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路標誌

傳遞道路方向、地點的標誌

指路標誌是向道路使用者傳遞道路方向、地點和距離,或提供與之相交道路、著名地點、服務區等信息的標誌;它能夠保證道路使用者快速、暢通、準確地到達目的地,是一種正確引導交通的信息載體,是保證道路交通暢通的安全設施。

概述


交通標誌是用圖形、符號和文字傳遞特定信息,用於交通管理的安全設施。它向道路使用者提供交通規則信息,如禁止或限制車輛、行人交通行為的禁令標誌;指示車輛、行人行進的指示標誌;提供警戒信息,如警告車輛、行人注意危險地點的警告標誌;用於傳遞道路、地點、距離等信息的指路標誌;以及包括提供旅遊景點信息在內的其他服務交通參與者的交通標誌。
指路標誌是交通標誌中一類非常重要的標誌,用於向駕駛員傳遞行駛路線信息。雖然道路信息設施在不斷更新發展,但指路標誌信息仍是道路信息的主要提供源,即使是應用車內導航系統,駕駛員也需要通過指路標誌信息來判斷路線的選擇是否正確。

標誌發展


人類所有的記錄中,最早出現的指路標誌要算古羅馬戰爭時代使用的路標了。那時從羅馬城到加普里亞的軍用大道上己設有里程碑和指路碑。在我國,公元3世紀曾採用過銅牌記錄里程。第一輛汽車於19世紀80年代在德國誕生,到20世紀初,汽車大行其道,路標也隨之推陳出新。1949年聯合國交通運輸委員會提出交通標誌統一化的要求,交通標誌才開始走向國際化、科學化的道路。
世界各國的道路交通標誌發展史可謂源遠流長。羅馬帝國於公元前250年就己經在道路上使用了里程碑。1908年,在巴黎召開的首屆國際道路委員會會議上,最早提出了國家間交通標誌統一化的嘗試。之後,歐洲北美以及非洲的國家都提出了國家和地區性交通標誌進行統一的協定。二次世界大戰以後,隨著交通運輸事業的發展,標誌的重要性己被越來越多的人所認知,各國都投入大量的人力和財力對交通標誌的顏色、形狀、圖案、文字、版面大小等進行試驗和研究,取得了不同的經驗和結論。直到1968年10月聯合國奧地利首都維也納召開道路交通會議,通過了《道路標誌與信號協定》,道路交通標誌才真正的走向國際統一化。
美國
美國《交通管制設施標準手冊》(MUTCD)規定“因地名標誌重要性不及交叉口標誌、道路編號標誌或方向標誌,當間距不足時,可省略不設”,所以其交叉口標誌以道路編號為主,以地名為輔。設置時主要採取組合形式,依次為道路編號方向組合標誌(預告)、地名方向(可省略)與道路編號方向組合標誌(交叉口)、地名距離標誌(確認)。從美國道路交通標誌國家標準和實際設置情況來看,其指路標誌以文字表達為主,圖形符號為輔。美國的道路編號系統十分完善,指路標誌以路線指引為主,再以地名、里程標誌細化。總體來說,美國指路標誌具有版面內容簡單明了,標誌較易視認等特點,但工程成本較高。
在美國,指路標誌通常設置在除了低流量道路外的所有道路上。指路標誌給道路使用者傳達必要的交通信息,確保他們以最簡單、直接的方式到達城市、鄉鎮或其他重要的目的地,並識別附近的江河、公園、森林、名勝古迹等重要地點。低流量道路通常是為地區性交通服務,使用者對道路非常熟悉,所以一般不需要設置指路標誌,當確實需要設置時,地點名稱應該是指示的重點,如野營地、娛樂區等應該給予清楚的指示。在美國,指路標誌的設置以《交通管制設施標準手冊》為主要參考依據,它將指路標誌所在道路分為一般道路及高、快速路兩部分。
歐洲國家
在歐洲,從一個國家到另一個國家,一個城市到另一個城市,讓你真正領略到現代化路網的高效與便捷,“條條大路通羅馬”,在歐洲不只是個形容詞,縱橫交錯、四通八達的道路網路確實給各國的旅行者帶來極大的便利。尤其是完善的高速公路網已經將歐洲各國大小城市串成一個統一的整體,歐盟國家的高速公路都有統一的編號,如歐洲1號,歐洲2號等,而各國道路也有自己的編號。初次出行者就可以根據交通地圖和路邊的標誌順利到達目的地。
歐盟地區的交通標誌更多的是圖形交通標誌,他們的交通標誌以圖形符號為主,再輔以色彩和形狀,盡量做到形象直觀,極大程度上提高了交通標誌的視認性和理解度。這些標誌簡單明了,充當著無聲的嚮導,扮演著交通指揮者的角色。在指路標誌方面,版面中提供地點信息、道路信息等,在必要的時候繪有指向圖案,用來標示行進方向和行駛方式。大洋洲的澳大利亞、紐西蘭等國的指路標誌上標有指向箭頭,部分是依據實際道路的線形製作,給駕駛員直觀的感受。
日本
日本的公路及城市道路網是其現代化交通網路的重要組成部分,並佔據絕對的優勢。日本的交通設施非常完善,無論是一般道路還是高、快速路,其標誌、標線都設置的非常精確和全面,以確保交通安全,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日本的指路標誌系統基本上分為兩大體系:一般道路指路標誌系統和高速公路指路標誌系統。日本道路標誌手冊規定:“一般道路的路線指示標誌主要根據地名來指示,但在路段中給予路線編號與道路名稱等信息,對於遠距離或不需地名引導的用路者將較有效果”。因此,日本指路標誌以地名指示為主,以路名為輔。其預告點與確認點形式分為圖案型和文字型。
日本指路標誌版面原則上採用圖形化設計,雙車道以下的道路才使用文字型標誌。這樣根據道路等級來設計版面,不僅符合駕駛員視覺特性,並且能提高駕駛員對交叉口結構形式的認識和道路沿途地點的辨認。從2003起,日本相關部門針對都道府縣道以上的道路,加強交叉口道路編號的指引,新標準將道路編號標誌融入預告、交叉口和確認標誌中。
中國
在我國,隨著交通工具和道路基礎建設的發展,指路標誌經歷了一個由無到有,由少到多的發展歷程。1955年公安部發布的《城市交通規則》將交通標誌分為警告標誌、禁令標誌和指示標誌三類,共28種,沒有明確的指路標誌。1972年交通部、公安部聯合發布《交通規則》,將交通標誌分為警告標誌、禁令標誌和指示標誌三類,共34種,數量上比1955年增加了6種,仍然沒有明確的指路標誌。1982年交通部發布JT072-82《公路標誌及路面標線標準》,將交通標誌分為警告標誌、禁令標誌、指示標誌、指路標誌和輔助標誌,新增加了輔助標誌和指路標誌,其中指路標誌有26種。標準中首次列入了高速公路和一級公路的起、終點預告標誌和起、終點標誌以及高速公路出、入路標誌和服務區預告、指示標誌。1986年國家標淮局批准、發布GB5768-86《道路交通標誌和標線》,將交通標誌分為主標誌和輔標誌2大類。這是中國第一部全國統一的道路交通標誌規範,在標準中有指路標誌29種,56個圖案。20世紀90年代對《道路交通標誌和標線》進行修訂,於1999年4月由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發布GB5768-1999《道路交通標誌和標線》,新國標在總結我國道路交通標誌特別是高等級公路和高速公路建設的基礎上,依據國內外交通標誌技術的發展和交通管理的需要,大幅度增加了標誌的數量,其中指路標誌多達62種148個圖案,進一步向國際標準靠攏。
建國後到70年代,由於汽車工業落後,公路基礎建設不足,公路運輸量較少,交通標誌主要從交通法規的角度對道路交通進行指導,沒有指路標誌相關的標準;隨著國家改革開放,汽車工業和公路建設迅速發展,公路運輸量大幅提高,1972年至1986年為指路標誌標準建立、發展階段,這一階段的主要特徵是引入指路標誌,建立較詳細的指路標誌分類方法,擴充高速公路交通標誌類型;隨著公路交通事業的發展及高速公路大規模的建設,1986年至1999年為指路標誌加速發展並進入成熟階段,集中表現為在指路標誌種類的豐富及數量的增加,對於高速公路指路標誌種類也大量增加。

標誌分類


指路標誌藉助標誌版面,用圖形、符號或文字來模擬周圍的道路交通空間,並將這些信息發布出去,駕駛員以此來認知道路空間環境,確定正確的行車路線。因此,為了合理的選取相關的道路信息,需要對指路信息進行分類。指路信息設計應充分考慮駕駛員的出行心理,以便能夠指引駕駛員在道路網路系統中順利完成出行活動。
1、道路信息
指路標誌的作用是引導出行者順利到達目的地;在指路標誌上,道路信息是首要的。道路信息又可以分為道路名稱和道路編號,在實際過程中可以根據不同的需要應用不同的道路信息。同時,借鑒國外的經驗,根據交通標誌數字化的原則,在進行指路設計時,應較多地應用道路編號,以方便駕駛員視認及節省版面。根據道路在所在路網中的地位和功能,可以將道路信息分為三級:一級為骨架道路信息,主要是指國家高速公路、區域高速公路、城市繞城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二級為幹線道路信息,主要包括國省幹線公路城市主幹路及城市次幹路;三級為支線道路信息,主要包括農村公路及城市支路
2、地點信息
指路標誌上地點信息是用來表明出行者所關心的目的地和沿途地名,這類信息指導出行者在公路和城市道路網路中順利完成出行活動。關於指路標誌信息的設置,需要設計者根據周圍路網的分佈和功能、土地利用布局、交通流分佈、沿途交通集散情況等來合理選擇。
地點信息是一個點的信息,根據所在點的路網密度、通達程度、知名度等因素以及在實際過程中的使用頻率,將指路標誌的地點信息一般分為三級:一級為控制性地點信息;二級為重要目的地信息;三級為下一目的地信息。共包含有四類:各級行政區劃名稱、交通樞紐、旅遊景區及重要地物。其中,各級行政區劃名稱是指市、區、縣、鎮、村;交通樞紐是指飛機場火車站、大型公路客運站等重要場所,高速公路和國道沿線的大型立交橋;旅遊景區主要是指旅遊景點、自然保護區、博物館、紀念館等;重要地物包括產業基地、開發區和重要文化體育設施等。
3、方向信息
在交通標誌設計中,方向信息主要有兩種表現形式:一是箭頭的形式;二是文字或字母的形式,如地理方位南、北等或S, N等。另外,道路沿線的控制性地點有時也傳遞方向的信息。
4、距離信息
距離信息在指路標誌設計中一般用“XXkm”來表達,它的主要作用是傳遞距離信息,提供給駕駛員確定目的地方位。另外,距離信息也可傳遞過境信息,而傳遞的具體距離信息意義不大,主要用來穩定駕駛員的情緒,緩解駕駛員的懼怕心理。同樣,單純的距離信息也沒有任何意義,它只有與地點或道路信息相結合,才具有實際的指路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