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燕芳

中國太保壽險上海分公司副總經理

周燕芳,女,漢族,1980年3月生,江蘇無錫人。

現任中國太保壽險上海分公司副總經理、全國人大代表。

人物活動


2018年3月16日,全國人大代表、現就職於中國太平洋保險集團公司戰略企劃部的周燕芳做客新華網2018全國兩會特別訪談。提到首次當選全國人大代表的感受,周燕芳表示,這份榮譽和責任背後是一種使命和擔當,要代表人民群眾去發聲。

兩會建議


2021兩會建議

禁止給予保險合同以外利益
1.出台相關立法解釋或實施細則
對“禁止給予合同約定以外利益”的定義和範圍加以明確,指導機構經營和金融監管。如可以規定:《保險法》第一百一十六條第四項和第一百三十一條第四規定中“給予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限於支付保險費回扣、傭金回扣等變相突破保險產品的費率水平的行為,不包括提供保險合同約定範圍內的客戶增值服務、開展未列入保險費率且屬於保險機構專項費用內的客戶營銷活動等正常經營行為。
2.賦予保險公司開展商業經營活動的自由度
修訂《保險法》中“禁止給予合同約定以外利益”相應規定,確保在防範商業賄賂、不正當競爭的同時,賦予保險公司開展正當商業經營活動的一定自由度。
3.對合理的客戶增值服務等經營行為放開禁止性規定
在避免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行為的基礎上,允許給予客戶合理的禮品和增值服務。例如,對於低於一定價值的低耗值禮品如春聯、“福”字等,不作禁止性規定;在同一次銷售活動中,允許向現場所有客戶(含潛在客戶)贈送增值服務或一定價值限額以下的禮品,以吸引客戶活躍氣氛應為正常商業活動所必需。
4.建議出台相關管理辦法,確保行業有序經營
為避免市場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行為,建議由《保險法》授權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出台相關管理辦法,對於客戶增值服務等經營行為進行規範,以符合公平性、有序經營的要求,可採用限制總量投入、允許個性化選擇的方式,兼顧風險管控和客戶需求。管理辦法重點應對損害競爭對手聲譽、低價惡性競爭、以及通過高額禮品、高價增值服務爭搶客戶、破壞保險市場秩序的不正當競爭行為進行限制。
5.可將客戶增值服務寫入保險合同
允許根據細分客群提供差異化的增值服務,並將服務內容寫入合同條款,在滿足客戶需求的基礎上,通過合同的法律效應約束力,規範服務質量,保障客戶權益

2022兩會建議

推進商業養老保險參與養老金第三支柱建設
周燕芳建議,從制度層面、政策層面、產品和服務層面入手,加大對商業養老保險的推動,更好地服務養老金第三支柱建設。
1.制度層面
加強頂層設計,探索建立養老金第三支柱專屬賬戶體系,探索通過實名認證且唯一的第三支柱個人養老金賬戶,實現資金在“三支柱”之間的轉移接續,建立養老金賬戶“一賬通”的銜接機制。
2.政策層面
商業養老保險亟需稅收優惠等各方面政策支持,並在政策性產品監管、銷售監管方面應給予政策鬆綁。同時,應擴大商業養老保險投資範圍,允許更高比例投資在權益類、另類資產,提升長期養老金收益率
3.產品層面
明確商業養老保險發展定位,將保險系產品作為中國養老金第三支柱發展初期的產品主體,鼓勵加大養老保險產品創新,適當擴展保障責任,創新發展提供具備長期直至終身領取功能的養老年金保險等。鼓勵保險業參與長期護理保險、變額年金保險、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等商業養老保險產品的試點工作。
4.服務層面
投保環節,探索建立自動加入機制,提升稅延養老保險市場參與率;在繳費環節,引入繳費配比機制,激發中低收入群體參與積極性;在抵稅環節,簡化實務操作流程,提升參與稅延養老保險的便捷性。
5.建議支持涉農保險業務創新發展
2022年3月,中國網財經記者獲悉,全國人大代表、太平洋醫療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副總經理(主持工作)周燕芳帶來多份議案。其中,一份議案聚焦支持涉農保險業務創新發展,服務鄉村振興戰略。
建議鼓勵在校碩士和博士生結婚生育,建議給促進女性就業的企業稅收優惠
1.延長男性帶薪育兒假並強制執行,分擔女性育兒壓力,縮小就業中因產假差異導致的性別歧視。
2.大力發展普惠性托育機構,緩解雙職工家庭育兒壓力。
3.逐步實現將幼兒園納入國家義務教育範圍,並加大對民辦幼兒園的監管。
4.加大財稅鼓勵支持力度,減輕育兒家庭的經濟負擔。
5.減輕有孩家庭購房與租房的經濟負擔。
6.鼓勵和保障在校碩士和博士生結婚生育。
7.為促進女性就業的企業給予稅收優惠,並保證企業招聘女員工比例。
8.提升各領域女性參與管理的能力與話語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