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理財服務
綜合理財服務
綜合理財服務是指商業銀行在向客戶提供理財顧問服務的基礎上,接受客戶的委託和授權,按照與客戶事先約定的投資計劃和方案進行投資和資產管理的業務活動。
根據《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第九條
在綜合理財服務活動中,客戶授權銀行代表客戶按照合同約定的投資方案和方向,進行投資和資產管理,投資收益與風險由客戶或客戶與銀行按照約定方式獲取或承擔。
更具體的概括應是:
綜合理財服務是指金融機構在向客戶提供理財顧問服務的基礎上,接受客戶的委託和授權,按照與客戶事先約定的投資計劃和方案進行投資和資產管理的業務活動。並且更具客戶的投資偏好,和風險承受能力。為其量身配置相應的理財工具,以達到理財目標。
在綜合理財服務活動中,客戶授權金融機構代表客戶按照合同約定的投資方案和方向,進行投資和資產管理,投資收益與風險由客戶或客戶與金融機構按照約定方式獲取或承擔。
股份制銀行表現優異
發行能力:
國有銀行發行量增長穩定
收益能力:
東莞銀行居首位
國有銀行中的農行、建行和工行,股份制銀行中的平安銀行和渤海銀行,外資銀行中的恆生銀行,到期產品收益較為穩定;城商行中的南京銀行、江蘇銀行、龍江銀行、北京銀行、蘇州銀行和重慶銀行的到期平均EI值波動也較小。
風險控制能力:
光大銀行表現最優
光大銀行發行產品271款,其中201款產品具備風險控制措施,故風險控制措施得分較高。
理財服務豐富性:
股份制銀行整體領先
銀行理財服務豐富性排名前10位的銀行分別是:招商銀行、中信銀行、廣東發展銀行、平安銀行、工商銀行、建設銀行、中國銀行、興業銀行、北京銀行和光大銀行。
招商銀行在產品期限上較2012年第四季度增加了數款1個月以下的超短期產品,使其產品覆蓋了所有期限。工、中、建三家銀行在產品期限、幣種和收益類型方面較為完善。
銀行與非銀行金融機構推出的綜合理財服務帶有明顯的偏向型。更看重為客戶配置屬於本機構或者相關兄弟機構的產品來作為交叉銷售。
使得越來越多的投資者並未感受到理財規劃應有的站在第三方的角度為客戶量身定製理財產品的服務體驗。更有甚至於銀行或其他非金融機構會以捆綁下銷售,打包銷售等違規形式為投資者配置過盛資產。以銷售和考核業績作為出發點,而並非為投資者利益放在首位。
第三方理財與綜合理財機構則本身無開發理財產品的條件。故能夠站在第三方的角度為客戶審視財務狀況,為其配置適合投資者風險屬性,及投資偏好的產品。
指定產品計劃書的過程中會包括: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信託業,基金業等金融機構投資產品。最終達到投資者的理財目標。因此,從2009年起一批優秀的第三方理財機構瞬間成為理財市場的新熱點。並贏得投資者的青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