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I
網路整合營銷原則
網路整合營銷4I原則由唐·舒爾茨提出。
網路營銷屆中,傳統的營銷經典已經難以適用。消費者們君臨天下,媒體是傳統傳播時代的帝王,而YOU才是網路傳播時代的新君!在傳統媒體時代,信息傳播是“教堂式”,信息自上而下,單向線性流動,消費者們只能被動接受。而在網路媒體時代,信息傳播是“集市式”,信息多向、互動式流動。聲音多元、嘈雜、互不相同。網路媒體帶來了多種“自媒體”的爆炸性增長,博客、論壇、IM、SNS……藉助此,每個草根消費者都有了自己“嘴巴”和“耳朵”。面對這些“起義的長尾”,傳統營銷方式像“狩獵”要變成“垂釣”:營銷人需要學會運用“創意真火”煨燉出誘人“香餌”,而品牌信息作為“魚鉤”巧妙包裹在其中。如何才能完成這一轉變?網路整合營銷4I原則給出了最好的指引。
網路整合營銷4I原則
網路整合營銷4I原則:Interesting趣味原則、Interests利益原則、Interaction互動原則、Individuality 個性原則。
Interesting 趣味原則
八卦是火爆的通行證,《饅頭》是《無極》的墓誌銘。當芙容姐姐大S身材火爆網路時,當越來越多的信息都帶好“泛娛樂化的假面”時,一個娛樂至死的年代來臨了。中國網際網路的本質是娛樂屬性的,在網際網路這個“娛樂圈”中混,廣告、營銷也必須是娛樂化、趣味性的。當我們失去權力對消費者說“你們是願意聽啊,是願意聽啊,還是願意聽啊,絕不強求”之時,顯然,製造一些趣味、娛樂的“糖衣”的香餌,將營銷信息的魚鉤巧妙包裹在趣味的情節當中,是吸引魚兒們上鉤的有效方式。“偉大的網路營銷,他身上流淌著趣味的血液!他不是一則生硬的廣告,他不是一則生硬的廣告!娛樂因子在他身上靈魂附體!”
Interests 利益原則
沒錯,利益!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網路是一個信息與服務泛濫的江湖,營銷活動不能為目標受眾提供利益,必然寸步難行。將自己變身一個消費者,設身處地、捫心自問一句,“我要參加這個營銷活動,為什麼呢?嚎!”
但這裡想跟大家強調的是,網路營銷中提供給消費者的“利益”外延更加廣泛,我們頭腦中的第一映射物質實利只是其中的一部分,還可能包括
1、信息、咨訊
廣告的最高境界是沒有廣告,只有資訊。消費者抗拒廣告,但消費者需要其
需求產品的相關信息與資訊。直接推銷類的廣告吃到閉門羹的幾率很大,但是化身成為消費者提供的資訊;面對免費利益,消費者接受度自然會大增。
2、功能或服務
3、心理滿足,或者榮譽
4、實際物質/金錢利益
5、……等待你來填寫,相信你能發現更多!
Interaction 互動原則
網路媒體區別於傳統媒體的另一個重要的特徵是其互動性,如果不能充分的挖掘運用這個usp,新瓶裝舊酒,直接沿用傳統廣告的手法手法,無異於買櫝還珠。再加上網路媒體在傳播層面上失去了傳統媒體的“強制性”,如此的“揚短避長”,單向布告式的營銷,肯定不是網路營銷的前途所在,只有充分挖掘網路的交互性,充分地利用網路的特性與消費者交流,才能揚長避短,讓網路營銷的功能發揮至極致。
不要再讓消費者僅僅單純接受信息,數字媒體技術的進步,已經允許我們能以極低的成本與極大的便捷性,讓互動在營銷平台上大展拳腳。而消費者們完全可以參與到網路營銷的互動與創造中來。在陶藝吧中親手捏制的陶器彌足珍貴,因為融入自己的汗水。同樣,消費者親自參與互動與創造的營銷過程,會在大腦皮層回溝中刻下更深的品牌印記。把消費者作為一個主體,發起其與品牌之間的平等互動交流,可以為營銷帶來獨特的競爭優勢。未來的品牌將是半成品,一半由消費者體驗、參與來確定。當然,營銷人找到能夠引領和主導兩者之間互動的方法很重要。
Individuality 個性原則
YOU,已經被釘在了無以復加的高度,那麼YOU高大的身影在營銷中投射的映相,就是I!Individuality 個性在網路營銷中的地位也因此凸現!對比“大街上人人都在穿”,“全北京獨此一件,專屬於你!”,你就明白專屬、個性顯然更容易俘獲消費者的心。因為個性,所以精準,因為,所以誘人。個性化的營銷,讓消費者心理產生“焦點關注”的滿足感,個性化營銷更能投消費者所好,更容易引發互動與購買行動。但是在傳統營銷環境中,做到“個性化營銷”成本非常之高,因此很難推而廣之,僅僅是極少數品牌品嘗極少次的豪門盛宴。但在網路媒體中,數字流的特徵讓這一切變得簡單、便宜,細分出一小類人,甚至一個人,做到一對一行銷都成為可能。(這一點在無線營銷中尤為突出)天賜良機,怎能不用?
營銷是一種思想方式,一種哲學,是對商業實踐的總體視角,它定向於獲知消費者自發表達的或被誘發出來的需要和慾望。管理學大師彼德。德魯克認為,公司失敗的原因是它們的商業理論過時了,公司過去經營時所做的假設已經不適合現在了,是的,在Web2.0時代,或者說以網路為基本特徵的信息化時代,傳統營銷理論將被徹底顛覆,傳統的4P、4C、4R理論將被“4I”理論所取代,網路營銷模式對建立新型的顧客關係給出了全新的方式。創新的營銷理論,也就是對競爭環境和消費方式變化的理解方式。不理解網路世界的本質,將無法展開有效的廣告營銷活動,以“互動”為核心的Web2.0時代營銷2.0的“4I模型”是指:(1)第一個“I”:Individual gathering,個體的聚集,(2)第二個“I”:Interactive communication,互動的溝通。(3)第三個“I”:Inside 或in 在裡面。(4)第四個“I”:就是I,即“我”的個性化。現簡要說明如下:
第一個I是“Individual gathering”:個體的聚集
物以類聚,人以群分,博客、播客、威客、維客、換客、曬客、印客、閃客、淘客、測客……,百“客”雲集的網際網路上,由於興趣、愛好的驅使,形成了各式各樣的“客”,以及它們所聚集的各類門戶、垂直網站及形成的“社區”,其本質就是“分眾”!虛擬社區的存在就是“個體的聚集”,從而形成“有共同目的”的“分眾”,或者也可稱為“個眾”。這為利用第四媒體網際網路展開的定向傳播、精準營銷打下了客觀的物質基礎。
利用網路技術,通過對這些“分眾”的追蹤、採集和挖掘,形成了可為市場營銷服務的資料庫,資料庫的本質是人!21世紀的營銷就是資料庫營銷!
第二個I是“Interactive communication”:互動性
百“客”互動,在網路時空形成巨大的信息流和數據流,互動就是參與,互動就是體驗。電視、廣播等現代媒體的出現改變了人們的生活方式,但作為強制性的單向溝通體系,電視在很大意義上掌控著人們的休閑生活,人只是被動的接受著,成為媒介擺布的工具。作為第四媒體的網際網路,隨著網路技術的發展,使互動成為可能,媒體不再具有強制性,由普通的大眾傳播轉變為區隔化,顧客導向與個體化,個體具有了選擇的自由,一切神聖還原為世俗。在Web2.0時代,我們即是“主”,也是“客”!
媒介就是信息。信息的不對稱導致傳播的外部環境是複雜並相互關連的,比如廣告的發布者與接收都是可以互動的,他們不是各自封閉的。信息傳播的結構是耗散的,耗散結構是指在遠離平衡的條件下,藉助於外界的能量流、質量流和信息流而維持的一種空間或時間的有序結構,它隨著外界的輸入而不斷地變化,並能進行自組織,導致體系本身的熵減少。互動就是耗散結構的耗散條件,並由此造成了網路信息傳播的無序性和複雜性,這也是Web2.0時代的本質特徵。
第三個I是“Inside”或“In”:柏拉圖時空
In的意思是“進去了”,Inside的含義是“在裡面”,是的,網路世界正成為人們虛擬現實的“柏拉圖時空”。網際網路的普及使們人們可以輕易地就“進去了”,並長時間地呆“在裡面”,網民與網路之間具有巨大的“粘”性,實際上是網路互動社區時空裡面“聚集的個眾”,具有即不連續又不離散的“稠性”特徵,這種“稠性”特徵使得網路時空的不間斷性得以充分體現,形成了“多維”的“破碎”空間。為了吸引“分眾”能“進去了”並呆“在裡面”,需要對網路時空進行“情景構造”,網路遊戲就是“情景構造”的典型例證。網路造就了一大群新柏拉圖信徒,在網路空間上人們“精神地”交流與溝通著。一位美國學者認為,從歷史的眼光來看,網路人群是有意義的,他們代表著人類歷史上一次重大遷徙的最後階段,這是發生於20世紀的、邁向我們自己製造的“時空”的大進軍。從美國現正盛行的“Second Life”可以感受得到,那些要到室外才能獲得的事物(社區、風景、愛情、冒險)將能由網路提供,在網路的幫助下,我們將一步步地告別外部世界,帶著一種得意的心理,將世界“網路時空化”,外部世界如果現在還不能說是多餘的,那也很快會變成多餘的了。
第四個I是“I”:“我”的個性化
個性化就是人性化!個性化是一個民族自信和社會文明進步的體現。網路上的個性化是通過互動體現出來的,它不僅指個性表達,還指個性需求、個性交流等等各種各樣的個性化特徵。網路虛擬時空,自我與網路發生斷裂,自我的意義受到了挑戰。除了自我,在網路中一切都可以流動,一切都可以構型,社會被區分為一個個片段,網路與自我成為了對立的兩極,人的主體性漸漸與現在的概念脫離,人的個性化得到釋放,網路上的虛擬人大都有著多重的人格。社會角色一直受到物質世界的制約,處於它的監督之下。在大多數情況下,一個相對說來始終如一的自我就能在這種制約中順利地生長發育。然而,去掉這些制約,將個人從物質世界中分離出來,自我就會失去控制,為所欲為。看看那些“網路紅人”,這些變化了的自我,通過網上交往得以塑造,茁壯成長,並開始威脅他們原來的自我。這些多重的自我是“理想化的,令人啼笑皆非的,按統計學規律出現的”,而正是他們構築了這豐富多彩的“伯拉圖時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