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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毯

產於青海省的毯子

藏毯,青海省特產,中國國家地理標誌產品。

青海是藏毯的故鄉,已有2000多年的歷史。主要原料是青海特有的“西寧大白毛”。藏毯屬典型的勞動密集型產品,每出口100萬美元,可按置約1600人,而青海農牧區現代工業很少,有較多的剩餘動力,發展藏毯具有優勢。藏毯除本身所具有的明顯藏民族風格圖案外,還反映著青藏高原自然分光、人文建築、牧民生活等風土人情。

2008年05月13日,原國家質檢總局批准對“藏毯”實施地理標誌產品保護。

產品特點


品質特性

藏毯
藏毯
藏毯是青海省藏系綿羊毛與藏文化藝術及青海地毯手工工藝結合的產物,織法獨特,紋樣有濃郁民族特色,與波斯毯、東方毯並稱為世界三大名毯。

品種分類

藏毯根據編織原料的不同,可以分為5種。
絨藏毯:以生長在海拔4000米以上的青藏高原抗高寒動物山羊、氂牛、駱駝頸、肩、背部的絨毛為原料而成。
純絲藏毯:特指“柞娟絲”。
絲毛藏毯:“柞娟絲”和西寧“大白毛”混合而成。
仿古藏毯:採用中國古老藏毯的植物染色法,配以優質“西寧大白毛”為原料。
天然色藏毯:以生長在海拔4000米以上的青藏高原特有的藏細綿羊毛為原料,經人工分選初七種顏色,紡成天然色紗,無須染色就可編織。

產地環境


青海省地處青藏高原東北部,是長江、黃河、瀾滄江的發源地,素有“江河源頭”、“中華水塔”之稱,以日月山為天然分界線,東部湟水谷底主要是農業區,西部為牧業區。
青海省介於北緯31°39′-39°19′,東經89°35′-103°04′之間,總面積72.12萬平方千米。地勢在高度差異上表現為南北高中部低,西部高東部低,境內河流縱橫,湖泊眾多,地下水也較豐富,且水質較好,但分佈很不平衡。青海氣候屬於高原大陸性氣候,總的特點是:乾燥、多風、氣溫低、缺氧、太陽輻射強、日照長。
藏毯
藏毯
青海省是中國五大牧區之一,天然草場遼闊,面積達5.78億畝,其中可利用草場面積5億畝,佔全省總面積的46.1%,約佔全國可利用草場面積的15%。自然地理條件使青海省生態環境基本保持原始平衡,屬於全球幾個無污染的重點地區之一,適宜發展畜牧業,為藏毯產業提供了充足的優質藏系綿羊毛——世界公稱的“西寧大白毛”。

歷史淵源


青海各族群眾中,普遍有製作、使用栽絨褥子、馬褥子的習慣,一般的藏族家庭都在屋內沿牆面或三面擺上矮矮的木床,上面鋪墊著厚約10公分的毛墊或草墊,上面覆以藏毯,白天是座墊,晚上是床墊。據記載,古代上層人士聚會時,墊子層數越多,說明此人官職越高,身份越尊貴。
藏毯是手工栽絨地毯的一個大類,可追溯到青銅器時代就開始編織一種叫“毛席”的原始地毯,起源於中國的西部,是居住在青藏高原的古老民族藏族勞動人民的智慧結晶。據考證,三千多年前的藏族先民,就開始用牛羊毛編織帳房、衣服、被褥、卡墊來禦寒保暖、裝飾,這種被考古界稱為“毛席”的織品,藏族叫“溜”。
清代,青藏高原喇嘛進京觀光,把藏毯作為貴重物品敬獻給皇帝,博得皇帝的喜愛。
18世紀至19世紀,隨著藏傳佛教文化的深入,藏毯作為高貴禮物,進入內地,製作工藝得到了改進,出現了豎毛集束起絨的編製手法,豐富了藏毯編織工藝。在漫長的歷史歲月中,藏毯編織工藝融入了深厚的藏族文化,使其從單純的實用產品邁入了藝術的殿堂。
清末到民國初的百年間,青海湟中縣馬場藏族的加牙村成為著名的藏毯專業村。民國二年(1913年),該村建立了織毯職業學校,與村民共做藏毯,在湟中及甘肅武威等地年銷售約達6000餘條。隨著茶馬互市物資交易及貿易的發展,藏毯工藝逐漸傳入甘肅等地。
1958年,在中國土畜產品進出口總公司的計劃安排下,天津派技術工人到青海指導生產,開始在國營企業絨毛廠的一個車間內生產,當年僅生產了90.67平方米(機拉洗90道男工手工地毯)。
1959年,開始給天津口岸按每年出口調撥計劃安排生產和調撥,由天津土畜進出口公司整理驗收后以“風帆”牌商標出口。最高年份1981年生產2.22萬平方米,調撥出口1.76萬平方米,至1983年調撥結束,26年間累計生產17.25萬平方米。
1980年,青海外貿逐步取得地毯產品自營出口經營權,1984年地毯開始自營出口。
1986年,青海地毯出口0.14萬平方米,創匯12.22萬美元。同年,青海省開始大力扶持地毯業發展,出台了相關政策,從資金、鋼材、木材、棉花指標等方面給予扶持,地毯生產得到了較快發展。
1987年,青海省生產地毯4.78萬平方米,出口0.73萬平方米,創匯67萬美元,地毯成為全省的骨幹出口商品之一,最高年份1992年出口15萬平方米(含機織毯),創匯650萬美元。省內的地毯加工點最多時達200多個,織毯工人近2萬人,地毯業逐步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的行業。
20世紀90年代中期,由於受當時體制和以產定銷經營方式約束,1994年開始地毯生產和出口開始大幅下滑,當時的主導產品(機拉洗90道男工手工地毯)此後逐漸退出市場,讓位於藏毯。
1994年,青海藏羊地毯(集團)有限公司建立,1996年獲得進出口經營權,出口創匯從當年的50萬美元,增長到2005年的1800萬美元。平均年遞增幅度達29.3%,從此將藏毯產銷推向了歷史的最高峰。

生產情況


2017年,中國(青海)藏毯國際展覽會現貨交易額7960萬,成交額1.96億美元。
藏毯
藏毯
2018年,中國(青海)藏毯國際展覽會現貨交易額8300萬美元,成交額與2017年基本持平。

產品榮譽


2008年05月13日,原國家質檢總局批准對“藏毯”實施地理標誌產品保護。

地理標誌


地域保護範圍

藏毯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範圍以《青海省人民政府關於請求將青海手工藏毯列入國家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的函》(青政函〔2006〕47號)和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請求將西藏藏毯列入國家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的函》(藏政函〔2007〕65號)提出的範圍為準,為青海省現轄行政區域及西藏自治區現轄行政區域。

質量技術要求

1.原料:以青藏高原特有的藏系土種綿羊所產的羊毛西寧毛為主要原料。
2.工藝過程:原料→毛紗生產→地毯織做→后整理→成品。
3.工藝要求:
(1)毛紗生產:
①洗毛:原毛→分等分級→開松→洗毛→洗凈毛。
②和毛:和毛后回潮率達到28%至30%,混料均勻、油水均勻。
藏毯
藏毯
③梳毛、紡紗:紗支達到規定要求,捻度達到15至17捻/10厘米,接頭長度不長於2厘米,搓頭長度不長於5厘米,捻條均勻,大肚、粗節、細節、粗細節不允許。
④洗線、染色:染色后顏色符合標樣,與標樣對比,表面、截面色相均一致,染色無色花,用GB250《評定變色用灰色卡》評定。色差在3.5級以上。有段染效果的紗要符合相關要求,染色后絞紗平行順直,不得有油漬、草雜等。
(2)地毯織做:
上經→織做。上經要求經頭排列均勻,總經頭數量根據生產工藝要求確定,經線不壓不疊,鬆緊度一致,織做時道數要排列均勻,緯板要平行一致,不準出現露經、露緯;要嚴格掌握厚度,上下絨頭必須要長短一致,毯背不應出現空環凸泡;花形紋樣要符合圖案設計要求;倒頭要合理,無花刺、無錯位、無錯花;撩邊要粗細均勻,無荷葉邊;半成品清潔,無油污、臟污、色污。
(3)后整理:
①平毯:符合成品要求,厚薄適宜,不能過薄過厚,毯面無溝崗、刀印、刀痕、刀花,毯面平整清潔,無啃活、撕活。
②剪花:剪口的深度、寬度與道數的多少和顏色的深淺相符,剪口齊光、清晰、均勻、流暢,完美體現圖案設計的風格。
③洗毯:毯面平順光潔,無荷葉邊,毛頭鬆散豐滿,手感爽滑,毛尖朝順毛方向倒伏;無浮毛、戧毛、水印、摺痕;無串色、滲色、印色;毯面光澤足,底穗和底子潔凈、平整。
④后整理:毯形橫平豎直、無垂底子、凹心,四角無白緯、長毛,無縫底子的針線打結痕迹。毯面不允許有長毛、白緯線,毯背無臟污、油污。環扣整齊。
4.質量特色:
(1)外觀品質特色:材料優良、工藝精湛;圖案豐富多彩、條紋狀清晰、藏民族風格濃烈;洗后似錦緞、剪后如浮雕。
(2)技術指標:栽絨道數、經頭密度允差≤5.0%,絨頭長度允差±10%,毯形尺寸偏差≤2.0%,絨頭紗纖維含量偏差≤4%,耐燃性(損毀長度)≤75毫米,耐光色牢度≥3至4級,耐干摩擦染色牢度≥3至4級,耐濕摩擦染色牢度≥3級。
(3)安全要求:產品安全指標必須達到國家對同類產品的相關規定。

專用標誌使用

藏毯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範圍內,屬於青海省現轄行政區域的生產者,可向青海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標誌產品專用標誌”的申請;藏毯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範圍內,屬於西藏自治區現轄行政區域的生產者,可向西藏自治區質量技術監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標誌產品專用標誌”的申請,由國家質檢總局公告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