隴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隴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貫徹實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專業技術人才中長期發展規劃,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地方性規定草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隴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馬學文

內設機構


辦公室
公務員管理科
軍官轉業安置科
工資福利科
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
職稱管理科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勞動監察科
職業能力建設和勞動關係科
農村社會保險科
規劃財務科
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科

主要職責


(二)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指導縣(區)人力資源市場建設。
(三)負責全市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全市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完善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和職業技能鑒定製度;負責擬訂農村剩餘勞動力轉移就業與創業政策,加強對全市勞務輸轉工作的指導,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與創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統籌建立覆蓋全市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擬訂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全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編製全市社會保障基金預決算草案。
(五)負責全市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全市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貫徹落實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和福利待遇政策,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調配製度;制定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規劃,開展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負責職稱制度改革與深化工作,建立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價制度;負責專業技術人才隊伍管理與協調工作和各類高層次人才培養、選拔工作。
(八)負責管理全市引進國(境)外人才和智力工作;擬訂吸引國(境)外專家、留學人員來我市工作或定居政策;管理來我市工作的外國專家。
(九)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計劃;負責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組織擬訂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十)負責全市行政機關公務員綜合管理;擬訂有關人員
調配政策和特殊人員安置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公務員獎勵
制度,綜合管理政府獎勵工作並組織實施。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二)擬訂全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製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十三)受理勞動、人事信訪事項,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處理有關勞動、人事方面的重大信訪事件和突發事件。
(十四)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辦事程序


人事調動程序
1、接收單位函件;
2、市聯席辦公會研究;
3、填寫調動手續審批表並蓋章;
4、發函調檔;
5、發調動介紹信。
條件:
1、調動單位空編;
2、屬一般人員並符合調動規定。
時限承諾:經研究同意后,隨到隨辦。
學生報到程序
1、審查三證(擇業通知書畢業證、戶口轉移證);
2、登調備案;
3、回原籍報到並進行雙向選擇或參加公開招考;
4、落實就業崗位並由有關部門研究同意;
5、換髮就業報到證
6、就業培訓並上崗。
條件:非師範類普通院校應屆大中專畢業生(含高職生、委培生、實踐生)。
時限承諾:當日辦理。
流動人才程序
1、與企業進行雙向選擇;
2、由縣有關部門填表並審查;
3、市人才中心審查;
4、報省人才中心審批。
條件:
1、具備大專以上學歷;
2、年齡三十歲以下;
材料:
1、未就業大中專生審批表(一式三份);
2、畢業證;
3、戶口證;
4、體檢表;
5、學籍檔案。
條件:父母一方具備副高以上職稱且身邊無一子女工作者,還可到事業單位就業,審批程序、條件及材料除上述各項外,還應附高級職稱畢業證書和身邊無一子女工作證明
時限承諾:三個月。
退休程序
1、所在單位函報;
2、計算退休費;
3、填表;
4、發證。
條件:
1、符合國發(1978)104號、甘政發(1985)235號文件規定;
2、經組織批准退休。
材料:退休人員登記表(一式三份)、審批表(一式三份)、退休批文。
時限承諾:隨到隨辦。
正常晉陞程序
1、符合晉陞條件;
2、填寫相關審批表(一式三份);
3、單位與主管部門審核;
4、附相關文件與證書原件;
5、單位呈報;
6、研究審批。
時限承諾:縣報材料20日,地直10日。
工資基金條件與程序
1、人員無變動直接審批;
2、人員和基金數發生變化,須出具函件說明原因並附相關文件。
時限承諾:當月1至8日辦理。
增人計劃
條件:
1、公開招考錄用人員;
2、組織安置人員;
3、普通院校畢業生。
程序:
1、用人單位函件
2、主管部門審查;
3、局務會議研究;
4、辦理手續。
時限承諾:12日。
重新確定
條件:
1、新增人員;
2、身份和崗位發生變化的人員;
3、組織調任人員。
程序:
1、單位函報;
2、審查;
3、審批。
材料:
1、調動(任)人員工資介紹信;
2、調動(任)文件;
3、《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計劃表》;
4、畢業證或等級證原件;
5、編製部門《機關事業單位缺編表》;
6、重新確定工資審批表。
時限承諾:12日。
職稱評審程序
1、縣職改或地區主管部門審查;
2、系列評委會所在部門職稱審查;
3、市職改辦審查;
4、①推薦省高、中級評委會所在部門審查,②提交市有關係統評委會評審。
材料:
1、評審表、簡表;
2、論文或工作總結;
3、資格證、聘任證、獲獎證書原件、複印件;
4、外語、計算機合格證或成績通知單原件、複印件、繼續教育證書原件、複印件;
5、限額證明。
時限承諾:按評委會所在部門確定的時間辦理。
職稱初定程序
1、主管部門審核;
2、提交職改辦會議研究后發文;
3、辦理定職證書及聘書。
材料:
1、畢業證原件及複印件;
2、初聘呈報表;
3、單位推薦函。
時限承諾:每季度研究一次。
職稱聘任程序
1、報主管部門審核;
2、報地區職改辦審核;
3、職改辦下發聘任文件、頒發證書。
材料:
1、專業技術職務管理冊;
2、聘任呈報表、新聘人員花名冊;
3、資格證原件、複印件、聘書
時限承諾:每季度研究一次。
職稱推薦
條件:單位有限額,符合晉陞高中級專業技術人員職務條件,且區內未設評委會需推薦省相關係列評委會評審人員材料。
程序:
1、主管部門函報;
2、市職改辦審查;
3、省相關評委會評審;
4、逐級通知資格。
材料:同《評審》。
時限承諾:隨到隨辦 職稱辦證。
考試辦證
1、國家或省內資格審批表一式三份;
2、領證人員花名冊一式二份;
3、照片一張。
時限承諾:到省上辦理。
評審辦證
1、資格通知文件;
2、領證人員花名冊;
3、證書及照片。
時限承諾:隨到隨辦。
局長接待日
每周五上午8:30—11:30
主要內容:公務員錄用、招聘、軍轉幹部安置、調資、職稱評聘、退休幹部有關待遇的落實及人事幹部遺留問題。

聯繫方式


地址:隴南市武都區舊城山路288號隴南市政府1號辦公樓
郵編:74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