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縣國家稅務局
吉安縣國家稅務局
二、辦稅服務廳 三、稅源管理科 十三、永陽分局
吉安縣國家稅務局 於1994年機構分設成立,現有幹部職工81人,局機關內設行政機構9個:辦公室、人事教育股、監察室、收入核算股、稅政法規股、徵收管理股、稅源管理科、納稅評估科、辦稅服務廳;直屬行政機構1個:稽查局;直屬事業單位1個:信息中心;派出機構3個:天河分局、永陽分局、萬福分局。負責徵收的主要稅種是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居民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個人所得稅和車輛購置稅。
一、辦公室
負責制定本單位的年度工作計劃及長遠發展規劃;處理日常政務,起草和審核有關文件和報告;負責綜合性會議組織、秘書事務、文電處理、文書檔案、文印、信訪、保衛、保密、調研、政務信息、稅收宣傳和外事工作;制定辦公規章制度;負責本單位目標管理考核及督查督辦工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協助局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負責擬定本單位後勤服務和行政事務的規章制度及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後勤服務的組織管理工作;負責辦公物品的採購、保管、分配和維修工作;負責房產管理、裝備管理、醫療保健等工作。
二、辦稅服務廳
負責納稅人到稅務機關辦理的各種涉稅事項,具體包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稅款解繳、欠稅公告、發票購銷、稅法宣傳、金稅發售、報稅稽核、諮詢輔導和受理減免申請及有關優惠政策申請、處理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等;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辦稅服務廳通過信息申心網路系統與其他業務部門進行業務對接,並建立前台窗口採集數據與後台管理數據共享等制度,加強與稅源管理、稅務稽查、稅政法規等部門的聯繫,將數據資料及分析比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傳遞到相關部門。
三、稅源管理科
負責全縣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含車輛購置稅、所得稅、營業稅、儲蓄存款利息個人所得稅等)的稅務管理。負責城區及周邊地區小規模納稅人、個體集貿業戶、敦厚鎮、橫江鎮、永和鎮、固江鎮、鳳凰鄉、里田鄉、梅塘鄉的稅務管理。
四、納稅評估科
負責搜集、整理、匯總、分析稅收征管資料,確保評估工作的正常開展;審核納稅評估對象的各種稅收資料及其他有關資料,綜合評定納稅申報的真實性、準確性及合法性;輔導納稅人或扣繳義務人對錯誤納稅行為和異常申報問題進行自查自糾;負責對轄區納稅人申報納稅的總體構成情況進行分析;負責進行專題項目的評估分析,反映有關稅收政策貫徹執行的異常情況;負責對納稅評估中發現的稅務機關和納稅人在稅務登記、稅款征納、發票管理、稅務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和反饋,提請相關部門實行監控管理;負責稽查案源的篩選和稽查反饋結果的分析工作;負責對納稅評估結果進行綜合分析,按期向上級編報工作報表。
五、稅政法規股
負責實施流轉稅、所得稅及車輛購置稅等稅種的徵收管理制度和辦法;負責增值稅防偽稅控推廣工作和城市商業銀行、城鄉信用社的財務制度管理工作;研究稅制改革和完善稅收管理體制的的關政策;會審稅收業務文件規定;負責組織對稅收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重大稅務案件審理工作的有關具體組織協調和法律事務;辦理稅務聽證、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負責稅法普及宣傳工作;負責進出口貿易稅收管理業務;組織實施出口退稅工作,防範騙取出口退稅;對出口企業退稅進行業務指導;負責出口退稅計劃的編製及跟蹤管理;負責進口代徵稅的統計及邊境貿易進出口稅收政策執行的監督管理;檢查進出口稅收政策的執行情況。貫徹執行涉外稅收法律法規;實施反避稅調查和處理跨國稅稅務事項,負責國際稅收協定管理、國際稅務合作與交流。
六、徵收管理股
負責落實稅收征管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完善征管基礎工作,研究制定稅收征管制度和辦法;負責稅務登記、征管質量考核、納稅申報方式、稅款徵收方式的管理;負責指導個體、市場稅收管理;負責納稅服務工作和納稅信譽等級管理;負責稅收資料的監督和管理;負責組織征管軟體推廣和應用工作;負責“金稅工程”報稅、認證系統的管理和稽核系統發票的稽核工作;負責指導稅源管理部門開展日常輔導檢查工作;負責落實公開辦稅和協稅護稅工作。
七、稽查局
負責制訂本系統稽查工作計劃,指導、協調本系統的稽查工作,負責對城區稅務違法案件的查處工作;負責專項檢查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金稅工程”協查系統工作;負責與公安、檢查、審判機關協調稅務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負責稅務案件舉報中心工作。
八、收入核算股
負責分配稅收任務和稅收計劃分析預測工作;負責欠稅核算管理工作;對稅收數據進行統計和分析;負責稅源調查和測算,進行稅收能力估算和稅收宏觀分析;負責稅收會計核算、統計、稅收票證管理工作;負責退稅,納稅保證金及發票保證金的核算工作。負責本單位經費、財務、基本建設、裝備和資產的管理工作;組織內部審計和政府採購工作;負責本單位的財務管理和監督。
九、人事教育股
負責研究和執行從事管理制度;負責機構、編製、任免、調配、勞動工資、專業技術職務等人事管理工作;負責任職培訓的組織工作;負責下一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領導幹部的離任審計工作,正確運用審計成果;辦理出國、出境政審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負責幹部學歷教育、業務培訓管理和施教工作;負責黨務、工會、青年、婦女工作。
十、監察室
負責本單位工作人員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及有關法律、法規、政策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本單位黨的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和廉政建設工作;負責執法檢查和糾風工作;負責本級管理幹部信訪舉報、違法違紀案件查處工作。
十一、信息中心
負責組織稅收管理、綜合行政管理等信息系統建設;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建立、管理和維護計算機網路與涉稅信息等綜合資料庫;參與組織應用軟體開發和稅控器具的推廣、應用及技術培訓;根據工作需要,對征管數據進行質量審核、加工處理、綜合分析等;負責網路及系統安全管理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十二、萬福分局
十三、永陽分局
十三、天河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