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史研究法
中華書局出版圖書
梁啟超(-),卓,號,號飲冰室主人,廣東新會人。17歲中舉人。會試不第,從康有為學,倡導維新變法,為戊戌變法領導人之一。變法失敗后,潛居國外,在日本創立《新民叢報》等。辛亥革命后,出任北洋政府財政總長等職。后又與蔡鍔等組織護國軍討袁。后棄政治,治學術,在清華大學任教,並著述不輟,臨終前還為辛棄疾做年譜。梁啟超大力宣傳詩界革命、小說界革命,對晚清文學有許多方面影響。他的學術貢獻也很大。
梁啟超近資產階級傑出的史學家,他不僅致力於具體的歷史研究,而且很早就重視史學理論的探討,寫出了一大批史學理論著作。他於1921年在南開大學講授的《中國歷史研究法》,以及1926年至1927年在清華研究院講授的《中國歷史研究法補編》,是他在史學理論方面的代表作,也是中國近代資產階級史學理論的經典著作。
梁啟超歷史“類社賡續”,展化。《歷史研究》:“極短,類社極,社螺旋形展。”梁啟超化論革論,歷史展類社展化連續。,連續類構歷史,研究,空“含孤”,“含偶合斷滅”,“皆非史範圍”。雖梁啟超論絕,歷史展化連續程,靜止觀歷史舊史。
中國歷史研究法[中華書局出版圖書]
梁啟超很重視歷史研究的目的性,他在《中國歷史研究法補編》中寫道:“凡作史總有目的,沒有無目的的歷史。”他認為西方史學所鼓吹的為歷史而研究歷史的觀念,在中國從來沒有。中國史家向以歷史為載道的工具,社會在進化,“道”也在變化,因而歷史研究的目的不可能凝固不變。舊的史學研究只是為了少數統治者提倡“資鑒”,而現代史著則“為國民資治通鑒或人類資治通鑒”,以達到“為現代一般人活動之資鑒”的目的。這就把史學服務對象大大擴展了一步。
梁啟超又非常強調史實的客觀性。他在《中國歷史研究法補編》中論及史家四長時,主張以德為首,而“史家第一件道德,莫過於真實”。所謂真實,舊史“對於所敘述的史跡,純采客觀的態度,不絲毫參以自己意見”。因而誇大、附會、武斷都是要不得的。史家應提倡實事求是,對舊史不可輕信,“十之七八應取存疑態度”。
梁啟超在論及歷史研究的目的性和史實的客觀性時,與舊史學家不同的是,他更看到了二者之間存在的矛盾,並試圖從史家的主觀方面去找原因,找解決的辦法。這與傳統的舊史學家相比更要高出一籌。
梁啟超在回答誰是歷史的真正創造者,究竟是“英雄造時勢”還是“時勢造英雄”時說: “若把幾千年來中外歷史上活動力量強的人抽去,歷史到底還是這樣與否,恐怕是問題了。”“試思中國全部歷史如失一孔子、失一秦始皇、失一漢武帝,其局面當如何?”然而僅僅看到這一層是不夠的,他提出了“歷史的人格者”這個概念。所謂的“歷史的人格者”,按梁啟超的解釋,是指在歷史中起主動作用而能影響社會的人物。這些“歷史的人格者”,其數量古今不同,在“文化愈低度”的時代,這種人愈少,“愈進化則其數量愈大”,“今後之歷史,殆將以大多數之勞動者或全民為主體”。故“歷史即英雄傳的觀念,愈古代愈適用,愈近代愈不適用也”。換言之,在古代是英雄創造歷史,今後是人民創造歷史。此外,梁啟超在論及英雄人物與人民群眾的關係,時勢與英雄的關係時,也得出了與傳統舊英雄史觀不同的結論。他認為,雖然從現象上看似乎一切史跡皆少數人創作的結果,很少數傑出人物背後卻不能沒有“多數人的意識”在發生作用。“首出的人格者”和“群眾的人格者”是相輔相成的。研究歷史的奧秘在於少數的個性何以能擴充成為一個時代一個集團的共性,以及一個時代一個集團的共性何以體現在少數人的個性之中。為此,梁啟超特別提出要注重研究民族心理或社會心理因素,認為這是“史的因果之秘藏”地。
歷史是一門實證科學,歷史資料的有無和其真實與否是能否得出科學結論的重要因素之一。史料是歷史研究的基礎,梁啟超特別重視史料的搜集整理工作。他把史料分為兩類,一類是文字記錄的史料,如史部書籍、有關文件、逸書、金石銘文等;另一類是文字記錄以外者,如現存實跡、傳述口碑、古物等。但這麼多的史料往往散布各處,必須用精密明敏的方法才能搜集到。他特別推崇歸納法,並以大量篇幅介紹它。梁啟超還十分重視史料的鑒別,他指出“史料之為史之組織細胞,史料不具不確,則無復史之可言”。與傳統史學不同,他對史料的理解十分寬泛,把史料區分成兩種12類,在《中國歷史研究法》及補編中,梁啟超還提出了具體的搜集史料和鑒別史料的方法,書中列出辨偽公例12條,證明真書方法6條,偽事由來7條,辨偽應採取的態度6條。雖然梁啟超的史料學理論和方法還有很多不足,但畢竟跳出了傳統舊考據學的框框,使近代史料學得到很大發現。
搜集和鑒別史料固然重要,但“善治史者,不徒致力於各個之事實,而最要著眼於事實與事實之間,此則論次之功也”。所謂“論次之功”,就是撰寫歷史的方法。在梁啟超看來,史事之間相互關聯,息息相通,不獨一國的歷史是整個的,世界的歷史也是整個的,這就要求史學家能夠提綱挈領,用極巧妙的方法反映出歷史事實。要想做到這點,史學家要闡明社會與時代背景,理清事件的眉目,說明事實的因果關係。當然,由於歷史與自然科學的不同,二者所適用的因果律也有差異,這正是歷史難以把握的原因所在,也正是史學家發揮作用的方向所在。為了使讀者學會研究歷史的因果關係,他列出程序:先畫一“史跡集團”為研究範圍,即確立研究範圍,然後搜集鑒別史料,注意集團外史事的影響,認取各該史跡集團中的“人格者”,深入研究史跡中的心理因素和物質因素,並估量二者最大的可能性,尋找事件發生的導火線、原因和結果。在論述這些程序時,他並列舉出大量實例,從而加強了說服力。 《中國歷史研究法》出版之後,風行一時,在學術界產生很大影響,日本史學家桑原騭藏著《讀梁啟超<中國歷史研究法>》一文,雖然糾正了梁的不少錯誤,但對於梁的整本書評價較高,由此可見梁啟超此書的影響之大了。
在其《補編》寫就之前1922年12 月,梁啟超在南京金陵大學第一中學的一次講座上,他對他的《中國歷史研究法》進行“修補”,修補的內容主要有三處:其一,歸納法只適宜整理史料,不適宜研究史學,研究史學要靠直覺;其二,因果律是自然科學的命脈,而歷史是“人類自由意志的創造品”;其三,他認為歷史現象中人類平等觀念和“文化共業”是進化的,其餘則是按照“一治一亂”的方式循環著。由於這三點正是《中國歷史研究法》的精華所在,對它們的“修正”,便意味著對全書基本觀點的“修正”,這反映出其歷史思想的退步。
梁啟超於1921年在南開大學講授的《中國歷史研究法》,《中國歷史研究法》這部著作,雖然只有21萬餘言,涉及的內容卻十分廣泛。共6章,第一章論述了史的定義、意義和範圍;第二章回顧並評價了中國的舊史學;第三章講如何改造舊史學、建立新史學;第四、五章專談史料學;第六章則闡述史實上下左右的聯繫。《中國歷史研究法補編》在《總論》部分論及修史的目的、史家四長,概說五種專史;在《分論》部分則詳細論述了各種專史的體例、特點和撰修方法。
自序
第一章 史之意義及其範圍 第二章 過去之中國史學界
第三章 史之改造
第四章 說史料 第五章 史料之搜集與鑒別
第六章 史跡之論次
附錄一 研究文化史的幾個重要問題
第一 史學應用歸納研究法的最大效率如何 第二 歷史裡頭是否有因果律
第三 歷史現象是否為進化的
附錄二 中國史敘論 第一節 史之界說
第二節 中國史之範圍
第三節 中國史之命名
第四節 地勢
第五節 人種
第六節 紀年
第七節 有史以前之時代
第八節 時代之區分 附錄三 新史學 中國之舊史
史學之界說
歷史與人種之關係
論正統
論書法
論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