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一陽

林一陽

林一陽(1507~1578年),字復夫,號復庵,明代福建漳浦烏石三鳳廳(今舊鎮浯江三鳳廳村)人。

生平簡述


嘉靖十三年(1534年)中式舉人,授山東濟南府通判。林一陽到任,立即革除不合理的糧例,每年數以萬計。遇荒年,賑濟得法,百姓流離轉徙者,錢米不能繳交,一陽代為借公款,設法召糧商,按平價折算,替其繳交錢糧,公私都方便。後來,因為漕運超過限期,被貶為南京鳳陽府壽州霍丘知縣。霍丘縣有冠帶的官吏多至四五百人,這些人挾制知縣,分庭抗禮,上兩任知縣都被這些人弄得身敗名裂。林一陽赴任后,整頓秩序,凡要進縣堂者,必須列隊按班次,由差役嚴肅恭敬地引進。這樣,那些冠帶者受到威懾,都不敢違抗,因而政行令施。縣內士子沒有明師指教,一陽親自為士子指授訓釋。縣多盜賊和私鑄錢幣等不法行為,一陽用守法樂業的道理來教育百姓,民俗起了明顯的變化。徭役負擔都登記在冊,以前的縣令接受賄賂,服役與底冊不相應,百姓多因此而破產,一陽深知此弊,改變以前不合理的做法,按冊籍情況負擔徭役,解脫百姓的困境。他嚴格執行保甲法,訂正鄉飲酒禮,整治私秤,積聚公有秣草等,宿弊盡革,百廢俱興。百姓感恩載德,為林一陽立生祠祀之,在其離任后,立碑思念。
隆慶元年(1567年)升唐府審理,為人正直不合於時,上疏乞請歸休。林一陽為政寬猛得宜,人懷其德,猶畏其威。他對理學有精深的研究,尊崇宋朝程、朱理學,認為:“道德到二程,有何不盡,何須別立教門”。以居敬窮理為宗旨,對王陽明的學說進行批判和抵制。林一陽與堂侄林楚(春齋)是嘉靖、萬曆漳州府的兩位理學名家,為漳浦縣理學鄉賢。林一陽擅長書法,人稱其“有晦庵(朱熹)、白沙(陳獻章)筆意”。林一陽文章道德為世楷模。隆慶間,漳浦縣丞丘魯重修威惠廟,請林一陽撰寫《重修威惠廟碑記》。林一陽的胞兄林一初,舉人;胞弟林一新進士,官雲南按察司僉事,世稱“三鳳齊鳴”,其府第稱為三鳳廳,並沿用為自然村名稱,又合堂弟林策,進士;林成綱,舉人,官香山知縣,稱為“五桂聯芳”。萬曆六年(1578年) 林一陽卒於家,終年71歲。

著作


《論學古義》、《詩文集》若干卷。