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顯傳
法顯所作古籍
《法顯傳》又名《歷游天竺記》、《昔道人法顯從長安行西至天竺傳》、《釋法顯行傳》、《歷游天竺記傳》、《佛國記》等,一卷。東晉法顯撰,成於義熙十二年(416)。
《佛國記》一卷,全文13980字,全部記述作者公元399至413年的旅行經歷,體裁是一部典型的遊記,也屬佛教地誌類著作。
這部書是研究中國與印度、巴基斯坦等國的交通和歷史的重要史料。伴隨佛教而來的西域、印度文化,在語言、藝術、天文、醫學等許多方面,對我國文化產生了積極影響。
所記凡三十二國,依次是:乾歸、耨檀(上二國在長安至敦煌之間,分別是北方十六國中的西秦和南涼)、鄯善、焉夷、於闐、子合、於麾、竭叉(上六國在敦煌至蔥嶺之間,在今新疆境內)、陀歷、烏萇、宿呵多、犍陀衛、竺剎屍羅、弗樓沙、那竭、羅夷、跋那、毗荼(上十國是北天竺和西天竺諸國,分別位於今克什米爾西北部、巴基斯坦北部、阿富汗東部和印度北部一帶)、摩頭羅、僧伽施、沙祗大、拘薩羅、藍莫、毗舍離、摩揭提、迦屍、拘睒彌、達□、瞻波、多摩梨帝(上十二國是中天竺、東天竺諸國,大部分在今印度境內,個別處於尼泊爾南部)、師子、耶婆提(上二國為歸途所經)。其中達□國系作者聽聞所見,其餘的三十一國均為作者游履所及。
佛國記
法顯從印度及斯里蘭卡歸國,義熙八年(412)在青州長廣郡牢山即今天青島的嶗山登陸,第二年到達當時東晉首都建康(今南京)。在建康,法顯寫成記載自己求法經歷的《法顯傳》,寫成的時間大約是在義熙十二年(416)。
《佛國記》講述了中國人篤信佛家,他們把一切因緣際會、聚散離合,以及人世間的千絲萬縷複雜而微妙的關係,都歸結在了一個“緣”字上。佛家故事裡說,每個人都有他的前世、今世、來世,那是一種苦難生命必經的輪迴,每個人都將在那裡演繹屬於他們的“緣”。佛的世界確實神妙,比如:佛的戒律有哪些?進寺廟禮佛要注意哪些事項?上香有哪些禮儀?放生的時間及前期有哪些準備工作?居士在家供佛的方位、程序等等,這些大眾關心的問題,《佛國記》都一一做了介紹。
在《佛國記》內,廣州被視為“漢地”,當時漢族地區的南部至少已包含廣東地區在內,文中雲「法顯於船上....... 趣廣州。一月餘日,夜皷二時,遇黑風暴雨。商人、賈客皆悉惶怖,法顯爾時亦一心念觀世音及漢地眾僧。蒙威神祐,得至天曉。曉已,諸婆羅門議言:『坐載此沙門,使我不利,遭此大苦。當下比丘置海島邊。不可為一人令我等危嶮。』法顯本檀越言︰『汝若下此比丘,亦並下我!不爾,便當殺我!汝其下此沙門,吾到漢地,當向國王言汝也。漢地王亦敬信佛法,重比丘僧。』諸商人躊躇,不敢便下。」
蘇勇手抄冊頁
它是漢人從長安經西域至印度的陸路行程,和從印度泛海至中國的海路航線的最早記錄。由於書中記敘的西域古國早已滅亡,典冊罕存,本書便成了研究這些古國的歷史變遷的稀世珍寶,因而受到了中外學者的高度重視。自十九世紀以來,先後被譯成法文、英文、日文等,出現了一批專門研究此書的著作。
《法顯傳》是法顯唯一的著作,寫成於他歸國后不久。法顯的事迹今天能為人所知,絕大部分亦依賴於此書。但此書的價值,不僅僅限於記述了法顯個人的經歷,更重要的是,它是中國人最早以實地的經歷,根據個人的所見所聞,記載一千五六百年以前中亞,南亞,部分也包括東南亞的歷史、地理、宗教的一部傑作。與它同時,世界上沒有任何其他人有類似法顯的經歷,或者寫有類似的書,《法顯傳》因此有它的特殊的地位和價值,這種地位和價值獨有而不可取代。
《佛國記》·一卷(內府藏本)
宋釋法顯撰。杜佑《通典》引此書,又作法明。蓋中宗諱顯,唐人以明字代之,故原注有“國諱改焉”四字也。法顯,晉義熙中自長安游天竺,經三十餘國。還到京,與天竺禪師參互辨定,以成是書。
胡震亨刻入秘冊函中,從舊題曰《佛國記》。而震亨附跋則以為當名《法顯傳》。今考酈道元《水經注》引此書,所云“於此順嶺西南行十五日”以下八十九字,又引“恆水上流有一國”以下二百七十六字,皆稱曰《法顯傳》,則震亨之說似為有據。
然《隋志·雜傳類》中載《法顯傳》二卷,《法顯行傳》一卷,不著撰人,《地理類》載《佛國記》一卷,注曰沙門釋法顯撰。一書兩收,三名互見,則亦不必定改《法顯傳》也。
其書以天竺為中國,以中國為邊地。蓋釋氏自尊其教,其誕謬不足與爭。又於闐即今和闐,自古以來,崇回回教法,《欽定西域圖志》考證甚明。而此書載其有十四僧伽藍,眾僧數萬人,則所記亦不必盡實。然六朝舊笈,流傳頗久,其敘述古雅,亦非後來行記所及。存廣異聞,亦無不可也。書中稱弘始三年,歲在己亥,案《晉書》姚萇弘始二年,為晉隆安四年,當稱庚子,所紀較前差一年。然《晉書》本紀載趙石虎建武六年,當咸康五年,歲在己亥。而《金石錄》載《趙橫山李君神碑》及《西門豹祠殿基記》,乃均作建武六年庚子,復后差一年。蓋其時諸國紛爭,或逾年改元,或不逾年改元,漫無定製。又南北隔絕,傳聞異詞,未可斷史之必是,此之必非。今仍其舊文,以從闕疑之義焉。
《佛國記》·一卷(內府藏本)
胡震亨刻入秘冊函中,從舊題曰《佛國記》。而震亨附跋則以為當名《法顯傳》。今考酈道元《水經注》引此書,所云“於此順嶺西南行十五日”以下八十九字,又引“恆水上流有一國”以下二百七十六字,皆稱曰《法顯傳》,則震亨之說似為有據。
然《隋志·雜傳類》中載《法顯傳》二卷,《法顯行傳》一卷,不著撰人,《地理類》載《佛國記》一卷,注曰沙門釋法顯撰。一書兩收,三名互見,則亦不必定改《法顯傳》也。
其書以天竺為中國,以中國為邊地。蓋釋氏自尊其教,其誕謬不足與爭。又於闐即今和闐,自古以來,崇回回教法,《欽定西域圖志》考證甚明。而此書載其有十四僧伽藍,眾僧數萬人,則所記亦不必盡實。然六朝舊笈,流傳頗久,其敘述古雅,亦非後來行記所及。存廣異聞,亦無不可也。書中稱弘始三年,歲在己亥,案《晉書》姚萇弘始二年,為晉隆安四年,當稱庚子,所紀較前差一年。然《晉書》本紀載趙石虎建武六年,當咸康五年,歲在己亥。而《金石錄》載《趙橫山李君神碑》及《西門豹祠殿基記》,乃均作建武六年庚子,復后差一年。蓋其時諸國紛爭,或逾年改元,或不逾年改元,漫無定製。又南北隔絕,傳聞異詞,未可斷史之必是,此之必非。今仍其舊文,以從闕疑之義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