市政府澄清肇事者胡斌的飆車同伴翁振華並非市領導兒子。該案中肇事車輛涉及的超速行駛和車輛改裝問題將由一家專業司法鑒定機構來判定。5月14日,杭州飆車案事故鑒定完成,專家稱“車速肯定不是70碼(註:實際應為‘公里/小時’)”。杭州市公安局當日向媒體發布交通肇事案鑒定報告,認定事故車在事發路段的行車時速在84.1公里到101.2公里之間,且肇事車輛的發動機進排氣系統、前照燈、懸掛、輪胎與輪輞、車身內部已在原車型的基礎上被改裝或部分改裝。但是該鑒定報告被網友質疑其可信性,且受害人父親拒絕在鑒定報告上簽字。同時,杭州公安局發言人證實胡斌還在羈押中。
5月15日,杭州警方以交通肇事罪向檢察院提請批捕,並認定本次事故由胡斌承擔全部責任。同時杭州警方也就早前的70碼說法向公眾道歉。
5月16日,譚卓家屬決定暫時不對鑒定報告提出異議。5月20日晚,杭州警方宣布公安機關偵查終結。同日,胡斌以涉嫌交通肇事罪被移送杭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受害者譚卓家屬與肇事方已經達成協議,譚卓父母獲賠113萬元。
7月20日下午3點半左右,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法院對備受公眾關注的杭州“5.7”交通肇事案進行一審判決,被告人胡斌一審被判有期徒刑3年。今年5月7日晚8點左右,年僅20歲的胡斌駕駛大紅色三菱跑車在杭州繁華的街頭與朋友“飆車”,將看完電影、正在穿過斑馬線回家的25歲青年譚卓當場撞死。事件發生后,胡斌的所謂“富家子弟”身份引發公眾高度關注。
杭州飆車案肇事者胡斌服刑
可以說,杭州市相關部門一開始根本沒料到一件交通故事會引起如此大的反響,在輿論的推動下,才由西湖交警大隊匆匆舉行了新聞發布會,拋出了一些模稜兩可的結論,比如肇事車輛速度為70碼,暫不能認定為改裝,沒有逆向行駛,不能認定死者是否走在斑馬線等等。其實,在事件不斷升溫、群情激憤的情況下,交警作為權威部門,必須經過極為細緻的工作,在有強有力證據支持的情況下才做結論,不然效果還不如不發言,反而加劇了公眾對政府不信任的結果。比如對於被公眾認為最離譜的“70碼”說法,警方表示事故路段沒有探頭,沒有測速裝置,而目擊群眾的目測也不能作為證據。既然如此,就大可不必片面採信肇事方的說法,以至於“70碼”儼然已成了官方與民眾之間分歧的關鍵點。
面對質疑和分歧,作為一個負責任的政府,決不能總是落在公眾輿論之後,更不能讓民眾對於官方的不信任繼續發酵,必須從更高層面、從更深層次分析此事、應對此事,及時拿出更具有力的證據,更多果斷的措施,更重要的是對此事進行公開公正的處理,消除人們對此事的疑點,消弭“權錢交易”的傳言,從而不讓“70碼”成為又一個網路熱詞,成為網路上杭州的另一個代名詞。
肇事者魏志剛酒後駕車被刑拘
死者名叫馬芳芳,從台州臨海來到杭州打工。事情發生在2009年8月4日晚9點25分,在杭州莫干山路浙江電視台門口,魏志剛開車撞上正在橫過馬路的她,這名17歲少女經醫院搶救無效,於晚上10點40分死亡。目前死者家屬已經趕到杭州。
又是杭州。又是一名小小年紀卻承擔起生活壓力的年輕人。又是早有違法記錄。又是車禍、鮮血與死亡。當胡斌案塵埃稍定的時候,在“愛心斑馬線”旁,又發生了這樣的事故。
事件反思
“70碼”事件剛剛落下幕,杭州再次陷入與“速度”相關的話題之中。在一條為“70碼”事件而設立的愛心斑馬線上,17歲打工妹馬芳芳在轟鳴的剎車聲中成了又一位可憐的譚卓,胡斌飆車案就此重演。胡斌飆車案的教訓歷歷在目,為何世人不去汲取教訓。
胡斌現在正在服刑。在事件末了,胡斌的聲聲泣語在呼喚公眾的同情和諒解,誠然,許多民眾也在網上留下了寬容的語句,諸如“再給你一次機會”、“完成學業之後要低調做人”之人的勉勵之詞並不少見。可是,公眾的同情當然換不來整個社會飆車案的終結,就在胡斌轉身而去之後,人們再一次體味到了速度的可怕之處,也讓杭州蒙上了“‘速’杭天堂”的惡名。
肇事保時捷同車女子曾試圖頂包
“70碼”們的“有恃無恐”就是在欺凌法律的正義和百姓的安全,雖說他們在主觀意圖上也未必算有意,但是從低廉的犯罪成本來說,是法律的軟弱,讓“無意”也就漸漸走向了“有意”。可怕的是這種轉變不僅能殺傷人命,還會毀滅信仰,踐踏公信,模糊道德。
“70碼”事件遇難者弟弟出生
這也許是一個讓所有杭州人都能鬆一口氣的消息慶幸這個曾經不幸的家庭也許能走出傷痛。不過編輯部猶豫了很久要不要刊發這則報道,因為這有可能會讓譚家人重回輿論焦點,打擾他們的生活。在徵求譚卓父親譚躍意見后,我們刊發了這組報道。我們希望,每個人都願意祝福譚卓媽媽和她懷中的嬰兒,分享這個嬰兒一落地就感受到的人間關愛。
2009年5月7日,杭州“70碼”交通肇事案震驚全國,25歲的青年譚卓成了無辜的受害者,譚家父母悲痛欲絕。兩年多過去了,8月25日,譚卓從小生於斯長於斯的譚家老宅中傳出了嬰兒的笑聲,他的弟弟琛琛出生剛滿2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